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的合作协议

2022-05-06 好文

  连锁的合作协议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年全年乙方下属所有门店(门店目录见附件)销售甲方产品数量具体分解如下;

  (表格略)

  乙方按月完成甲方产品的协议销售量,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实际销售量于次月25日前分品种给予乙方相应销售让利,乙方当月未完成销售量,甲方不予销售让利。(如有两个以上品种请分品种确定)

  二、产品价格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要维持市场统一价格,不得低于附表中甲方产品零售价销售。(附协议产品的价格表,如甲方产品价格发生变动,产品价格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最新的价格表为准)

  如乙方门店以低于产品价格表的价格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按照本条约定解除协议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产品的供应

  1)甲方指定乙方必须从 购进甲方产品。如乙方从非本条指定单位购进甲方产品,甲方不仅无需向乙方支付销售让利,而且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按照本条约定解除协议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覆盖:乙方保证甲方全部产品在所辖所有门店品类齐全、不断货,如有门店断货,乙方应积极协助调查并在确认断货的一周内补货到门店。乙方需保证在每月的 日之前将双方协定的产品配送到下辖的所有门店。

  3)新品上市: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的新产品的上市工作,并保证甲方的新产品在上市后1个星期内覆盖所有门店。

  4、陈列

  门店基本陈列

  1. 正常陈列

  1) 陈列时间: 至

  2) 陈列的产品:

  3) 陈列方式:A类陈列

  4) 陈列的位置:在同类别货架上最好的位置(开放式货架第一或第二层中央,前柜第一排中央或背柜第三排中央)(详细说明位置)

  5) 陈列面:1个产品至少2个面

  6) 陈列药店:*家(附名单)

  2. 宣传品陈列

  1) 陈列时间:

  2) 陈列的门店:* 家(附名单)

  3) 陈列内容:在上述正常陈列的基础上添加陈列品(包括pop,陈列盒等根据办事处商定)每家店至少2件

  门店特殊陈列

  1. 橱窗陈列

  1) 陈列时间:

  2) 陈列的产品:

  3) 陈列方式:橱窗广告招贴

  4) 陈列药店:

  5) 五、主推

  乙方承诺将甲方产品 作为下属门店的首推品种,在双方订立的门店中分产品按月将销售目标下发至门店执行,以保证双方销售目标的达成。首推活动管理费的支付:

  双方在此协议执行期间内,采取按月分批分次付款方式,即在每月终了后,如甲方认可乙方在该阶段已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并符合质量标准(双方订立的门店每月的销售目标达成),在30天内甲方将款项付给乙方。乙方收到上述款项的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税务局认可的发票,并如实入帐。

  六、其他活动

  乙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在以下的活动上给予甲方优先便利,主要的方式有:

  1. 新品上市的推荐活动

  2. 针对消费者的DM活动,具体的时间及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3. 社区消费者教育活动

  甲乙双方在以上各项活动互相合作支持,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甲方将根据该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样品、宣传资料、礼品、横幅等支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门店活动下达及活动效果的监控。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大型促销活动的优先便利。

  七、数据分析

  乙方须协助甲方执行各类促销活动,并与甲方共同分析每次活动的结果,包括分品类的市场份额,单品及全产品的增长率,活动目标的达成率。如乙方未能提供数据分析,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按照本条约定解除协议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依法经营

  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守和遵循国家、省、市地区所有现行的相关药品法规、行业规范和最高标准的职业道德。不得生产、经营和销售任何假药、劣药。乙方不得销售甲方产品的假冒品。乙方承诺对甲方产品不进行恶意低价倾销。

  九、管理

  1. 乙方指定 先生/女士为该协议执行的负责人。负责定期与甲方联系,并将相关协议内容传达至药店,同时负责协调、管理各分店协议的执行情况。

  2. 甲方须指定专人定期拜访乙方各分门店,并与乙方就甲方产品的协议执行负责人密切联系,及时跟踪、分析销售达成情况及陈列执行情况,并定期对销售陈列、培训、宣传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汇报给甲、乙方主要管理人员以便解决。

  3. 乙方在每月 号无偿向甲方提供各分店上月的产品销售明细和总部的进销存情况,甲方产品在 的市场份额及在各品类的排名,用于甲、乙双方共同分析云南白药产品销售现状和趋势,评估销售绩效、调整促销策略。

  十、其他

  1. 资格保证:各方向对方保证,该方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之实体,并具有完全的权限、资质和能力签订本协议及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

  2. 甲方商标、标识的使用:乙方保证对甲方依本协议所提供的商标、标识及其他宣传资料仅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商标及标识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在本协议执行完毕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归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销毁。

  3. 审计: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一年内,事先经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合理通知,在合理的时间进入乙方各个药店现场,对与乙方在本协议下有关的所有工作记录、程序和与本协议下的销售记录进行审计。乙方应当保留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记录,尽力配合甲方的审计工作、并确保其雇员也应通力配合甲方依据本条款进行的审计。甲方审计人员和其他代表应遵守乙方合理的安全要求。

  4.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对本合同及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为本协议以外的目的使用。

  5. 合同当事人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合伙,合资经营或代理的关系,各方为独立的合同一方而非受合同另一方控制。各方不对另一方的债务负任何责任。

  6. 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将协议项下的义务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7. 可分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根据适用法律被认定为不合法、失效或无效,或与适用法律相冲突,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应受其影响,且双方应通过谈判达成一项尽可能接近合同本意的替代条款。

  8. 附件: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的条款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销售甲方产品,如乙方门店以低于产品价格表的价格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应当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购进甲方产品并完成产品覆盖工作,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

  3.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陈列甲方产品,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

  4.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己方义务,如一方违反约定,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双方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上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将争议事项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取代甲乙双方此前关于该合作事宜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

  本协议有效期:

  连锁的合作协议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认乙方的加盟商资格,并使乙方完成必要的登记、注册手续,与甲方签定正式的`《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特达成意向如下:

  1、甲方承认乙方的加盟候选资格,即在乙方完全履行了本文件所列相关条款,并签定《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作协议书》后,正式成为甲方的加盟商。

  2、甲方承认自签定本意向书支付保证金________元起,至甲乙双方签定正式的加盟合同前,为乙方保留加盟资格_______天。

  3、乙方应于期限内按照甲方选店标准(详见“________选店标准”)向甲方提供至少两个备选营业店址的资料,包括:位置示意图、房屋建筑平面图、照片等,供甲方对被选营业店店址进行评估;若乙方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他备选营业店店址资料,供甲方评估;甲方应在工作日内回复并确认。专卖店预计________月开业。

  4、由于乙方在本意向书签署后________日内,不能提供出满足甲方营业需要的店址(店中店)、资金及经营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退还保证金。若是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退出,不退保证金。

  5、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其店址(店中店)的确认后,应立即开始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完成后尽可能在和甲方签署正式的加盟合同时,出具其经营资格证明和其他甲方要求的证明文件。

  6、________月份之前,进驻________家商场:________,面积不得低于________平方米。

  7、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连锁的合作协议3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注册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本地区工作开始至本地区工作结束。于年月日生效,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信通连锁经营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乙方为信通地区连锁经营商,并完全接受甲方的条例规范,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条例规范中规定的连锁经营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协议。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条例规定在协议期限内,不与乙方经营区域的客户发生直接业务往来。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网络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但甲方的售后网络服务只对乙方,不面向客户。

  3、甲方及时将与乙方经营合作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乙方(一般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文件方式)。

  4、甲方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5、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7、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损失、争议、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8、乙方信息放在甲方网站时间期限为两年,两年以后乙方信息在甲方网站被删除,若因信息删除乙方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价格和条例规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条例规定在协议期限内,享有该地区信通所有业务的独家垄断经营权。

  2、乙方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信誉及服务,如实向客户提供服务项目的统一报价,不得有欺骗、隐瞒等对客户构成损害的行为。

  3、乙方办理业务时由乙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乙方可享受甲方在条例中规定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4、乙方依照甲方的规定提交风险抵押金叁万元整,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欺骗客户等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不予以返还乙方该押金。

  5、乙方依照甲方的规定享受甲方的服务和价格,乙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甲方的最低价格标准。

  6、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组织、个人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必须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组织、个人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和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8、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地区连锁经营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其它不正当竞争。

  第四条企业名称、品牌及网站

  1、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品牌和网站的名义,并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

  2、乙方及其职员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和期满或解除后,不能对甲方拥有的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损害,也不能对甲方互联网网页或网站进行抄袭、歪曲或其他破害。

  3、因上述两条款给第三人或甲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五条押金及利润分配

  1、风险抵押金于该地区工作结束、利润分配或财务结清、没有出现任何违约现象后返还乙方。

  2、具体利润分配如下(以一个地区为单位):

  乙方所开发票总金额甲方收取的利润比例

  1—5万元(含5万元)10%

  5万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18%

  10万以上—15万元(含15万元)20%

  15万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23%

  20万以上25%

  3、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结清一次账目

  ,甲方按乙方实际所开发票金额的25%收取,该地区工作结束后算总账,多退少补,。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骗、胁迫或其它不正当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责任。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有一方认为本协议需要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对方应在30天内做出答复,逾期没有答复的,被视为不同意修改。

  3、一方要求终止协议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本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4、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友好解决,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4、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有保密的义务。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附件:管理条例、申请资格、价格表及说明。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公章)(公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章)(签章)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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