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守则(修订)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7、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荣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 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7、主动承担收捡房间、洗 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36、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7、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导。
40、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扩展】
自2004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以下简称《守则》、《规范》)以来,广大中小学校认真落实《守则》、《规范》的要求,积极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时代变化,《守则》、《规范》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有些规定不符合实际,《规范》内容过多且交叉重合等。为此,教育部2012年启动了《守则》、《规范》修订工作,委托专家进行专项课题研究,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等各方意见。修订工作坚持贴近时代、突出基本、易记易行原则,注重可操作性,将《守则》和两个《规范》合而为一,形成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
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填写《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反馈表》,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
2、传真:
3、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德育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20日。
教育部
20xx年8月1日
中小学生守则
(征求意见稿)
1、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
2、爱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成阅读习惯。
3、爱劳动。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体验劳动创造。
4、讲文明。尊敬父母师长,平等友善待人,言行礼貌得体,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讲诚信。守时履约,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不抄袭不作弊,不擅动他人物品,借东西及时归还。
6、讲法治。遵守校纪校规,参与班级管理,养成规则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
7、护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8、护健康。养成卫生习惯,不吸烟不喝酒,控制上网时间,抵制不良信息,坚持锻炼身体,保持阳光心态。
9、护家园。节粮节水节电,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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