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好账单,才能过一个轻松的好年,等待新一年的开始。yuwenmi小编整理了年终结账的通知,欢迎欣赏与借鉴。
2016年关于年终结账的通知一: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度年终结账工作,同时就2017年有关财务工作进行安排,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的各类报销、银行支票签发、银行转账、各仓库及校内转账截2016年12月23日。
2.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的报销截止时间,请见支票本上注明的期限。
3.各类暂借款截止至2016年12月23日;如有暂借款尚未销帐(特别是二年及以上的暂借款)的老师,请速到财务处办理销帐。
4.科研发票开具截至2016年12月15日,并于年终前到款。
5.印刷年份的内卡请于2017年1月1日起至财务处审核后换卡使用;外卡及未印刷年份的内卡继续使用,各项目负责人请登录财务处网站自查项目使用情况,并核对好项目余额,如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至财务处出纳科核对。
6.财务报销自11月24日起开始实行每周一、三、五无现金预约报销;每周二、四现金预约报销。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友情提醒:
1.年内需要报销的经费希望大家尽早安排,不要集中于年底的报销高峰。
2.学校预算下拨的日常业务费、项目执行期内的纵横向科研经费可以滚存跨年度使用,请合理安排使用。
财务处
2016年11月15日
2016年关于年终结账的通知二:
各部门,为了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按时、顺利完成学院年度财务决算,本年财务经费报销日期截至12月23日,项目款支付截至12月15日,学生缴学费截至12月23日。23日以后财务进入年终决算,暂停办理各项经济业务。12月22日以后发生的经济业务到2016年1月3日以后办理。
计财处
2016-12-1
2016年关于年终结账的通知三:
各学院、部门:
2016年度已接近年底,为保证财务账户及时结转下年和明年初的正常报销,财务处将于2016年12月24日起暂停对外报销,进行年度财务内部结账,请各学院、部门及相关人员尽早办理结算或报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省级财政专项经费的部门对照预算计划,将本年度已发生的费用及时到财务处报销,有较大结余经费的请加快执行进度。
2、需要在本年度报销的科研经费,请项目负责人在12月16日前到财务处报销。2016年的票据可延长到2017年6月30日,来不及报销的可在下年初报销,不必挤在年末集中报销。
3、由于学费、住宿费、成教培训费等需要上交财政专户,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清算成教学费、培训费等,校外办学点、外单位的培训费务必在12月24日前汇到学校账户。
4、财务处近期将未核销的借款明细发到各部门办公室,请各部门、学院负责人督促经办人或欠款人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或还款手续。欠款期超过半年未能正常核销的借款及预付款应向财务处说明原因,无特殊原因拖欠者将扣减经办人的年终津贴或冻结相关项目经费。
财务处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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