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1
1高校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虽然近年来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业务知识、业务素质水平还是有一定的差距,部分高校会计机构负责人为非会计专业人员,对业务不够熟悉。未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设置岗位,做到以岗定责、以岗定编、职责分明、相互约束。会计各岗位之间不能定期轮岗。部分重要岗位如出纳岗,常年一直由固定人员担任;出纳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也较多。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不科学。主要体现在:
(1)原始凭证要素填写不规范、不齐全。原始凭证填写字迹不清晰、不工整,金额数字填写不规范;入账发票不能及时入账,经常出现跨年或超期限票据;记账凭证的缺少填制日期、凭证编号、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签名盖章等基本要素;已报销的发票未加盖现金、银行收讫、付讫章以及已报销字样章。部分票据无相关领导审批;因对方遗失需补制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不履行登记手续;原始票据丢失的,经办人没有办理原开票单位盖有公章的说明。
(2)账务处理较为随意,未按要求编写摘要。记账凭证的摘要编写随意,表述不准确,无法满足查账要求;会计科目的入账较为随意,存在胡塞乱放的现象;附件张数不填或填写不准,漏盖相关人员的名章。凭证装订不符合要求,凭证封面、侧面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缺少装订人、保管人等名章。现金日记账未能日清月结、定期盘库,盘库记录没有或不完整;银行日记账不能做到日清月结,对账工作不及时,支票签发人与银行对账工作是同一人;资产账目不能做到“账实相符”;电脑生成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格式不符合相关要求。
(3)会计监督流于形式。随着高校经费来源趋于多面性,以及整个教育行业“去行政化”的.呼吁,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财务工作所起到的作用仅仅是指导作用,外部监管作用正在逐渐弱化;单位内部相关人员由于其所处地位限制,无法独立行使会计监督职能,难于抵制一些程序合法而内容不合法的事项,例如:部门购买的购物卡发票换开成“办公用品”发票在办公费中列支,不附带购物清单;私人的电话费、汽车油费等发票在科研课题经费中列支等,使这些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发票得以报销。
(4)会计制度不够健全。目前,大多高校的会计制度都是零散的、独立的文件形式存在的,没有形成系统、全面的会计管理体系,因此一种情况是存在一些管理真空地带,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例如因为没有明确的会计工作程序,因此在账务处理及工作传递程序就会存在原始凭证丢失、会计资料传递无法衔接等问题。另一种情况是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但是无法严格执行,流于形式。例如财务专用章管理不严格、现金管理不严、财务信息化服务器及数据库管理不严格等等问题。
2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在每天的工作中都存在,对于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不是很直观,所发挥的作用不能直接体现出来。因此,学校领导及财务处负责人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认识不足,认为能够满足日常业务需要就行,对于业务培训不是很重视,即便培训也多数是走走过场,参加培训时并不认真学习,流于形式。这样会导致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知识不甚了解,思想上麻痹大意。
(二)工作重点安排不合理。部分高校在进行工作安排时,工作重点只放在资金管理上,不重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金使用绩效分析等工作,各部门重编制、轻执行的思想仍然十分严重,经费使用缺少监督,支出存在一定的随意性,项目执行缺乏跟踪、分析、评价。
(三)抓建设不抓落实,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流于形式。部分高校在进行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时,仅仅将工作做在表面,抱着应付检查的目的,虽然看起来各项基础规范规章制度都面面俱到,但是实际工作过程中,并不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工作较为随意,无法使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缺乏有效监管,即使出现不规范行为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改正。目前大多数高校会计工作还一直遵循最基础的工作流程,仅仅将业务局限在“算账﹑记账﹑报账”的会计核算过程中,忽视了有效地监督职能,缺乏有效的绩效分析。缺乏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3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改进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首先学校领导要加强认识,提高重视程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取得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必然选择,是会计制度改革进入更高阶段的重要前提,是依法理财,提高会计精细化管理有力抓手,是建设现代大学财务制度、适应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途径。因此要从领导层面加强对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认识,这样才能使会计人员以更严谨的态度对待日常工作,才能取得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并完整的记录账簿、规范地填制报表。
(二)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建立起正常的、科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积极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加强学习新的财经法规以及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还要及时更新财务信息化相关新知识,成为适应新业务需要的综合应用型人才;各高校会计人员之间也要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会,互相交流经验,探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考核,健全机制
建议各高校应尽快建立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加强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检查监督,让预算绩效制度落到实处,产生效果。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会计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得所有事项有人负责。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四)加强考核、奖优惩劣
高校应成立以分管财务的校领导(总会计师)为组长的考核小组,依据学校每年的工作重点确定考核内容和期限,建立长期有效的考核机制,确保高校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始终运转规范。总之,会计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谨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马虎,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各项基础工作做到准确、规范,会计工作才能健康的发展。高校领导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通过提高高校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制度建设等措施,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夯实会计工作基础,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质量,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2
【摘要】电力企业承担着为家庭和企业供电的重要职责,其管理水平和运营状况关系供电质量。不管什么企业,其会计工作的好坏都对企业经营产生重要的影响。对于电力企业工作而言,会计基础工作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电力企业基础会计工作与电力企业的管理水平密切相关。本文通过探讨当前我国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力求为我国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提升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电力企业;规范化
一个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与否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其规范化管理工作体现在会计基础方面。近几十年来,我国电力企业内部控制逐渐在向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随着社会对于电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电力企业也在不断的进行改革,以期能提升各方面水平。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其财务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其基础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方面,这对电力企业的长远和健康发展尤为必要。
1当前我国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会计基础工作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由于我国在企业治理等方面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企业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也在不断发展,近十多年来,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方法逐渐完善,使得企业在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尤其是对于我国电力企业而言,其基础会计工作在企业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与国外先进电力企业的基础会计工作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如下:
1.1不够重视会计基础工作
当前,在电力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潜意识中都会计基础工作就只是单纯的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收支活动,进行对日常的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不予重视,尤其表现在对待会计基础工作的随意性、各项会计基础工作流程的随意性等方面。究其主要原因是电力企业管理者对会计基础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认为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只要不出大的纰漏就行,导致从事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相关员工也在日常的工作中敷衍了事,不按国定规定的相关会计准则和要求执行,这就为电力企业的财务状况埋下隐患,甚至最后影响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
1.2电力企业会计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加之管理者对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不够,使得当前我国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做得不是很好,主要体现在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即电力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会在日常的会计基础工作过程中凭经验和个人主观意识做事,没有严格的遵守相关的制度和规范,这主要是因为电力企业在这方面的管理规范不足造成,进而导致电力企业基础会计工作出现方向性的错误。
1.3电力企业监管体制不健全
会计监管体制对一个企业的运营尤为必要,但在我国电力企业中,普遍存在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监管力度不足的现象,在监管形式方面主要体现为管理者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管大多体现在表面,只是例行或者是随意的询问相关人员。这主要是因为当前我国电力企业在对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管制度方面存在缺陷,没有指定良好的监管制度并认真执行,这就导致了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存在很大的不足。
1.4电力企业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良莠不齐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当前企业都在不断提高其信息化程度,会计基础工作也在向着无纸化办公的方向前进,这对于电力企业中的会计基础工作人员来说也是一个挑战,而企业在培训他们最基本的技能方面存在不足,这就导致了不同人员对在线办公的技能掌握也不同。
2提升我国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建议分析
电力企业关系着国计民生,其运营管理的规范不仅能够保障其对社会供电的质量,更是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电力企业的管理者应该对其会计基础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不断建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的制度执行,以期按照科学的方法来规范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实现更大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2.1企业管理者应树立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识
电力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是企业的决策者,决定了电力企业以后的发展方向,而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与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如果能够重视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就会在整个企业形成一种风气,并把这种风气运用在日常的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中,端正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态度,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而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也不会对相关工作进行把关和监督,不断使企业基础会计工作朝着规范化管理的方向前进。
2.2建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相关制度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项工作的科学执行和顺利推进都要相关的制度进行保障,尤其是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电力企业而言,其会计基础工作更应该需要健全的制度来进行规范和保障。首先,电力企业应该在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布的要求基础上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来制定符合企业自身财务状况的相关制度,然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要求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这样才能从制度上保障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
2.3严格加强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监管力度
在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上面,有了管理者的重视以及健全的制度还远远不够,必须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其中一个重要的监管措施就是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纳入到其绩效中去,根据考核的结果进行奖惩。这样一方面能够让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方向,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来保障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同时通过奖惩能够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还能提高工作质量,也让管理者能够有效率的进行监管,从而提高整个电力企业运营效率。
2.4提高电力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当前,我国各行各业都在朝着“互联网+”的方向发展,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信息化办公不仅能够提高办公速度,更能提高办公效率,降低了人员的沟通成本。尤其是对于需要处理大量数据的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而言,这就要求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从业人员必须要熟悉与财务相关的电脑知识和熟练掌握相关的操作,使他们能够利用电脑处理好大部分的财务工作。因此,对于电力企业而言提高其财务工作人员的电脑技能尤为重要,为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对企业现有的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让他们掌握最近的财务知识和电脑操作技能,另一方面在进行招聘时要着力选拔那些会计基础知识扎实,对相关电脑操作熟练的人员。这样就能够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补充新鲜的血液,提高企业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
3结语
随着当前我国电力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变以及财务政策法规的不断更新,企业财会人员大部分时间忙于处理业务工作,对于税法会计等最新政策法规的理解与应用尚有待加强。同时,随着电力企业和电网发展方式的转变,对财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还要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同时作为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状况的部门,财务人员也要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方位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3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意识薄弱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需要企业管理者予以高度的关注和重视,更需要企业内部各部门的配合。很多企业管理者认为加强工作的规范化要靠会计人员的自觉和主动,企业各部门的配合对其影响不大,也就没有把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作为主抓的工作重点。另外,会计人员自身对基础工作的规范化重视程度也不够,规范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内很难达成目标,会计人员也就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
(二)组织结构不合理
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内部合理分配各种资源,科学地设置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对于企业的职能要进行下放,明确各部门的权责。我国现阶段企业中大多设置了财务部门,但在人员配备上存在明显不足。由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偏低,造成人类资源没能有效分配,会计人员严重短缺,在具体的票据制作和审核上存在一定漏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程度较低,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具体环节中存在极大困难。
(三)信息化水平较低
目前,老牌企业以及乡镇企业中,仍然保留着传统的记账方式,手工记账不仅在工作效率上难以保证,更加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企业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下,要求将信息化引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会计基础工作的传统方式不符合规范化的要求。也就难以适应企业的管理模式,成为妨碍企业实现有效管理的`瓶颈。(四)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总称,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是企业内部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保证。但很多企业的内控制度严重缺失,导视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给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同时,也影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进程。
二、对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企业管理意识
会计基础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应该从整体上得到企业的重视。企业的管理者要加强会计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学习,从意识层面真正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落实到实际管理中,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成为常态化的工作目标。同时,也要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后期培训,是会计从业人员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对规范化操作流程的养成,进而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会计基础工作有其自身的特征,因此,企业在建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体系时,要根据企业中会计基础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相应的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另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管理体系要符合企业内部管理,外部经营的具体要求,满足企业内控制度的总体方向,以便于企业统一管理。
(三)完善会计考评制度
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向企业内部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为企业各部门提供理论依据。对于会计工作的考评,从管理层面考虑,要符合会计工作时效性的特征,企业应该实行动态的会计工作考评制度,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进行随时随地的审查和监督,将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能精细化,按照会计人员数量划分责任范围,实现会计部门内部的相互制衡,以达到部门内部自我监督的目的,进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
(四)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企业的会计工作,要面对大量的数据和报表,为了提高企业会计工作的效率,将信息化技术引入到会计工作中是十分必要的。时代发展要求企业能够更准确及时地把握市场脉搏,抓住发展的机会,会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越高,企业对于市场变化的反应速度也就越快。传统的会计工作方式难以适应快节奏的市场变化,信息化将大大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结束语
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是现代企业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管理中,企业管理者应该主动找出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弊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水平。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4
一、国内会计法制建设现状
1985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国第一部《会计法》,后经1993年、1999年两次修订。目前施行的为1999年修订后的《会计法》。1996年财政部颁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电算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8年财政部颁布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9年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并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今天,会计法制建设已经落后于会计整体环境,1996年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距今已经18年,当时的会计环境与现在差别巨大,规范中某些内容已经不再适用于新的会计环境。财政部在《财政部会计司2011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促进会计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根据信息化条件下会计基础工作的新特点,组织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调研修订工作,指导和规范信息化条件下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二、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修订的几点构想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背景及作用
1996年财政部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分六章共一百零一条.分别围绕: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一般要求、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会计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是一个全面规范我国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规章,是《会计法》重要配套规章之一,也是各级管理部门管理、检查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据和参考标准之一。《规范》对强化我国的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的构想
1.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在会计信息化模式下,会计业务流程固化,较以往独立的管理系统转变为一个更加完整的信息系统,从会计数据的确认和采集到各种项目(科目)的统计(归集)和输出完全是一个数据流程的整体行动,形成一个较为完整集成的信息系统。目前的《规范》对会计岗位多是基于账务处理过程的相似性、便于人工处理业务和内部牵制而设置的'。但信息化下的业务流程,不可能将系统割裂开来而各管一段。财务数据的采集、录入、系统维护关系到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安全,建议根据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流程管理需要增设新的会计岗位,如系统管理员岗位、财务主管岗位、数据采集岗位、数据输出岗位、数据稽核岗位、财务分析岗位、操作日志管理岗位等,应以财务数据流程管理为中心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数据安全、真实、完整。
2.会计核算、会计凭证填制
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规范》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五条规定了会计凭证的填制、使用、审核等事项。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企业在生产、销售、控制和预测的经济活动中,系统软件在企业的各个部门广泛应用,财务业务一体化。财务管理系统和业务处理系统协同运行,产、供、销、财务等各部门大量的会计信息汇集于系统,各终端输入业务信息后就会自动按照系统内固化的业务流程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大部分会计凭证的处理将由财务系统自动生成,脱离手工凭证填制,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岗位权限设置管理,业务流程、岗位操作的有效控制,财务数据的来源可以实时监控,系统日志管理使每一步操作都能在系统中找到相应的责任人。《规范》中对于记账凭证的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等要素要求,在凭证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情况下,建议在财务软件的设计管理环节做出统一规范。关于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等要求,由于系统可以根据操作员的操作记录自动填列,凭证打印后再行签章将不再有实际意义,建议删去该部分传统内容。
3.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交接
信息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的涵盖范围需增大,除传统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纸质档案资料外,财务软件及其运行环境,电子数据及电子介质的归档、保管等应纳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中规定的会计工作的交接制度,明确规定了交接程序及交接内容。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建议增加信息资源和系统职责转移方面的规定,除了传统会计资料等工作对象的交接外还应该完善包括用户岗位、用户权限、电子数据档案、业务流程要点、软件操作日志等资料交接内容规范,增设业务流程交接、账户权限交接程序规定。
三、综上所述
会计信息化是传统会计管理模式与信息技术结合,如何利用信息技术,依托会计软件的升级换代更好地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提高会计管理决策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是会计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会计法制建设应与时俱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部分条款、有关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会计发展需要,因此,增加、删除、修改相关内容,以顺应会计发展需求,在会计信息化推进过程中起到规范指引作用。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5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解决对策
(一)改革会计审核流程
在会计审核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建立一条完善地、合理地账簿填写和登记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应保证账簿当中的各数据单位均按照我国相关规定进行填写;对原始会计数据进行填写时必须保证态度的严谨性,并且审核制度也必须严格参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时的填写必须按照原始数据,在审核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账簿与原始数据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审核后需要两名监督部门领导者盖章,填写的字迹不能潦草;启用各类日记账、明细账以及总账的审核制度,一定要确保企业每天账目的真实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同时还需要制作备查账目;在企业对现金流账目进行审核时,一定要对银行存取款的日期进行对照,并及时对余额进行清算,各账目在对外报送时必须保证计算准确、报送及时、数据真实等。
(二)提升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基础工作不仅要求会计人员个人素质较高,同时还要求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较高。会计人员是企业直接接触账目的重要工种,在开展工作时应该将会计的职称和工资挂钩,这样就能够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了提高自己的工资就必须提升自己的工作态度。在开展工作时,还应该组织员工进行更新教育,以我国现阶段会计行业发展方向为基础,不断巩固对会计知识,提高对《会计法》的认识。强化会计人员的自我学习能力,在工作中不断拓展新的工作途径和方法,这样就能够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健全监督制度
首先,企业需要加强自身内部的`监督力度,将会计部门和监督部门独立化,减少会计人员兼职监督工作的情况,杜绝一切舞弊、偷懒、做账等行为。人事部门在招聘时也一定要提高审核力度,对未取得会计资格认证的应聘者不予录用。坚决采用任人唯能的制度,对于有背景但素质较低的员工予以辞退或不录用。其次,政府机构也应该建立其监督制度,还可以利用第三方监督方法,大大提高对社会群众力量的利用率,这样就能够敦促政府监督者和企业内部监督者正视会计基础规范化的工作,进一步深化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第三,企业内部的监督制度要做到细致化、科学化、有效化,各监督人员应分工明确,避免出现工作范围重叠情况,增加工作效率。
二、结语
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是一个复杂且艰巨的任务,是保证企业稳定发展的前提,因此必须要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6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得以凸显,人们也渐渐意识到了会计基础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此我国特别出台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来实现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种种因素影响着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本文笔者将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影响因素的研究与分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整改建议
一、前言
会计基础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会计工作是对经济成果的核算、预测和分析,对经济的运行影响重大。因此会计基础工作对经济的发展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对其影响因素的研究与分析不仅能够提高企业会计的核算水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还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影响因素分析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现状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并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为目的制定的。《会计基础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全规范共六章一百零一条。在1996年6月1日发布该规范的同时废止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会计工作是企业和国家各级政府进行经济管理的重要基础,会计基础工作更是经济管理的重中之重。良好的会计基础工作不仅能够为企业和国家及时提供清晰准确的会计信息,还能够为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成本预算、资金管理、资产评估等重要工作。这些工作往往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投资和收并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基础工作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我国会计基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账目设置混乱、数据缺失或失真、会计机构设置不合理、会计核算人员专业素质较差、会计核算规范内部存在漏洞、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执行不到位等方面。为解决这些制约着会计基础规范发展的因素,我们必须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2、会计人员配置和机构设置不合理
在现实的会计工作中,会计人员的配置和会计机构的设置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在一些企业中,领导者对于会计机构设置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企业会计机构的不完善。在这些企业中,许多会计管理职位是处在一种空白的状态之中,或是任职者只负责会计核算并不进行管理活动,这使得这些会计管理的相关职位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些企业中则采取以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兼任会计管理职位的方法,有的企业几个职位重叠在一个人身上,这些职位应有的作用无法发挥出来,这同样影响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实行。在会计人员的设置上,有些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岗位设置不符合内部牵制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有些公司财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或是财务负责人兼任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成员,这就使得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与审计工作失去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作用。现阶段,我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普遍不高。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对于会计工作的定位更多的集中于记账、算账的方面。这就造成了当时培养的会计从业人员接触的大多是这一类的知识,而对于财务管理等更重要的知识却没有涉及。有一些会计不注意对新发布的会计准则的学习与了解,在处理账务时仍然按照原先的会计准则处理,工作态度不端正、行事散漫,对会计相关的最新信息知之甚少,甚至进行错误的账务处理,这些都会造成企业账务不清。
3、会计基础工作内部存在漏洞
在一些企业中,内部会计核算存在着漏洞。比如,一些从外单位取得的单据不规范,大小写混乱、单位名称不清楚、日期不符、基本要素缺失。一些企业进行采购,既无采购清单也无收款单位或是收款人的收据。这些信息的缺失使企业无法准确的记录企业经济活动过程。随意填写会计记账凭证是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一大漏洞。一些企业会计填写会计记账凭证和对会计记账凭证进行审核时很不认真。比如记账凭证摘要部分不能确切的描述业务内容,出纳、审核、复核人员的印鉴错盖和漏盖;填制凭证出现错误时,未按照正确的程序对进行更正和调整,而是直接在原凭证上直接涂改。在对凭证票据进行汇总分类时,将类别不同的凭证错分在同一类凭证中,造成凭证分类的不清晰,无形之间加大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有一些企业的账簿登记同样存在着问题,在设置账簿时未按相关规定设置,有些应设的账簿没有设置,账簿启用时登记信息不完整,登记的内容不全,出现错误时更正不规范。日后出现错误时,这样的账簿根本无法提供清晰准确的历史记录从而查找出错误,反而会使问题越查越多越差越乱。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会计进一步核算工作的开展。
4、管理和执行不到位
一些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不到位,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会计事项授权审批制度、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企业内部稽核制度、资产物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不完备。或是空有制度,却不按照制度工作,执行不力,使得管理制度流于表面,名存实亡。在实际工作中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的单位对于发票收据管理松弛,随意领用,在处理账务时分不清哪些应该计入账簿,那些不应该计入账簿。有的部门或单位领导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不重视,未建立有效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致使会计行为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力。同时,一部分企业在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以保持企业内部资金的灵活性为借口不按规定程序处理,使会计控制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管理作用。这些对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管理与执行不力的企业无法发挥会计基础工作应有的作用,最终会影响企业的经营。
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进一步完善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前景
良好的会计基础工作不仅可以使企业的'账目清晰,方便日后查阅,更能够使企业的管理者了解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利润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等影响企业持续经营与发展的重要信息。由上文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会计基础工作存在诸多不合理的部分。这些不合理的部分不仅影响着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影响着整个企业的成本核算、成本预算、经济管理。要想使我国的会计工作水平从整体上得到真正的提升,是会计基础工作带动整个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就不能任由这些不规范的会计工作方法继续扰乱正常会计基础工作的秩序。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些不合理的部分加以规范,这就体现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存在的必要性了。现行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已经对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并加以规范,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与合理化提供了可能性。下文我们将重点从会计人员的配置和机构设置的合理化、会计核算的内部完善、加大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与执行力度这几个方面着手,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系统化的研究与分析。
2、会计人员配置和机构设置的合理化
在机构的设置上要严格的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来设置。机构的设置要做到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要重视财务管理对于企业的作用,重要的财务管理职位绝对不可以空缺,要聘用有能力的高层管理人员来担任这些职务,这样才能发挥这些职位的重要作用。以其他高层管理人员来兼任财务管理职位的做法是不符合规范的,身兼数职在机构设置中也是不规范的做法,管理人员的精力有限,兼任职务不仅不会提高效率节省开支反而会使两个职位的作用都无法好好发挥。对于一些具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职位要发挥出他们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不能出现会计人员同时参与审计工作的状况。加强会计人员的配置的核心就是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良好的专业素质是进行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前提。在选用会计人员时要注意考察其专业素质。对于会计从业人员要关注现有的会计准则的变化调整和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并根据最新的会计相关规范和准则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企业也要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与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技能。会计人员也应自主学习新知识,对于电算化使用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应多加了解,以使自身的会计实务能力与时俱进。而高校在培养会计相关人才时也要注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制定满足能够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素质,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
3、会计核算的内部完善
严格进行企业的内部核算,在进行企业经营活动时,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企业进行外部采购时要清楚的写明采购清单、采购单位、采购价款并取得符合要求的收款凭证,对于其他外单位取得的单据要规范其格式,大小写一致、单位名称填写清楚、日期正确、基本要素填写完整。针对随意填写会计记账凭证这一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漏洞,企业会计在填写会计记账凭证和对会计记账凭证进行审核时要小心谨慎。比如记账凭证摘要部分要能够确切的描述业务内容,出纳、审核、复核人员的印鉴绝对不可以错盖和漏盖;填制凭证出现错误时,要按照正确的程序对凭证进行更正和调整,而不能直接在原凭证上随意涂改。各个单位会计机构的会计复核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或要求补充更正。在对凭证票据进行汇总分类时,应该按类别将不同的凭证在同一类凭证中,造成凭证分类的不清晰,无形之间加大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有一些企业的账簿登记同样存在着问题,在设置账簿时未按相关规定设置,有些应设的账簿没有设置,账簿启用时登记信息不完整,登记的内容不全,出现错误时更正不规范
4、加大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执行力度
加大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执行力度必须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会计事项授权审批制度、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企业内部稽核制度、资产物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不能使管理制度流于表面,名存实亡。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发票收据的管理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准则》进行,不得随意领用发票收据,在处理账务时要区分清楚哪些是应该计入账簿的,那些是不应该计入账簿的。建立严密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及有效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采取切实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整顿会计基础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不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定期组织会计基础工作情况的检查财政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尤其要彻底清除无证上岗人员,定期对各单位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要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
四、结语
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其作用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必须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的每一步,为会计基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进行,对于会计机构及人员配置设置不合理、内部核算漏洞、管理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重点解决,以保证会计实务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J]20xx.6.17
[2]谢爱香.浅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J].当代经济,20xx,(5).
[3]张金虎.浅谈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7
一、建立完善制度,对乡镇理财行为进行规范,借以提高理财水平
要加强对乡镇预算管理,依法理财,必须提高认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法”,每年的财政预算案乡镇政府和行政机构科学,合理配制,不能出现乱。要主动与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收入征管,组织协调,支持依法征收部门的税收收入发挥职能,应收尽收。为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非税收城镇管理。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良好的“领取,审核,支付,销售”的基础性工作,花费和收入的隐蔽性。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综合预算的执行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整合乡镇财政平衡。加强支出管理,根据“买单”的原则和“保工资,保经营,保稳定,促发展”,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支出,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和手续的范围。乡镇图书馆支农资金项目,项目申报和管理规范的建立,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系统最终验收,区级报账制,占审计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得随意改变国有产权的性质和宗旨,以确保国有资产。
二、增强乡镇财政的基础化建设,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财政服务工作,优化财政服务,促进办公标准化
根据上级的农村金融标准化建设标准,按照“高速,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统一规划,统一完善的服务功能设施,建立规范的财务在一楼金融服务中心,并建立了“三资代理会计”的,“农业补贴效益”,“会计集中核算”,“政策咨询”四窗口,申请事项为群众,“一个窗口受理”的实施,“停止”,完成“一站式”服务。同时,成立了政策宣传框架的中心,印刷粮食直补,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传单,通过对农业补贴的好处大厅LED电子显示屏循环,触摸查询一体机可随时查询每个补贴种粮农民的基本信息。资金拨付财政惠农,政策咨询,资金分配和会计集中核算等功能于一体的金融服务中心之一,尽量方便单位和农民群众。
三、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和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的有效使用效益
加强与相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乡统筹发展党的民生政策的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为此,要认真执行20xx年3月财政部发布的“指引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金融监管”,明确乡镇财政资金和监管职责,需要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和基层财政建设。要加强补助资金的乡,村的资金和金融监管水平的监管,严格监督项目资金,规范,加强对乡镇预算管理。在资本监管,应该转变职能,发挥金融服务功能的作用。目前的水平,较高的财务及相关部门在该项目下达到乡镇,资金和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好。其次,我们必须改变改变模式,拓展金融资本监管的广度和深度。农村金融和分发到各级政府安排下各乡镇的财政资金,以及乡镇组织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纳入监督乡镇财政的范围。加强涉农补贴资金管理,落实强农惠农,防止骗取涉农补贴行为的政策。对于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发放补助资金,严格的项目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项目报告和项目进度做出合理的建议,以确保及时拨付资金到位,跟踪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进步。第三,要规范这个乡镇级,村级资金和财务监督。加强对乡镇预算管理,税收,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综合预算,干净预算收入的实现。同时加强按照及时,足额存入国库的规定,税收征管和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农村金融区管”改革,严格支出城镇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实施。逐步建立农村债务动态控制系统,及时,全面的控制权的乡镇债务,债务控制的变化,建立和完善规则和债务工作的规定,无论是乡镇财政村级组织尊重自由的权利对于资金的使用安排,同时也加强了组织的财务管理的村一级,加强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进入轨道。
四、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促进内部管理的高效化
合理的.管理流程是基础,金融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照简化程序,明确环节,明确责任,明确的标准,建立和优化财务管理流程。进行充分调研和征求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的意见制定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农业资金的效益,农业项目,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农村资机构,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补贴等操作流程和流程。依法要求,业务流程和工作实践中的金融服务中心,为公众农村金融按照依法理财,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方便单位和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乡镇财政的信息化管理建设水平
现阶段,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还没有完全建立,乡镇财政信息网络系统的硬件落后。以资助乡镇财政网区建设成信息化的总体规划,以互联网为基础,将是“金财工程”,以促进信息技术支持和财务管理的进一步整合,推进财政科学精细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金融部门通过实施办公自动化水平较低完成内部财务,财政和相关各级各部门在同一水平的,综合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升乡镇财政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乡镇财政管理。
六、强化各项财政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根据农村金融工作的特点,科学设置岗位,职责,符主任,副主任,预算会计,农业补贴的好处,处理成员分工明确,“三资”代理负责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持仓票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为了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金融体系的财政责任,从而使有章可循,让制度管权,按系统服务,以服务提升形象。
七、结语
综合以上,现阶段,乡镇财会基础工作依然存在着规范化建设方面的一些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提高重视,找到可以提高和加强乡镇财会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以便为现实工作提供借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8
摘要:
电力企业会计工作是电力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力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在电力企业会计工作中起到根基性的基础作用,电力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越高,管理水平越高,有利于电力企业财产安全。电力企业要持续、稳定地发展,就要对电力企业财会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本文从研究电力企业管理现状入手,寻求相关问题的解决策略,力求提高电力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管理水平,实现企业长足、稳定地发展。
关键词: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
电力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是电力企业会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电力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仅是企业会计人员专业技能、技术水平的有力体现,更是电力企业长足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基于目前我国电力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希望电力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的管理更规范化。
一、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现状
较之国外,电力企业财会基础工作在我国发展较晚,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电力企业也在不断加强与完善自身建设,使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是我们还得清醒地意识到我国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存在认识偏差
很多电力企业的管理者和企业人员对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在认识上存在不足,把会计基础工作定义为简单的企业的收支活动,对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只要有会计就行,管不管理无所谓。由于管理上的缺失导致了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随意性,不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执行,企业会计工作比较混乱。企业管理者没要求企业会计工作一定要规范化、程序化导致了企业会计工作中难免存在漏洞,影响企业日常工作的开展,更有甚者还影响到企业自身的发展,波及到企业管理者的领导职能。
(二)缺乏管理体制
目前电力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规范管理工作是有由会计人员边做边摸索,在不断的会计工作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去完成,带有财会人员个人的主观意识,没有章法可依,没能形成一套成熟的管理体制,财会的工作是在无指引的环境中进行的,没有健全的相关制度保证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监管的力度不大
很多电力企业的管理者在对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上缺少监管的力度,监管过于形式化,有的管理者只是口头询问一下财会人员会计基础工作情况,并不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认真地进行监管。少了监管的力度,电力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的进行带有随意性。
(四)会计人员素质有待加强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当下会计基础工作大多都是在电脑上操作的,包括审计、核算......都得依靠电脑来完成。而电力企业中有一部分稍上岁数的财会人员对电脑不大熟悉,进而影响了财会工作的进行。而年龄较小的财会人员又没有手工记账的经验,他们更习惯于什么都依靠电脑来完成。当大量的财务工作摆在面前时他们难免手足无措。新职员与老职员身上存在的不足都是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导致的。
二、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开展,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寻求相对应的解决策略,以求实现电力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化,促进企业发展。
(一)重视电力企业财会工作规范化管理
电力企业领导者要高度重视电力企业财会工作管理,把企业财会工作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来。把财会工作管理具体划分到个人的管理范围中去,做到权责明晰。可以在企业中找出一位具有多年财会经验的人对企业财会工作进行管理,管理好财会人员财会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让企业财会工作管理者对日常的财会工作进行把关,能避免企业财会工作中存在的疏漏,有利于电力企业自身的'财产安全,更有利于企业持续地发展。
(二)制定相关的体制
想要实现电力财会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就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电力企业财会基础工作也是需要健全的体制才能保证顺利实施的。比如建立严格的才会审核程序、报表的编制和审核都严格按照程序来。另外还可以结合自身企业的发展特点,把《会计基本工作规范》的内容与本企业的实际相结合,制定出一套符合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用以保障财会基础工作顺利有效的完成。
(三)加强监管
可以把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纳入企业年度考核中去,通过考核标准让人们明确会计基础性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的方向,在具体的操作中能够有效地贯彻落实到位。并且还能通过考核提高企业财会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财会基础工作的有效进行。另外可依把企业会计基础性工作规范化管理划分到具体人员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有效管理,做到权责明晰,这样人们能够更好地负责好自己本职内的工作,有利于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的顺利、有效实施。
(四)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当下是信息化的时代,财会基础管理工作大多依靠电脑系统进行,就要求财会人员紧跟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电脑知识,在对企业财会基础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时,要依靠信息技术的强大力量,让信息化实现管理的规范与高效化。所以要想规范化电力企业财会基础工作,就要学习好信息技术的相关知识,让信息技术的强大力量渗透到企业基础工作的管理中来。企业的管理者可以为企业财会工作人员提供一些提升财会人员素质的培训机会,通过培训提升企业财会人员的素质,进而让管理企业财会基础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和高效管理。另外企业中新的财会基础工作管理者要继承财会管理的传统的优势,有继承的又有新发展的财会基础工作管理才是适应企业财会工作发展的管理。总而言之企业财会基础工作在企业中要被重视起来,制定相关的制度对企业电力基础规范化工作进行管理,辅之以有力的监管,并且要提高企业财会工作人员的素质,企业财会基础工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实施。让企业财会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综合能力的发展,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是有利于企业长足、稳定发展的。
参考文献:
[1]唐冬梅.浅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策略[J].现代企业教育(下旬刊),20xx(07).
[2]周园.浅谈企业财会工作的现状及发展策略[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xx(14).
[3]胡爱红.浅议会计工作规范化的现状及策略[J].财经界,20xx(1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9
摘要:会计基础工作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财务管理在整个企业管理活动中重要性的不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地位也在不断被推到更高层面。本文在论述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及归纳总结当前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现状的基础之上,结合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来谈谈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及管理,并提出若干可供参考的意见与建议。
关键词:企业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化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是一项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内容。早期的会计工作主要攻于实务,财会人员也多是处理一些如收支管理、记录等实务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初级内容。但随着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不断发生变化(从简单的资金、资产管理逐渐向支持企业全面管理与提供科学的企业发展决策依据转变),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也在不断被强化,因为只有会计基础工作搞得好,财务管理部门所接触到的财务会计数据才能够保证其完整性与真实性,其后的管理工作才能够合理而有序。虽然会计基础工作的地位在提升,但在实际工作当中,许多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令人忽视的问题。而想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我们就要明确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当前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仍然存在着的具体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对企业管理及发展的重要性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质量。会计基础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步,同时由于财务管理具有在现代企业全面管理及运作中的重要地位,会计基础工作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质量提升也就有了较为明显的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乃至市场竞争都离不开相应的财务会计数据与信息,而这正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点与着力点。只有会计基础工作搞好了,才能够为财务管理部门和企业决策者与领导层提供更为准确的数据、更及时的信息、更真实的财务状况,从而促进各项管理及发展策略的正确制定和推行,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质量全面提升。
二、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现状分析
虽然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许多企业管理层与领导者的重视,但是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下面我们就这些不足进行简要分析。会计基础工作虽然重要,但在许多企业的实际管理活动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管理环境缺失,无论是企业内部环境还是外部都未能为会计基础工作的加强及监督约束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一方面减弱了规范化管理的效力,另一方面也让会计基础工作失去了应有的监督。第二,财会人员队伍的总体素质与具体管理工作之间存在着一些差距,专业技能偏低,无法适应具体管理需要。职业道德与依法守法意识薄弱等,也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造成诸多阻碍。第三,在会计基础工作的具体操作中,未能有效落实问责制度,虽然许多企业建立了相应的问责制,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因为缺乏更为细化的管理流程及控制点,而让问责制度无人可问,让制度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实际监督约束作用。最后,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未能有效推行电子化档案管理的问题,给财务会计档案的使用、管理都造成了影响,同时由于纸质档案数据收集整理的局限性,也显现出越来越无法适应现代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需要的问题。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1.管理环境规范。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首先就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管理环境,大环境如果不利于工作开展,那么具体制度的执行就必然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
1.1内部环境规范。内部环境规范,首先要规范企业最高管理层与决策者的管理意识,不仅要明确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对整个企业管理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对于会计基础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掌握,避免管理协调中的脱节、矛盾与冲突。其次,要加强企业全员意识提升,通过确立会计基础工作重要地位以及强化以会计基础工作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来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利于会计基础工作开展的内部环境。1.2外部环境规范。外部环境是指企业管理活动的外部环境,而一个企业的外部管理活动外部环境包含众多方面。这里我们只针对有助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外部环境来谈,也就是与之工作相关的相关税务机关、工商管理部门、司法部门等。加强外部环境规范,就是要加强与这些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各种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与跟进,确保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始终严格遵循最新的管理条例与规则,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对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具体内容的监督与约束。
2.队伍管理规范。财务会计从业人员队伍对于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人员素质不过关,制度再科学再合理也难以达到预期工作效果。加强队伍的规范化管理,首先要加强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技能水平提升。这不仅要求企业在人员录用上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证件审核,同时还要根据企业自己的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对入职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提供更多再深造、再教育的机会和途径,从而确保财会人员从思想意识到操作技能都始终适应企业及市场的实际要求。其次,要加强财务会计人员在守法意识及职业道德方面的约束。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组织力度,将学习效果、知识在日常工作中的实践情况等都纳入人员绩效考核之中,激发他们的学习自觉性与工作中的自律性。
3.建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相关制度。
3.1落实问责制度。会计基础工作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众多财会数据与经济信息,财会人员的操作也关系着企业资金、资产是否得到有效利用及合理化配置,因此对于会计基础工作来说,为了进一步增强会计基础工作及会计核算数据的真实、有效、及时、完整,落实问责制度显得非常重要。问责制度建设,要落实问责关键点,如原始凭据、会计单据的管理是否规范,阶段性工作完成或者进行工作交接时是否进行了责任人的签字确认。各种账本、明晰的管理是否规范,账目数据、日期、内容是否规范,是否逐笔登记,是否有责任人签字确认。企业银行账户是否就资金用途不同进行了有效区分,资金往来标注信息是否完整、详实,是否有责任人签字确认。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数据报告是否编写规范、数据准确、内容明确、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报送,是否有责任人与主管审阅人员的签字盖章确认等。
3.2规范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财务会计档案的主要管理内容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企业经营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财会数据而编写的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管理是否具有较强的规范性不仅体现着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同时也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后续开展具有重要影响。规范财务会计档案管理,首先要大力推行会计档案电子化,会计档案电子化不仅是提升信息储存数量及安全性的重要手段,电子化也能够进一步拓展财务会计档案数据收集的范围与种类。电子化的会计档案不仅能够进行数字、符号、图片的收集管理,同时随着现代企业经营模式、管理技术的升级,还能够将音频数据、图像数据作为收集对象,甚至还能够通过现代技术将财会数据转化为3D数据模型,从而为财会数据使用者提供更为直观、清晰的展示,提高财会数据使用的质量与效率。
四、结语
会计基础工作对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乃至整个企业的经营运作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明确其重要性的同时,我们更应该了解如何才能够从企业自身管理需要出发来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更为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及管理。虽然目前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所有问题也不能够一夜之间就得到解决,但只要我们遵循管理的科学发展观,遵循企业及市场的变化发展规律,就一定能够不断取得进步。
参考文献:
[1]邹小荣.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现状及问题[J].企业管理.20xx.12.
[2]刘雅.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发展与展望[J].企业家.20xx.2.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10
会计秩序是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通过实行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才能使会计工作管理有序,责任明确,核实真实,监督有力,决策有据,使之在社会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一、对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作为对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控制、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经济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由于缺乏严格的制约措施,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比如,有的计帐人员帐簿设置不全,会计科目应用混乱;不按正确方法更正错误,涂改、刮擦现象存在;有的计帐凭证和报表项目填写不全,有关责任人有漏盖章现象;对会计人员任用管理不合法,不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第二、规章制度不健全。个别单位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不健全。存在会计、出纳由一人担任,有白条抵库和坐支现象,特别是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后,有的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制度,使财务管理的局面混乱。有的虽然制度比较健全,但执行力度不大。
第三、会计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有的单位还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财务预测和分析资料,有的年度财务报表无财务情况说明书,个别单位还存在着专款不能专用,拆东墙补西墙,故意调理帐目的现象。
第四、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主要表现在:部分财会人员对资金列支渠道不明确,会计科目处理有偏差,甚至不能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界限;不能正确划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界限;不熟悉,不能正确区分应税和不应税的界限;不熟悉各种经济法规,不能区分合法与不合法的界限,致使开支混乱,帐实不清,数据失真。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水平直接关系着会计工作的质量,也直接影响着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第五、一些领导者的法制观念淡薄。他们认为自己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有权决定企业的财务收支,会计人员无权过问,加之会计人员隶属于单位领导,也使得会计人员不敢过问,害怕打击报复,对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或违法违纪行为,默然置之。
第六、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有些单位粉饰会计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外帐、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其目的为政绩考核,为偷逃税收,为融资筹资,为一已私欲,使广大信息使用者受到严重的损失。
二、标本兼治,深化改革,推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应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整改,健全内部各项会计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使记帐、算帐、报帐等工作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逐步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而要做到这些,需要标本兼治,整改并举,着力抓好以下五个环节的工作。
第一、要把贯彻《会计法》与落实“不做假帐”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不做假帐”是每个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是加强财经法纪和监管工作的基础,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要求,是对会计工作在市场中重要地位的充分肯定。“不做假帐”即是对《会计法》等法律要求的高度概括,也是从业人员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和道德规范。它是保证会计工作人员充满生命力的重要基础。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离开真实、可靠,会计信息就会失去价值且危害社会,会计工作就失去了生命力。
第二、要把贯彻《会计法》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会计秩序是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会议中,就将会计秩序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内容之一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那么,会计工作如何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根本的一条就是贯彻实施《会计法》,依法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努力实现会计秩序的根本好转。
首先,要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会计人员要按照标准对岗位所做的每项经济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日常检查的内容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置运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会计帐户是否符合记帐规则的要求;会计凭证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数字是否正确;有关责任人的印章是否盖全;会计档案是否按时整理归档;是否有违纪现象发生;会计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日清月结;完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与出纳应分别由两人担任,使内部牵制制度落到实处,要严格会计监督,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其次,要强化各项会计法规制度的建设。完善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制度,进一步深化企事业会计制度的改革。认真实施会计准则,规范会计人员的操作规程。《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进行会计工作的基本依据,它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居于核心地位,是其他会计法规制定的基本依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领导人要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执行本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有些单位财务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简单、僵化、生搬硬套的问题,各单位应当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重新修改补充,会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要根据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来确定。制定会计管理制度应遵循: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的原则;体现本单位在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的.原则;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原则;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的原则。只有规定了先进合理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最后,是要扎实抓好《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就此财政部提出两条要求:一是突出重点;二是违法必究。突出重点,就是要集中力量深入检查,重点突破,避免做表面文章,避免查而不处、不了了之。违法必究,是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依法监管既是财政部门的权利,也是财政部门的义务。监管工作的落实,关键在于要严格执行:一是通报。二是吊证。三是罚款。四是行政处分。
第三、要把贯彻《会计法》与健全会计监督制约机制结合起来完善会计监督制约机制,既是《会计法》的要求,也是建立规范会计秩序的客观需要。从会计工作实际情况看,除了要继续加强外部监督外,如何发挥会计人员的内部监督作用,发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功效,是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要继续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一整套包括国家、社会、单位内部的一系列会计工作监督部门,以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各单位的领导人要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执行本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会计监督职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指出“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对专款不能专用,任意调拨资金的现象,可以不予办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是一种制度安排,如会计、财务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制约;重大对外、资产处置、决策等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相互监督程序的规定;财产清查制度、内部制度等的建立,目的是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即定经济目标。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欺诈和舞弊等行为有着“防火墙”作用。要通过政策引导、检查督促、推广等措施,指导、推动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要把贯彻《会计法》与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这是会计工作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的重要体现。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会计工作的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同时也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会计人员只有具备以上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水平,才能切实有效地贯彻《会计法》。
第五、要把贯彻《会计法》与健全会计信息管理体制结合起来众所周知,会计作为一个经济信息系统,要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控提供会计信息,也要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及其他有关各方面提供会计信息,因而它不仅是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微观经济管理重要手段,因而,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必须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扰乱会计工作秩序,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会计法》和《刑法》的规定追究单位领导人和其他现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入手,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要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首先,要把《规范》实施好,各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结合《规范》的实施,要广泛宣传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各单位的领导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主管人员了解和掌握会计基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会计工作良好秩序,改善经营管理,并将其视为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 重要工作来抓。其次,各企业单位领导、会计人员在全面熟悉《规范》内容的基础上具体进行《规范》的实施,以《规范》的标准对照检查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各项会计管理制度,理顺制约机制,保证记帐、算帐、报帐等会计工作符合国家颁布的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使审核、会计科目使用、制证、稽核一系列核算过程达到规范、统一。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扬长避短。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惟有脚踏实地地工作才能使会计工作不断适应改革深化的需要。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11
1事业单位管理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
1.1事业单位管理与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关系
大部分事业单位管理层认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内在的业务,单位管理主要把业务管理的组织、流程和效益抓好就足够了,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事业单位管理者更不了解《会计法》要求的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及经济责任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而知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仅是单位整个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为单位自身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提高物资供应和良好经济环境的关键所在。
1.2会计基础工作是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和宏观决策的重要基础
会计基础工作在《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科学合理指导下,执行的重要依据是单位财务预算、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对单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有效分配、考核、控制和把略的基础信息来源,也是单位领导层甄别单位正常运行的主要基础信息,为此会计基础信息可以实现单位资金资源状况的事后核算转为事先预测、计划执行转为事中控制、无序管理转为有序管理,进一步为决策层提供可信、有效、准确的财务、资本等信息,为下一阶段业务开展和事业发展提供直接的决策依据。
1.3会计资金、资产账务是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在组成部分
资金、资产管理既是会计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单位综合管理水平的关键指标,不少管理层领导认为制定好业务实施、采购计划、招标、定标,按照预算把资金支出去,把业务任务高质量完成、物资安全购回来,验收或入库即可,实际上会计基础工作离不开单位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更离不开各业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搞好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各级领导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单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对待,常抓不懈。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建设内容
2.1会计从业人员的规范化建设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规范》的相关内容和本单位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配备进行明确的规范,按要求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并依据会计配置内部牵制原则,即会计人员间的分工应当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关系。会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其基本职责权限。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权限包括:一是按照国家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内部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二是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对于弄虚作假的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报告单位负责人;三是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及时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四是拒绝办理或者利用职权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等;五是拟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六是当发生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当按规定进行会计工作交接;七是按规定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八是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九是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权限。依据《规范》总则第四条规定会计人员的基本管理机制,为双层管理机制,即会计人员既要接受本级单位领导和管理,还要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监督、指导和培训。
2.2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建设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中记账、算账、报账的总称。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核心环节。会计核算的内容,是一切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款项的收付、财产的收发、债权债务的发生、资金的增减、收入成本利润的计算、财务成果的核算等都属于会计核算的内容。款项的收付是一个单位发生最频繁的业务,也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中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所以必须要加强对款项收付的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财产是一个单位进行业务活动的实物载体,包括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及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对财产收发、增减的规范可以减少财产物资的损失,保证资产的安全。一个单位在经营的'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债权债务,债权是收取款项的权利、债务是偿还款项的义务,债权债务的核算涉及到单位与其他单位的利益。如果不能及时正确的核算债权债务可能会损害自身的经济利益或信誉。为此会计核算规范化应该遵守真实性、可比性、一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果会计核算不以真实发生的业务为依据,会计基础信息就会误导管理层的决策。可比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按照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由于事业单位所处的地域和行业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可能有很大的差异,不利于单位之间的比较和国家政策的执行。一致性原则要求同一单位在不同的会计期间都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的规范化建设
2.3.1会计凭证的规范化建设。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任何业单位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对每发生的一笔经济业务都要求经办人员填制和取得会计凭证,记录经济业务的具有内容,并在凭证上签名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会计凭证有很多种,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填制或取得的,证明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并作为记账依据的凭证。《规范》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做了详细的规定。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合法;原始凭证的数字和内容要填写明确不得遗漏和省略;从外部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的签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须有个人签字,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凭证书写要规范、大小写数字正确规范。记账凭证是为确定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而填制的,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会计人员应该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填写应该内容完整、编号连续,有制单人员、记账人员、稽核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的签章,涉及到现金收付的业务应该还有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机制记账凭证应该符合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
2.3.2会计账簿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对会计账簿的设置、登记、修改做了规范。会计人员根据法规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经济业务情况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可以把大量分散的会计资料汇集起来生成需要的会计信息,设置账簿是会计核算的必要手段。会计人员应该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按要求把会计凭证里的一些内容都登记到会计账簿中,登记完成后在已经登记的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已登记的符号,避免重复入账。为了保证会计账簿所记录的内容真实完整,应当定期进行对账。会计工作中完成的各类会计账簿是重要的会计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保管年限进行保管,保管期满后按规定的程序销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该定期打印总账和明细账,并在发生收付款业务的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现金余额核对。
2.3.3财务报告的规范化。财务报告是反映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业务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文件。会计报告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一段时间经济活动情况的报告,所以会计报表的数字必须真实、正确,与会计账簿的内容一致。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形势要求
3.1管理环境的形势要求
事业单位管理环境是会计工作产生和发展的土壤,管理环境的变化不断推动着会计理论及会计实务的发展及变化。首先,由原来的计划管理转变为预算管理体制,原来的计划管理体制下的会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随着预算内容不断丰富、细化和精准化,要求会计工作提供更加全面的会计信息。再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会计工作日趋国际化,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有了提高,所以需真实可靠准确地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业务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满足政府和决策层的需求,是会计基础工作新形势要求。
3.2法律法规的新要求
要维护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离不开法律体系的监督和强制作用,会计界也不例外。制定会计准则,规范会计行为是保障国家经济在正常轨道上发展的有力措施。为此随着法规制度环境的完善,1999年再次修改《会计法》,《会计法》的修订不仅对会计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也为会计人员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指引和保障。
3.3信息系统的形势要求
会计信息系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系统。随着计算机信息发展,很多单位的业务形式发生了变化,新的业务形式对会计信息系统提出新的要求。近年来会计电算化开始向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出现的各种数据库系统可以对会计信息进行系统的分类和分析,管理层直接提取决策性的会计信息,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方案。随着业务频繁往来,单位内部的会计信息化已不能适应现代业务管理环境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原来的内部控制将逐步向管理层之间的横向和纵向会计信息化成为可能。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 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节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第九条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
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上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 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二节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证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证。
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九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十一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十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三十三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一节 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三十九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市,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境外单位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第四十四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二节 填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第四十八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替代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第四十九条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五十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账凭证。 第五十一条 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
(二)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三)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四)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五)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帐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六)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第五十二条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市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市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市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二)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元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三)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
(四)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五)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符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第五十三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第五十四条 各单位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自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三)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四)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三节 登记会计帐簿
第五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第五十七条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第五十八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十九条 启用会计帐簿时,应当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在帐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帐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启用订本式帐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帐页,应当按帐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接实际使用的帐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帐户的名称和页次。
第六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是:
(一)登记会计帐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二)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三)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四)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帐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五)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1.按照红字冲帐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面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六)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七)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帐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八)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未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未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可以只将每页未的余额结转次页。
第六十一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帐和明细帐应当定期打印。
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第六十二条 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
(一)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入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第六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一)帐证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帐帐核对。核对不同会计帐簿之间的帐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总帐与明细帐核对,总帐与日记账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帐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帐核对等。
(三)帐实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帐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各种财物明细帐帐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
第六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帐。
(一)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二)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三)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四节 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第六十六条 各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
单位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其格式和要求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第六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六十八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六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及其说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第七十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财务报告。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单位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则务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先行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第七十二条 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第四章 会计监督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七十四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一)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四)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五)各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
第七十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第七十六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七十七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十八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今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
第七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一)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二)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三)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四)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
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五)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六)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第八十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十一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八十三条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五章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八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容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八十五条 各单位制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三)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
(五)应当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六)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
第八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部门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
第八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设置;备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办法;对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
第八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帐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帐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单位会计指标体系。
第八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十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稽核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方法。
第九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填制方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原始记录的审核;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
第九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定额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定额管理的范围;制定和修订定额的依据、程序和方法;定额的执行;定额考核和奖惩办法等。
第九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计量验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计量验收管理的要求;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
第九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的组织;时产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对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办法。
第九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第九十六条 实行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成本、分析等。
第九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财务会计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组织程序;财务会计分析的具体方法;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本规范所称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制定、或者财政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或者经财政部审核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会计规章、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本规范所称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
本规范第三章第二节和第三节关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的规定,除特别指出外,一般适用于手工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会计帐簿的有关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九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一百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一百零一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13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单位内部监督的关键内容是(A)。
A.对会计凭证的监督 B.对会计账簿的监督
C.对会计报表的监督 D.对财务收支的监督
答案解析: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关键内容。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错账更正方法的是(A)。
A.差额更正法B.划线更正法C.红字冲销法D.补充登记法
答案解析:错账更正方法有三种,即:划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在公司制企业中,对本单位会计工作承担第一责任的人员是(A)。
A.总经理 B.董事长C.总会计师D.会计机构负责人
答案解析:在公司制企业中,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单位负责人。
4.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内容的是(B)。
A.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立和执行B.会计账簿的设置、格式、登记和核对
C.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职责分工D.会计预测分析,参与经营管理决策
答案解析: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账、证、表的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保管期限等管理工作;会计电算化的基础工作;会计监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职责分工;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立和执行;会计工作交接的程序;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等。
5.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费用类明细账通常采用的格式是(B)
A.活页式B.多栏式C.数量金额式D.三栏式
答案解析:费用等损益类明细账格式适合采用多栏式账簿,因此,选择选项B。选项A活页式账簿,对于企业费用类明细账可采用,但它是外观形式的账簿,而非本题所问。
6.下列各项中,我国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体制是(D)。
A.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 B.直接由国务院管理
C.由国资委管理 D.财政部管理全国的会计电算化工作
答案解析:财政部管理全国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因此,答案D正确。
7.下列各项中,属于总会计师职责范围的是(D)。
A.登记会计账簿B.会计工作交接C.编制会计报表D.编制财务收支计划
答案解析:总会计师负有编制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预测、建立核算制度、进行财务分析和协助领导对企业投资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的责任。
8.下列各项中,企业将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作为自有资产入账,主要体现的信息质量要求是(C)。
A.及时性B.谨慎性C.实质重于形式D.可靠性
答案解析: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经济实质已具有自有资产性质,因此应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9.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凭证资料的是(B)。
A.备查账簿B.限额领料单C.总分类账D.会计报表
答案解析:会计凭证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资料。选项B属于原始凭证的一种,因此是会计凭证资料。而选项A、C是会计账簿资料,选项D是财务会计报告资料。
10.下列各项中,属于库存现金日记账簿必须采用的是(C)。
A.平行式账簿B.活页式账簿C.订本式账簿D.卡片式账簿
答案解析:手工记账的企业或单位,其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账。
11.1996年,财政部颁布的会计电算化法规是(A)。
A.《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B.《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C.《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D.《会计电算化管理规章》
答案解析:财政部于1996年发布了《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12.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档案整理一般应采用的办法是(D)。
A.按日整理B.按年整理C.二统一D.三统一
答案解析: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
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价证券的是(D)。
A.国库券B.股票C.企业债券D.信用卡存款
答案解析:有价证券是具有一定财产权利或者支配权利的票证,如股票、国库券、其他企业债券等。信用卡存款属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款项。
14.对于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如有特殊需要,经有关人员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有关人员是指(C)。
A.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 B.本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
C.本单位负责人D.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答案解析:1999年实施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相关手续。
15.下列各项中,属于最关注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现金流动情况的会计报表使用者是(D)。
A.股东B.债权人C.政府及相关机构D.企业经营者
答案解析: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要求各有侧重,企业管理人员最关注的是企业财务状况的好坏、经营业绩的大小以及现金的流动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属于加强财政监督意义的有ABD()。
A.有利于严格财经纪律B.保证国家预算的全面完成
C.有利于单位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D.有利于加强单位的会计工作管理
答案解析:选项A、B、C、D均符合题意。
2.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有(BD)。
A.《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B.《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C.《总会计师条例》D.《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3.下列各项中,属于需要每年更换会计账簿的有(ABC)。
A.总分类账B.日记账C.多数明细账D.备查账簿
答案解析: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备查账簿可以连续使用。
4.国家监督,主要是指(BCD)对各单位进行的监督。
A.会计师事务所B.国家财政机关C.国家审计机关D.国家税务机关
答案解析:国家监督,主要是指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进行的监督,它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形式。选项A是一种社会监督。
5.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有(ABD)。
A.原始凭证B.记账凭证C.银行对账单D.汇总凭证
答案解析:选项C的保管期限为5年。
6.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监督按监督主体分类的有(ABC)。
A.单位内部监督B.国家监督C.社会监督D.国家审计机关监督
答案解析:会计监督按监督主体分类,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7.下列各项中,通用会计核算软件具有的特点包括(BCD)。
A.针对性强B.通用性强C.功能全面D.见效快、成本低
答案解析:答案A属于专用会计核算软件的特点。
8.下列各项中,属于错账更正方法的有(BCD)
A.差额更正法B.划线更正法C.红字冲销法D.补充登记法
答案解析:错账更正方法有三种,即:划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
9.记账凭证按照填制方法不同,可分为(AB)。
A.复式记账凭证B.单式记账凭证C.通用记账凭证D.专用记账凭证
答案解析:记账凭证按照填制方法分为复式凭证和单式凭证。
10.会计电算化的三个基本层次有(ABC)。
A.会计核算电算化B.会计管理电算化C.会计决策电算化D.会计智能电算化
答案解析:会计电算化的三个基本层次是:会计核算电算化、会计管理电算化、会计决策电算化。因此,答案ABC正确。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保障会计软件及计算机硬件的正常运行是电算主管的职责。(错)
答案解析: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是电算主管的职责。本题表述属于电算维护员的职责。
2.企业随意低估收入,高估费用,是滥用谨慎性要求的表现。(对)
答案解析:谨慎性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如果随意低估收入,高估费用,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被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处理。
3.会计核算软件中的账务处理模块与应收/应付款核算模块是各自独立没有联系的。(错)
答案解析:会计核算软件中各功能模块间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
4.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的核对,属于账账核对的内容。(对)
答案解析:此种核对应属于账实核对的内容。
5.企业的半年报、季报和月报统称为中期报告。(对)
答案解析:中期财务报告所指的“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因此,表述正确。
6.资产负债表是企业基本会计报表之一,亦称财务状况表,该表按月编制,是所有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都必须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对)
答案解析:表述正确。
7.会计基础工作主要是为会计核算和会计预测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错)
答案解析:会计基础工作主要是为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的统称。
8.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对)
答案解析:表述符合规定。
9.记账凭证准确无误,但账簿记录出现金额错误,而且错记金额大于正确金额,则应采用红字更正法更正。(错)
答案解析:此种情况属于纯登账错误,无论错记金额大小,都应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
10.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借出。(错)
答案解析:不可借出,但符合手续的,可以查询或复制。
11.企业设置的费用明细账和收入明细账,通常使用多栏式账簿。(对)
答案解析:多栏式账簿适用于收入、费用等明细账的登记。
12.所有保管期满的原始凭证均应按规定程序予以销毁。(错)
答案解析:对于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其中如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13.企业的序时账,都应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对)
答案解析:日记账的特点是序时登记和逐笔登记。
14.会计工作交接结束后,为了明确责任,接管人员应当启用新账簿,重新登记。(错)
答案解析: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
15.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对)
答案解析:符合登记账簿规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篇14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时代,对于会计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的会计基础工作对于我国会计行业整体经营和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从目前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现状出发,通过现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从而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出针对性的个人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新时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状;加强
前言
在新形势下,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企业采用现代化手段和方式进行强化财务管理,传统的人力分析和比对慢慢被云计算、大数据等替代,尽管对于财务数据等处理效率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是对于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无法提供保障,通过计算得来的结果和数据也就成为无本之源。所以,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不会随着处理工具、处理技术的进步而取代,都会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组成部分,其规范性应当长期坚持。一个单位要想提高其经济管理水平,作为经济管理的根基,加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至关重要。
一、现阶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之前,会计基础工作由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核对和登记会计账簿、编审财务会计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的保存,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等组成。随着信息技术和经济发展,计算机已取代了上述的会计一系列的基础工作,会计基础工作更多的体现在流程的监控和原始票据的审核。目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会计工作相关规范不完善,使得会计人员工作时无据可依。部分人员在对原始单据的审批签字方面缺乏严格审核,不按规定进行操作,自制原始凭证常发生涂改现象;与此同时,对于外来原始票据的预算计划、有无对应项目、完整性审核等方面都缺乏严格的执行。
(二)新入职会计人员缺少专业的职业培训,职业道德水平普遍较低,对于原始单据以及对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合理性缺乏关注,使得其对会计工作缺乏严谨性和敬畏心。
(三)内部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有的单位岗位职责不明,并且没有定期轮岗制度,相应的奖罚和监察制度也没有建立,这也就造成部分会计人员会利用职务发生错误的可能。
(四)在资产管理方面,未形成科学的规章管理制度,尤其对于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流程,临时设施清理、周转材料、实物资产的盘存制度等都需要更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合资清产无法落到实处,浮于表面导致家底不清、财产不实的状况发生。
(五)没有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将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进行装订整理和保管。
(六)领导个人意志的干预和影响也会对会计工作人员在对经济事项的处理业务方面造成一定的阻碍,会影响会计信息数据的客观真实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对策
(一)严格选拔聘用新从业会计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主体的主观能动性1.严格按照相关规章进行选人用人会计人员的选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应具备牢固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优秀过硬的会计专业技能,最重要的'是还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在从事工作时必须严谨,不切合实际的工作岗位不随意设置。2.强化财务人员考核与培训,提高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业务水平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单位的财务人员应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财务人员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两方面。只有这样,财务人员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工作失误,并及时处理问题,减少相应损失,为企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体系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关键之一就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内部管理,只有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各岗位才能有效运行,才能真正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首先,要结合实际采用合适的管理和标准化规范体系。管理体系的建立涉及人员岗位建立制度管控、会计文件说明制度管控、费用收与支核查制度管控、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和财务方面管控,成本核实制度审查等数个方面。其次,在制定好监管制度后,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基础会计工作非常全面,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工作人员不能一味得依靠他人的监督,那便失去了制定规章制度的初衷和意义,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只有每个人都同力协契,才能相得益彰,取得良好的效果。最后,必须明确规定各级领导班子的职责和管辖范围,单位个人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充分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之间通力合作及互相监督,从而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对于工作中有明确的负责人员进行核查、审计和制表,非岗位工作人员不能参与。切实做到专职专责,非财务人员不能处理会计业务,非监察人员不能审查经济报表等信息。
三、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新形势下的会计基础工作对于我国会计行业整体运营和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确保会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度总结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文章: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06-13
基础会计学复习笔记账户按用途和结构的分类12-13
规范用字作文08-17
教学基本规范03-16
保洁仪容仪表规范02-09
规范学生仪容规定11-03
遵守行为规范02-29
幼儿行为规范03-15
学生的在校规范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