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9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又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新的义务教育法,再次明确了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024-09-29
2006年6月29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又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新的义务教育法,再次明确了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