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专科(简称:大专、专科)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修业年限多数为三年(非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视情况而定)。
从教育类型上分,大学专科教育分为学科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以前实行的大学专科教育是学科教育,毕业生包分配 。1999年以后除了师范、医学、公安类的高等专科教育外,都是高等职业教育。高职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更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是教育主动适应市场的合理调整,它比传统的学科教育更贴近人才市场,毕业生不包分配 。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