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投资入股简单协议书

2022-10-18 投资协议书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餐饮店投资入股简单协议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店投资入股简单协议书1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鉴于,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范围、主要经营地址

  1、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作项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2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店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店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店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5、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店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5)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店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

  4、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合伙人(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餐饮店投资入股简单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合伙从事餐饮经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餐饮店名称:知味来餐饮店

  经营地址:建设路中段二中斜对面

  二、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集体或个人就餐、酒及饮料。

  四、合伙期限:暂定六年,合伙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终止。

  五、出资金额及方式:

  1、知味来餐饮店总投资壹百贰拾万元;

  2、出资比例分配,甲方出资壹佰零捌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0%,乙方出资拾贰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六、合伙人的分工、权利及义务

  1、双方协商,甲方为店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店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与业务拓展等全面事宜,并享有3000元/月的工资待遇。

  2、乙方有对店财物帐目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帐目,店资金流动及使用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七、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乙双方按比例出资,必须按比例共负盈亏)。

  八、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约,如单方违约,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恪守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餐饮店投资入股简单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双方以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上流动资金________%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店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店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店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店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店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店造成损失;

  c、执行合作店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店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店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经营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

  2、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办理饮食店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债务。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日常性业务活动(例如借贷、担保等);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有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饮食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饮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店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终止;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店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店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担任清算人。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投资比例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店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日常经营违法违规而导致合作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餐饮店投资入股简单协议书4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第二条 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坐落于 号的 餐饮店,主要营业范围包括早点、各类快餐、酒水饮品等。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 甲乙双方各以总出资额50%方式出资。

  (二) 双方合伙的出资: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_____元(大写:写:______ )必须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齐,首年房租双方各 元须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纳,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纳(或由 餐饮店支出)。

  (三) 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 写:______ )。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四) 合伙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_ _年;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 盈余分配按双方各50%比例分配。

  (二)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按双方各50%比例承担。

  (三)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视店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二)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店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店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店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 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店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 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 支付合伙债务;

  ⑤ 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二)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各50%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三)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 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店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①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②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 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店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店法》而导致合伙店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店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

  餐饮店投资入股简单协议书5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店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名称及经营场所

  1、餐饮店名称:

  2、主要经营地:

  3、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可进行协议续签。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店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店的事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店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店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店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店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店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店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店)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6、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因此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店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的目的无法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一条解散与清算

  1、本店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店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店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店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店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店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店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店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店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店法》而导致合伙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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