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2023-08-26 好文

我喜欢1

  高二了,我的新班主任姓胡,叫胡玉芬。当分班表上这三个大字跃入我的眼帘的时候,内心的恐惧感油然而生。对于她,我的印象很模糊,只知道她是原来一班的地理老师,做事雷厉风行,个子不高,短短的卷发,大约四十几岁的样子。不过她的大名却是如雷贯耳,以严厉著称的她早在高一的时候就在文科班传开了,总看见她在走廊上训人的样子,板着脸很凶,眼镜下藏着一双不敢对视的双眸。

  我在内心默默祈祷,希望我眼花了,或者是老师分班的时候不小心失手打错了名字,总之,我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但命运老是爱和我玩恶作剧,该来的不该来的,还是都来了,即使害怕,她——胡老师还是不可避免地闯入我的生活。

  起初,因为我的地理并不好,所以基本上那段时间一看见她就提心吊胆的,也不敢和她说话,生怕她会点我回答问题。

  终于,那天我“中了彩”,她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我怀着一颗一去不复返的心情,默默地与满眼同情的“战友们”告别,忐忑地走了进去。空调房里很安静,我的内心却是扑通地跳个不停,“最近怎么样?”没有预期中的训斥,我满脸疑惑的抬头,对上了她微笑的脸和眼睛。天,她笑了!她对我笑了!难道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征兆?我明显感受到我那颗小心脏在加速搏击。

  “你妈妈去上海打工了吧,一个人过得还行吗?”“啊,嗯”完全处于神游状态的我胡乱点了点头。她怎么知道?难道天性爱与老师交流的老妈同志又和她站到一条战线上了?惨啦!“刚到这个班,我以前也没带过你,如果你心里有什么心事,老师很乐意做你的倾听者…”后来她跟我说了很多,生活上的,学习上的。我突然觉得恶魔面具下其实藏着一颗善良的心,那双眼睛也有着非同寻常的魔力,可以把我们内心极力排斥她的隔墙慢慢融化掉……

  随着她找我的频率越来越高,渐渐地,我不再认为她像传闻中那么可怕了,那次我生病打针,拿到手机时十几个未接来电全是她的,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又打了过来,耳边传来急切的声音“你在哪?”不一会儿,那熟悉的身影便落入我的'视线,寥无几人的输液室老师一直陪着我……这种时候这个人在身边真好!可是我内心酸酸的,这么晚了,她从知道我请假开始一直找我到现在……眼前不禁浮现出那忙碌的身影——在跑错了医院到处找我的情形,焦急的神情,那双眼睛里流露的是不掺一丝杂质的真情。

  “父母不在身边,老师就像妈妈”这是她告诉我的,而且她的确做到了,我们每天都融在老师母爱般的关怀中,很幸福地走过一路,作为一个学生,得到老师这样的关怀,我知足了!

我喜欢2

  在一九九零年到二零零零年这十年里,虽改革开放已实行有十多年的历史,但我们那乡村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大人孩子特别盼着逢年过节了,只有在节日里,人们才会吃好些穿好些,所以我们那又有这样一句俗语“懒汉盼过节,好吃鬼盼过年”。不用说,所有节日中最盛行最隆重的节日要数春节了。

  春节是一年中最散发喜悦气息的节日,也是纯朴乡村人你来我往相互表示友好的最好时机。春节利于联络感情,利于办红喜事,春节还成了吉祥如意的象征。

  我们习惯把春节分作两个阶段来说,一是过年,一是拜年。

  过年是辞旧岁阶段,就像是对一年的结余进行汇总一样。家家户户,一到过年特别的忙。杀猪宰鹅,打豆腐,烘腊肉,做糍粑,蒸米酒,原料基本都是这一年里人们辛辛苦苦劳动创造出的丰收成果。

  过年最热闹的要数赶集的街道上了,十几个村里的人都汇集到那里办年货。每年结束前的那几天,街道上的人真可谓是摩肩接踵,蜂拥而至。有的在给小孩子选新衣服,有的在给自家男人挑皮鞋,有买鱼买鸭的,有买胡椒粉买芹菜的,更多的是买糖果、饼、大礼包等。乡村人早早拿一根空扁担去,一晃一晃地挑一肩喜悦而归。

  过年我们那还有一个习俗就是吃“团年饭”。这是一年结束时最后一天的正餐,下午两点的样子进行。吃团年饭是一件非常庄重神圣的事。家长首先要在家先前,端上最好的菜,放在桌上,倒好酒,点香化纸,请祖先先吃已表孝顺和谢意,再是放长长的鞭炮欢送岁月,接下来开始吃团年饭了。全家老小,一家人围在桌旁,温馨地团团圆圆过年了。无需什么客气语言表达,只有亲人间那份浓浓的血缘情感在骨子里流动。

  拜年是迎新春阶段,形象地说是对未来抱着美好的憧憬和希望。迎新在凌晨一点就开始了,家家户户的.鞭炮声整个晚上会断断续续延续到天亮。

  初一使我们最讲究礼节的一天,到了初一的早晨,一切从“新”开始,大人孩子都会穿着新衣服新鞋子迎接新的希望。自家人一见面都会面带笑容,讲一些吉利的话,和和气气吃一顿丰富的早餐。

  待到九点多,估计着别人家都吃完早餐了,就去正式登门拜年了。拜年是讲究秩序的,晚辈向长辈拜年,按班辈由大到小逐一进行。通常客人还在主人家的门口,就会大声贺喜“拜年喽!拜年喽!”,这时候,主人会马上乐呵呵的起身给客人让座倒茶,给大人递烟送瓜子,给小孩发糖果、饼、糍粑等。大家边吃边聊,叙叙旧,谈谈新,其乐融融。

  如今,随人们物质生活的丰富,通讯工具的发达,春节到了,人们互相拜访的习俗渐渐淡去了,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贺喜了,而我们呢,也只能在除夕夜的礼花声中,感受一下冷清中的热闹、微薄的节日气息。

我喜欢3

  纵使人生是一场悲剧,我们也要快乐的将它演完。

  如果人们永远只做弟子。他就没有好好报答他的老师。

  匆忙是普遍的,因为每个人都在逃避自我。

  如果你寻求的是安逸,那么你就相信;如果你渴望的是真理,那么你就探索。

  对真理而言,信服比流言更危险。

  白昼的光,如何能够了解夜晚黑暗的深度呢?

  人的情况和树相同。它愈想开向高处和明亮处,它的根愈要向下,向泥土,向黑暗处,向深处——向恶。

  不要再把头埋进天堂这类东西的沙滩里,而要使头自由,使这颗尘世头颅为尘世创造意义!

  千万不要忘记。我们飞翔得越高,我们在那些不能飞翔的人眼中的形象越是渺小。

  高贵的灵魂,是自己尊敬自己。

  赞美使一些人变得谦逊,使另一些人变得无礼。

  由感觉产生一切信任,一切坦然的心境,一切真理的证据。

  当心!他一沉思,就立即准备好了一个谎言。

  自从厌倦于追寻,我已学会一觅即中;

  自从一股逆风袭来,我已能抗御八面来风,驾舟而行。

  他沉沦,他跌倒。你们一再嘲笑,须知,他跌倒在高于你们的上方。他乐极生悲,可他的强光紧接你们的黑暗。

  人人需求同一,人人都是一个样,谁若感觉不同,谁就进疯人院。

  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如果怕黑,是因为只有自己一个人。那么,其实,害怕的不是黑暗,只是一个人。如果害怕的是一个人,那么,其实,只要有人陪,根本不会怕黑。所以,到最后,只不过是害怕失去那份安全感,独自一人时候缺乏的安全感。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滴血的`玫瑰为什么滴血?是玫瑰的泪,还是采花之人留下的伤?是属于玫瑰的刺,还是属于玫瑰的软弱?

  出于爱做的事情,总是发生在善恶的彼岸。

  最善良的人,也许就是最伤人的武器。你躲不开、避不了,或者说,你根本不会想要去闪躲,因为是那个善良的人,你不忍心去伤害他。于是他的利刃伴随他的善良而来,直直穿过你的身体,刺穿你的心脏。当你终于觉得痛得受不了,终于看到鲜血满地,才发现胸口插了一把刀子。那善良的人,亲手为你插上了刀子。而他,看着你,一脸茫然,想救你,却不知所措。

  愈美丽的东西愈易摧毁,愈灿烂愈糜烂,幸福,太美丽。

  我很痛,却只能带着伤口回到曾经甜蜜,那个,也藏着背叛的城市。到哪里,也有你留下的痕迹。而我没有了家,我失去了家,能够收留我的,能够陪伴我的,却只有我的影子。

  原来,通往地狱的路上,总是充满善意的,因为善意铺成了一条路,一条通往地狱的路。

  有时候,一个人的离开,孤独了整个世界。彼此渴望彼此,可是隔了一片海洋的心,却让彼此更寂寞。

  回忆再美再惨烈,也不及现在重要。

我喜欢4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我也喜欢很多小动物,就有小狗,小猫,山羊,老虎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非小白兔莫属了。

  记得小时候,我在奶奶家住,奶奶家的院子里养了两只非常可爱的小白兔,它们身上的毛像雪花一样洁白,两只耳朵非常灵巧,但凡有一点声响在身边响起,它们都会非常迅速的扭动脑袋,警惕地看着四周,样子可爱极了。

  小白兔吃的东西非常有限,它们是素食动物,不能吃肉制品,所以我在奶奶家的时候,经常去外面的草地上摘一些青草来给它们吃。除此以外,奶奶家的冰箱里还胡萝卜、洋白菜等蔬菜,小白兔也非常喜欢。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很想念奶奶家小院子里的白兔们,不知道它们现在过得怎么样,我也期待有一天,妈妈能够同意在家给我养一只小白兔,这样我会非常高兴的。我喜欢小白兔 我喜欢小白兔。它有一个三瓣嘴,长长的耳朵,红红的`眼睛,像两颗红宝石。我给它一个名字:小白。

  你知道为什么叫小白?因为它是白色的。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小白兔一动不动,我以为它死了,我就叫妈妈来看,妈妈说:“她是饿了,没有死。”我听了,连忙拿了一根胡萝卜给它吃。可小白兔看着美味的胡萝卜也不心动,理都不理,这让我很心急,妈妈说:“你拿一根胡萝卜给它吃,这么大,人家怎么会吃呢?”于是,妈妈把胡萝卜切成一块一块的。小白看见丁点大的胡萝卜立刻跑上前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看见它吃,我哈哈大笑。

  我喜欢它——小白兔。我喜欢小白兔 我最喜欢小白兔,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看到邻居养了一只小白兔。我只要一有空就跑到他家院子去玩,看小白兔。爸爸妈妈喊我吃饭我都舍不得走。

  去年,我终于要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白兔。这是我要爸爸给我买的生日礼物,我答应爸爸生日蛋糕都不要。

  这只小白兔超可爱,雪白的绒毛,又长又大的耳朵,一双红红发亮的眼睛,又短又小的尾巴像一个白色的绒球。它走路一蹦一跳,从没看见,它老老实实地伸直一步一步的走路过。

  现在小白兔就像我的好朋友,每天只要我在家,我就给它吃萝卜和青菜。我把我吃的饼干也分给它吃,我星期六和星期天带它去小区公园玩。它似乎很喜欢到公园去玩,只要我把它放到草地它蹦的可欢了。满地的青草它都不在乎,和我玩起了捉迷藏,东躲躲西藏藏。好几次把我吓死,一会儿没找到它,以为它逃走了。现在我带它去公园玩和它寸步不离,它跑到哪里我跟到哪里,生怕它真的跑不见子。

  我和它才有感情,每天晚不管我作业做到什么时候,睡觉之前我都要去看看它、摸摸它。它就像我的小宝贝。

我喜欢5

  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人,我的朋友也是百花齐放。有班长的睿智,体育委员的开朗,学习委员的聪明。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少一个人都不可以。还有一个人,我和她约定一辈子,呵呵,顺便还约了下辈子。这个人是我的闺蜜,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雪儿。

  我和雪儿认识的时候,我也不记得是几岁了。我们两家是邻居,平时都互帮互助,处得十分融洽。但我俩起初好像不太融洽呢。第一次看到雪儿,一张白皙的脸。我伸出自己黑黑的小手,便去“祸害”她那张白皙可爱的小脸。她呢,也很乖,我摸她时也没有反抗,没有躲闪。哈哈,摸到之处,便在她的脸上留了几个黑乎乎的“猫爪”印。她看到我漆黑的手,忽然意识到什么,一照镜子,就哭了起来。她这一哭,就把两家大人都招来了,看到她哭得像大花猫似的。不用想,我就被爸爸用“上古神器”牛鞭竿收拾了一顿。自己挨了打,根本没有认识到是自己错了。因此便认为是她害我遭了一顿打,从心里并不喜欢她。那时候小,一见她就骂她是“害人精”、“小气鬼”。非要骂哭了,才逃离现场。

  记得有一天,雪儿的父母要出去,就把她托付给我们照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结果还是难逃“厄运”。不仅放在我们家,老妈她们还叫我照看着。我心里想:“害人精”,就知道哭,讨厌死了!可是没办法,老妈的命令不敢不从呀。我拉着雪儿往房间里走,就拿了一个布娃娃给她玩。心想,这样又省心又省事,你就慢慢耍嘛。没想到她自己玩了一个下午,还不无聊。我可无聊死了。等雪儿去上厕所时,不知怎的,我内心那个“阴暗的恶魔”在怂恿着我使坏,于是便整了一个恶作剧。趁她上厕所,就偷偷塞了颗针在布娃娃里,然后还阴险的一笑。雪儿回来,根本没有察觉我使了坏,继续玩她的'布娃娃。不出所料,被针扎过的地方,一下浸出血来。呀,怎么又针,她憋红了脸,可是没有哭。可是过了一分钟,她面色如纸。我被吓着了,急忙说:“你别吓我哈,我错了,是我干的!”我飞一般的跑去叫来大人,把她送到了医院,我才知道她晕血。她躺在床上微笑着:“我一点也不疼,你愿意和我做好朋友吗?”我懊悔自己冒冒失失,做了一件对不起雪儿的蠢事。眼喊着泪水,使劲地点了点头。

  这时,我们两家的大人来到病床前,问她:“这个布娃娃,怎么搞起针在里面了?”,她连忙说“是她拿了一颗针在扎布娃娃,不小心扎着自己手了。”说完,被她爸爸训了:“怎么不小心嘛,不好好玩耍?这下安逸了不?”她连忙又说:“爸爸,我错了,以后小心点就是。”

  多“傻”的雪儿,多好的雪儿!自己受了伤,还替我背了黑锅。要不是她,如果让爸爸知道实情,我又要被“上古神器”揍了。“傻傻”的雪儿身上,透露出的是善良、宽容。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在她的影响下,我也不再小心眼,小家子气,更不会整人了。

  雪儿,你这辈子是我的,下辈子也不能逃,三生三世我都忘不掉你。

我喜欢6

  我喜欢今年的中秋,所以不由得想起来中秋的由来:“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根据我国古代历法,农历八月十五日,在一年秋季的八月中旬,故称“中秋”。一年有四季,每季又分孟、仲、季三部分,因此秋中第二月叫仲秋,到唐朝初年,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新唐书·卷十五 志第五·礼乐五》载“其中春、中秋释奠于文宣王、武成王”,及“开元十九年,始置太公尚父庙,以留侯张良配。中春、中秋上戊祭之,牲、乐之制如文”。中秋节也称为 仲秋节,团圆节,八月节等,也是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中秋节的盛行始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成为我国的主要节日适逢中秋之夜,我仰望天空,望见一轮圆月,但不是我们常说的一轮皎洁的圆月,天空中有层层清云,如烟似雾,弥蒙在月光下。月晕恰恰是这圆月与清云的红娘,牵于二者之间,淡淡的点上一圈,既不喧宾夺主,又有万般娇态。

  宁静的夏夜月朗风清,总是能给我一种清逸娴静的感觉。明净清澈如柔水般的月色倾洒,清光流泻,意蕴宁融。月色柔和而透明,轻盈而飘逸。

  昨天在广州市感觉很喧嚣,就和过春节的时候,在中国从古到今很多城市都很重视中秋节。虽然恰逢假闲,但总感觉每年都是忙忙碌碌的。只有···也惟独中秋,给人一种特别的欣喜,一种心境的安歇,一种特别的想往。每当想起来,似乎是心绪不同使然。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那既是收获的积蓄,又是金秋收获的开端。说她是积蓄,是由于夏收才过不多时候。说她是开端,是因为秋天迈着她硕果累累的脚步迎面而来,融着人内心即将收获的欣喜。我想惟有经历过乡村生活体验的人,才会有这种情感、心境和内心深切的感受。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圆圆的月光之下, 圆圆的月饼,苹果熟了,鸭梨、葡萄等水果也都上了市。月光下,人们品尝着节日的美食,谈论收获的话题。一边赏月,一边思念身处异乡的亲人。实所谓:“每逢佳节备思亲”。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因为,每年现在市场上的月饼外观很厚实,花纹总是那么的清晰,那么好看。你看,所以一赶上中秋就会想起家人……哈哈似乎过节时份就给了我们思念家人的理由。中国人就是这样啊,就是过节在一起团聚。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也就是家人的聚会,她每年都能给我带来新的感受,新的体验,新的收获。我愿意在这种意境中感受亲人的关爱,品味生活的哲理,体会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

  中秋节到了,我感觉今年的中秋月更圆、更明,更祈望我的亲人愈加健康、我中心的祝福我的亲人和朋友们,我的生活就像是新的太阳日益光芒。或许,这就是我们大家对中秋情结的真谛。

我喜欢7

  我喜欢春天的嫩芽。在那第一场春雨后,大树爷爷便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唤醒那些准备就绪的孩子们,只听啪啪啪小嫩芽们睁开惺忪的睡眼,突然被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深深地吸引住了。

  我喜欢那柔和的春风。当雪山上的雪在春风的吹拂下一点一点的慢慢融化,最后成为那一股股的清泉。

  我喜欢在春风中随风飘动的小草。当春风吹拂我的脸庞,同时唤醒在土地里沉睡的种子,随着春雷的到来,一株株随风飘动的小草伴随着春风跳起了优美的舞蹈。

  我喜欢夏日的树荫,在我们外出的时候,在我们外出远游的时候,累了,热了,想休息了,树荫下,都是我们的避热所。

  我喜欢秋天的稻田。当我们来到农村,就会看见家家户户门前的稻田,一亩接一亩,就好像是一幅黄色的油画长卷,令人心旷神怡。

  我喜欢秋天的果实。秋天是丰收的季节,柿子树上成百上千的柿子,让人口水都要留到地上来了。吃起来好似吃了一块蜜饯似的,甜到了心里头。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秋天,就意味着快要冬天。每当这个季节,外面雄伟的大树,都分分换上了金黄金黄的外套,当叶子都掉落到了地上。

  我喜欢冬天的大雪。每当天上下起鹅毛大雪时,我们小朋友穿上厚厚的'大棉袄,在外头,堆砌起一个个雪白雪白的大雪人,我们就围在雪人旁,唱歌的唱歌,跳舞的跳舞,做游戏的做游戏。

  我还喜欢阅读,每当捧起一本本的书籍,我便来到了一个又一个优美的国度,与主人公一起说说笑笑。

  我喜欢生活,我喜欢生活中那些千奇百怪的事情。

我喜欢8

  ———===分页标题===———

  我家最近来了一个新的家庭成员,它是一只活泼可爱又漂亮的年轻小少女,名字叫:朱莉安,小名叫:芬妮或者是Pat,这是我亲自为它起的。

  芬妮喜欢穿公主裙,我经常买一大堆各式各样的婚纱布,制作成公主裙,给芬妮穿。

  芬妮有着一身棕黄色的茸毛,水灵灵、温柔恬静、目光四射、火眼金睛、目光锐利、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可敏锐了,一个小蚂蚁的味道都可以闻出来。

  樱桃似的小红嘴,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特别的耳朵,简直可以和三国时期汉主刘备相媲美,当刮风时,它的.耳朵还可以迎风摆动呢!洋娃娃似的小脸蛋,它的四肢可健壮了!它冰雪聪明,有着袅袅婷婷、亭亭玉立的身材,芬妮的脸上总是露出乐陶陶的神态!

  有一次,我正在做家务,因为太累,我就叫芬妮帮我拿,芬妮蹬蹬的就拿给我了,多么可爱的小狗呀,我还真不舍得使唤它呢!

  还记得有一次,我带它去欢乐谷玩,什么东西都让它玩个够,晚上我们它累了,不想做饭,就带芬妮到肯德基吃,给它点了一个外带全家桶和奥尔良翅桶,看它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芬妮也开心的笑了,那一天简直是有说不出的高兴呀!

  有一次,芬妮不小心划伤了腿,我帮它包扎的时候,它看着我焦急的样子,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

  在这几个日子里我还真不习惯没有芬妮那淘气的劲。

  可是没过几天,芬妮又恢复了它那淘气的样,而且比以前更开心了许多!

  我爱你,芬妮!

  ———===分页标题===———

  我爷爷家有一只可爱的小乌龟,差不多和我爸爸的手掌那么大,我经常和它玩。

  乌龟穿着一身兵马佣的盔甲,像一个武士一样,它的头尖尖的,眼睛鼓鼓的像黄豆一样大小,乌龟的鼻子挺挺的,嘴一张一合,颈子一伸一缩,好像装了弹簧。

  它的身体十分坚硬,怎么按也按不动,它的四肢柔软而短小,尾巴像大大的毛笔头,紧紧地贴在它那小屁股上。

  爷爷家的小乌龟喜欢吃肉, 我扔一小块肉条给它吃,它就像吸面条一样给吃了下去,等吃饱之后就把四肢缩进壳里,闭上眼睛,在玻璃缸里睡起大觉来。

  有一次,我放学以后,来到爷爷家,来不及放下书包,就飞快地直奔阳台,看小乌龟。

  这时,我看见爷爷把小乌龟的“房子”搬到阳台的窗台上,正在给小乌龟晒太阳,我走过去跟它打招呼,它却把头缩进壳里,我心想:“你这小乌龟,我跟你打招呼,你怎么不领情呢?”于是,我向奶奶要了一小块肉条,肉条是小乌龟的最爱,我兴奋地拿着小肉条再逗它玩,可小乌龟一动也不动,还是不愿搭理我,仍就闭着眼睛晒太阳。

  我失望极了,就去问爷爷,爷爷说:“乌龟胆子小,再加上要过冬了,它在冬天是不进食的。”噢!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我知道了:小乌龟和青蛙一样,到冬天要冬眠的。

  我喜欢爷爷家的小乌龟,因为它憨厚;我喜欢爷爷家的小乌龟,因为它还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

我喜欢9

  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动物给我们的生活添加了乐趣,动物替我们看守门户。所以我们要友善的对待动物,因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如果你今生也是一只小动物,你会希望人类怎样对你?所以我们要学会将心比心,去友好的对待世界上的每一只小动物吧!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非小狗莫属。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从我记事起家里就养过小动物——狗狗。好象是我八岁或九岁时,我去爷爷奶奶家,就在那里养过一只狗狗。因为正值暑假,所以我就在爷爷奶奶家住上几个星期。觉得无聊,才养了一只小狗狗玩。小狗的全身一片雪白,一条短短的小尾巴摇来摇去,黑溜溜的眼睛直转悠,可爱的小鼻子东闻闻西闻闻。不时还伸出小舌头散散热呢!由于小狗全身都是白色,就给它取名叫“白白”了。

  每当我写完固定作业量,就和白白在一起玩,我们经常玩扔骨头的游戏,就是把骨头扔出去,让白白去捡,每次都要给白白计时,再和上一次比一比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每次吃饭时,白白总是“藏”在我的腿下,不时还能听见白白汪汪地叫声呢!白白还是爷爷奶奶家最忠实的守位,当有陌生人表示要进入家时,白白就会不停地大叫,直到把陌生人吓跑为止。

  我喜欢小动物,更喜欢白白!希望全天下都去爱护小动物,用一颗真诚的心去爱它们,却保护它们。爱护小动物是全世界人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篇三】五年级我喜欢的动物作文500字

  我喜欢的小动物那就是小兔子了,因为,我喜欢它长长的.耳朵,和它那像靴子一样的脚底,它招我们喜爱,所以我喜欢他,我喜欢的直接把它带到家里来了。

  那一天,我刚刚,也就是第一天把它带到家里的时候是一个星期六,正好赶上赶集,我和妈妈一起去的,我看见了它,就求着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兔子,妈妈同意了,她就给我买了一只。他是我们家的第一只小兔子,我对他特别好,我还抱着它一起玩呢,可是她竟然在我的枕巾上撒尿,气死我了,我以后再也不把他抱到屋里来了,我妈妈和爸爸嫌他身上的味不好闻,就把它放在了外面。妈妈给我买的一只小兔子,但是她身上的毛是灰色的,我想要一只白色的小兔子,可是没有了,所以就买了一只灰色的,有两只长长的耳朵,它耳朵上有好多的血丝,妈妈告诉我那就是他听觉林敏的原因。他的后脚低,就像我们的靴子低那么厚,好像他也穿上了一个靴子呢!他前脚没有穿鞋,但是他的指甲很长。我给她取名名叫果果,果果特别调皮,我每次抱他的时候总是抓我,我给她一个白菜吃,可是他还崛起小嘴不吃,我只好给他了红萝卜吃,你们看他调皮吗!

  我自从把他放在了外面以后他就以为我不理他,就逃走了,我好舍不得她,真想让他回来,可是已经是不可能了。但是我还是依然喜欢小兔子的。

我喜欢10

  我喜欢独自站在细窄的田埂上,静静地看着绿得发亮的麦苗在温柔地波动。春天好像刚刚吻过大地,她现在正花容灿烂,梦沉沉地怀思。微风悄悄地赶过来,扬起了我的头发,在上面留下了一串鸟鸣与一缕幽幽的花香,我喜欢这样飘然若仙的感觉。我似乎看见迎春花的笑脸,映山红的不胜娇羞。那岸上柳树的嫩芽,裁剪成春天的衣裳。脚下刚刚苏醒过来的大地,我能听见它有力的心跳。

  我喜欢在春天里,坐在屋檐下,凝视檐雨的念珠。我看见,它们是彩色的,有的被桃花染红,有的被柳絮漂白,有的被山峰描青,有的被油菜花绘黄……它们仿佛滴入了我的心中,我的心中莫名升腾起一股暖意。

  我喜欢坐在岸上,凝视着六月的荷塘。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参差不齐,似舞女的裙。一只小小的红蜻蜓优雅地飞停在羞涩打朵儿的荷花上,阳光轻轻挪到那儿,像金玉上停歇着红蜻蜓玉像。那一刻,我心潮澎湃,不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可以概括的。只觉得,它有阳光的颜色,阳光的芬芳,阳光的`灿烂。时间也好像停止在这诗意盎然的画像上,满心的话语,却不知,不知怎么去表达。

  我喜欢秋日里最后的阳光,喜欢那心头苍茫的惆怅,林梢闪着颓唐的秋阳。它缓缓收敛去了,微世界的语,慢慢淡化,凄婉而迷茫,在这最后的阳光。沉入林里,我只感到它,越来越渺远,梦一样地飘过,梦一样地彷徨。但在我心中,它仿佛永远在那儿。它的呓语,真道是:“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都凝固在这最后的阳光里。

  我喜欢在寒冷的冬天,躺在床上不住地幻想。想象一个美丽的地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耕作,男女皆怡然自乐,此乃世外桃源也。

  我还喜欢品茶。古典的青花瓷茶具放在洁白的毛巾上,倒上水,一小撮绿茶飞速下沉,叶芽伸展,茸毛轻舒,一旗一枪,嫩绿透亮,姿态极其动人。汤色碧绿清澈,清香扑鼻而来,轻轻抿上一口,初有野花之香,后而少许苦涩,茶水入肚后,口中回甘,绝妙无比,没有任何甜味,如此自然而醇香!云雾缭绕,朦胧间,我顿悟,自己品出了人生真谛。

  我喜欢听远处若有若无的骊唱,那么清清玄玄地蜿蜒在主曲里,如同一首民谣的和声,纵是歌声已断,留下一片凄凉。

  我最喜欢亲人的爱,当爸爸妈妈亲吻我的额头时,我觉得,我永远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在以前平常的生活中,我似乎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什么。但现在我发现,我喜欢的是这么多!细细想来,发现自己十分幸运,来到了这个让我如此喜欢的多彩世界!

我喜欢11

  我家养了一只极为可爱的小公猫,它的名字叫做咪-咪。如果叫我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的话,我会给它起名为“可可”,因为它太可爱了,不过也非常非常的淘气。咪-咪是怎样到我们家来的呢?是因为我奶奶的一个朋友,也就是另一个奶奶,他们一家开始就买来了咪-咪。可是不幸的是,他们一家要搬迁到美国去了!他们不能带上他们疼爱有嘉的咪-咪了。没有办法,他们只好和咪-咪说了几句话,咪-咪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们走的时候,咪-咪还有点依依不舍呢!咪-咪到了我们家,就仿佛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它望了望我们的保姆——长英姐姐,长英姐姐拍了拍咪-咪的头,拿出一条香喷喷的红烧鱼给它吃。很快,咪-咪和我们有了很深厚的感情。

  我们虽然对咪-咪疼爱有嘉,但是这个咪-咪居然不知好歹,把我们家的沙发(幸好不是这个家里面的沙发)给抓坏了。我给气个半死,一手操着一把水果刀一手握着一个鸡毛掸子,我大声地吼到:“咪-咪!你竟然把那么名贵的沙发给弄得体无完肤!看我怎么修理你!”咪-咪吓得四处乱蹿,我想:算了,我不想揍这只猫了!我来看看电视吧!可我的气依然没有消,气鼓鼓地坐在沙发上。咪-咪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就在我的脚下饶着,似乎在说:“小主人,你就原谅我嘛!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这样了。好不好呀?”我就抱起它,说:“好,咪-咪乖,下次再也不要这样了啊!”说着,我就把咪-咪放在我身上,让它和我一起看电视。

  咪-咪始终不能改。又有一次,咪-咪在厂里抓到两只老鼠,又再湖里抓了两条鱼。为了奖励咪-咪,长英姐姐把两只老鼠烤了,又煎了一条鱼来慰劳咪-咪。另一条鱼,我们自己煎了吃了。咪-咪一时兴起,从阳台上的缝隙跳到我们邻居的家里,因为人家的'沙发也是皮的,咪-咪把人家家里的沙发误看成我们自己家里的沙发,抓了又抓,抓了又抓。等我们发现的咪-咪不见了的时候,我们才刚刚吃完饭,已经太迟了。我非常生气,把家里的鞭子找出来,抽了一鞭在地上,大叫到:“咪-咪!你这只臭猫!你抓了我们家的沙发不说,还抓人家家里的沙发!看我不打死你!”咪-咪向我吐了吐舌头,好像在说:“那又怎么样?只要我高兴,干什么都可以。而且我帮着你们抓了两条鱼和两只老鼠,你们应该感谢我才对呢!”我抽了它几鞭,它终于投降了。

  虽然咪-咪给我们家惹了那么多的麻烦,可是我还是好喜欢它哟!现在,妈妈早就把咪-咪送给了别人,我十分地伤心。可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呀!是妈妈决定的事情嘛。我现在真的好想把咪-咪从那个人的家里要回来呀!

我喜欢12

  我喜欢的小动物它姓“黄”,哦,不要误会,不是“黄飞鸿”,而是小鸟“黄鹂”。它从头到脚一身黄,从远处看特显眼!一双小眼睛炯炯有神的东望西望,好像在说:我还要熟悉熟悉环境呢!毛绒绒的羽毛下面,缩着两个小红爪子。它呀,连睡觉都跟别的鸟两样儿。嘿!真可爱!

  黄色的羽毛最令人惊奇。一般的鸟羽毛的颜色都是咖啡色的,显的很普通。可黄鹂的羽毛的颜色却是金黄色的,真奇怪!我想,它可能是去染过毛赶流行吧!

  一双黑色的小眼睛嵌在那小小的头里,一眨一眨的。好像在说:“你们不要再伤害鸟类了!”说的那么凄惨与肯定!

  小红爪子从那黄色的羽毛里伸了出来,一伸一曲,好像在领着大家做体操呢!“来,一二三四,二二三四……”红色的爪子在黄色羽毛的衬托下更加突出了黄鹂的美丽。怪不得说“红配黄,亮堂堂”呢!啊,太可爱了!

  黄鹂鸟儿连睡觉都不跟别的鸟儿一样。每当夜幕到来时,黄鹂就飞到杆子上,把它那金黄色的毛绒绒的身子卷成一个大圆球。这个时候,你就会看到一个“小毛球”立在杆子上,我不说,你还真不知道那是小鸟黄鹂在睡觉呢!啊,贼可爱了!

  黄鹂鸟的歌声也是远近驰名的`。每天早晨,人家从不睡懒觉,早早的起床,还“叽叽喳喳”的把我也叫了起来。“叽叽喳喳”好像是在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际在于晨”呢!每当我放广播的时候,小鸟也争着说、唱,把整个家都搞得鸡飞狗跳的。

  我喜欢的小动物—黄鹂鸟儿有特点吧!其实只要你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每一个动物都有它的特点和可爱之处。要保护动物呀!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我喜欢13

  十五六岁,时间很慢,夏天很长,闷热的午后总需要书来平静烦扰的心。是吹过树叶温柔的风,是盛夏傍晚的一股清凉,是粉红泡泡装饰的清风明月梦,是散落人间的星辰。书化身美好出席我们的生活。

  米兰·昆德拉说“生活时常让我们感到艰辛,并会让我们无数次目睹生命在各种重压之下的扭曲与变形”,不像童话故事想象的美好,不像电视剧虚构的励志,它的麻木让人不堪。可是我心中最亲爱的她――书籍却给予被生活压迫的人们心灵的洗涤,是这尔虞我诈,物欲横流的世界独特的色彩。

  安静地穿梭于书架前,轻轻抚摸过一本本凝聚着满怀热血的作家笔下生花的文字交织成的书,恍若看到了他们为创作绞尽脑汁,灵感乍现或又毫无思绪,直至最后面市才送了口气的过程。又好像将这城市中每一个角落的'故事当做电影看了一遍又一遍,尽情尽兴,恣情纵意。

  了解中华民族的发展,自然离不开书。千百年前,人类还生活在森林,以兽为食,钻木取火。我们惊异于他们当时堪比大师的手艺,古人的智慧就好像哆啦A梦的口袋,无穷无尽的奇妙。再是到繁华的朝代。都说一个国家如何就看它的领导者,这一点由古人向我们证明。我们可以看到利欲熏心的人贪图玩乐,不问政事,因而失去江山。而关心民生的皇帝则让属于自己的天下繁荣昌盛,热闹温馨。我们又何不从中悟到一些道理呢?唐朝的丝绸之路是沟通中外的桥梁,历史与现实融会贯通,就有了现如今的一带一路,强国复国。虹销雨霁前是狂风暴雨,春光乍泄前是千里冰封,独当一面前是胆小懦弱,中华民族有很长一段时间

  受到侵略。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才染成火红的国旗。就像廊柱分离,才能撑起庙宇;就像琴弦必须隔开相望,才能为同一旋律而振动;就像橡树和松柏也不能在彼此的阴影下生长一样。香港澳门多年漂泊终回祖国。这时的文字不再只是文字,书不再只是书,那是一部震撼人心的电影,一部中华民族进步史的纪录片,满腔的爱国情怀,与浓郁书香荡漾在每一个角落。

  读书是苦的,枯燥的文字印在纸张上,必须静下心来,将这“难吃”的文字细嚼慢咽,投入书中的描绘的场景。但是在书中结识的豪爽义气的朋友,一同经历的风雨是甜的。你瞧,我在和苏轼互诉衷肠,望着月华如水,柔情泛滥;我站在街道上,看着朱自清父亲佝偻的背影艰难的越过铁道,顿时泪水带着苦涩的酸意夺眶而出;我随着孙悟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打遍无数妖怪。我的心随着情节起起落落,时而昂扬,时而低沉。

  每当阳光投过树叶缝隙照进房间,温暖笼罩着我。优美的辞藻如飞跃的金子,多品味几句就仿若多收获财富。在这样惬意的午后翻阅心爱的书籍,何乐而不为呢?

  我爱读书。

我喜欢14

  我喜欢融入大自然,能与大自然成为朋友,我感到很荣幸。

  我喜欢春雨之后的森林。

  漫步在羊肠小道上,空气是那样的潮湿,几乎每一片树叶上都沾有几颗露珠,倒映着人们的身影。每一朵花都进入了天然浴室,裙摆上也有一星半点的水珠,但仍然十分快活。每一棵树干上都有雨姑娘的“光临”,有时一两片树叶上的水珠滴落在你的眉宇之间,就像进入了另一个奇妙世界,在那里可以放下一切烦恼。

  我喜欢夏季的细沙湖。

  骄阳似火,当你靠近一片细沙湖时,炎热立刻就被抛在脑后,迎面而来的是凉爽。在细沙湖里,你会看到沉积在湖底的小石子,当阳光透射进来时,那些石子就被大自然漆成了各种颜色,湖面也是五颜六色的,东边一片天蓝,西边一片淡粉,南边一片浅绿,北边一片麦黄。当你将双脚轻轻放入湖中时,就会感到无比舒适,细沙像天然按摩器一样,按摩着你的双足,最美好的那一刻,是在双足刚刚放入水中的那一刻(你奔波一天的双脚放入湖沙湖的时候,一天的疲劳也就消除了)。

  我喜欢冬天的初雾。

  在路上,大雪纷飞,不一会儿,路上便出现了厚厚的积雪,上面留下几行稀疏的脚印。在火车站上,在白茫茫的雾中,偶尔会出现两束微弱的光,那是一辆火车在运行。在毫无生机的枯树上,雾送给它一件雾长袍,让它能够抵挡严寒。在田野上,冬小麦被雪小姐覆盖住,雾先生前来助其一臂之力。

  我喜欢,春天的竹林。

  在那里充满了生机,不时从远处传来麻雀啄食的声音,随便找一根青翠的竹子,你就会发现在那肥沃而又松软的泥土中,还长着几个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竹笋,它们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柔弱,身上的每一片肌肤都是那样的柔软,当它们挺过了婴儿期,就会像人一样进入幼儿期,青春期,中年期,老年期。它们值得期待。

  我喜欢,冬天的寒梅。

  在冬天,花儿已经凋零。我原以为冬天毫无生气,谁知在雪地中傲然站立着一种花,那就是寒梅!牡丹虽是百花之王,但没有很好的耐力,玫瑰虽然是最美的花儿,但俗话说的好“美人不得久矣”,最美的美人也有年老死去的.那一刻,再漂亮的花朵,也有凋零的一刻。寒梅在我眼里,枝是白玉条,朵是雪花貌,而且还散发着一种奇特的芳香,令人着迷。

  我喜欢绿草如茵。

  当你找着一片草地,有一棵小树的地方,躺在小树旁边,享受着阳光的特殊待遇,品尝一些三明治,那是最美好不过。或许你带上一把小提琴,靠在树桩旁,坐在树荫下,自由的演奏小提琴,在那里没有人能够约束你的自由。

  我喜欢果园中的葡萄。

  葡萄主要有两种颜色:淡绿色和紫色。那些葡萄晶莹透亮,不禁要品尝一颗,当那剥了皮的葡萄送入你的口中,酸与甜的巧妙融合,爽极了!它们一串一串的,不仔细看的话很可能看成一串串珍珠。

  大自然的神奇造物令人神往,我多么希望自己像草木风雨一样,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成为美好世界的重要组成!

我喜欢15

  西湖,就是一轴泼墨写意的国画长卷,清雅洒脱,玲珑婉约;西湖,就是一支绵长幽雅的古筝曲子,柔情温婉,悠扬空灵。

  我游览过许许多多的名胜古迹,除了我的家,最喜欢的就是杭州的西湖了,不过是秋天的西湖。

  在金秋的美丽西湖,树叶枯落,金风萧萧,秋的韵味此时全部融在了这湖畔的几株杨柳上了。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的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

  西湖的秋天是诗境的。明镜一般澈亮的西湖,映照着金子似的山峰,绝不是悲观诗人笔下那番惆怅、凄凉与沧桑,而是充满了活力,仿佛剩下的全部气力都花在秋天上了。湖边的玉龙山和凤凰山静静地守护着西湖。我愿永远陪伴着玉龙和金凤两位仙子,永远守护着西湖。

  走过湖岸一段路程,你会情不自禁地感叹造物主的伟大,竟创造出了西湖这个胜地,让你流连忘返,不知回家的时间。湖内,荷花凋零,茎叶枯黄,垂着腰,显得萎靡不振。然而,只有真正懂得西湖的专家才知道,这只是原本妖娆的荷花,碧绿的荷叶,在为明年的`辉煌做准备呢!过了寒冬,到了夏天,才是西湖之荷的天地。让荷花静静地养精蓄锐吧!可是,即使在休息时,它仍没有忘记奉献。胖娃娃一般水灵灵的莲藕将被勤劳的渔夫采摘,送到人们的手中,做出美味的菜肴。

  我一向只知西湖的温柔,却不知西湖的雨也如此绵连。如果下起了雨,似天女抛下的绣帘,有着若厚密却蝉翼般轻透的软烟罗的质地。雨丝打到荷叶上也换了形状---没有细柔丝线的质感,却有了琼珠乱散的润泽。而那本就已经受雨水冲刷的枯黄荷叶,此时,愈发清秀可人了。我被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彻底折服了,自由的心瞬间被释放,灵魂也超然了。这时,我的心里不断重复着一句话:“我爱西湖。”

  走上断桥,我不禁浮想联翩。这就是我魂牵梦萦的西湖断桥,这就是当年芝姐拍摄《新白娘子传》的地方,这就是白蛇与许仙重逢之处。我的心里,不知是激动,还是喜悦。

  西湖的秋天深深地被人们喜爱着。唐朝大诗人白居易曾写下一首诗,赞美西湖:自别钱塘山水后,不多饮酒懒吟诗。欲将此意凭回棹,报与西湖风月知。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的文人墨客在此处留下了御笔,许许多多的游人在这里保存了快乐的记忆。这里,是无数人的精神寄托。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湖面上飘着淡淡的暮色,夕阳的血红从天边淌下,滴到深黛色的湖面上。在轻轻的湖风中,金色柳条轻轻的摇曳着。

  西湖十月无酸涩,黄柳秋更浓,枯荷垂头。落叶萧瑟暖风涌,湖光潋滟泛银容。小船一动叶似舟。

  毕竟水天如一色,西湖镜中松,美景朦胧。夕阳红霞照薄雾,闲云众多池上笼。鱼儿一点镜就破。

  我最爱西湖!

【我喜欢】相关文章:

我喜欢作文03-04

我喜欢的小鸡03-04

(精选)我喜欢作文07-07

我喜欢作文(精选)07-06

我喜欢的作文07-29

我喜欢作文【精选】07-27

我喜欢作文03-11

我喜欢作文(精选)07-05

我最喜欢的小狗03-02

我喜欢的花作文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