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行政村考核奖惩办法

2024-02-28 好文

  为进一步加强党在农村的各项工作,推进“4211”工作机制正常运转,维护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将月考核、阶段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实事求是地对各村“四大块”工作进行考核,做到查有依据,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2、注重实绩,奖惩结合。依据考核结果,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提高村班子的责任意识。

  二、考核方法

  (一)“四大块”工作每月考核一次,以查资料、与群众谈话、座谈、检查安排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等形式进行。

  (二)“四大块”工作考核由各主管部室进行,分为四个考核组:

  1、农村经济工作考核组

  组长:xx(乡党委副书记、农办主任)

  副组长:xx(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xx(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员:xx(林管站站长)

  xx(农机站站长)

  xx(农技站站长)

  xx(农经站站长)

  2、稳定工作考核组

  组长:xx(乡政法书记、党建办主任)

  副组长:xx(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xx(乡综治办副主任)

  xx(乡武装部副部长)

  xx(乡统战干事)

  3、党建工作考核组

  组长:xx(乡政法书记、党建办主任)

  副组长:xx(乡党委委员、组织员)

  成员:xx(乡党建干事)

  xx(乡党建干事)

  xx(乡党建干事)

  4、社会事务工作考核组

  组长:xx(乡纪检书记、社会事务办主任)

  副组长:xx(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员:xx(乡计生站站长)

  xx(乡妇联主任)

  xx(乡民政干事)

  三、成绩评定

  乡农村经济办、稳定办、党建办、社会事务办每月对村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考核结果作为本部室对各村评优评先进的依据。乡党委对各村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参照“四大块”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按照农村经济工作40分、稳定工作25分、党建工作17.5分、社会事务17.5的分值比例进行折算。

  四、奖惩办法

  乡农村经济办、稳定办、党建办、社会事务办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村在全乡会议上进行表扬,连续四次评为优秀或累计六次评为优秀以上的(其他工作考核不得有评分为差的现象),优先考虑“七一”和全乡三干会表彰名额;对当月考核结果为差的在全乡大会上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被评为差的取消全年各类评优资格。对在县级以上各类检查评比中出现问题的村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比较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免。乡党委对村考核结果凡有一次为差的取消该村班子的各类评优资格,对稳定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出问题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年各类评优资格。

  五、说明

  1、本考核奖惩办法由乡党委、人民政府办负责解释。

  2、本考核奖惩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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