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025-11-25 好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经理、主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三级重点负责,全体职工人人参与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全体人员必须按本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批准发布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贯彻实施。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建立健全的本公司安全组织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7、组织安排对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督促、检查、指导主管人员、工作人员等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0、服从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的安全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部门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经理外出时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预警机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生产服从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4、组织对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5、服从本公司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三、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服从上级领导,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的领导、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3、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了解、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四、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2、负责进行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轻伤以下事故处理,参与、协调重伤及其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商鉴定工作。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在安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2、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3、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并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4、做好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的记录。

  六、公司安全生产小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兼主任,副总经理兼副主任,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对实现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负总责。

  2、总经理是董事会在生产项目上的代理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3、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4、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5、所有员工除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外,必须严 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

  6、公司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后给予相应奖励。

  四、工作程序

  (一)考核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具体参照《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

  1、考核的'范围

  发生火灾、失窃、财产损失、职工人身伤害事故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考核均参照公司《工伤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考核类型

  (1)经济上: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考核5030元或赔偿损失金额的3-50%。

  (2)行政上: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注:性质特别严重、带有敌意、报复带情节相当恶劣的 或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考核程序

  (1)日常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生产科出具考核通知;

  (2)巡查小组人员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予以公示,并由办公室以公司行为出具考核通知。若巡查小组成员存在徇私舞弊则进行双倍考核。

  (二)奖励

  1、奖励范围

  (1)对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或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给予501元奖励。

  (2)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或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110元奖励。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给予110元奖励。

  (4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者,给予320元奖励。

  (5)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者,给予501元奖励。

  (6)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班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精神奖励包括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

  2、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车间)上报分管领导,经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通过。

  (2)先进车间由生产科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五、附则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

  1、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奖惩分明,实行绩效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考核办法

  3.1安全基础管理

  (1)各级组织和人员职责明确,单位内各项制度、规程齐全,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2)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按要求记录,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3)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3.2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1)按要求进行一、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

  (2)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部门与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

  以上每项不符合,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3.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1)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2)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4分。

  3.4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落实控制措施,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2)作业现场配备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4)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

  (5)车辆(包括外来车辆)与人员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违犯规定,每次扣罚综合部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要求赔偿。

  (6)上岗证发放不到位,每人次扣罚综合部2分。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防护手套、口罩等,每项每次扣罚2分。

  (8)不遵守各项临时安全规定扣罚责任人2分。

  3.5安全设施管理

  (1)按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转,部门各项安全设施责任人明确。

  (2)按要求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因维修其它设施而移动、拆除的安全设施必须检修后必须及时复原。

  (3)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岗位上的各种消防及个体防护设施必须定点放置,按要求正确使用,如有失效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新。

  (5)任何人不得私自违章动用和破坏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设施必须赔偿。

  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当事人2分。

  3.6加强禁火、禁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对吸烟者处以4分的处罚,对没有及时制止吸烟的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当班值班长也将处以2分的处罚,对吸烟者所在区域部门领导每人次处罚2分。

  (2)生产区域内禁止随意点火、动火,违者扣罚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在生产区内发现烟头,按照区域的划分范围,将对烟头所在部门(车间)按每个烟头2分的标准进行处罚。

  3.7事故考核

  (1)发生轻微、一般事故,每次对单位扣罚4分。

  (2)发生重大事故,每次对单位扣罚10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对单位扣罚8—12分。

  (4)按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事故赔偿扣罚。

  (5)重大及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6)其它事故的处理

  3.8奖励

  (1)避免一次重大事故发生,奖励相关人员500—1000元。

  (2)在隐患整改及日常安全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被采纳运行效果较好的,奖建议人200—800元。

  4、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4.1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各部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

  4.2考核以检查表的方式进行,考核表根据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定,各种指标不符合项的考核与日常管理考核标准一致。

  4.3每季度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一次对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季度考核。

  4.4根据考核分数,确定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安全目标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300—500元,对安全目标完成较差的部门给6—10分的扣罚。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

  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3.大功

  (1)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现,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生重大影响的

  (2)完成公司重要工作,成绩非常突出者。

  三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1.警告

  (1)违反公司制度,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损失的。

  (2)工作时间嬉戏、打闹,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的。

  (3)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的。

  (4)工作不认真,遗失重要文件,物品、工具的。

  (5)上班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公司会议及其他活动的。

  (6)工作期间、午餐期间,不是工作需要,擅白饮酒的。

  (7)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2.记过

  (1)凡工作有较大失误,产生较恶劣影响,造成较大损失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影响工作进程的。

  (3)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有意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工作不负责,毁坏设备、工具、浪费你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

  (5)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6)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3.记大过

  (1)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重大财产及经济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2)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3)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公司资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破坏团结,损害公司声誉,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劣的。

  (5)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

  为了做好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遵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迅速启动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险情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领导统一组织、领导,公司办公室负责的细则。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1、公司领导负责统一领导小组,督促迅速上报小组。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施工方面由总工办牵头组成专家组,迅速赶到现场,初步查找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组织救援,及时通报现场情况。

  3、生活方面生产安全事故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迅速到达现场,初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迅速通报现场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发生生产安全事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用最快的方式向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报告,并待续做好应急救援小组抵达的续报工作,保持通迅畅通,可采取口头报告方式。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通知有关社会公共职能单位,如有人员伤亡,迅速通知120,发生火灾迅速通知119。

  3、公司应急小组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后,责成有关专业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同时上报省建设厅及相关主管部门,可先口头上报,承后以书面形式上报。

  4、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伤亡时,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通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当无人员伤亡后,应由副组长迅速抵达现场。

  5、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在迅速上报事发生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救援小组抵达。

  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有关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接班时,要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报警,操作中起重物体接近人时,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3、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对于紧急刹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时,应将所有操作手柄置于零位。

  5、工作中突然停断电时,操作手柄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动作是否正常,灵敏。

  6、司机在进行维修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正在维修、勿动电源”标志牌或者加锁。

  7、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更不准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制动器。

  8、起重机工作时,吊臂、吊具、钢丝绳所吊特体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少于有关规定。

  9、吊运时物体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

  10、严格遵守十不准吊规定。

  ①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②超负荷不吊

  ③光线阴暗、指挥信号看不清又没有其它联系方法不吊④无“起重机登记证”不吊

  ⑤设备带病不吊

  ⑥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不知重量不吊

  ⑦钢丝绳不合格,捆绑不牢或者不平衡不吊

  ⑧有大雨、雷击或风超过5级不吊

  ⑨歪拉斜拽,有尖角未垫好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起重机械驾驶员岗位职责

  1、起重机械驾驶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起重机构、性能、转动原理、安全技术规程、经过安全生产局培训考试和并持有“安全操作证”。

  2、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开起重机。

  3、驾驶员要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发现零部件安全装置等有故障或者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4、当班驾驶员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将有关问题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与本单位生产安全委员会相同。

  2、事故发生后紧急成立抢险领导组与应急救援队。

  3、封闭事故现场,除抢救伤员外,尽量保持事故现场的原始模样。

  4、组织救援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上报上级主管行政部门。

  6、配合事故处理与调查。

  7、待调查完毕,经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制定事故设备的拆除方案,并拆除设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证设备在使用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最佳的物质基础上,概括地说,就是要保证用好,修好,管理好设备。

  施工单位由管理机械的负责人,根据司机和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制定其管理方案。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下进行工作,全权负责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一、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正常有序进展。

  二、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效益等方面总体计划,并进行督促,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正确合理运用资金,调配资源。

  四、处理好与公司、业主及各管理部门,供货单位的关系,负责与其的合同协议的签定及评审。

  五、主持召开项目部主要职能会谇,审批奖罚建议。

  六、审批项目部的涉外报表,决算等。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和团结同志,抓好职工建设。

  八、督促开展各项类似小组等有益活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九、认真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收信,整理资料,确保项目部资料的完整。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文件。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项目质量安全方面工作。

  一、制定项目质量计划,督促落实实施。

  二、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脚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措施。

  三、审核各种安全质量报表,核实报送的奖罚建议,报项目经理批准。

  四、组织参加项目的各种检查,并对相关检查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五、及时对项目质量安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对不利因素和环节做出调整。

  六、督促组织有关培训,审核安全经费计划,确保安全计划的顺利实施。

  七、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和改进工作。

  八、督促开展各种类似QC等有益活动,促进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九、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机械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一、确保项目所有机械完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建档、登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三、负责组织机械的维修工作,并进行记录,对机械设备的进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四、根据生产安排,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对突发性机械故障时组织人员抢修,降低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了解公司内机械设备的封启使用情况,办理机械设备的调动封闭手续。

  六、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定期交资料员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内容。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

  3、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求高,作业危险性大,为规范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统一到总公司质量技术安全部登记注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得上岗作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格检查,身体不适应特殊工种工作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按国家现行劳动保护条例需要调离作业岗位时,及时办理调岗,对特殊工种职业病患者要安排治疗休养。

  9、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

  10、对违章指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且应向有前领导反应。

  11、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设备经理的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有关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领导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现场救援。

  起重机械管理员岗位职责

  1、制定起重机械司机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2、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汇同本单位的安全员制定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及塔式起重机械档案。

  5、负责联系、培训、领取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证,并监督司机持证上岗。

  6、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制定起重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并建立健全修进档案。

  8、不定期对起重机械司机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

  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无违章违纪现象。

  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职工身心健康。

  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奖励的内容

  1、年度内完成以上任务取得以上成绩,可评选年度先进单位,本单位职工享受年度综合奖金。

  2、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兑现奖金。

  3、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和可授予科技进步奖,并给以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 5、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

  6、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

  7、连续十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队,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各项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

  8、连续五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评为安全生产厂的称号并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连续十年无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授予文明模范单位的称号,并给于20xx元奖金。

  9、其它工作成绩显著的可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第六条:先进个人奖励

  (一)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新闻报道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二)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国家做出较大贡献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9、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性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三)奖励的内容

  1、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综合奖。

  2、达到《安全责任合同》十条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奖。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发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发明奖,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5、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6、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国家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9、对及时发生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幸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10、对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和在重大灾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给予记大功荣誉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11、在矿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其它奖励。

  12、职工个人连续五年或连续五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可晋升一级工资,记大功两次的,可晋升一级工资,连续十年评为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的,可申报劳模或给予荣誉称号。

  第七条:目标责任奖励

  1、完成矿部下达或签订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目标奖励,矿级为中层人员的一至三人部,中层为班组长的一至三倍,班组长为职工的一至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安全目标兑现奖,仍按逐级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别兑现奖金。

  3、专职人员,可享受职工的一至三倍奖金。

  4、奖金的数额各年度由矿部决定。

  5、各种奖励的奖金、名称、奖品由矿部决定。处罚

  第八条:集体处罚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单位不能评选先进:

  ①不能如期完成矿部下达的生产任务的;或产品质量下降。

  ②没有实现安全目标,出现工伤事故的。

  ③纪律松驰,工作散涣,管理不善的。

  ④发生火灾盗窃案件,治安秩序较差的。

  ⑤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况者取消所在单位的安全奖和经济指标奖,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九条:责任人的处罚

  1、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人,工作失职有下列情况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

  ⑴违犯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损害国家利益的';

  ⑵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或职工利益的;

  ⑶违章指挥,造成人身生命或国家财产损失事故的;

  ⑷经营管理不善,使生产计划、任务和经济指标连续完不成,出现严重亏损现象的;

  ⑸本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对职工实行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⑹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到以下处罚。

  ⑴经济处罚:扣除失职期间的职务津贴;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评奖资格,取消奖金、罚款等。

  ⑵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解除职务、降职、降级等。

  ⑶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个人处罚

  (一)工人职员,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⑴违犯劳动纪律、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⑵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⑶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低劣的;

  ⑷偷拿、盗窃、窝藏国家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⑸损坏甚至故意破坏设备、设施的;

  ⑹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⑺违纪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二)职工违犯厂规厂纪,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经济处罚。

  ⑴在生产和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⑵违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节罚款处理并追究责任。

  ⑶当班遗留事故隐患或已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作处理,导致他人或他班发生事故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⑷本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者,责任自负,医药费自理。并按情节承担他人的药费或其它费用。

  ⑸生活中乱接乱插电线,灯头违犯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后果要罚款处理。

  ⑹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一次性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

  ⑺违犯岗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溜岗、睡岗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指标的要罚款处理。

  ⑻丢失本班财产、设备或工具的,除等价赔偿外,要罚款处理。

  ⑼在企业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出现临阵脱逃、见死不救甚至乘机作乱的,除罚款外,要给以纪律处分。

  ⑽故意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行事责任。

  ⑾破坏矿区、厂区、院落、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处理。

  ⑿有其它行为的,视其情节罚款处理,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分的类型: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⑴行政处分必须事先通知本人,并经职代会决定通过,处分经过要记入本人档案,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书面申诉,如上级领导未作出新的决定,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⑵行政处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矿部依据有关政策,随处分决定通知清楚。

  ⑶在受处分期间,如痛改前非,立功赎罪者,可减轻处分,或者恢复名誉。

  (四)经济处罚:可分为赔偿、扣除资金、罚款、扣除工资,罚款额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定。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

  总则

  1.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克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间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1.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1.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由总经理签批。奖励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米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2.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2.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2.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xx元给予嘉奖。

  2.7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2.8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 0元奖励。

  处罚

  3.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责任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要处以罚款500----5000元,另给一定的行政处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责任者(违章者)给予处罚:

  造成人员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严重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待岗15天。

  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追究部门、工段、外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处以500元或以上的经济处罚,罚款后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章行为,贝岫部门或工段提交安全办审核,由公司办直接安排就地待岗一个月以上,并再次参加相关安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酒后上岗的生产作业人员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严重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无故未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就参与生产作业并发生事故的责任者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操作工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安全(动火作业票)就组织动工,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长或机长)含外包单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违章行为,按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组、机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在严禁烟火的场所抽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不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着装进入生产车间的罚违反者50元;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挪作他用的,罚违反者100元,设备员、组、机长、安全员未发现或白己发现未及时监督恢复者,罚设备员、组、机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操作大型机械的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刊杂志、睡觉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罚违反者50元;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焊工证擅白动火焊割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

  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裸露,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

  不按规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气、乙焕进行焊割,周围五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留下火种存在事故隐患的,罚违反者和批准者各100元;

  在金属容器和锅炉内检修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压安全电源的,罚违反者和班组长各10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驾驶证偷开叉车、汽车、抓车、铲车者,罚款100元,对纵容者罚款200元,或虽有证但开快车撞伤人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另给行政处分;

  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罚违反者各100元;

  未拉闸停电、派人监护就进入给料槽处理卡料,罚违反者和指挥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横跨高速运转的皮带和设备,罚违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白脱岗者,罚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规检查,罚使用人50元;

  操作链条葫芦时,禁止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下方,罚违反者50元;

  吊物捆轧不牢,吊装方法不当或吊物上堆放悬挂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罚当班起重操作人员100元;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无安全措施的罚指挥者审批者各100元;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砂轮面不戴防护眼镜,使用钻床、车床戴手套者,各罚款50元;

  不准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触摸

  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罚责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打手机或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就动火,罚违反者50元;

  不关乙焕、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罚违反者50元;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罚责任人50元;

  原料堆场和生产厂区不准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

  严禁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罚违反者100元;射线作业区未设警示标志的,罚工段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生产车间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存在有触电危险的,罚工段电气员和值班电工各50元;

  制胶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时不戴防毒口罩的,罚款50元;

  在粉尘严重区域工作的员工不戴口罩的,罚款50元;

  边班作业的操作工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罚款50元;

  操作台有杂物,操作工不搞清洁卫生就下班的,罚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罚安排责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业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没有特种工种合格证或虽有证但未及时年审过期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罚公司办负责人100元;

  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的,罚车间责任人100元;

  凌空处和坑凹处无安全防护栏,罚管理辖区域负责人和安全员各100元;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的,罚管辖区负责人100元;原料场和成品库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内不处理的,罚原料场和成品库负责人200元;原料场转运车辆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原料场负责人200元;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未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或配备已过期失效的,罚消防专干和安全办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仓库间距或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的,罚安全员100元;

  氧气库、乙焕库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具,通风不良,罚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制胶车间或热压车间排气扇坏了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造成车间通风不良,罚工段组长100元;

  热压工段液压站漏油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罚设备员100元;

  热能工段锅炉房和热磨车间高温高压设备设施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焕等),罚工段设备员100元;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的,罚责任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各100元;

  公司、部门、工段领导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指挥生产作业的,罚责任人500元;

  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伍的,罚签合同的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

  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发现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不予制止、纠正或不进行处罚的,罚责任管理人员、安全员各200元;

  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属违反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生产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文明生产各项制度的,追究部门、工段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生产现场的车辆(包括单车、摩托车、叉车、抓车、铲车、小汽车)没有停放在指定区域的,属私人的给予车主50元罚款,属公司的给予当班司机50元罚款;

  临时用电设施不规范(乱拉导线拖放在地上,绞在金属架上或与其它线交织在一起以及露天乱装闸刀开关等),追究分管班组长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临时技巧、维修措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设负责人(包括外包工头)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生产现场的钢丝绳、吊装用具乱丢乱放,造成生产现场摆设不整齐、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组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

  生产现场属物资供应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时回收,造成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追究物资供应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罚款;生产现场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不明显,没有标明维护时间或未定期检查的,追究公司消防专干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做到文明生产五清”或不及时把废弃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追究当班责任人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生产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追究生产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工段工具房或备品库工器具、备品配件摆放不整齐,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烟头垃圾的,办公室不整齐、不卫生的,给予管辖区责任人50元处罚;

  各种仓库内物资摆设不整齐,不分类定位摆设,不清洁不卫生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仓库负责人各50元处罚;

  油库地面漏油,不及时清理干净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负责人各5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或无专人负责保持场地整洁的,给予该辖区管理负责人50元处罚;

  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没有按公司统一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给予违反者50元罚款;生产部、技术部、各工段设备员监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员对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工作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或安全员50元罚款。

  附则

  对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奖励由部门、工段分管安全负责人申报,生产技术部(安全办)审核后统一制表,经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签批后发放,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励资金中列支。对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领导层的奖励,由人力资源中心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统一制表,经集团管理者代表签批后发放。

  对于各项的经济处罚,由生产部、技术部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具处罚通知单送财务部、办公室备档,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处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按规定办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8

  1、目的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基本原则

  3.1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3.2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部门和个人,要予以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3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并带来恶劣的影响、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考核职责

  4.1公司领导、各部门、车间及车间主任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车间副主任、车间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5、管理内容

  5.1考核依据、时间、结果

  5.1.1考核周期: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5.1.2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5.1.3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5.1.4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实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75—90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75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

  5.2奖励

  5.2.1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有下列表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a、为挽救或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直接立功者;

  b、发现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并及时上报,从而防止事故发生的立功者;

  c、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做到迅速、果断、正确,从而避免或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立功者;

  d、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者;

  5.2.2一次性嘉奖,由核实验证,报公司总经理审查确定后,通报表扬或以物质奖励。

  5.2.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班组,并给予奖励。

  5.2.4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a、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b、能及时的举办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风险辩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c、能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能及时整改。

  d、本年度未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

  5.2.5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

  5.2.6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a、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守规章制度。

  b、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c、坚决反对不安全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d、在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果。

  e、本年度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

  5.3处罚

  5.3.1在安全生产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表现的,给予警告或处罚。

  a、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首先提出警告,对方不听劝阻的;

  b、不按规定使用专用安全用具的;

  c、擅自拆除或改动安全装置的;

  d、擅自拆除、挪用安全标志的;

  e、酒后上岗,按旷工处理;

  f、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

  g、工作中马虎草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h、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或指派者;

  i、班组未按规定组织一周一次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

  j、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及时的责任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对于无故不进行整改的;

  k、不按规定报告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罚部门责任人;

  l、对压力容器(如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氩气瓶等)、化学品(如天那水、白电油等)不按规范储存、运输、使用的;

  m、对随意搭、挂、插接电源线的;

  n、工作场地的安全通道或灭火器、消防栓、配电柜(箱)周围被货物、杂物等严重阻塞,不及时清除的;

  o、对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或无理取闹的;

  5.3.2违规操作发生的事故处罚

  a、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20-50%的经济责任。

  b、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c、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50-100%的经济责任。

  d、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5.3.3对上述行为的责任人,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被处罚三次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直至辞退。

  5.3.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处罚。

  a、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其补报外,对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按安全生产规定处理。

  b、发生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未能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对部门责任人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处理;

  c、对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3.5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b、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c、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d、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e、安全培训不到位。

  5.3.6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e、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f、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g、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5.3.7有下列行为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并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a、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接受安全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自行其事。

  b、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合理化建议,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d、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

  5.3.8罚款处理,由安全主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其经济处罚单交财务部门扣款。

  6附表: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

  2、管理人员、保安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记录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9

  1、内容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

  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别贡献,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公司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表彰和奖励,先进个人奖励标准不低于200元,先进单位奖励标准不低于给予20xx元。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到年底进行评比表彰,对获奖人员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2.3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歪风邪气,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财产免受损失者,公司根据贡献大小以通报嘉奖的形式,给予50—1000元奖励。

  2.4对出现事故进行积极抢救,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予100—500元奖励。

  2.5对于积极举报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和隐瞒事故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50—5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2.6对于在其他各项评比中获得嘉奖的人员,按照各项评比的相关标准进行奖励。

  3、处罚

  3.1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安全生产事故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违章违纪处罚参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和《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

  3.3事故隐患处罚:对事故隐患和整改处罚参照公司《信息闭合管理规定》。

  3.4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3.4.1公司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3.5.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3.5.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6其他处罚:

  3.6.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6.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4、实施与检查

  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公司安委会有权对上报名单进行否决。

  4.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核,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3经济处罚由安环部、劳资科会同财务科执行。

  4.4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安环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安技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 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3.4 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1.3其它事故考核

  4.1.1.2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4.1.1.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处罚等办法予以

  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4.1.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

  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技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车间由安技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5.其他

  5.1公司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技部门直接控制使用。

  5.2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1

  一、目的

  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2、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激励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二、执行标准

  1、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各种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依据。

  2、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的奖罚制度同时废止。

  三、适应范围

  1、公司、各分公司、各部门的员工均适应于本制度。

  2、本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的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的员工均适应于本制度。

  四、奖罚执行人

  1、本奖罚制度的执行单位:公司企管办、分公司、项目部。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企管办。

  1)公司企管办对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的安全生产活动,按条例进行奖罚。

  2)分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为奖罚执行人。

  3)项目部的奖罚执行人为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

  五、奖罚办法

  1、公司罚款:由公司企管办向被罚款人(单位)发出罚款通知单(附照片或者证据),被罚款人(单位)不需签字。罚款通知单一式叁份,被罚款人(单位)一份,项目部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所罚款项由公司财务部从工程款

  中扣除。

  2、分公司罚款:由分公司分管领导向被罚款人(单位)发出罚款通知单(附照片或者证据),被罚款人(单位)不需签字。罚款通知单一式叁份,被罚款人(单位)一份,项目部一份,分公司财务部一份。所罚款项由分公司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3、项目部罚款: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向被罚款人(单位)发出罚款通知单(附照片或者证据),需被罚款人(单位)签字,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生效。罚款通知单一式两份,被罚款人(单位)一份,项目部一份。所罚款项由项目部从每月工资款中扣除。

  六、奖罚细则

  1、创文明工地(标化工地)

  1)每年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目标由各分公司推荐。原则上每分公司一年内创1个省级文明(标化)工地、2个市级文明(标化)工地。

  2)创文明(标化)工地奖罚,以当年经营制度规定执行。

  3)工程承接后,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规定的,以承包合同为准。

  4)水、电、暖通安装工程不享受工地奖励,不能影响工地创建文明工地。如水、电、暖通安装工程直接影响创建文明工地,将罚工地奖励金额的1/4。

  5)数项奖不兼得,只享受最高奖。

  2、公司季检查奖罚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根据施工现场工程进度确定,安全管理每次必查。

  2)检查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造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其它规范、标准。每次检查根据评分表分数汇总,排出名次。优良、合格、不合格工地标准按《建造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

  3)公司检查后,受通报表扬的且评分标准达优良工地的,奖1000~1500元。受通报批评的`且检查为不合格工地的,罚款1000~1500元,并限期整改,限期内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加倍罚款,以此类推,直至合格为止。

  3、安全管理

  1)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与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责任制要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签订,不能张冠李戴。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员。否则,罚款50~100元。

  2)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分公司主管安全领导组织,将检查结果通报各项目部,并上报公司企管办、公司主管领导。否则,罚款50~100元。

  3)各项目部每旬由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月底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及各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否则,罚款50~100元。检查评定合格率达不到90%以上,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复查仍未达到的,加倍罚款,以此类推,直至达到为止。

  4)安全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否则,罚款50~100元。

  5)根据《建造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含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教育培训、季节性教育培训、节假日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必须做好记录,教育人、被教育人要签字。否则,罚款50~100元。

  6)项目部要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分部份项工程、操作规程、季节性作业、节假日作业、特殊高空作业和暂时性危(wei)险较大的作业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人、被交底人要签字。否则,罚款50~100元。

  7)项目部要对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围护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验收,要做好记录。否则,罚款50~100元。

  8)项目部要协助安装单位对塔吊、井架、人货电梯组织初验,合格后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验收,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验收,严禁使用。否则,罚款50~100元。

  9)项目部要组织对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挂好操作规程牌、验收牌。否则,罚款50~100元。

  10)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否则,罚款50~100元。

  11)班组全年安全管理目标是实现事故“零”。即无轻伤,无死亡,无火灾,无爆炸等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若实现,奖励1000元;若因操作不当引起事故,将对班组罚款1000元。

  4、隐患整改

  1)项目部要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按规范做好施工用电,按标准搭设脚手架,及时对施工机械用具维修保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查出的事故隐患,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项目部要定人、定措施按时整改。在复查时发现仍未整改的,提出警告,再发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罚款100~500元。以后加倍处罚,直至完成整改。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2)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人员要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项目部即将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如有迟延不办的,罚款1000~30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如未做到,第一次每人罚款10元,第二次每人罚款20元,并按累计人数每人2元罚项目经理和安全员。

  4)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发现没有系安全带即将进行教育,并要其系好安全带再进行作业,再次发现罚款50~100元。

  5)在检查中发现违章指挥,罚责任人100~200元。 6)在检查中发现有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20~100元。

  5、综合管理

  1)现场防火

  ①施工现场未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消防管理网络,罚款100元。

  ②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灭火器)未按要求配置,少一只处罚20元(木工间按25 m配置1只,宿舍区按50 m配置1只,仓库、厨房、办公室各配置1只,总配处设置灭火器1只)。

  ③施工作业需动明火时,按三级动火手续进行审批,无审批手续、无监护措施,发现一次罚款50元。

  ④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造物内设置集体宿舍,违法者罚款500~1000元。

  2)食堂卫生

  ①食堂选址应远离污染源(水沟、厕所、垃圾箱等)30米以上距离,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②食堂卫生制度、有关证照要齐全,如没有,罚款50元。

  ③炊事人员需持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如无,罚款50元。

  ④食堂生与熟,原料与成品,食品与杂物等要严格分开,如达不到,罚款50元。

  ⑤食堂地面要铺设地砖,每天要打扫干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如达不到,罚款50元。

  ⑥食堂灶台及周围要镶贴白色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如达不到,罚款50元。

  ⑦食堂要做好留样,并做好记录,发现一次未留样,罚款10元。

  3)厕所卫生

  ①厕所必须有专人天天负责打扫,时常保持干净,如达不到,罚50元。

  ②厕所内外环境整洁,便槽内无污垢、垃圾、无明显异味,如达不到,罚50元。

  ③便槽必须铺设瓷砖,有水冲设备和洗手池,如达不到,罚50元。

  ④厕所蹲位按规定每35人设一个,并应有隔断,如达不到,罚50元。

  4)其它

  ①工地无闲杂人员,宿舍内不许住有家属和小孩,发现1人罚10元。

  ②发现有人在危(wei)险场所吸烟(仓库、木工间),每发现1人,罚10元。

  ③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发现一次罚500元,并送有关人员至当地派出所处理。

  ④施工现场严禁酗酒,发现后罚当事人50元/人。

  6、文明施工

  以下各项条款中若有一条未做到,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复查时仍未整改的,罚款50~100元。

  1)工地围挡

  在市区主要路段,工地四周围挡高2.5米,普通路段围挡高1.8米,并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2)道路、场地

  ①道路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

  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脚手架底部必须硬地坪施工。

  ③施工现场环境整洁,无垃圾、白色污染。各班组负责的卫生区域内,必须做到落收清,落地清。

  3)材料堆放

  ①材料堆放按总平面图堆放。

  ②材料堆放要有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③材料堆放高度严禁超过2.0米。

  4)现场文明气氛

  ①现场要有宣传标语。

  ②有黑板报或者报栏,内容应常更换。

  ③工人要穿戴整齐,行为文明。

  5)七牌二图

  ①七牌二图必须齐全、美观、整齐。

  ②在施工通道和作业面必须挂设醒目的有针对性警示牌。

  ③严格按公司标准化手册执行。

  6)职工宿舍

  ①有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扫。

  ②生活区与施工区隔离。

  ③宿舍高度不得低于2.5米。

  ④床上用具、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做到清洁、美观。

  ⑤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及其它电加热器。

  ⑥宿舍内外环境整洁,无垃圾、无白色污染。

  ⑦宿舍内设有垃圾箱,每200m2设1只。

  7、事故处理

  1)项目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将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即将如实报告公司领导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违反此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一条规定处罚。

  2)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并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违反此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2

  1、编写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班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编写依据

  2.1、《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

  2.2、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送变电运行检修分公司巡检六班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具体要求

  4.1、凡违章并造成事故后果者,均据事故根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按《省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4.2、由于该发现的缺陷而未发现或检修工作的不负责任所造成的`线路事故(一类障碍):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4.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元:

  4.3.1、高空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安全绳,未造成后果者;

  4.3.2、在架空地线上工作,不按规定挂接地线者;

  4.3.3、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或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未造成后果者;

  4.3.4、安全距离不够,又不采取措施就进行工作未造成后果者;

  4.3.5、登杆作业不核对线路名称、编号、杆号,误登杆塔未造成后果者。

  4.4、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200元:

  4.4.1、线路检修,不按制度要求,未有安全措施;

  4.4.2、在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工作人员未全部从杆上撤离即拆除接地线者;

  4.4.3、工作现场打架或嬉闹者;

  4.4.4、工作现场,不听从工作负责人指挥者;

  4.4.5、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监护失职者;

  4.4.6、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者;

  4.4.7、无票进行工作或事后补填工作票者;

  4.4.8、酒后上班或登高作业者;

  4.4.9、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不临时指定现场负责人者;

  4.4.10、无故旷工者。

  4.5、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4.5.1、工作负责人未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临时性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到现场交待就许可工作;

  4.5.2、班组在当月巡线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能处理而未处理者;

  4.5.3、进入生产现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进入检修现场不穿工作服、工作鞋者;

  4.5.4、签发、受理、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及许可工作者,未造成后果;

  4.5.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完成,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者;

  4.5.6、不按班组规定,巡线不到位者;

  4.5.7、不按班组规定,检修和巡线工作未发现重大设备缺陷,瞒报者。

  4.5.8、班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存在疏忽、遗漏,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

  4.6、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

  4.6.1、未做到按时起床,未在规定时间内整装待发;

  4.6.1、个人工器具、安全用具在作业前未进行检查、携带不齐全;

  4.6.1、上、下班途中在车内睡觉者;

  4.6.1、领用仓库工器具要保存完好并及时退回,少退、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4.6.1、参加公司、分公司安规、运规考试未一次性通过者;

  4.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

  4.6.1、请假未做到,事先先好请假条明确请假时间和返回时间,延期要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4.6.1、事务员要对每月个人考勤进行核对,如错打考勤导致员工工资错发,赔付相应错发工资;

  4.6.1、安全员、技术员、事务员、宣传员对各自报表未及时进行上报,导致绩效考核扣分;

  4.6.1、班组人员在合肥期间遵守分公司相关作息及规章制度;

  4.6.1、其他未尽事宜。

  4.7、上班时间,严禁在班组办公室举行娱乐活动,在分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地点进行娱乐活动中严禁进行赌博,如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旁观者罚款100元。

  4.8、发现设备重大隐患、缺陷、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予以200-500元奖励;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处理,避免事故发生者,予以100-200元奖励,同时向分公司安监部申请奖励。

  4.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3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主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村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机制、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奖惩兑现、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三、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积分制考核。主要包括:

  1、村组安全领导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4、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治情况;

  5、督促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

  6、年度安全事故起数、经济损失;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奖惩

  1、纳入对村组年终目标考核的范围一同进行;

  2、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胜的组和个人进行表彰;

  3、通报表彰和批评;

  4、进行物质奖励和罚款。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4

  1、目的和范围

  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则

  企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惩罚和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考核与责任

  3.1考核:每年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不少于一次,由安委会制定考核评分表,每季度由工程部对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一并纳入公司季度考核管理。

  3.2责任:

  3.2.1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涉及由政府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严格按其责任追究。

  3.2.2政府相关部门未予追究的责任,但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事故,视情节轻重程度,依年度安全生产考评办法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安委会报公司另定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措施。

  3.2.3各单位对其所辖的违规责任单位或职员的处置由各单位按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处罚或追究行政责任。

  4、奖惩及办法

  4.1奖励的范围

  4.1.1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4.1.2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4.1.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成绩者;

  4.1.4对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4.1.5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4.1.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4.1.7单位达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者。

  4.2奖励办法

  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4.3惩罚办法

  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5

  为保证对施工安全实施有效监控,实现“六无”“三控”“一消灭”“一创建”的安全目标,项目部将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进行经济处罚,具体如下:

  (一)对现场的临时设施不进行安全设计,随意加工使用临时设施的单位,按300元/处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该临时设施的使用。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现场管理负责人的主要责任。

  (二)对存在关键工序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有严重漏洞的单位,按 100元/处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施工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责任。

  (三)对存在不执行安全操作挂牌制的单位,按100元/处〃次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拌和场负责人的主要责任。

  (四)对存在不按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单位或虽进行安全检查但无措施、无落实、无记录的.,按100元/次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五)对有下行为之一者,按50~10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1、在一切施工场地内不带安全帽者,包括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人员;

  2、特殊工种,如爆破、电器、电焊工、高处作业人员、机械操作、车辆驾驶人员等不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的;

  3、非特殊工种而进行特殊工种作业的;

  4、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5、用碘钨灯取暖的。

  6、发现不开展班前讲话的班组,对所属单位,按50元/班(组)〃次进行处罚。

  7、对存在不开展“周一”安全活动日的单位,按50元/班(组)〃次进行处罚。

  8、对存在不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单位,按照50元/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9、对存在领工员不进行交接班或不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记录有严重安全缺陷的,按50元/次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六)对司乘人员的处罚(造成事故的进入事故处理程序):

  1、酒后驾驶机械或车辆的,按50~20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2、无“双证”或交无证人员驾驶机械车辆,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3、驾驶作风不好或驾驶装载物不符合规定,按50~20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4、穿拖鞋驾驶机械车辆按5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5、未关好机械、车辆门、车箱而驾驶机械车辆,按50~20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6、机动翻斗车搭乘除司机以外的人员,按5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7、自卸车车箱搭人,按5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8、砼运输罐车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搭人,按5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9、非运送人员的平板车搭人,按5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10、允许搭载人员的车辆未按规定搭载人员的,每超员一人按5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11、驾驶“带病”机械车辆作业,按50元/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12、人料混装的,按5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13、超速行驶的,按50~100元/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14、洞内超车,按50~100元/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15、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其它驾驶行为,按50~100元/次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

  (八)对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电器方面违规,除责令改正外,处罚标准如下:

  1、在用各类机械、机具、车辆安全防护不齐全的,按50~100元/处进行处罚。

  2、各类电线、电缆未按规定设置的,按50~100元/处处罚;

  3、电气设备外露的传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的,按50~100元/处进行处罚;

  4、在用车辆、机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无刹车或刹车不全不灵、无灯光或灯光不全)的,按50~100元/处进行处罚。

  5、电器、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变压器漏油、无防护、浸在水中、洞内变压器中性接地等)的,按300元/处进行处罚;

  6、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而未安装的,按100元/处进行处罚;

  7、采用碘钨灯照明的高度不够或固定措施不到位的,并处100元以上的罚款;

  (九)其它违章行为将示情况处50~1000元的处罚:

  1、上班时间内打牌,罚50元/人。

  2、酒后进入施工场地进行作业,罚50元/人。

  3、施工期间出现打架闹事、起哄,偷盗罚300元/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治安条例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各办公室、宿舍未经允许接入大功率电器或进行做饭,处罚并没收电器,罚200元/次。

  5、破坏安全设施及施工现场成品的罚200元/次。

  6、易燃易爆等未按指定位置堆放、乱放,并不符合有关标准无安全防护措施,罚100元/处。

  7、施工期间在地面及结构物上留有直立钢筋头、带钉木板等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清除,罚50元/处。

  8、施工过程中发现电缆、光缆、不明管线或结构物不及时上报、私自处理或作业前未通知旁站管理人员,罚500元/次,造成破坏或严重后果的,承担一切损失。

  9、从高出往下抛扔工具材料,罚50元/人。

  10、对存在问题通知后未按时整改完毕罚200元/次。

  11、撕毁整改通知单或技术交底,态度恶劣,罚1000元/次,并公开道歉。

  12、施工设备、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求立刻停工仍继续施工,罚200-1000元/次。

  13、上级(政府安质监督部门、业主、监理、公司上级)检查发现提出问题根据问题不及时整改,罚200元/项。

  14、在林区、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炸药库、仓库吸烟或施工现场生火,罚200元/次,其中在林区、炸药库吸烟或生火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移送当地机关处理。

  15、氧气瓶、乙炔瓶堆放未保持5米以上距离、与明火未保持米以上,二者暴晒、乙炔瓶倒放,罚30元/次。

  16、在气瓶上敲击、碰撞或滚动搬运,压力表损坏或无压力表,罚50元/次。

  17、各种照明设施与易燃物的距离小于30cm,罚100元/处。

  18、焊接施工时未清理周围易燃物,无防燃措,罚50元/次。

  19、随意挪动、挪用或损坏灭火器材或设施,罚500元/人。20、氧气瓶无减压阀、乙炔瓶无防回火装置,且二者无防震圈,罚50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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