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 篇1
一: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
1、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的规定,员工只要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
2、"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规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当年度虽不足一年,但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工作年限计算。
3、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此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4、船员的年休假按照《船员条例》执行,不适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5、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适用未休年休假需支付3倍工资的规定。
6、非全日制用工不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
二、职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
1、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xx年、满20年后,从下月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累计工作年限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含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等)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工作年限计算。
3、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的折算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
李某在a公司已工作5年,今年7月31日离职,8月1日入职b公司,李某在b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22天。按照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李某年度休假天数应为5天。因其新入职b公司,则李某在b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李某今年的年休假天数为1天。
4、员工中途离职时当年度应休年休假天数的折算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
刘某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刘某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刘某在单位工作了2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1天,那么刘某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200÷365)×5—1≈1.74天,因0.74天不足1整天,所以刘某折算后的年休假为一天。
5、公司提前安排员工休完当年度年休假后,员工在年度届满前提前离职,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6、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三、职工年休假的范围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四、不得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针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言,如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或者少休寒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年休假休假要求(有效期)
1、休假时间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用人单位有安排义务,员工无申请义务。就算是单位规定过期作废,员工仍可主张时效内的年休假工资(时效起算点各地做法不同)。单位应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已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或者不能再当年安排职工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且经征求职工本人意见后,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六、法律责任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带薪年休假 篇2
申请人____部门______岗位____
联系方式
休年假时间
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共x天
入职时间
xxxx年x月x日
家庭住址
申请理由:
备注:
签批人:xxx
人力资源中心意见:
带薪年休假 篇3
尊敬的优拓公司行政领导:
根据国家和公司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20xx年x月x日休假2天。8月休假3天。(具体时间将提前10天安排)
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将在休假前10天安排好,由何艳碧代理,请给于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带薪年休假 篇4
根据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市下发的关于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文件进行了认真贯彻学习。
集中学习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0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xx]19号)文件。因为单位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休假后工作无人接替的.原因未能休假,今后要根据上级规定及要求,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将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
我公司共有工作人员8人,没有过带薪休年假情况。 特此报告。
20xx年9月11日
带薪年休假 篇5
中心股室:
根据《xx市xx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中心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一、实施带薪年休假范围
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
二、实施带薪年休假期限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三、实施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要求
1、各股室要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按《xx区政府采购中心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工作人员的休假时间。除紧急、特殊情况外,各科室均应安排职工休假。
2、干部职工休假不能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休假期间必须保持联络畅通,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正在休年休假的`职工回到工作岗位的,职工应服从单位安排中止休假,假期另作安排。职工休假期间的工作实行替办制,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工作相互替办人员不得同时休年休假。
3、休假安排原则上应避开工作繁忙时段;同一股室原则上不安排2名以上职工同时休假。
4、根据中心工作具体情况,职工年休假可在本年度内集中安排或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超过3段。
5、干部职工休假一律填写《xx区政府采购中心干部带薪年休假审批表》。各股室股长的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报中心中心主任审核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股室其他成员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股室股长及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所有干部职工休假情况须报中心和局人秘股备案。
6、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应按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审批表的安排进行,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提前至少一周按同一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带薪年休假 篇6
人社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站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根据三人社发(20xx)第273号文件关于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情况实施劳动监察的`通知,结合我站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开展了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文件后,我站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方案,严明纪律,为职工带薪年休假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严格执行。
一是年初完善了带薪休假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同时报办公室备案,严格控制同一时间内年休假人数,确保了我站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规范运行。二是严格按照休假制度,分批次安排全体人员休假,20xx年,我站实有在岗人员19人,可享受年休假人员为19人,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按照规定修完年休假人数19人,占符合年休假职工总数100%,20xx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已按照安排全部落实。20xx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已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安排完毕。
我站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培训,切实维护干部职工权益,较好地完成了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任务,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劳动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维权意识和自身素质。
带薪年休假 篇7
县人社局:
为了贯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省、市、县关于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开展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扶人社发〔20xx〕162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决定对全镇辖区内职工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按照县上文件精神,我镇从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xx镇职工带薪年休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主管劳动保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有镇政府办公室、劳保所、派出所、企业办、妇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共服务中心,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决定从5月28日起至6月5日,对辖区餐饮、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注重宣传教育,采取企业先自查自纠,镇上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层层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严明了工作纪律,要求各检查人员要深入到一线,检查中不得走过场、走形式,务求实效,从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在专项行动活动中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学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
假实施办法》,修订完善用人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制度。二是镇上检查人员深入企业与职工交流对话,宣传政策规定,共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做好自查,建章立制
专项检查开展前,我们要求相关用人单位对其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方案,通过与企业工会或职工民主协商,在处理好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和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制度。
四、加强督查,依法行政
1、畅通渠道。为使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制止,我们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xxxxxxx,广开信息渠道,及时、准确捕捉各种举报投诉信息。
2,严格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和依靠各部门的力量,对所辖区域内的餐饮、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等情况全面排查,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改正,从而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收到了实效。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22户企业,涉及职工2355人,在检查中,各企业均能做到年休假的落实,在落实中企业按照自身发展情况,通过夏收假、收秋假及法定节假日分批次休假,但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盈利低的原因,大多数没有做到带薪年休假,为此检查小组及时将企业关于带薪年休假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予以当面通报,并与企业协商尽快按照政策逐步予以落实。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发现我辖区的部分企业单位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了解的不够,认识还不到位,执行也很不理想,存在问题较为普遍,目前由于岗位少求职者多,多数员工为了保住工作而委曲求全,这个方面投诉举报也很少。在推进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上,还应该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宣传,让职工明白带薪年休假制度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不可侵犯,职工个人也要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从自身健康的角度出发,合理安排个人时间,能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平衡。二是企业自律,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的积极态度是关键,制订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小组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应把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督促落实,要通过宣传政策、法律、规章制度,让企业和职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劳动者和企业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带薪休假方面出现的劳动争议,建立平等的、互相尊重的合作关系, 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推动社会安定团结。
20xx年6月5日
带薪年休假 篇8
根据XX人事处《XXX通知》的有关精神,XXX对20xx年带薪年休假(下简称年休假)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认真梳理及总结,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落实情况
20xx年,XXX员工XXX名,应休年休假共计XXX天,实际全部休完年休假的人数为XXX人,实休年休假XXX天,休假率为XXXX4%。各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休假计划安排员工休假,较好地落实年休假制度。未享受完毕的年休假,属个别员工自愿放弃休假,XXX未出现因工作原因影响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层级落实XXX领导对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高度重视,明确带薪年休假是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举措,要求XXX各单位严格按照“落实计划、保证休假”的原则,紧密结合年度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处理员工年休假和工作正常推进之间的关系,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员工休假。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身作则,带头科学休假。并将各单位休假计划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联系实际,合理计划20xx年3月11日,XXX下发了《XXX的通知》XXX立即将该《通知》转发全体员工学习领会,并根据该《通知》的有关精神,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和员工自身情况,制定20xx年员工带薪年休假休假计划,及时填写《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安排表》上报XXX人事部门。
(三)建立台账,动态监管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安排表》,XXX建立了20xx年度带薪年休假计划档案。依托考勤管理制度,逐月对各单位休假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统计跟踪,制作了XXX《员工年休假台账》,实现对全体员工考勤情况及年休假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追踪休假计划落实情况。
(四)加强指导,严格审批按照上级有关精神,XXX严格执行年休假审批制度,明确休假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XXX人事部门积极指导各单位着力落实年度年休假计划,对员工的'休假审批情况予以备案,并视情况上报XXX领导审批,防止出现多休、少休年休假或者审批程序错误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xx年,XXX将对下属各单位的年休假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员工对于完善XXX年休假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争取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年休假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全体员工100%享受完毕当年年休假。年终考核时,员工的休假情况将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所在单位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对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XXX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带薪年休假的申请规定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从其他单位新进入现用人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指该职工在原单位与现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xx]149号)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 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复函》也特别作了明确说明: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带薪年休假 篇9
1、累计算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比如北京李先生在甲单位工作了8年,跳到乙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20xx年,他在乙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就按20xx年计算。”
2、打折算
(1)对于刚跳槽到新单位的劳动者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这一规定,在保障了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这里的日历天数,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比如前面提到的李先生在甲单位干满了8年,是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工作已满20xx年,年休假天数应为10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10天=4.2天。由于0.2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4天。从在新单位工作的第二年起,李先生在乙单位的休假天数就按第一种累计算了。
(2)单位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了,但是当年的年休假还没享受到,年休假怎么算?
对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当年已安排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这里确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带薪年休假 篇10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城镇职工、农民工,以及劳务输入人员。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4、年休假天数指一年(12个月)内的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休假:
人员范围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判定时点休假周期休假天数附加说明
20xx年12月工作已满一年的人员满1年不满10年休假周期开始月份的上一个月每年1-12月5天在一个休假周期内,遇有满10年(或20年)时,休假天数按当年个人平均年休假天数(进到整数)确定。
满10年不满20年每年1-12月10天
满20年每年1-12月15天
20xx年1月及以后工作满一年的'人员满1年不满10年满1年后下月起向后顺延12个月5天
满10年不满20年满10年后下月起向后顺延12个月10天
满20年满20年后下月起向后顺延12个月15
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4个月以上的;
4、上一年度(12个月)因内退、工伤休养等原因累计不在岗6个月以上的;
5、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向借入单位申请带薪年休假。
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1、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2、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非因工作需要,职工当年自动放弃的年休假,不得转入下一年度,公司亦不发给休假工资。
5、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年休假,在年休假休完后,方可请休事假。
7、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公司劳动人事部定期统计出公司全体职工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集团工龄,测算出每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休假周期等信息,并提供给各单位和部门;作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一般性依据,各单位应随时监控和掌握年休假的休假条件和否定条件事实,以便正确审批年休假。
2、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计划休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7天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并将工作向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不得影响工作。
3、审批权限:工人岗位由班段长签属意见后,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一般管理岗位直接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中层副职由中层正职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级副职主管领导审批;中层正职由公司级副职领导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经理审批;公司级副职领导直接由公司经理审批。
4、《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人事部备案;《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交劳动人事部,并由劳动人事部转交政治工作部备案。
5、审批原则:个人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不能影响本岗位工作及所分管的工作,离岗后应有职务代理人。
6、各单位在职工考勤表中对带薪年休假应用专用符号予以注明。
7、凡由各单位集中安排的带薪年休假,向劳动人事部及时上报《带薪年休假备案表》及《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即可,不必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
带薪年休假 篇11
尊敬的.院领导:
根据国家和医院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休假10 天。
休假期间,我的相关工作已经予以妥善安排,请给于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带薪年休假 篇12
根据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公司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以下简称年休假),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享受年休假员工范围
(一)在我公司工作并与我公司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均能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由劳务公司派遣我公司工作并且工作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二条休假条件及假期
(一)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被扣发事假工资或者虽被扣发但以其他形式补偿的;
(二)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年休假的计划安排及审批程序
公司安排年休假的总原则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员工有申请休假的权利,公司有批假的权力。员工享受年休假必须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才可享受。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因企业性质所决定公司员工全年各阶段工作任务是不均衡的,公司应尽量安排员工在空闲阶段或工作任务不饱和期享受年休假。
为避免员工休假期过于集中而影响公司工作的开展,公司应在年初对全公司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计划安排。
公司所属各部室、各项目部应在征求所属员工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编制年休假计划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各项目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并进行调整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该计划即为公司员工年休假安排计划。
如无特殊情况,公司员工应在年休假计划期前填写《年休假申请表》并逐级审批。经批准休假的员工应按批准期限按期休假和按期销假。公司将根据实际的休假期发放假期工资。
第五条年休假计划的变更与审批
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年休假安排计划时间享受年休假,员工本人如无特殊原因能享受年休假而未享受的按主动放弃论处。
因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时间休假,应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所在部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变动休假计划。
因工作需要员工在计划期内不能休假的,由所在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变更申请应注明变更原因及新的休假时间计划。因工作原因多次变更也应多次申请批准。
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公司可安排延迟到下一年度继续享受年休假,但最多只可延迟一年,延迟时间超过一年的应视为因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
因本人原因当年不能休假的不能延续下一年使用,应按主动放弃论处。
因工作需要跨年度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本人意愿两年假期合并使用或分期使用,公司应按规定支付正常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年休假的待遇
(一)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应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具体计算方法应将员工本人休假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按月平均再按平均日工资收入×休假天数。
(二)因本人原因假期未到提前上班的,不再补偿假期工资。经批准超假的,超假期按事假论处,未经批准超假的,超假期按旷工论处。
(三)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需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年休假,但公司应按照员工本人应享受年休假年度的.平均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工资报酬。
(四)员工在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被提前召回上班,剩余假期可按照本人意愿或者加在下一次年休假期中或按照300%的日工资标准补偿工资。
(五)计算年休假工资总额的基数中不包括项目兑现奖、赶工奖、车补、伙补、夜班补助及各种福利和年中、年终奖,也不包括公司领导成员中属于兑现性质的年薪。
(六)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的,公司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七)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员工的假期工资报酬,应在确定员工本人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次年1月份支付。
(八)员工在休年休假期间,除应享受的假期工资外,其他按月领取的各项补贴及当期发放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
第七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带薪年休假 篇13
1月15日,省人社厅表示,今年我省将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保证职工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人员依法给予3倍未休假工资补偿。
执行范围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可一次性安排,也可以分段多次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等特殊工作任务,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假的,可以安排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在下年度第一季度也无法安排的,应按规定发放未休假工资补偿。
未休假工资补偿标准为,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国家规定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补贴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之和。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研究制订本单位的年休假制度,确保带薪年休假计划得到落实。积极推行“A、B角”工作制度,做到工作休假两不误。
带薪年休假 篇14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某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委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委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带薪年休假的重要意义
实行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关心干部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好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年休假的执行标准
从事全日制工作的干部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年休假的组织实施
(一)委领导的年休假,由委办公室根据委领导的工作计划,协调安排。
(二)各处室(单位)负责安排本处室(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每年12月中旬将下一年度干部职工年休假计划报委人事处备案,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督导落实。休假计划做出之后,干部职工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安排。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并在一个年度内集中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无法一次集中安排休假的,可分期错时安排年休假或就近休假。
(三)建立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和备案制度,各处室(单位)应在每年12月中旬将本年度干部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报送委人事处。委人事处汇总后,将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委党组和省人社厅,并在年终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委领导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并安排落实好本处室(单位)人员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须办理报批手续。因个人原因或未经审批不休年休假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当年度年休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一年累计事假20天以上的;
2.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XX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年限满XX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按规定需支付未休年休假人员工资报酬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对未按规定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且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处室(单位),要责令整改。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处室(单位)负责人还要向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检查。
(四)加强年休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委人事处会同监察室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执行情况,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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