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2023-02-20 通知范文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培训班的通知范文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课程教学实际情况,我馆“全民艺术普及—20xx年第三、第四期公益艺术培训班”国庆节、中秋节停课安排如下:9月30日(星期六)至10月8日(星期日)停课;10月14日(星期六)开始,所有班级按原计划安排上课。

  特此通知。

  惠州市文化馆

  20xx年9月28日

培训班的通知范文2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市医学会:

  《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院协会定于20xx年7月在南京举办《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1人,医政处(科、股)处主要负责人1人;

  (二)各三级医院分管领导、医务处负责人各1人;

  (三)省、各市医学会医鉴办负责人各1人;

  (四)各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周一)上午9时,会期1天。

  地点:xxx会议中心(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三、培训内容

  (一)《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二)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提高涉医案事件处置能力;

  (三)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四)规范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会务费700元,住宿费自理。

  (二)请务必于7月6日前登陆,在活动报名处进行在线注册。

  (三)宁外参会人员于7月9日下午18时前报到,在宁参会人员于10日上午8时前报到。

  (四)根据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求,本次培训各市公安局、司法局也将派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请各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做好对接工作。

  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025—xxxxx40。

  xxx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班的通知范文3

尊敬的xx家长:

  您好!

  截止20xx年xx月底,您孩子课时已超出xx节,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并保证我们教学工作能顺利开展,请您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到学校续费,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游立克外语学校教务部

  20xx年x月x日

培训班的通知范文4

  为了进一步提高钢琴演奏者、音乐教师的即兴伴奏(演奏)专业素质和应用能力,推动钢琴教学形式的多样化,同时也为钢琴爱好者提供学习钢琴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特开设本班。根据钢琴即兴伴奏(演奏)的演奏技巧和特点,培训课程共划分五个等级(五级为最高级别)。钢琴即兴伴奏(一级)师资培训班将于20xx年3月份在北京举办,为保证授课质量,报名人数限额30人(报满即止)。

  一、课程设置

  1、课程名称:钢琴即兴伴奏(一级)演奏技巧及教学方法

  2、课程形式:面授

  3、课程内容:基础和声理论、基础曲式结构划分、简易伴奏音型、简易弹奏技巧

  二、参加人员

  1、从事音乐教育及相关工作的教师

  2、师范院校及专业院校的音乐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

  3、喜欢即兴伴奏并具有一定基础的爱好者

  三、时间安排

  1、授课时间:20xx年3月25日——26日

  3月25日:上午9:00——12:00(授课)下午13:30——16:30(授课)

  3月26日:上午9:00——12:00(辅导)下午13:30——16:30(考核)

培训班的通知范文5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

培训班的通知范文6

  由于参加马尔代夫旅游的伙伴昨日刚回国,经公司商讨决定,将21日—23日总裁班报名截止时间调整到4月18日晚24点整,请大家积极报名参加。为确保本次会议圆满顺利完成,保障每个人的食宿安排,参会人员必须凭胸牌入场,逾期系统端口关闭不再接受报名,请大家把握时机,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商学院

  20xx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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