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委托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委托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专利一事,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为甲方办理上列项目。
2、乙方必须尽职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接到甲方全部资料和费用之后及时地办理委托事项;如果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乙方无法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后果。
3、甲方必须真实地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或实物),乙方对甲方的技术(或实物)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4、如果乙方无故中止履行合同,需将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在乙方已启动代理后,甲方提出终止履行合同时,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全权代办上述事宜,乙方在贰周内完成,并交甲方;时间为费用到帐日起。
6、甲方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元、工本费______元,代理绘图费______元,代缴申请费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7、乙方代甲方办理提交申请文件及代缴费用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有关文件、收据邮寄给甲方或者通知甲方自取。
8、本合同有效期是自签字之日起至本项代理事宜办理结束止,所委托事宜的结论以国家有关部门的决定为准。
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给予补充。
10、本合同共十款,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委托协议书2
委托人(甲方):XX县审计局
XX县财政局
受托人(乙方):XXXX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约定。
一、委托审计项目概况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XX县XXXX局。
(二)审计项目名称:XXXX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三)工程建设规模:。
(四)审计项目送审造价:20,825,300元。
二、委托审计的范围和要求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业主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二)审计要求:
1、乙方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等,并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4、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七份。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收集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按时提供给乙方;
2、负责协调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
3、负责召集重大审计事项的研究处理。
4、负责审核审计报告或单位工程造价审计结果。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复核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具备基本审计条件后即开展审计工作。
2、按照《XX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试行办法》、《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定实施工程项目审计。
3、审计中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4、自本委托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附各式计算底稿和重要审计证据。
5、所完成的委托事项应保证审计质量,对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生质量问题,应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四、审计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根据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价费[20xx]327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以下标准计算审计费用:
1、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1.5‰计取;
2、效益审计费按净核减(增)额的5%计取。
(二)付费方式: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算。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XX县审计局XX县财政局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乙方(盖章):XXXX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章):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委托协议书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联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 项目”的融资顾问。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章证明。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
4、融资成功后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
5、从协议签署当天起十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额或部分融资服务费(不少于50%)。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2、乙方协助甲方撰写相关商业计划书。
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四、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协议时,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项目委托协议书4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帐号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帐号:
电话:
鉴于:
1、甲方需要对中国境内 公司所拥有的 项目(“奥动项目”)进行投资;
2、乙方愿意协助甲方运作相关投资事宜,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运作相关投资事宜。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代理投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合作事宜及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委托乙方对于中国境内 公司(“目标公司”)奥动项目进行资金投资,投资金额最高为港币280万元(大写:港币贰佰捌拾万元之内)。
2.甲方在本协议签定后 日之内将资金以合理方式提供给乙方。乙方将在资金到帐后 天内合理将资金汇入甲方提供 公司帐号。
3.甲方要求(或同意)对 公司的奥运项目中的投资由乙方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形式对其进行投资,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鉴于乙方在代理甲方委托行为期间必然发生相关费用,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 万元作为补偿,该款项应于 时支付给乙方,除非乙方严重违约,否则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若该款项不足以补偿乙方在代理期间的支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该款项,但应当提供相关支出证明。
二、投资收益及风险分配
1.甲方享有对于投资目标公司奥动项目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的权利。项应的,对于投资目标公司奥动项目的所有投资风险及相关经营风险均应由实际出资人即甲方最终承担。
2.双方同意,乙方不参与目标公司对奥动项目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甲方应履行或行使作为实际投资人的权利及对于投资产生的相关义务,需由乙方承担的作为外商投资者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均由甲方最终实际承担。
3.双方同意,乙方不参 有限公司对奥动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运作,但有权代甲方了解公司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承诺和保证
1.甲方是依照 法律依法注册并在 境内合法存续 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为此,乙方有权为达到本协议目的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外国投资者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甲方保证对于其投资的目标公司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无违约经营项目。若由于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原因,在乙方代理投资期间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名誉、信誉上的任何损失时,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密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并订立,关于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五、违约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承担因其行为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的责任。
六、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2.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4.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5.本协议一式贰份(中文正本),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为正本,自双方有权的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协议书5
甲方:
乙方:xx经纪人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为甲方推荐投资商等相关融资服务.
2, 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二,成交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 10(拾)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手续费支付给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具体比例如下:
融资额1亿以上成交手续费为3‰;
融资额1000万~1亿成交手续费为4‰ ;
融资额1000万以下成交手续费为5‰
如甲方逾期支付成交手续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尽职调查程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项目融资(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手续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 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并负责项目前期接洽的谈判事宜.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经纪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时间: 时间:
项目委托协议书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就目标公司股权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协议中涉及乙方为甲方代建“”项目抵作股权收购款和建成后后期的经营管理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名称:项目暂定名为“”,项目最终命名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
3、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平方米(约10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规划容积率,覆盖率,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详见。
第二条合作方式
1、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采用合作分工、分期实施、各司其职、自负盈亏的合作方式。
2、本项目以土地方(甲方)和代建方(乙方)的名义联合开发建设。
3、项目建成后,甲方对该项目享有所有权,乙方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合作期限届满,如任意一方未提异议,则合作期限自动续延。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内容的项目建设用地,但不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甲方负责承担办理本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报规报建、地勘、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等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甲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并承担其相关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许可及相关合法资质,或因前期工作中所产生的纠纷影响到项目后期的建设,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并负责取得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力配合乙方建设中取得。
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6、甲方负责将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投资建设。甲方保证在xx年xx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并于xx年xx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具备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7、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接驳位置,并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8、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9、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所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人民币2500万元打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乙方投入资金、设备等均为个人投入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并享有按合作经营期间的全部收益。
3、乙方在本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4、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乙方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
第五条款项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工作日以内,甲乙双方在银行设立共管帐户。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
第六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相关前期全部资料,包括土地以及该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款项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或因为其在项目移交前的任何行为影响到项目的后期建设,甲方以乙方所投入的总金额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需另行举证损失构成,且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所投入的全部资金。
2、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30%违约金。
3、乙方未按协议第五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收益,每逾期一日按所应支付的款项的1‰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可依协议在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管理,对与产生的收益,可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相关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委托协议书7
委托行(甲方):总行信贷业务部
代管行(乙方):_____分行
鷂___年__月__日,甲方与____(借款单位)就____项目签订了金额为____的借款合同。为了更有效地执行该借款合同,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规范甲乙双方就甲方上述直贷贷款的委托代管行为,提高委托代管业务质量,根据《中国银行总行直贷项目委托代管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业务:
一、执行甲方与借款单位所签订的上述贷款协议;
二、对甲方委托的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的代管权限和代管义务),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供应贷款资金;
二、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及有关资料;
三、借款合同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委托代管协议项下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认真履行本协议,办好各项代管业务。
二、根据委托代管业务的需要,确定相应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委托代管工作。
三、根据甲方的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按时办理贷款的发放工作。
四、严格监督贷款的使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根据甲方的通知积极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关问题,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问题解决的结果。对借款单位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要积极进行催收。
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突发事件。
六、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并及时上划资金。
七、负责委托代管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时编报委托代管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八、对借款单位存入乙方的其他资金情况、在乙方结算的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九、制定代理甲方贷款业务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发布执行。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四条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基本账户和台账。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借款合同副本、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和用款计划,甲方应及时填制有关单据,将贷款资金一次性或分批汇拨至乙方。
第五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辅助账户和台账,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的当日,应通知借款单位携带有关单据或文件到乙方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乙方应根据贷款协议规定的用途,负责审查借款单位提交的有关单据或文件;审核无误后方可向借款单位发放贷款并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工作。两个工作日内借款单位仍没有前来办妥有关手续的,乙方应立即以特种转账方式办妥有关手续,并自办理转账之日起计算贷款利息。上述用款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乙方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后,遇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有关贷款计划、指标和协议等资料不全的,应先行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
二、贷款资金汇拨凭证内容不详,无法确认借款单位的,应立即与甲方联系,报告。
第三章贷款的管理
第七条乙方须指定信贷人员专职负责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信贷人员如有调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办好书面交接手续。
第八条为便于甲方对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向甲方提供借款合同规定的文件、材料和年度贷款使用计划。
第九条乙方应按操作程序进行管理,按贷款使用计划加强对贷款支用的监督管理,并进行必要的审查。
一、有无计划外工程或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标准;
二、借款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所购材料、设备是否工程所需,贷款和定金的支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工程承包的协议、合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金额与内容是否一致;
四、贷款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其他相关事项。
发现借款单位在贷款使用时有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和其他重大问题,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借款单位使用贷款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十条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采取停止贷款支用或其他应急措施:
一、借款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借款单位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并、分立、改组等;
三、借款单位对外投资或联营等;
四、借款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或资金大量体外循环。
第十一条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落实其他各项资金来源,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第十二条乙方在其代管的基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经济和财务报告。乙方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第四章贷款的回收
第十四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协议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委托贷款计结息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于贷款到期书面向借款单位通知催收贷款,督促借款单位组织资金还款,在存款户留足资金。
第十六条在规定期限内,乙方应做好委托贷款本息回收的账务处理,将收到的本息在扣除代理费后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第二个工作日)上划甲方。
第十七条借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未能偿还甲方贷款本息,乙方有权直接从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中扣收。如仍有应收未收本息,在征得甲方的意见后,转入有关科目核算。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真实、准确、及时地对甲方委托贷款进行会计核算,为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会计信息。
第十九条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贷款支用凭证、贷款利息和本金上划的电汇凭证的复印件或传真件。
第六章委托代管业务考核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将直贷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分别情况对经办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贷款发放、本息回收上划、贷款管理、会计核算、业务及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对乙方实施代管业务目标考核的结果,按等级发放代管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管事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五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或擅自超越代管权限致使贷款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承担有关经济损失、取消乙方的代管资格等制裁措施。
第八章协议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协议有关的借款合同终止后自动失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总行的有关规定解释或办理。
甲方:总行信贷业务部(公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______分行(公章)
有权签字人:
_年__月__日
项目委托协议书8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xx年 __月 ___日于中国____签署。
甲方:
乙方:xx经纪人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为甲方推荐投资商等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二,成交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 10(拾)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手续费支付给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具体比例如下:
融资额1亿以上成交手续费为3‰;
融资额1000万~1亿成交手续费为4‰ ;
融资额1000万以下成交手续费为5‰
如甲方逾期支付成交手续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5%(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尽职调查程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项目融资(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手续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 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并负责项目前期接洽的谈判事宜。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经纪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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