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褪色的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褪色的作文1
姥姥家生满锈的铁门外进来一只大公鸡,它有鲜红的鸡冠,鲜艳的羽毛,但走路的姿势却一摇一摆,不显威风,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件事……
那年夏天,我、妈妈、姥姥正在院子里乘凉。天上的月光洒在了大门口,我注视着那儿,忽然,一只浑黄的小鸡闯入了姥姥家的'门口;妈妈想给它赶出去,这只小鸡左躲右躲,就是不出去。姥姥这时候说:“这只鸡看样子是刚出生的,硬把它赶出去,指不定让什么东西吃了,我们先留它一晚,等明天谁找鸡了,我们就还给谁。”说着,姥姥就把它赶到了自家的鸡圈里。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姥姥就到大街上等着别人找鸡;半晌,都没人出来找鸡,姥姥焦急地在大街上徘徊着,临近中午时,姥姥开始在街上问有没有人丢鸡,还是没人回应,午饭熟了,姥姥这才不安地回了家。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星期过去了……还是没有听说谁丢了鸡,姥姥越发紧张不安。一次给鸡喂米时,姥姥嘀咕着:“鸡啊,你说我是养着你,还是放了你?”那只小鸡无动于衷,仍悠闲的吃着米,丝毫不为自己的不请自来感到羞愧,“也是,你又听不懂我说话,我和你说干嘛?”
鸡越长越大,姥姥也越来越不安。一天,姥姥急匆匆地出去,没等我问她要去干什么,她就没影儿了。五分钟后,姥姥回来了,如释重负地说:“这几天,我良心老是过意不去,眼皮总跳,耳根子发热,现在好了,我把五十块钱丢到了西边大街上,谁爱捡谁捡吧,就当赎那只鸡了!”
到现在,其他的鸡都被姥姥做成了鸡汤,唯独那只还留着。每每看见它,我都会想起这段往事,真没想到,偶然发生的事却成为我永久的记忆,它像鸡毛一样,颜色只会加深,不会减退。
褪色的作文2
童年的纸风筝,在湛蓝的天际中飞舞,而我们在地上奔跑欢呼,手上紧紧地抓住绳子,只有抓住绳子才能永远抓住童心。
我曾经抬眼望着星空,为什么月亮妈妈要将星星宝宝提前喊回家?也曾驻足门前等待着初春第一株小草冒出嫩芽。天真烂漫的我们爱想象爱幻想。
“坏蛋,站住!我要用魔法消灭你!”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镜子中的自己大声喊着。她并没有哈利波特的魔法扫帚,没有魔法斗篷,但她依旧那么威风凛凛神气活现,一脸正义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忽然,她倒在床上,大呼:“魔仙饶命,小的再也不敢了!”然后小女孩又从床上爬起来教导:“坏蛋,改邪归正!”……
这是小时候一个人的闹剧,一个人分饰两个角色,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忘记了寂静的客厅,忘记了窗外渐浓的夜色,忘记了咕咕叫的'肚子,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小女孩喜欢无拘无束的幻想,在幻想中,她有魔仙和权杖,有奥特曼和阿童木,有樱桃小丸子和叮当猫,有雅典娜和星矢,她有一个热热闹闹的小小世界。她可以一会儿扮皇帝,假装自己有胡须:也可以一会披着枕巾和毛毯,幻想自己是倾国倾城的冷艳高贵的王妃。所有的幻想都给她带来无尽的乐趣,幻想是她快乐的源泉,给她一个热闹光鲜、真善美的世界,使她不必蜷缩在角落,是她瞳孔里没有阴影而是如星星一般闪着光芒。
长大后,小女孩有很多烦恼和郁闷事,经常会和这些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不如意怄气。幸好她还记得幻想哪怕遇到不尽人意的事情,她也会露出明媚笑靥……
可是现在,小女孩升入了五年级,不得不如昙花一样,细心地绽开每一片花瓣,让花瓣绽开的每一个细节都精心细致,得到文人雅士的赞叹目光。可是,小女孩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幻想啊!那里没有烦恼,是快乐的源头。长大了,不得不努力做到最好,女孩盲目地学习、写作业。幻想的快乐似乎渐行渐远了……
窗外的风幽幽的,拂起童真记忆,低头一嗅,满是清澈快乐的味道,留住褪色的记忆!
褪色的作文3
高三补课的这个暑假,阳光有种要人命的味道,锋利得像刀刃,狠狠刺破云层。在滚烫的土地上又添加了一份灼热。
就这样懵懵懂懂,神魂颠倒地走进了“高三”!我们,开始行走在高三的忙碌旅途。
高三才开始的生活,就走入一片混乱思绪中,似乎在与无厘头式的思维做最激烈的对抗和挣扎,却总是缺失一个自己想要的结果。
我们真正拥有的是什么?我不知道……
在这些日子里,家长和老师看到的只是你每次月考的成绩和由于每天挑灯夜读而消瘦下来的身体。而对于自己,真正拥有的是每次月考前努力的真实体验和每天紧绷的神经,还有充实的学习生活。高三的学生是一个极大的矛盾体,因为一直追寻一个想要的结果,所以一直做着自认为有力的挣扎。
第一次月考如期而至。而不堪入目的成绩像是在我的生活下起了雨。缠缠绵绵,没完没了,一直笼罩着我的心……
那一段时间,我花掉了很多时间查缺补漏,祈求自己能有小小的进步,偶尔从牙缝里挤出些时间,我又开始读张爱玲。
张爱玲,她是中国历史上一株鲜艳的奇葩,她是幽野里热烈开放的玫瑰,她誉满京华,她红透上海。因一部《沉香屑:第一香炉》她成名于繁华的旧上海。在旧上海的红灯就绿中,她用安静的调子讲述那些繁华绚丽的故事。一曲终尽,落下满地荒凉。对于爱情,张爱玲并不在意胡兰成是汉奸,依然爱他。三年并不长,却是她生命中最珍贵的年华。最后,她这样轻描淡写:“我将只是萎谢了。”但那是怎样凄切的疼痛?三年,耗尽她的情感,亦夺去了她的灵感。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她,大红大紫,无人不知。然而,十年后,她在美国深居简出。灿烂夺目后平静地隐退,这需要怎样的勇气?只是,当我蓦然回首,在茫茫夜色的灯火阑珊里依然能看到她的倩影。她孤傲冷漠,她勇敢坚强。她真正拥有的,并不是“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蚤子”的才情。而是当她承受灿烂夺目的喧嚣后沉溺在无边无际的沉寂里依然有人能记住她,偶尔想要阅读她。她,在静静流淌的历史长河里留下了足印!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念念不忘的.事情,就走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给忘了,希望第一次的月考也是。每当读完张爱玲,都能给我些许体会和领悟。她像海浪一样,告诉我:人生是需要进进退退的,进的时候要舍得付出,退的时候要忍心抛弃。这才是人生该拥有的!
身体又重新埋藏在雪片一样的考卷里,我还是有一丝的倦怠感,自始自终没有消失过。我站在另一个角度看那个狼狈的自己,欣慰地笑了,这是我努力的痕迹。
无论是悲是喜,是期待还是畏惧,是井然有序还是手忙脚乱,高考终究会来的,它关乎于梦想和人生,它优雅从容地等待着,我正走在和它赴约的路上,一步一步,步子铿锵。
褪色的作文4
或许,只有失去了,我们才懂得珍惜,或许,只有经历了,我们才懂得成长,或许,只有伤痛了,我们才懂得命运。
曾经的曾经,已经褪色,我们无法再像三岁的小孩那样,别人给你一颗棒棒糖,自己就被“收买”了;我们无法回到小时候,时光不会回头,命运也不会回首,我们的青春也不会永远存在、
还记得麽?仪?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还是在一年级的时候,还是在蟾河堡小学里,还是在那个初秋的早晨,秋风习习,枫叶落地,我们彼此笑着,彼此都握着对方暖暖的手心。
二年级,我们手拉手步入新的学校,手牵手向国旗敬礼,手握手一起向教室走去。
三年级,我们还是那样幼稚,还是那样天真,每天开开心心的。
四年级,我们曾波澜壮阔的吵了一架,对不起,我向你道歉,我不是故意的,你相信我,好麽?不过还好,第二天,你还是像从前一样,我们在一起多么开心、快乐。谢谢你,仪。
五年级,在这个风吹缭乱的世纪,彼此的烦恼也增多了不少。尽管这样,但是,我们的距离没有改变,早上早自习的时候,我们一起读着书,下课了,我们谈着彼此的心事,彼此给对方安慰,中午,我们手拉手向餐厅走去,我们坐在一起,在一起去小公园谈心事。多么怀念那时的时光,你呢?你也这样想,是吗?
在这个夏日炎炎的暑假,在这个20xx年的夏天,在这个曾经让我向往的城市,我竟然狠心的离开了它。我彻底的离开了浙江温州,离开了柳市镇。我坐在飞机上,我目光久久的'看着——“温州”两个字,心里想着:我以后还会来吗,我还有机会吗?飞机一升起,我终于,安静的闭上了眼,带着牵挂,模模糊糊的睡着了。
仪,你还过得好吗?和同学挺和睦吧?听说,你还被林老师选为班长呢,呵呵,真为你高兴!仪,我不得不承认,在我打字打到这里的时候,泪水已悄悄爬上眼眶,在眼眶里久久的打转。你放心,我会很好的,我会把你视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对不起,仪,我真的好想你,真的,真的。
褪色的作文5
春去冬来,它已伴我十二个年头了。不管是冰冷刺骨的寒风卷走了叶子,还是炎炎的太阳炽烤着大地。唯有它,这对银手镯,在书柜上静默着,闪着那老旧却耀眼的光辉。
这对银手镯,是叔叔在我刚出生时送给我的,小时,懵懂无知的我只拿它当做玩具,没有领悟它深层的情感。它是纯银的,银亮如水地光柔得如同叔叔的眼神,上面镌刻着八个字:聪明伶俐,活泼可爱。每次接触到它,就像温热的水一样淌过我的心房,值得一提的是那缀着的六颗铃铛,是我最难忘的。每当我生气或是伤心哭泣时,叔叔就会举起我的手晃一晃,“叮呤,叮呤”的铃声使我立刻转怒为喜、破涕为笑了。
那个寒冷的冬日,全家正聚在一起吃火锅,聊得热火朝天,我因年龄小,在光滑的地上玩耍,抹得全身脏兮兮的。没有一个人理淘气的我,只有叔叔走来陪我玩,他见我那可怜兮兮的模样,疼惜的说:“下次可不许这样了!”还勾了一下我的鼻子。而我却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
一个阴沉的雨天,爸爸临时有事,委托正在上班的叔叔来接幼儿园的我。淅淅沥沥的雨,加上寒冷刺骨的风,使我等得不耐烦了。叔叔急急忙忙的跑来了,手中拿着一串粉红色的棒棒糖,可能是太着急,也可能是看我又喊又跳,叔叔跌了一跤,腿上立刻渗出了鲜血,叔叔没有管,跑到我面前,我不满的抱怨叔叔的迟来,却没有看到那惊心的伤痕,只有那块棒棒糖,被我开心的拿走了。直到叔叔和婶婶有了弟弟,我才知道被叔叔全部的'爱所环绕是多么的美好,我责问自己:为什么当时如此无知?忽略了叔叔的爱呢?
阳光再次照射在那对银镯上,发出那醉人的光芒,我小心翼翼的抚摸它,晃动它,它再次“叮呤叮呤”的响着。回想起叔叔,感到无比开心、温暖,终于顿悟:这对银镯虽然普通,但对我,它永远包含着叔叔无限的爱在里面。
这对银镯,不仅保留着我的童年记忆,还有叔叔那永不褪色的爱,一直闪亮着!
褪色的作文6
风讨厌太阳,认为太阳的光又刺眼又热。太阳让着风,不说话。雨听说后,让风在它后面,它下了一场雨。雨后,风不再说话。
——题记
古今往来。众多文人雅士都喜欢莲花那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节操,仰天长啸他有多喜欢莲花,以莲花作榜样,却也以莲花作借口。陷到淤泥里去了,唉,没关系,我可以出淤泥而不染。这就是最典型的借口。
何止是淤泥这么简单?社会是个大染缸,陷得越深,沾上的颜色就越多。它每种境遇下都会是不同的颜色,在里面摸爬滚打久了,自然是变成妈妈都认不出你了。
想洗掉这些颜色?让你失望了,这颜色你跳进岩浆里洗个澡都洗不下来!出淤泥而不染,做梦去吧!莲花之所以出淤泥而不染,是因为莲花还是种子的时候就知道它的路和路线。
莲花明白一时的淤泥并不可怕,在淤泥过后会有清水。颜色不是洗不掉的吗?唉!你和莲花是一种情况吗?在淤泥里的时候,莲花的确会被染得变色,但,变黑的也只是那层皮。你呢?还没在大染缸里走一步就淹死了!一口气没上来,外表变色后还吞了几口颜料!淹没你还未变色的心。
社会的染缸里总会掀起滔天大浪,莲花也无法躲避,但莲花生来就有一面最坚强的盾,能阻挡任何扑过去的浪花——荷叶。人也不应该只依靠手心的纹路,更应该信赖手指和手掌的力量!
莲花在清水中会蜕变。它会把心洗得更净,待它的花苞一出生,它就会开始褪色,它被淤泥染色后的外皮,会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悄无声息的被它自己剥离。到第一抹目光染着第一抹阳光照在它身上,人们看到的只是莲花本身最纯净的颜色。
雪莲呢?这不算出淤泥吧。错,雪莲也是莲花的一种,但它也是出自淤泥的,雪莲也是从冰层下的土壤中生根发芽的,雪莲是雪白的,纯洁的令人窒息,因为它比寻常莲花更多了考验,冰雪的考验。它要守住本心也就更难,但雪莲褪色后,是比任何莲花都要纯净的白,因为雪莲更懂得隐忍、忍耐,悄悄的`在角落里成长,蜕变。
人为什么不可以褪色?当然,人也可以在大染缸里全身而退,因为那人也一定像莲花一样守住了心。
那时,你的外皮,已经变色的外皮也会悄无声息的脱落,再生的一定是崭新的皮肤。不掺添任何添加剂哦!你的心灵,也仍会是那般纯洁,和莲花一样高尚,即使你出身淤泥,又或许经历过严寒。
我们都可以褪色,都可以蜕变,再生出一个真我,把社会沉重的木枷摔得稀烂,永远镀着阳光向上生长。
那社会的大染缸,也会因你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琢”而褪色一分,清澈一分。
后记:风不说话,因为他见到了纯净的七彩的阳光,那泓伟的桥,仿佛连接着另一片世界。太阳的光,在褪去偏见后,仍会有最绚烂的色彩!
褪色的作文7
在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犹如天使般照耀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用自己永不褪色的魅力影响着他人。你,便是其中之一。
你的魅力让多少代人为之倾倒。上帝赐予了你一份最为珍贵的礼物,那是美丽的面容,亭亭的身材,婉转的歌喉,超凡的演技,而你用这些上天的奖赏来铸就了你平易近人,清新高雅的品质。你说,“好莱坞中最负盛名的.女星”的称号,是努力,不是浮夸;你说,奥斯卡奖五辞提名的荣誉,是汗水,不是资本;你说,前后几次被选为世界全美女性的殊荣,是品质,不是美貌。你说,你也在做。
于是,茵茵绿草上出现了一顶顶洁白的帐篷,泱泱国土上摆放着一个个红色的募捐箱,座座场馆中飘荡出一阵阵悦耳的歌声。你携着孩子们的手,带领他们走过贫瘠的土地,你用心去呵护他们,扶持这些“天使”飞翔。你的爱心与人格,犹如你的影片一样灿烂人间。你的魅力彰显得淋漓尽致。
你的魅力时刻影响着我。你告诉我,说:“记住,如果你在任何时候需要一只手来帮助你,你可以在自己每条手臂的末端找到它。随着你的成长,你会发现你有两只手,一只用来帮助自己,另一只用来帮助别人。”所以,我按照你说的去做。我会弯腰扶起跌倒在路旁的自行车,会俯首放下一枚硬币在乞丐碗中,会侧身讲解练习册上的难题。因为,我看见了你的影子。
天堂是最为神圣的地方,那里应该是有白莲锦簇为你竞相开放,有白鸽展翅为你裁剪蓝天,有白雪皑皑为你素裹银装。
你的魅力永不褪色,真的,我从不怀疑。
褪色的作文8
第一次邂逅它是偶然的一瞥,但一眼它却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那是一棵老榆树,全然没有榆树的样子,活然是一株灌木,它的母亲不是大地,是一块砖。
那块砖不知何人也不知是何时堆在那的,砖上长满了苔藓,是上了年岁的标记。砖歪七扭八的堆砌着,像训练累了的老兵在阳光下勉强保持着队形。老榆树就长在砖的上面。瘦小的枝干,稀疏的叶片只为了生存。
它又何尝不想拥有玉树临风的`身躯,哪怕小家碧玉也行。它刚开始选取了砖堆前一片宽阔的阳光正好的地,吹着口哨像老榆树告别。但命运弄人,一阵风吹来它的命运由此改变。它知道无谓的幻想只会导致灭亡。它拼命将根往下扎,尽量减小躯干,缩小叶片。它放弃了一棵榆树的自尊长成一丛灌木。它成功了。虽然身躯矮小,簇拥在一棵高大榆树中,它是那么的另类,但它却是最震撼最永恒的风景。
一次放学,再次经过它,它却挪了地方砖堆也被搬走。一位老人在砖堆隔壁将它重新栽种。上前询问,老人说出了其中的究竟。
原来砖堆十八年前老人家中堆在这的。来是打算建房子的却不料命运弄人。老人的儿子不幸车祸死了,儿媳改嫁。只剩老人独自拉扯两个孙子度日。现在孩子都长大了,有了工作,房子又可以重新建了。老人说的轻松,但不难看出这八年老人生活的艰辛。
看着老人细心地为老榆树添着土。老人长满皱纹的脸是老榆树肮脏的躯干;老人花白的胡须是老榆树随风翩临的茎;老人沧桑的手是老榆树细小的叶片。老人与榆树构成一幅永恒的美景。
是不属于命运的决心,与命运斗争的勇气使得这两位老人步步走出困境,日子变得越来越好。是相似的邋遢使他们相遇使他们共同构成一幅永不褪色永远动人的美景。更是坚定生命的依念使他们永远藏于我心。一位老人,一棵榆树,老人在榆树这样简单的场面却震撼了我的心灵,造就成了一幅永不褪色的风景!
褪色的作文9
今年的夏天还是本性的来了,曾经的无知,曾经的天真,都随着她的离去,埋葬在那个春天,不去寻,也不想去寻,更不敢去寻…… “小雅,你这个大坏蛋,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不理我啊?”我哭着,“就算是再让我看你一眼,我什么都愿意付出,小雅,我求求你,求求你啊!”嗓音渐渐变低哑,知道喊不出声来。 “心碎,还无人珍惜!”我喃喃自语,独自漫步到春意最浓的小山坡——在语的眼中它是最浓的。在这里,风声已停,喧嚣已落,唯有春意在这里繁衍,那有的便是沉痛的回忆。小雅,她从前一直喜欢着春天,每次来这里,他都和我谈论着春天,春草在他的眼中,奋斗还具有气势,春花在她的眼中,灿烂还含有毅力……久而久之,阿泽已渐渐懂了这些,和小雅一样,爱上了春天。阿泽发现春天真的如此美丽。
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延续,但在那个春天,小雅和我最爱的季节,小雅离开了,悄然无声的离开了,不给我留下一丝挽留的余地,一丝回忆的痕迹。“如此巧合,你我都喜欢春天,如此巧合,你是在春天离去。”阿泽好不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巧合,春天,春天,如果它不来,小雅也许就不会离我而去,我讨厌春天!”
春花,不再烂漫;春草,不再坚强,一切都是无力的'挣扎,都会从开始就走向了瀛灭,春天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灰色的,就像被春雨淋尽,褪了色,是如此的冰冷,让人窒息。
“想什么呢?”林忽然跳在我面前,“你,你怎会知道这里,这,这里只有我和小雅知道,你…”“小雅么?是她告诉我的……”“算了,别说了,我不想提起他。”“不行,你为小雅伤心了三年,也够了,人的一生可以拥有很多的朋友,难道小雅真的不可以被别人替代么?你知不知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你痛我也会痛的!”林一下子说了这么多。我不觉得向后退了一步,跌坐在草地上。“对,你说的没错,我是忘不了小雅,我是很没用,真的很没用,没用到连一段友谊,都保护不了;连一个好朋友,都挽留不到,呜呜呜”我啜泣着。林的这些话,的的确确骂醒了我,我承认了自己的懦弱。
“是我的火太大了,对不起啊。”
“没关系的,你只不过是把事实说出来了而已,是我自己一直不敢面对罢了。”
沉默了许久,“快看,那边的春天……”林扯了扯我的衣袖,“去看一下了!”没等我的话说出口,林拉着我的手,再一次去阅读春色的美丽……
我再一次走向了春,小雅的离去,是让我很心痛,不过,这只是一段记忆,一个曾经罢了,作为我美好的回忆。林的牵引,我发现小雅离开之后,那依然还是一个还未褪色的美丽,春天的美丽……
褪色的作文10
友情如酒,随着时光流转日益甘醇。友情如经典著作,书读百遍依然回味无穷。时光匆匆,此刻坐在考场中的我从未如此清楚地意识到,三年的初中生活,就要落幕了。开启回忆的宝库,铺面而来的灿烂回忆中,最是璀璨夺目不容忽视的,便是那份永不褪色的友谊。
时光退回到那一场考试后的重排座位,你坐在了我的前一排,似乎是为了熟悉一下前后左右的同学,你回过头来,于是偶然抬头的我便撞上了一张灿烂的笑脸,这便是我们友谊最初的定格。
后面的日子就像所有的前后桌一样,我们讨论问题、聊天玩笑、一起在假期返校时顶着科代表的催促补完假期作业最后一个字、在老师转身板书的瞬间核对着下一题的答案。点滴琐事,也是最纯真欢快的时光。想想真是幸运,那么多次调座位,偏偏你一直坐在我前面,竟是给我带来了三年如此灿烂绚丽的时光。还记得吗?每次考试按考试名次划分考场,我都不好不坏地紧跟在你考场的后一个,好容易我进步了,你却也进了更靠前的考场。有一天我终于气不过,在论坛上宣布:有一天我一定要和你在一个考场考试!你便在下面温和地留言:好啊,我等着你。三年里,你是我一直追逐的目标,也是我并肩奋斗的伙伴。榜样的力量总是伟大的,我们交流着学习心得,一起讨论、相互答疑,渐渐地,我终于赶上来,当我们并肩看着齐头并进的成绩,兴奋的`笑容挂在脸上,就像五月的阳光那样明媚而灿烂。
你是我初中生活最明媚的阳光,不仅照亮着我学业的大道,也在我困难无助时给予温暖。 那是一次体育课上,老师照例要求我们锻炼体能,我却因为没吃早饭而体力透支,低血糖发作。头越来越重,眼前渐渐模糊、耳边渐渐响起嗡鸣声,我从不知道低血糖竟会有这些症状,不知所措的我,只得顺着本能慢慢坐在了地上。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来到我身边,只感受着世界的黑暗和安静。朦胧中,我知道是你扶起了我,把我送到安全阴凉的操场边,又匆匆而去。后来啊,当我吃着你递给我的巧克力和面包,傻呵呵地听你没心没肺地吹嘘着自己的神勇,我却看到你浸透衣衫的汗水和与阳光一同闪耀的微笑。
三年匆匆如白驹过隙。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灿烂了我们的青春,也温暖着我们的回忆。我们不会忘记那些共同开怀大笑的日子,记忆不会丢弃那些我们并肩奋斗的时光,永不褪色的一幕幕,将如阳光般隽永,永远播撒在你我心田。
褪色的作文11
又是一年母亲节,作为儿子,我从心里是很希望能亲口祝福母亲的,可又一次未能如愿。
小时候的我无拘无束,心里想到什么嘴里自然就吐露什么,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变得懒于开口了。久而久之连母亲都习惯了我的生硬,但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因为母亲对我的爱从未因时间的流逝而有所收敛或掩饰,而是自始至终都充满了温情。
四五岁的时候,家里条件较艰难,父亲又长年公事繁忙,母亲身上的担子便格外重,但她对我却总是十二分的.关心,十二分的爱护。记得有一次姥姥过生日,母亲拎着大包小包带我乘公交去祝寿。在车上,她每隔一两分钟都会来关心我,一会儿替我整理一下凌乱的衣服领子,一会儿又是几句“成成,你渴不渴?”“成成,你饿不饿?”“成成,你累不累?”如果我噘着小嘴作了肯定回答,她又会忙不迭地为我找饼干和水。而我要是有了困意,她也会以腿为枕让我躺下,然后再把手温和地盖在我的眼睛上。那么温暖,那么柔和,母亲的爱就是这样紧紧地握着我的童年。
上了初中,学习任务重了。有一天晚上,等我奋战完作业,再完成预习复习,终于如释负重地从书桌前站起来,一看表,哇,快十二点了。我赶紧熄灯,打算喝杯水睡觉。走出房间,我却看见了母亲:她是一直在沙发上坐着等我的!手中端着一杯早已为我准备好的热牛奶,上下眼皮无力地打着架,毕竟她已劳累了一天。但为了我,却仍在强作精神。我的心霎那间柔软了,鼻头一酸,差点抖出泪来……以后,无论我学习到多晚,母亲都是这样等我。时间久了,我倒也急了。毕竟母亲已工作了一天,回家还做了家务,再让她陪我太不应该。可每次向母亲提及此事,她却总是以“等着为我签字”含糊过去。那么情愿,那么甘心,母亲的爱就是这样默默地守候着我的未来。
作为儿子,我有些不称职,在母亲的质朴面前我太虚伪。可我清楚,在永不褪色的母爱面前,我一定会将心中的真诚和感恩做到极致。
褪色的作文12
纷纷扬扬的雨从天上飘落下来,像是千万缕扯不断的线,拍打着枝头的花朵,使的落花满地。这第一场春雨,给大地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虚幻、飘渺。我撑着伞,任凭黄泥沾满鞋底,但前进的脚步不会停止,心中的那些回忆永不褪色。
走着走着,来到了那个布满温馨回忆的地方。脚步轻轻地,是因为怕把这里美好的记忆打破。已经失去了,难道连最后一点快乐都要毁掉吗?不,绝对不可以。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画面:一个生机勃勃的春天,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一个忧愁伤感的你…不知不觉中,泪水打湿了眼眶。你还记得吗?那个春天…
像两只欢快的小精灵,在雨后的林里穿梭。随手摘下一朵野花,嗅到清香、淡雅,甜甜的、香香的。空气那么清新,到处都散发着野花的芬芳,这些给你我心灵的`清空上又增添了一道绚丽的彩虹,可这种好心情并没有维持多久。
在一棵树下,你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麻雀。可怜的小家伙羽毛都还没有长全,吃力的呼吸着,眼睛每眨一次,就好像离死神更近了一步。“大概是它母亲搬家的时候把它落下的吧!”这句话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你也是孤儿,你明白没有亲人的孤独与痛苦。
此时此刻的小麻雀更虚弱了,已经没有力气睁开眼睛。你把它捧在手心,呼吸着想用你温暖的气息救活它,尽管这些已经无济于事。
我并没有阻止你,这个时候,或许只有让你做些什么才能缓解你心里的痛苦。我把手搭在你的肩膀上,轻声地说:“我们把它埋了吧。”说完朝着一棵树下走去了…
如今,我就站在这棵树下。雨点儿拍打着树叶沙沙作响,新生的萌芽嫩绿嫩绿的,在这雨的滋润下,显得更加亮丽。眼前,依旧是个春天,依旧是这棵树,可是却都已经物是人非了。
天地间,雨茫茫,我,心也迷茫。雨,还在细细的下……
褪色的作文13
你是我脑海深处永不褪色的记忆
“叮铃铃”哦,原来是上课了!你戴着黑框镜,携带着杀人似的目光,踏着自信而稳健的步伐进入了教室。用铿锵有力的声音舞动了全班,那时你会把教室全都扫描一遍,看哪些地方有垃圾再顺带捡起并批评。那时全班的目光都会围着你转,你也会像明星似的展示着你的风采。你有洁癖,但至少不会在我们面前表现出来。
“好,上课。”你的声音有力而不缺乏温和,为本节课的内容开了一个很好的头。“好,同学们,请把课本翻到X页,先预习10分钟。”布置完了课前的必要工作,你就会用熟悉的动作打开电脑上的F盘,寻找属于我们班的学科天地,课件在投影仪上完美的展示好了,你就会四处走动并巡查,看有没有人在做与课堂无关的事。那时,同学们都好像怕了你似的,班级里寂静极了,连翻书的声音都可以清楚的听到。那时你就会在我们的耳旁叮嘱说:“好好看,其实这节课的内容很简单。”
在你环顾了四周,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你就会在黑板上写出本节课的标题。那时,班级有些不自觉的同学就会抬头仰望正在板书的你,但也包括我在内。你的背影看着真让人冲动。你的字很有鼓舞力,和书法家没什么两样。
“同学们,都看过了吧?”“恩。”全班的应答声如雷鸣般轰响。知道了今天主题的大概内容,听起来可简单多了。但您可不忽视一丁点的小细节,一点一点的和我们分析。我本人非常听你说话的声音。你的声音有失败时的鼓励和胜利是的幸福。你朴素的穿着掩饰不了你内心的.美和外表的帅。黑框镜的衬托,突出了你文质彬彬的外表,这与你说话的语气非常匹配。呵,听你的课真是种享受啊。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飞逝,听得出您讲课的激情比原来激烈多了。激昂的语气配上拿粉笔时的帅气,听得入迷了,不想下课了。但时间就像存心和我作对似的,“叮当叮当”下课了。“咦,真么快就下课啦!”许多人怀着疑惑而无语的语气说着!您不喜欢拖课,所以铃打过后您就出了教室的门。但任凭同学们怜悯的目光在祈求你的回来,可您还是头也不回的走了。哎,失望,落魄,不知道您也是不舍才一走了之,还是真的没有察觉。
你不爱笑,给大多数人留下的印象都是冷面孔。但其实你笑起来真的很帅。你喜欢在上课时,拿做小动作的同学为比喻讲冷笑话。语音未落,我们还在用期盼的眼神看着你讲下一段,但在途中,你自己却笑了。笑话讲完了,有人说真冷,而有些人则笑了。我感觉有些人并不是因为你讲的笑话而感到好笑,而是因为你笑了,我们也笑了。
褪色的作文14
为什么呢?我,烛顔在灰暗中颤抖着挣扎。是啊,就像渺小的蝼蚁。在你眼中我又算什么?
你总是这样可烛顔害怕我绝望地看着你决然的背影,如此义无反顾。
还真是嘲讽啊
少年停下脚步,我听见你微弱的叹息声。随后,缓缓转身——那双骑士般的黑色眸子,如初模样。已然心灰意冷的我从岁月的潜流中瞥见你眼中多了一分憔悴与坚毅。竹染,我知道你要走了。
你嘴唇蠕动仿佛有什么想要诉说,然而千言万语你亦将其封于口中。
你的举动,早已砍断了我们最后的藕断丝连。我恢复了平静,嫣然一笑。
随后转身,我再不愿意看你一眼,竹染。
那双蓝色的球鞋就是我们之间最后的羁绊,可惜,它和我早已无关。你并不知为何我选择了离开,但你一定记得那个柳絮漫天飞舞的晴天,你和雯音最美好的记忆。我并不后悔退出,只是遗憾我们下一次见面只能如同陌路。竹染,你永远不会明白。
罢了,罢了。
我曾发誓绝不为你们留下半滴泪,即使是你也不行。于是我强忍眼中的晶莹,硬生生将它们逼了回去。即使你最后忘记我我也不会有丝毫怨言,因为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像我这样无情的人不值得你记住。
冷啊冷。
下一步,我又该前往何方?
我轻轻摇头,迷茫至此。一幕幕曾经的场景都浮现在眼前,犹如霹雳划过我脆弱的记忆。
你们都走啦雯音一脸嫣红,难掩眸中哀伤,留下我一个,还能做什么呢?
为什么离开?能告诉我吗?QQ上冷时打来一句简单的问句,你忘了我们的约定么?
哟哟!烛酱我要膜拜你啦!刑晶没心没肺地狠拍我的肩膀,听着我的`哎哟声哈哈大笑。
你必须来,他眼眸深深,仿佛在宣布帝王的圣旨,你就是害怕,难道你敢说不是吗?你就是在逃避,对不对?
一切瑰丽的璀璨,一切魔鬼的尖厉都如白马过隙一去不返,时光将所有的痕迹在我的心中划过一道道的触目惊心。我也愈来愈强大,愈来愈冷酷,既然伤痕累累,多几道刀疤又如何?
你只是害怕他的声音再一次回荡着。
不!我狠狠地拍打着桌子,这是你们逼的是你们逼的呀!
阳光明媚的天空啊,你告诉我我该怎样?我又能怎么样呢?如今物是人非了,连曾经口口声声海誓山盟的朋友都要弃我而去,我还能相信什么?竹染啊竹染我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烛顔了,现在的我让自己害怕。
六年的洗礼,我或许没有褪尽铅华,千帆过境。但是我再不会懦弱,我已经明白了想要的东西就放手去争,想要守护就要强大。
竹染,雯音,冷时还有你们所有的人,看着吧,总有一天我会回来。那时候任何人都不能伤害到我,我将成为最强大的存在。
等待吧,待我羽翼丰满展翅飞翔。
等待吧,待我雄心壮志搏击长空。
等待吧,等待我再次归来!
褪色的作文15
有一件事至今浮光掠影,叫我忘却不得。每每忆及,便叫我多了几分谨慎,感受到生活又增添了几分阳光。
那年我读三年级,父母在外打工,成了留守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我成了一匹无缰的野马,任意驰骋。捣鸟窝、游泳、做危险游戏等成了我的专利,整天玩得悠哉乐哉。乐极生悲,否极泰来。那年的秋天,朋友邀约上山去摘桃子,淘气的我们在树上争大的、抢红的,我兵行险着,爬到树巅上去摘。一不小心,从树上垂直落地,摔了个人仰马翻,一时感到天旋地转,左臂疼难忍。上演“空中飞人”一幕,把同伴们都惊呆了,旋即“天兵天降”,把我团团围住,从容不迫就往家里抬,把已是耄耋之年的爷爷弄得魂飞魄散,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后,便给我的父亲拔了一个长途电话,电话上既催逐,又责怪。远水哪里救得了近火。父亲接到这一噩耗后,立即联系亲朋好友,把我送进医进行诊治。便买了当晚的火车票往医院里赶。
我一路上疼得哭爹叫娘,莫衷一是。一个小时后,总算到了城里的一所医院,经x光检查,结果是粉碎骨折。医生建意立即住院治疗,等肿消后,再作手术。那天晚上,一忽儿输液,一忽儿打针吃药,把我折腾了一大半夜,害得我父亲的几个哥们也跟着受罪。药物的作用,缓解了我的疼痛,冥冥中我便睡着了。听父亲的几个哥们说:那天晚上,我做恶梦,身上瑟瑟发抖,直喊着父亲救命……救命……把他们都弄慌了神,赶紧把主治医师请来,知道我是做恶梦后,才放心下来。
第二天中午,颠簸了一晚上的父亲来不及休息,便出现在我的面前,看到我惊魂未订和左手乌黑肿大的样子,便关切地说:“娃,这么不小心,还疼吗?是我们把你害惨了,”边说边抚摸着我受伤的.小手。谁说男人有泪不轻弹,此情此景,我体会到父亲那十指连心的痛,看到他眼角挂满了晶莹的泪花。
动过手术后,父亲对我跬步不离,漠不关心的照顾我。洗衣、煮饭、烧水等,忙过不停,让我真真正正地感受到父爱的温暧。伤筋痛骨100天,一个星期后,我出院回家休养。康复期间,父亲对我更是关怀备至,疼爱有加。
我出事后,父亲意识到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用他的话说:养子不教,父之过。从此不再外出打工,集中心思教育和管教我。在父亲爱的呵护下,我健康地成长着。
这件事虽隔多年,但是在我的记忆中永不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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