学士是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毕业生在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论文均达到优良,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主干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授予的一种学位。
会计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