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用到委托书的事务越来越多,相信写委托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年检委托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检委托书 篇1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年检委托书 篇2
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身份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身份机构代码证编号:(代理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 月日
年检委托书 篇3
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事项:
□ 提交年检报告书及其它年检材料。
□ 领取加盖年检戳记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委托权限:是否同意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修改年检报告书的填写错误:
□ 同意
□ 不同意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盖章)
年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年检委托书 篇4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
1、(________轿车)在____省____市长期行驶使用,因故不能返回____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检验,需要在贵地验车,现申请要求办理异地验车手续;2、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到贵单位办理《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手续,特此委托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委托异地申请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委托年审),需要的与之相关的一切材料。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材料,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人签字: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检委托书 篇5
xx银行xx支行:
本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兹授权本公司同志(身份证号: ,职务: )前去你单位办理本公司银行年检业务。本授权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特此证明。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年检委托书 篇6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 的 业务, 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 (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检委托书 篇7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号牌号 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的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签名或盖公章):
(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精选年检委托书合集七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