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了,有些财务要清点清楚才能做好万全的准备,迎接新年的来临。yuwenmi小编整理了年终结账的通知,快来看看吧。
2016关于年终结账的通知一:
根据教育厅2016年年终结算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职工所有报销业务截止到2016年12月22日止,从23日开始进行年终结算工作,逾期不再办理报销业务,望广大职工相互转告,提前及时处理报销手续。
财务处
2016年12月3日
2016关于年终结账的通知二:
各单位、各位教职员工:
为做好2016年年终决算和2017年新账设置工作,及时、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现将2016年年终结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年终结账时间
1.2016年年度财务报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届时财务处将暂停所有对外会计核算业务。
2.2017年新账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借款清理
1.按照主管部门“决算报表要如实反映学校收支情况”的规定和学校关于暂付款管理的规定,借款必须及时报销冲账,凡未在报销截止日前办理冲账手续的,将缓发借款人工资、津贴及奖金。从2016年12月5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
2.借有周转金的部门请于2016年12月16日前归还财务处。下年度可重新办理周转金领用手续。
三、汇入款项清理
需要汇入学校的款项请通知汇款单位在2016年12月16日前汇款,并将汇款信息通知财务处,以便查对并进行账务处理。
四、票据清理
按照票据管理有关规定,领用行政事业单位收据、结算凭证的单位,无论是否使用完毕,都务必在2016年12月16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缴销手续。年底前急用时可单独申请。
对于款项未到、票据已开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6年12月16日前办理催收结算。
五、注意事项
1.为及时、真实、完整反映年度收支情况,请及时办理报销业务,原则上当年度发票当年报销,2016年12月开具的发票可延至2017年3月底前办理报销。
2.各单位不得在年底前突击花钱,特别是购置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等,不得采用虚假业务套取学校资金。
3.除限额发票外,其余发票号码不得连号。
4.报销前请将票据粘贴整齐,金额计算准确,仔细核查报销手续是否完备,避免重复排队,提高报销效率。
感谢各单位和全校师生员工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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