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划归工商部门以来,县级以下基层工商部门监管方式仍然是以传统的肉眼直观检查为主,表面问题监管多,内在问题发现少,食品质量这一核心问题难以监管到位。主要原因在于涉及食品质量的诸多技术问题形成了一定的技术瓶颈,抑制和阻碍了基层工商机关向深层次监管突破。笔者通过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瓶颈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一、食品质量监管中面临的技术瓶颈的主要表现
(一)对食品标准不熟悉。当前食品安全标准的复杂性抑制了基层执法人员对标准的学习和掌握。其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标准多。目前我国已发布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8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2900余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634项。国家标准委计划到“十一五”末,把我国食品标准的标龄由现在的平均12年降低到4。5年,制修订周期控制在2年之内。标准的更新换代加速,使基层执法人员在食品标准方面的知识更新压力加大。二是标准乱。食品标准分散于质监、卫生、农业等多个部门,多种标准在市场上形成冲突,由于制定标准工作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有些修订不及时,在实施中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是食品安全标准有交叉、重复,又有空白。如酸牛乳的国家标准(GB2746-1999)规定,在酸牛乳中可添加防腐剂苯甲酸钠,但在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规定的苯甲酸钠的使用范围没有酸牛乳,这就让企业、执法者在执行过程中无所适从。三是标准不配套。不仅表现在标准个体之间,更表现在从生产到流通的过程中,据商务部有关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食品质量标准近3000个,而与流通有关的标准仅有100余个,相对于生产与加工标准来说,数量差距很大。在流通相关标准不足的情况下,即使食品生产质量合格,也难保不在流通环节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QS”标志监管不到位。基层执法人员由于对“QS”认证食品具体产品的审查细则、更新修订熟悉程度不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越位、不到位等问题。一是检查范围扩大化。执法人员将未纳入“QS”认证范围的食品品种进行查扣。如根据20xx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保健茶却还没有纳入发证范围,而目前基层执法人员在查扣茶类产品的同时往往忽视这点。二是审查细则不掌握。不断修订的“QS”认证食品审查细则使执法人员很难全部掌握清楚。在47个有审查细则的申证单元中,有20个重新进行了修订。在发布的无证查处日期后又进行修订的申证单元有17个,而且大部分都增加了认证范围。如20xx年修订的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规定,芝麻油不在发证范围之内,20xx年新版的审查细则又把芝麻油包括进去了。这些问题使我们工商基层执法人员感到非常被动。
(三)食品外观检查专业方法不足。外观检查主要针对感官、标签、包装质量、印刷质量等进行。多年来,工商执法人员在这方面曾经积累下很多的经验做法。但随着造假手段不断高科技化,近几年我们在食品外观检查手段方法上越来越匮乏,形成了不重视外观检查方法,认为外观检查方法没有技术含量、检查方法越发简单的局面。实际上食品外观检查是我们的基本功,是与抽样检测同等重要的技术手段,而且具有方便、实用等优点。忽视传统的外观检查方法和经验是错误的,我们真正缺乏的是面对新产品、新造假手段应具备的更加专业的检查知识和经验。
(四)快速检测箱利用有限。目前基层工商分局基本都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箱,但实际利用效果还很不理想。一是检测项目有限。快速检测箱所能检查的对象仅限于与消费者日常生活相关的肉菜等食品,同时,对有限的食品进行的检查中,其检查项目也是有明显限制的,这种有限的检查范围与工商部门肩负的整个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明显不相匹配。而根据国务院部门职能分工的调整,正规检测机构分属质监、卫生、农业、检验检疫等不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唯一没有检测机构的执法部门,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的检测亟待解决。二是利用不足。有的单位没有把检测试剂置于保鲜柜0°—4°C保存,放在常温状态已经失效。有的检测箱处于闲置状态,一年也用不上几回。同时食品检查箱的检测试剂有效期一般为两年,每种试剂使用次数最少的有25次,一般可使用50—100次,更新试剂费用一般为一两千元,有的分局试剂还没怎么利用就已过期,资源浪费严重。
二、形成技术瓶颈的成因分析
形成以上技术瓶颈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法规的问题,也有职能分工上的问题,主要的有以下三点原因:
(一)流通领域食品监管方向不明朗。我们工商有人员多、监管力量大的优势,但同时存在监管工作技术含量低的劣势。是继续发挥我们的优势,在浅层面上监管,还是弥补我们的缺点,向技术、标准说话。这个监管大方向的问题不确定、犹豫不决,我们很多的后续工作就会盲目发展。
(二)基层工商的监管重心发生偏移。目前基层工商分局把食品监管的主要力量放在建立长效机制和应付检查上。忙于督导经营者建立台账,索证索票,疲于应付检查流于形式,最急需管理的食品质量反而缺乏精力去监管。
(三)部门之间的技术壁垒尚未打破。质检、卫生、商务与工商在食品安全管辖上竞争多年。特别是农业、质检、卫生有制定标准权,许多标准上的制定、技术上的规范、行业上的管理等信息资源也不能有效共享,无形之中的壁垒阻碍了工商部门在食品质量监管上的有效突破。
三、克服技术瓶颈的应对策略
(一)培养专业化人才。全面树立专业化监管意识,在基层选拔一批相对素质较高的人员,邀请相关部门和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以涉及食品的法律法规、食品标准、检验技术为主要内容进行专业培训,培养出一批专业化人才。通过这些业务骨干的传帮带,在基层工商机关就能影响和带动出一大批具有食品专业技术知识、训练有素的人员,为食品质量监管专业化建设打下最可靠的基础。
(二)优化检测设备配置。现代化的食品检测设备已经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效开展食品市场监管不可或缺的条件,从根本上改变了工商行管理机关凭肉眼、凭经验办事的思维习惯。但从目前基层分局的实际考虑,应为分局配备无需经过化验环节、直接使用、便携式的检测设备,如食品专用测温仪、笔试酸度计、蜂蜜比重计等。与此同时,进一步优化检测人员和设备的配置,在县区局一级建立快速检测室,侧重于食品成分、食品卫生检测,配备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集中资金为检测室购买组合试剂、辅助设备和检测仪器,增加检测项目,涉及需要化验检验的检测样品由分局带到县局检测,可以有效解决食品快速检测箱资源浪费这个问题,也有效提高了我们的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专业化资源库。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水平比较低,很难适应当前执法人员少、监管范围广、情况变化快、任务标准高的现实需要。监管数据和资料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进行记录,缺少统计分析,不利于资源共享和沟通。建议开发统一食品安全信息资料库软件,把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各种食品许可认证目录、食品监测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等各方面资料都囊括进去,自动更新升级,为基层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提高执法效率,增强精确打击能力。
(四)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一是由工商部门牵头,在政府食安办的统一组织下,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类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县级工商局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对在市场巡查、快速检测、委托送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发现线索并经核实确认的问题食品信息,并综合收集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全面构建资料齐全、权威有效的食品质量监管数据库。二是构建联动查处机制。制定《流通环节问题食品联动查处信息共享办法》,问题食品的联动查处由政府食安办统一组织,由工商部门根据问题食品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确立联动查处机制。上级工商机关与下级工商机关、同级工商机关与相关执法机构共同联动参与,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范围和区域,统一行动,集中执法,迅速查处问题食品,遏制问题食品扩散,防止事态扩大,努力消除问题食品的安全隐患。三是建立联席会议交流制度。每月与其他监管部门、食品企业、社会检测组织、群众代表等机构,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近期食品安全监管热点难点问题,交流典型监管经验,开拓执法思路,学习专业部门食品检测的先进技术,研究完善食品质量监管的相关制度,不断提升工商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进而构建“工商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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