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外包合同

2024-11-15 外包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外包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外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搞好____公司内外卫生,创造洁净、优美的环境,甲方将外围、一楼、二楼、三楼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采用包工形式为甲方服务。

  二、清洁范围:____公司的内外公共区域及甲方提出的合理范围内(具体工作见附件一)。

  三、乙方承诺:尽职尽责的清洁服务,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维护____公司的良好形象。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若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及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用水、用电。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工作用餐及更衣柜使用。

  五、乙方职责和义务:

  1、乙方需派出4名清洁员负责__公司日常清洁服务工作,每天的.上班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统筹安排,每位员工每周末双休,每天上班8个小时,如遇公司营业旺季需加班的,由甲方调整时间,在不忙的情况下给予员工安排补休,或按法律规定给予乙方加班补贴。

  2、乙方派驻甲方酒店工作的员工需按甲方要求着工服戴工牌,仪容仪表需符合甲方要求。工服费用由乙方负责定制。

  3、每日检查时,如发现乙方的清洁卫生工作有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合同期间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5、乙方不定时派驻项目主管督导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清洁,一旦发生特殊情况,即时处理好甲方投诉。

  6、在一个月内若甲方投诉三次以上(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而乙方又没有解决 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或者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1%的清洁服务费。

  7、乙方负责购买员工保险和支付工资、福利等。乙方人员因此项工作产生的事故、工伤、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因乙方施工对甲方人员、设施、客人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负全额赔偿责任。

  9、乙方维护甲方公共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如有员工挪用或偷窃行为,乙方须协助甲方跟员工追偿。

  10、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的清洁工,乙方无条件接受。

  11、如遇甲方有重大接待,检查任务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尽力予以配合。

  六、清洁卫生保养服务费与付款方式:

  1、清洁卫生保养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小写 :¥2500/人/月元 ( 其中包含了员工工资福利、保险、管理费)。税金为每个月开票金额的6.05%。

  2、每月乙方清洁卫生服务费于本月的7日前,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发票内容为:物业管理费。甲方必须在下个月十日前,以银行支票或转帐的形式付给乙方。

  七、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并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裁决。

  八、合同期限及续延:

  1、本合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将作为合同附件。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签进行协商,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质量达标,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4、合同期间如乙方清洁卫生工作质量不达标,经整改还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合同经双方单位盖公章后即有效。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合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物业外包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一、服务宗旨及原则

  为了更好的创造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学校提供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物业服务职责范围

  保洁服务为整个学校的环境卫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楼内:

  (1)每层各楼梯台阶及楼梯平台处、各楼梯扶手及栏杆、各楼层走廊;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体育馆室内场地、各层饮水间、洗手间。

  (2)大厅地面、墙面。

  (3)所有门窗玻璃、窗台、各楼外台阶以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

  (4)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

  2、室外:校园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环路、绿化带、景观带、运动场地、垃圾箱、垃圾堆放点等;正门外甬道以内(停车场范围)。校园内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物业服务为学校所有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用水:

  (1)排水系统(管线、各种阀门、感应器等)、饮水间、洗手间、各实验室上下水系统等。

  (2)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2、用电:配电系统、电源开关、插座、配电箱、照明灯系统等。

  3、门、窗维修服务:包括校园内各楼各处各类门、窗。

  4、楼内供暖系统。

  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6、水、电、暖维修应设置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安全、到位。

  7、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三、物业服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外包服务费

  1、物业费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费明细:

  (1)室内教学楼费用:______________元;室外操场:______________元/年;

  (2)变电所:合同期内_______人×_______元/月×12个月=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完毕;物业费于每季度末结束前_______日内支付本季度物业费。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用水、用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的房间。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直到达到质量标准。

  4、负责协调乙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

  5、听取、采纳乙方在校内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品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行为规范,工作中需遵纪、守法、勤勉、自律,爱护甲方的一切校产。

  2、乙方保证按甲方工作日内要求的.时间进行作业(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商定,作业时间随季节变化调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要安排主管负责人管理本方员工,并与甲方主管物业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保证物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在本公司员工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操作培训。乙方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及工作中所发生的任何伤害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5、物业服务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服务质量,使用的器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同时还需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6、乙方进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并佩戴物业公司工作证进行作业。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7、乙方人员在甲方的每个工作日内必须例行物业服务工作。清扫本协议中规定的楼内外保洁区域。要求达到干净、明洁、光亮、无异味;蹲坐便、小便池、洗手盆无垢迹;楼梯、扶手、地面、玻璃、窗台、灯具、消防箱等无灰尘;天棚、墙角无蛛网;楼外各垃圾箱及时清理;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及时解决用电方面的故障;及时处理有关门窗方面出现的问题。

  8、乙方员工应及时制止楼内外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乱泼污水、焚烧纸物、涂画或污损建筑墙体等不文明行为,督促学生讲究公德,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9、节约用水,爱护楼内外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校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水龙头、脚踏水阀、暖气管线、各种阀门、灯具等损坏或存在危险时,应及时上报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负责及时维修。

  10、乙方应协助校方做好校内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有关人员。乙方员工严禁私领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内及私拿公物出校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调离本岗位。

  11、乙方工作人员将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当天外运,并保持垃圾点周围干净、整洁。

  12、甲方如因临时性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3、保洁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在用水维修、用电维修、供暖维修以及门窗维修时,需更换的构件,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需每年清洗1次。

  3、校园各入口及校内环路,遇雨雪天气时需在雨雪停止后,立即清除校内各入口及环路的积水或积雪,达到师生通行安全、顺畅。

  4、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需及时清掏以保证畅通。

  5、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水、电、暖及门窗维修人员,满足甲方在水、电方面检查、维修的需要。

  6、乙方工作人员不享受甲方员工的福利待遇。

  7、非工作期间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8、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_____%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甲、乙双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九、合同变更、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或者物业服务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以及不包括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多次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当期应付金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作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的_____%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少于合同约定最低人数,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三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外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被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工作岗位: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本公司保安一职,相关职责见本文附表《保安工作守则》、《保安管理制度》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20__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若乙方违反有关的条例,乙方随意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工资及服装费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期限。

  三、工作时间:

  全年无节假日,实行12小时工作制,值勤、巡逻等。

  四、劳动报酬及待遇:

  甲方按照合同规定,以现金形势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标准为玖佰元整,配备保安服装,值勤器械。

  五、安全职责:

  1、乙方在岗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事故,,在岗期间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有自身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必须要求完成公司交给的'工作任务,如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全额赔偿,遵守公司保安管理制度,保安工作守则。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外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本公司厂区日常监管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公司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现将我公司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进行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10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一条:包括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人员。

  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及结算标准依照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表执行。

  第二条: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前确认上月的工作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清单。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根据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及税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完成整改并及时汇报给甲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超过3次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物业管理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其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食宿。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 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4、 乙方员工厂区内不得饮酒、衣衫不整、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做到保障甲方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甲方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为甲方营造一个安全、安定、祥和的工作环境,从而让甲方的每个业主都能住的安心、放心以提高甲方每个业主的满意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租户流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一)乙方有权根据当月工量及时增减人员费用汇算表中人员数量,原则上总费用不变。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对厂区的管理细则并由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为提高物业管理质量有权与甲方每个业主签订租凭厂区物业管理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

  (三)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所需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五)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六)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工作要求足额安排工作人员,人员出现不足时应在两日内补齐。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外包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物业外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搞好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现甲方将小区的生活垃圾委托给乙方负责清运,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清运范围:小区居民所产生的垃圾以及外围商铺所产生的所有垃圾;

  二、工作要求:由乙方对上述范围垃圾进行清运,每天一次日产日清;

  三、合同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清运费用及付款方式:1、垃圾清运费按每户___元/年结算,以实际入住户数为准;2、甲方按月给乙方结算;3、乙方收款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

  五、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应为乙方进入小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车辆发放有效出入证件,以方便乙方开展工作;2甲方每月按约定时间支付清运费给乙方;3甲方负责本合同第一条所指范围内的'垃圾设定清运点,以便乙方清运;4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2、乙方责任:1乙方清运工作必须遵守小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监督和安排;2负责每天对垃圾点垃圾进行清运;3负责搞好垃圾点周边的卫生清洁;4乙方因垃圾清运处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政府处罚,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代表签字:电话: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电话:签订日期:

  物业外包合同 篇6

  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风险提示:

  服务合同的特点是服务方提供服务,可能会涉及到劳动方面的纠纷。在服务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及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等均由服务方负责,与委托方无关。如委托方因此而受损或支出任何费用,服务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服务宗旨及原则为了更好的创造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学校提供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合作内容应载明具体的服务内容与质量等条款。但是很多合同约定服务优质等比较笼统,这样的约定形同虚设,因此在约定服务质量条款时最好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或者评判标准,比如约定投诉低于,客户满意率达到等。

  二、物业服务职责范围保洁服务为整个学校的环境卫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楼内:

  (1)每层各楼梯台阶及楼梯平台处、各楼梯扶手及栏杆、各楼层走廊;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体育馆室内场地、各层饮水间、洗手间。

  (2)大厅地面、墙面。

  (3)所有门窗玻璃、窗台、各楼外台阶以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

  (4)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

  2、室外:校园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环路、绿化带、景观带、运动场地、垃圾箱、垃圾堆放点等;正门外甬道以内(停车场范围)。校园内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物业服务为学校所有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用水:

  (1)排水系统(管线、各种阀门、感应器等)、饮水间、洗手间、各实验室上下水系统等。

  (2)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2、用电:配电系统、电源开关、插座、配电箱、照明灯系统等。

  3、门、窗维修服务:包括校园内各楼各处各类门、窗。

  4、楼内供暖系统。

  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6、水、电、暖维修应设置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安全、到位。

  7、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三、物业服务履行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外包服务费

  1、物业费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费明细:

  (1)室内教学楼费用:______________元;室外操场:______________元年;

  (2)变电所:合同期内_______人_______元月12个月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物业费于每季度末结束前____日内支付本季度物业费。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用水、用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的房间。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直到达到质量标准。

  4、负责协调乙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

  5、听取、采纳乙方在校内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品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行为规范,工作中需遵纪、守法、勤勉、自律,爱护甲方的一切校产。

  2、乙方保证按甲方工作日内要求的时间进行作业(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商定,作业时间随季节变化调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要安排主管负责人管理本方员工,并与甲方主管物业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保证物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在本公司员工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操作培训。乙方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及工作中所发生的任何伤害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5、物业服务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服务质量,使用的器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同时还需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6、乙方进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并佩戴物业公司工作证进行作业。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7、乙方人员在甲方的每个工作日内必须例行物业服务工作。清扫本协议中规定的楼内外保洁区域。要求达到干净、明洁、光亮、无异味;蹲坐便、小便池、洗手盆无垢迹;楼梯、扶手、地面、玻璃、窗台、灯具、消防箱等无灰尘;天棚、墙角无蛛网;楼外各垃圾箱及时清理;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及时解决用电方面的故障;及时处理有关门窗方面出现的问题。

  8、乙方员工应及时制止楼内外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乱泼污水、焚烧纸物、涂画或污损建筑墙体等不文明行为,督促学生讲究公德,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9、节约用水,爱护楼内外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校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水龙头、脚踏水阀、暖气管线、各种阀门、灯具等损坏或存在危险时,应及时上报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负责及时维修。

  10、乙方应协助校方做好校内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有关人员。乙方员工严禁私领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内及私拿公物出校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调离本岗位。1

  1、乙方工作人员将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当天外运,并保持垃圾点周围干净、整洁。1

  2、甲方如因临时性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1

  3、保洁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

  4、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在用水维修、用电维修、供暖维修以及门窗维修时,需更换的构件,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需每年清洗1次。

  3、校园各入口及校内环路,遇雨雪天气时需在雨雪停止后,立即清除校内各入口及环路的积水或积雪,达到师生通行安全、顺畅。

  4、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需及时清掏以保证畅通。

  5、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水、电、暖及门窗维修人员,满足甲方在水、电方面检查、维修的需要。

  6、乙方工作人员不享受甲方员工的福利待遇。

  7、非工作期间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8、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_____%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甲、乙双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九、合同变更、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或者物业服务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以及不包括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应规定的具体明确,要避免笼统地说如一方违约,则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为了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应将具体的违约情况罗列清楚。

  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多次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当期应付金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作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的_____%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少于合同约定最低人数,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三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

  一、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十

  三、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外包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服务宗旨及原则

  为了更好地创造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物业服务职责范围

  保洁服务为整个学校的环境卫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楼内:

  (1)每层各楼梯台阶及楼梯平台处、各楼梯扶手及栏杆、各楼层走廊;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体育馆室内场地、各层饮水间、洗手间。

  (2)大厅地面、墙面。

  (3)所有门窗玻璃、窗台、各楼外台阶以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

  (4)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

  2、室外:校园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环路、绿化带、景观带、运动场地、垃圾箱、垃圾堆放点等;正门外甬道以内(停车场范围)。校园内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物业服务为学校所有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用水:

  (1)排水系统(管线、各种阀门、感应器等)、饮水间、洗手间、各实验室上下水系统等。

  (2)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2、用电:配电系统、电源开关、插座、配电箱、照明灯系统等。

  3、门、窗维修服务:包括校园内各楼各处各类门、窗。

  4、楼内供暖系统。

  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6、水、电、暖维修应设置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安全、到位。

  7、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三、物业服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外包服务费

  1、物业费为: 元/月,大写: 。

  2、物业费明细:

  (1)室内教学楼费用: 元/月(大写: );室外操场: 元/月(大写: );

  (2)变电所:合同期内 人× 元/月(大写: )×12个月= 元(大写: )。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物业费于每季度末结束前 日内支付本季度物业费。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用水、用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的房间。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直到达到质量标准。

  4、负责协调乙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

  5、听取、采纳乙方在校内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品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行为规范,工作中需遵纪、守法、勤勉、自律,爱护甲方的一切校产。

  2、乙方保证按甲方工作日内要求的时间进行作业(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商定,作业时间随季节变化调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要安排主管负责人管理本方员工,并与甲方主管物业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保证物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在本公司员工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操作培训。乙方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及工作中所发生的任何伤害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5、物业服务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服务质量,使用的器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同时还需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6、乙方进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并佩戴物业公司工作证进行作业。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7、乙方人员在甲方的每个工作日内必须例行物业服务工作。清扫本协议中规定的楼内外保洁区域。要求达到干净、明洁、光亮、无异味;蹲坐便、小便池、洗手盆无垢迹;楼梯、扶手、地面、玻璃、窗台、灯具、消防箱等无灰尘;天棚、墙角无蛛网;楼外各垃圾箱及时清理;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及时解决用电方面的故障;及时处理有关门窗方面出现的问题。

  8、乙方员工应及时制止楼内外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乱泼污水、焚烧纸物、涂画或污损建筑墙体等不文明行为,督促学生讲究公德,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9、节约用水,爱护楼内外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校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水龙头、脚踏水阀、暖气管线、各种阀门、灯具等损坏或存在危险时,应及时上报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负责及时维修。

  10、乙方应协助校方做好校内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有关人员。乙方员工严禁私领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内及私拿公物出校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调离本岗位。

  11、乙方工作人员将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当天外运,并保持垃圾点周围干净、整洁。

  12、甲方如因临时性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3、保洁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在用水维修、用电维修、供暖维修以及门窗维修时,需更换的构件,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需每年清洗 次。

  3、校园各入口及校内环路,遇雨雪天气时需在雨雪停止后,立即清除校内各入口及环路的积水或积雪,达到师生通行安全、顺畅。

  4、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需及时清掏以保证畅通。

  5、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水、电、暖及门窗维修人员,满足甲方在水、电方面检查、维修的需要。

  6、乙方工作人员不享受甲方员工的福利待遇。

  7、非工作期间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8、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 %作为违约金。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甲、乙双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九、合同变更、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或者物业服务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 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出现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多次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当期应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作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少于合同约定最低人数,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 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外包合同 篇8

  采 购 人:

  成交供应商: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竞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投标报价表)

  3.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3.1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3.2 服务地点: 南宁市邕宁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1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5.2 售后服务: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执行。

  6.合同款支付

  6.1付款方式:供应商所提交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月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

  6.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服务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验收

  9.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9.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9.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4 乙方所交的服务承诺内容、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乙方愿意更换服务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南宁市邕宁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项目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谈判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

  (4)竞标函

  (5)竞标报价表

  (6)竞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并报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名称(盖章):     承包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外包合同 篇9

  目的:

  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合理使用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管理有序、整洁美观、服务规范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临时管理公约。

  本临时管理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是开发建设单位在预售商品房之前,为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而制订,并作为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物业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物业买受人签字确让。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物业.名称:龙光-玖誉湖(一期)御湖组团;

  建筑区划物业座落:南宁市良庆区良庆大道9号:

  建筑区划所属物业类型:混合式住宅。

  第二条物业管理模式

  本物业区域内,在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管理、维修、养护,并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物业管理模式。

  第三条物业共有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约及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杓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用的室外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堞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等设第1页,共15页

  二、由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共有部分的管理及经营

  一、属于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

  二、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理由不履行义务;

  三、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设立前,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经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外墙及电梯轿厢、道路和绿地,通道、楼梯、大堂等,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和调整。公共区域经营收益30%用于乙方管理成本,70%纳入小区服务资金,用于弥补小区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部分

  在本建筑区划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分属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开发建设单位享有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地下停车场(库)、地面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

  2.未出售的其他住宅、经营性用房:

  3.其他未计入销售公摊面积的房屋如会所、商务中心、教育用房等:

  4.其他未计入销售公摊面积的部分如泳池、运动场等。

  第六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牧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参与本牝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

  3.监督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5.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

  7.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公约的建议。

  8.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

  二、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1.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按其专有建筑面积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2.按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3.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配合物业服务活动。

  5.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6.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公约。

  7.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履行业主的义务。

  三、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公共环境管理的行为:

  1.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大堂、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3.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备、水泵、电房、避雷器、道路、花基(栏)等共用设施设备。

  4.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不得聚众喧闹。

  5.不得乱堆放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6.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污染环境。

  7.不得违反房屋的规划设计要求,改变建筑物的用途。

  8.饲养动物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并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注册、免疫等手续。

  9.不得有影响市容的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10.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保洁规定,自觉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场地,不得乱抛垃圾、杂物,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垃圾和杂物。

  四、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的行为:

  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行为应及时举报。

  2.如有亲戚等外来人员居住(1个月以上),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申报。

  3.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物业服务企业通知承租人履行非业主使用人的义务。

  4.爱护各种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各项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处理。

  5.楼层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不可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6.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请勿外出。

  五、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1.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场或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停放点保管。

  2.严禁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功机。

  3.除救护车、公安消防车、清洁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进入本物业区域,应当严格遵守本物业区域的交通管理规则。

  六、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安装空调、装饰装修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1.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

  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后再使用。

  4.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5.业主如需安装空调和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在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业主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业主装饰装修时违反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业主大会

  一、业主大会的设立

  当本建筑区划内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已满沔年,依法在项目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由本建筑区划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筹备组的组成、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均按《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职。

  三、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当遵守并服从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由受理单位依法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五、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中,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用、不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不享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解聘

  一、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依法采取招投标方式,并由业主大会授权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实施招标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应当按照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具体实施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

  三、业主大会依法选聘、解聘啊业服务企业,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有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在场签名并加盖业主大会印章。

  五、因物业服务企业突然撤离等原因,业主大会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在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之前,业主大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物业服务企业临时代管;临时代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按照临时代管前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执行,并由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交纳、监督

  一、业主自专有部分交付之日起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每月旦日前足额交纳当月物业服务费用。

  二、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对使用人的交纳义务向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专项服务、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进行公布。

  第十条水、电、气等费用的交纳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

  一、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供用合同的约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有关费用。

  二、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足额交纳水、电、气、通讯网络、环卫等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上述费用。业主拖欠、拒交上述费用的,应按本公约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釆取行动停止服务。

  三、水、电、气、通讯网络、环卫等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业主、专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前款设施属于业主专有的,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由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维修费用。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代表业主,及时与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环卫等专业单位建立供用合同关系,并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结算表户名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在物业使用和维护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公约约定及业主共同决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效能发挥、秩序良好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以及设施设备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维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十二条物业的使用

  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建筑区划《房屋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专有部分,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专有部分使用性质;严禁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办公、仓储等经营性用房;

  二、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将装修方案报送物业服务企业,并取得其同意,并与其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主动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有部分。施工期间应釆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3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有部分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造成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位置,并做好噪音预防及冷凝水的处理。

  六、合理使用水、电、气、通讯网络、环卫等共有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相关管线、设备;

  七、使用电梯,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九、阳台封闭,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本公约和其他相关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十、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业主、使用人在使用物业中,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外,不得从事下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坏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三、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自行车房(棚)以及属于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等共有部分;

  四、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有设施设备;

  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私设摊点;

  六、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七、违反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超负重等物品和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及敞放、敞养家禽、宠物,影响公共环境、破坏绿地等;

  八、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九、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设立广告牌等;

  十、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或以其他方式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一、擅自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蟬阳光帘、遮蓬、花架等其他结构,不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外机且不进行滴水处理;

  十二、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伤内壁;

  十三、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约禁止业主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物业的维修养护

  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

  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紧急情况除外),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配合;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四、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即将或者已经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且需进入物业专有部位应急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通知公安机关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到场见证下实施应急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五、当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有部分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应予以配合;有造成本物业共有部分或其他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建筑区划内物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非使用不当的质量问题或使用功能障碍,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七、建设单位拒绝维修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物业保修金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可以按照《房屋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维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交存、使用、续筹和管理本建筑区划内建筑物反其附属设施专项维修资金。

  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项目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前向业主大会提出维修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

  四、业主分户账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相关业主续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得少于其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额;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拟订,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后,由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未成立业主大会续交维修资金的,由业主按照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标准补足。

  五、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赦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原业主未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协商足额交存。

  六、业主共同决定上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方案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由业主大会专项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的实施

  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物业服务企业直接组织实施,费用按相关规定列支:

  一、属相关规定的急修项目;

  二、物业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

  三、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危险房屋;

  四、出现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房屋的情形;

  五、物业谁修、更新、改造费用在500元以下。

  除上述情形外,需对的业共有部分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时,,应经相关业主共同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沮织实施,费用按规定列支。

  第十八条物业转让、出租的相关事项

  一、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专有部分时,须将本公约作为物业专有部分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专有部分后,当事人应当于物业专有部分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物业专有部分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二、房屋出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物业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论出租或转租的,业主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房屋出租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

  四、对违反本公约出租或转租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书面责成业主、使用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五、业主转让物业专有部分,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九条业主提交通讯联系方式的义务

  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违反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处置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过程中,有违反本公约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其他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受侵害的相关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相关工作的配合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本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工作;对于相关部门进入本建筑区划内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阻挠。

  第二十二条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责任

  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应按欠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一的标:隹支付违釣金;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门号;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选择以下第二、三条款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釆取认为合适的行动催收。

  第二十三条授予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

  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制订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执行;

  二、釆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制止后,业主、物业使用人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釆取下列措施予以制止:

  1,禁止施工人员、施工工具、装修材料等进入本建筑区划;

  2.釆取必要措施限制业主、使用人使用共有设施设备;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的变更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式之一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或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二勺,致使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

  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解除合同;

  三、物业服务企业因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

  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或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形。

  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根据本建筑区划规模、实施物业服务的客观需要等拟订选聘物业企业的方案;拟定选聘方案,应事先吸取业主意见和建议;选聘方案确定后应在建筑区划内公告;

  因物业服务企业突然撤离等原因,建设单位或全体业主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在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物业服务企业临时代管;临时代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按临时代管前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执行,并由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公约的责任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其改正;业主、物业使用人拒不改正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该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纠纷的处理与相关民事诉讼

  业主之间因本公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公约的制订与生效

  一、本公约的制订:

  本公约由开发建设单位制订,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二、本公约的生読:

  物业买受人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房屋预售买卖合同时,一并签署本公约,承诺遵守本公约。本公均自建筑区划内的首套物业销售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会议依法召开并表决通过新的、〈管理公约》后终止。

  第二十九条公约的效力

  本公约对本建筑区划内的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人发生变更时,公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三十条公约备案

  制订和修改的临时管理公约,按规定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公约保存与执有

  本公约一式亜份,开发建设单位执壹份,物业服务企业执壹份,业主执壹份,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部门备案壹份。

  承诺书

  致:

  本(人/公司)为栋层室(以下简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保证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本人/本公司同意并声明如下:

  一、确让已详细阅读南宁市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制定本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公约”(以下简称“业主临时管理公约”);

  二、同意履行、遵守并督促其他与该物业有关人士履行、遵守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公约中规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三、本人/本公司同意承担违反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公约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本公司同意在将该物业转让、馈赠或变更的同时必须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在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收到有效的新承诺书前,本承诺仍然继续有效。

  承诺人(签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外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了给师生员工创造一个优雅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甲方将学校的公共区域、教学楼、行政楼、宿舍楼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外包给乙方。为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物业保洁工作外包给乙方,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名称

  保洁外包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三、合同范围

  学校公共区域、行政楼、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信息楼、驾培中心、中心广场及食堂的清扫保洁工作。

  四、合同内容

  (一)学校公共区域所有道路和中心广场的日常清扫、保洁、洒水、冲洗、垃圾收集等工作。

  (二)学校1幢行政楼、18幢宿舍楼、5幢教学楼、1幢实验楼、1幢信息楼、驾培中心及4所食堂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工作。

  五、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壹佰肆拾肆万染仟捌佰壹拾陆元(¥.00元)。

  合同总金额包括所有保洁人工费用、保洁工具、养护耗材、各项保险等。

  (二)结算方式和付款办法:

  1、结算方式:按月支付,当月保洁费用次月支付。

  2、乙方每月对“清扫保洁费用结算单”领取确认后,根据清单金额开具合法的正式发票交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不定时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检查,针对不符合保洁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以50元/次处的质量不合格处罚金,乙方按《处罚通知单》缴纳处罚后,限期整改并请甲方复查,复查保洁质量仍不符合标准的,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用1%作为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从事保洁管理和作业的工作人员不按照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期限内更换,若乙方不能在期限内更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洁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保洁人员的合法权益。乙方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福利待遇,或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此引发的乙方与保洁人员之问的劳动争议或工伤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向乙方分派清扫保洁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5、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甲方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且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保洁费用,在乙方送达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并支付上月费用。

  2、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日常保洁工作所需的水、电、办公场所、物料仓库,上述设施仅为乙方提供日常保洁工作使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

  3、甲方因出现特殊状况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从事保洁工作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乙方有权自主选用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洁费用。

  3、如果甲方连续3个月以上不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扫、保洁质量。

  2、乙方必须足额安排保洁人员上岗,上岗人员应穿戴统一工装。

  3、乙方应按时发放保洁人员的工资,且工资标准不低于西安市有关规定的最低工资。乙方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在短期内(3个月)能够垫付当月人员工资及保洁费用。

  4、乙方必须为保洁人员办理有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乙方必须对保洁人员进行岗位职业培训,保证每名保洁人员具有丰富的保洁工作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同时要对保洁人员进行“爱校如家”的教育,确保保洁人员能够认真负责的工作,热爱学校的一草一木,爱护公共设施,敢于及时制止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一切行为。

  6、乙方使用的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男年龄不超过60岁,女年龄不超过55岁。

  7、乙方必须经常开展文明作业和安全作业的教育培训,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制度,力保不发生、不出现意外事故。

  8、如果保洁人员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并在第一时问内通知甲方。

  9、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各项临时任务,在重大接待、重要会议、上级检查期间,保洁工作质量必须达到甲方所有要求。

  1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和保洁人员的花名册和人员工作分布图。遇有人员变化,需及时向甲方备案。

  11、乙方应在西安外事学院内成立办事处作为履行合同的派出机构,选派业务骨干负责本区域内的保洁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方便双方及时沟通和管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的保洁工作多次检查不合格,受到学校有关部门批评,或师生员工意见较大,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根据情况,在当月保洁费用中扣除1%--5%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不及时整改或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失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出现乙方保洁人员歇工、怠工情况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根据情况,在当月保洁费用中扣除1%--5%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附则

  (一)本合同中所涉及的附件《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区域及要求》、《环卫工作质量标准》、《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安全责任书》等有关的书面文件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单方涂改部分无效。

  附件一《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区域及要求》

  附件二《环卫工作质量标准》

  附件三《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安全责任书》保洁外包服区域及要求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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