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整通知

2022-07-12 通知范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调整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保调整通知1

  本报讯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联系采访了多个市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按往年惯例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通知》称,省统计局已将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公布,各市县单位应严格按照我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通知》在附件中列出了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8406元,月平均工资为4867元。20xx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我省职工20xx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直接相关。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20xx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

社保调整通知2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xx-2016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以上通知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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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调整通知3

  20xx年海南社保新政策

  1个体户自由职业可缴公积金

  全国将陆续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重点将已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目前,河南、甘肃等地区已出台相关执行细则,其他地区具体落实情况及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包括缴存比例、缴存方式、转移续缴、还贷方式等方面。

  2更广泛实现医保全家“共享”

  近日,浙江省人社厅通报该省医保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浙江省也成为国内率先出台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医保资金进行共济互助的省份。

  相对北京的完全放开,很多地区是将医保基金个人账户打到医保卡内,可在门诊刷卡支付及买药,但不能变现,只限个人使用。而推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相对现行限制与北京完全放开之间的折中举措,既保证个人账户用于就医,又赋予参保人更多选择的权利,家庭成员所有的医保个人账户被打通。

  3允许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

  苏州、常州、南京等已经开展了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的试点。带动体育健身消费,刺激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强健体质,最终达到减少看病支出、节约医保资金的目的。

  政府可按照自愿申请、现场考核、价格谈判、社会公示等程序来确定一批医保定点运动健身场馆,并同时明确在确定的场馆健身必须享受一定**,消费价格不得高于现金购买价格。

  4体检纳入医保报销宜尽早

  及时体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公民的体检费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定期的全面体检可以早发现疾病,可减少慢性病和大病的出现,这样可减少治疗成本,减轻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可大幅降低医疗和医保基金支出。

  虽然目前体检纳入医保尚处于专家建议阶段,但无论是专业角度,还是国外经验,以及现实的要求,都说明体检纳入医保是非常必要,未来会上升到政策推进的阶段。

  5北京扩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北京将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分流职工等人群纳入到享受岗补、社补的范围。新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1、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直接招用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北京市分流职工的,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3、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社会保险补贴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予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社保调整通知4

  养老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0xx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13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

  5、有雇工的个体商户雇主:12%,雇工:8%;

  6、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7、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5、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缴费比例:单位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5、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6、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社保调整通知5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xx】136号)文件,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xx-20xx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社保调整通知6

  为了确保20xx年度青岛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青岛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通知,20xx年度青岛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将启动,青岛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调整。本次基数调整主要依据20xx年度青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

  社保基数调整规定

  1、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2114元;

  2、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423元;

  【备注】:

  1、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缴费进行差额补收,无需个人办理。

  2、今年1-5月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3、企业职工20xx年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20xx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423元的和高于20xx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10671元的均在此次调整范围。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251.78元、1001.30元、751.13元。

  5、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807.6元、646元和484.6元。

  社保缴费咨询专区

  一、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缴费金额分别是多少?

  【回复】: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确定,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251.78元、1001.30元、751.13元,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149.11元、119.04元、89.59元。

  二、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与下限分别是多少?以什么为依据?

  【回复】: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20xx年青岛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其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2114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423元。

  三、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了吗?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20xx年度青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即将开始,咨询电话0532-12333。

社保调整通知7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为2800.7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003.49元/月。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企业缴纳20%,职工缴纳8%。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2%,职工缴纳1%。

  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纳6%,职工缴纳2%。

  工伤保险根据企业风险率认定,缴费比例为0.6%,1.6%,3.0%,职工不缴费。

  企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不缴费。

  缴费地址

  长春市社会保险办理地点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按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6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5364.96元,按社平8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7153.20元,按社平10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8941.56元。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

  长春市社会保险办理地点

  以上关于长春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20xx-2017年长春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的相关信息是三思教育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五险一金包括什么,20xx年岳阳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社保调整通知8

  近日,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xx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显示,20xx年度大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9390元,月平均工资为5783元,比上年增长8.3%。近年,大连市职工平均工资不断增长。大连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3611元,月平均工资为5301元。随着社平工资的发布,相应的社保缴费最低、最高基数和公积金缴费基数都会发生相应变化。以下是详细内容,欢迎查阅。

  【法规正文】

  关于做好20xx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现将20xx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等相关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预计20xx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9390元,月平均工资为5783元。

  二、预计20xx社保年度全市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含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下同)最低缴费基数为347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7349元/月,采暖费缴费基数为5783元/月,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470元/月。

  三、各参保单位应于7月6日前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确认缴费基数生成结果,确保20xx社保年度缴费业务准确无误。

  四、由于个人账户利率文件没有正式下发,也无预计数据,7月4日起不能办理与个人账户利率相关的业务。具体包括:补缴养老保险费业务(单位整体补缴、单位职工个人补缴和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需计息至20xx年7月的个人账户结转相关业务(在职及退休死亡个人账户继承、退休)。

  特此通知。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xx年7月4日

  解读:

  20xx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3470元/月,上限17349元/月

  如果你的20xx年度月平均工资(自己工资自己知道吭,败问我)

  低于最低缴费基数3470元,以3470为缴费基数;

  高于最低缴费基数3470元,以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不高于上线。

  20xx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3181元,上限15903元/月

  如果你的度月平均工资

  低于最低缴费基数3181元,以3181为缴费基数;

  高于最低缴费基数3181元,以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不高于上限。

  举个例子:

  1、根据自己的工资额对应自己调整前的缴费基数(这里以下线3181为例)个人需缴纳五险的费用为:

  3181*(8%+2%+0.5%)=334.01元/月也就是说月工资低于3181元,每月社保个人部分扣款334.01元。

  2、根据自己的工资额对应自己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这里以下线3470为例)个人需缴纳五险的费用为:

  3470*(8%+2%+0.5%)=364.35元/月也就是说月工资低于3181元,每月社保个人部分扣款364.35元。

  也就是说!从20xx年7月开始,当你的月工资低于3470元时,你每月要比之前少拿30.34元。

社保调整通知9

  广州养老金新政策变化

  1.只要参保人缴费参保,政府将一直给予补贴直到21600元封顶,不再受15年限制;

  2.个人缴费最高档由130元/月上调到300元/月,享待遇时也由551元/月提高到约1082元/月;

  3.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政府补贴不再“回收”,而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4.不管是否在领取养老金,凡参保人死亡后都可发放丧葬抚恤费;标准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

  小例子:

  比如某参保人45周岁,按原个人和集体第七档标准(个人130元/月、集体60元/月)缴费15年,费用3.42万元,其获得的养老金为551元/月;如果他按照调后个人和集体第七档最高标准(个人300元/月、集体300元/月)缴费15年,费用10.8万元,其获得的养老金为1082元/月。

  前后对比月增531元,年增6372元。

  广州124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有望全部享受到政府的21600元足额补贴;若参保人死亡,连同政府补贴在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这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政策拟规定的方向。

  11月12日起至21日,《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

  变化1:补贴年限可超15年最高可得21600元

  新政策拟放开政府补贴的15年期限,保留最高补贴21600元的规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政府对参保人的补贴期限为15年,而一些年轻人由于收入水平不高,会选择低档次缴费,缴费满15年时,无法得到最高补贴21600元,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年轻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为激励年轻群体早参保、长缴费,市人社局通过本次修订,在政府最高补贴不变的情况下(即每人21600元),放开政府补贴15年的限制,以使这部分人员通过长缴费来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进而鼓励参保人根据个人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既可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也可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变化2:个人多缴170元可以多领531元

  新政策拟调整缴费档次,原个人缴费的第七档“13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第七档“60元/月”调整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相对应的享受待遇也提高,缴费期满达到可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时,养老金标准也由551元/月提高到约1082元/月。

  据分析,调整后的新政策更能满足经济条件较好的参保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享受更高养老金的需求。

社保调整通知10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19%(有雇的个体工商户1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非本市户籍农民工:12%


8%


20xx


实际工资


收入


15130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6.5%;非本市户籍农民工:2.5%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失业 保险


0.6%


0.4%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工伤 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生育 保险


0.5%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


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附:

  成都市社保局关于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0520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57480元。现就我市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附件1)。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附件2)。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费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本人可以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差额(附件3)。

  (三)符合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四)社保经办机构计发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度省平工资执行。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xx〕235号)规定执行。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度省平工资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xx〕33号)规定参保缴费的单位和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暂按度市平工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申报缴费工资标准,按省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附件1)。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度市平工资执行。

  (三)符合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1月起按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调整通知11

  据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5130元/月,最低不得低20xx元/月,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商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15130元/月,最低不低3026元/月。德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职工参保必须按照上封顶、下保底的原则。”

  从今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按照以下四个标准选择:一档(40%)缴费基数为20xx元/月,缴费标准为403.6元/月;二档(60%)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缴费标准为605.2元/月;三档(80%)缴费基数为4035元/月,缴费标准为807元/月;四档(100%)缴费基数为5044元/月,缴费标准为1008.8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购买。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三个标准选择:一档(60%)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缴费标准为272.34元/月;二档(80%)缴费基数4035元/月,缴费标准为363.15元/月;三档(100%)缴费基数为50.44元/月,缴费标准为453.96元/月。

社保调整通知12

  咸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新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期,咸宁市人社局按照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以市统计局法定统计数据为基准,正式印发了《咸宁市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及抚恤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

  通知显示:

  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36853元,月人均工资为3070元。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20%,个人8%;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8%,个人2%;

  ●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

  缴费基数部分,通知规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应发工资额据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300%的,按300%申报;低于60%的,按60%申报。

  ●根据咸政办发z20xx{94号文件:

  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月工资达到60%的,享受个人账户和住院报销待遇;

  达到80%的,享受个人账户、住院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达到95%以上的,享受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和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缴费金额部分,通知规定: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范围内,按照年缴费4416元、5160元、5904元、6624元、7368元、11064元、14736元、18432元、22104元九个档次,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额为2947.2元,另大额医疗保险为190元/人、年。

  通知要求:

  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必须以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到据实核定,继续落实五险一单。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1840元的按1840元申报,高于9210元按9210元申报。

  通知下发后:

  咸宁市人社局第一时间在政务服务大厅信息栏公示相关文件,管理办迅速更新大厅各类社保缴费、待遇经办宣传栏和各类宣传指南手册,确保办事群众准确获知最新人社政策动态;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社保缴费高峰期,咸宁市人社局领导要求,管理办要加强对重点窗口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各类服务诉求,协调各局属单位,适时增派人手,确保窗口工作有序开展。

社保调整通知13

  20xx年潍坊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潍坊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

  社保费率下调后,一些职工开始担心“甘蔗没有两头甜”,以后的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会不会有所下降?

  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天津表示,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湖北指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陕西也明确,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人社部也多次强调不会影响职工社保待遇。张义珍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是一个前提条件,是要确保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部分降低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的地区,其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有望变多一些。以湖北为例,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北省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6月12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xx年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

  根据公布数据,20xx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月均4849.75元。据此确定潍坊市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4850元/月、最高基数为14550元/月、最低基数为2910元/月。企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基数为4850元。

  潍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办理程序

  1、实行年报与完善单位登记信息以及核对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有机结合。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提示,完善补充单位登记信息中的必填项内容,同时对在职及退休职工的邮寄信息(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进行核对修正,确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准确寄送。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通过系统上传单位登记信息以及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数据。未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2、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潍劳社办[20xx]2号)的要求,对本单位职工度的缴费基数(即“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如实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市局将组织对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稽查,对瞒报、漏报及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参保单位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因填报不实或未经职工签字认可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逾期不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逐月确定应缴数额。

  4、各县市区应根据全市统一经办流程的要求,利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其他社保业务,不得使用U盘传递数据,以确保数据安全准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保经办能力。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是社会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实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围绕扩面征缴任务目标,认真研究年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社保调整通知14

  20xx年广西区社保下限基数调整为2749.2元 涨406.9元

  从6月广西区统计局的公布数据,广西区20xx年在岗职工全年社会平均工资为54983元(月社平工资为4581.9元),故20xx年广西区社保基数的下限基数将调整为2749.2元(原下限为:2342.3元,即月社平工资的60%),上限为13745.7元(原上限为:11711.4元,即月社平工资的300%),生效月份从20xx年1月起。因此,20xx年调整后广西区社保个人部分费用最低缴费为288.8元(原246.1元,比未调整前上涨42.6元)

社保调整通知15

  为规范经办秩序,营造和谐、有序的经办环境,朝阳区社保中心迁址后,于20xx年11月8日起对网上预约取号系统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号码类别

  调整后预约号码分为网上申报号、普通号、支付号三个类型,单位在取号时应按业务受理范围选择相应取号类型进行取号,并按照预约号码受理范围办理业务。

  1.网上申报号受理范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新单位登记和个人新参统业务的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预约此号,其他诸如人员增减(最后一人减少除外)、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等业务可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办理,无需审核。

  网上申报号预约办理时间:每月5日—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其中新单位登记网上申报预约办理截止时间为25日)。

  2.普通号受理范围:包括原征缴科和登记科非网上申报的各项业务(含补缴业务)。

  普通号预约办理时间:每月5日—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

  3.支付号受理范围:原支付科的各项业务。

  支付号预约办理时间:全月办理。

  4.注意事项:

  如单位需同时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和普通业务,请预约网上申报号,可在办理网上申报业务的同时,就地办理普通业务。

  二、取号管理

  1.取号系统调整后,参保单位可提前一天预约下一工作日的号码,预约时间为每日10:00—18:00,请各单位根据取号时间预约取号。取号成功后,打印出的号码单上会显示业务办理楼层和号码激活时间,经办单位可按照号码单的提示到对应楼层激活,每个楼层仅限激活本层对应业务类型的号码。

  2.单位取号后如不能前来办理业务,请及时取消预约,避免号码资源浪费。

  3.即日起,我中心将对1年内累计3次取号但未办理业务的单位进行封号处理(未取消预约且未激活视为未办理)。当单位存在一次取号未办理的情况时,取号系统自动给出提示,累计达到3次未办理记录时,系统自动对单位进行封号处理,封号后单位只能登录系统,无法预约号码。被封号的单位需在每周二、四持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一层服务保障科进行备案和提交解封申请,审核无误三个工作日后解封。

  4.各参保单位取号后只能办理本单位业务,不得代为办理其他单位的业务。

  三、叫号须知

  1.社保中心受理业务时将按照预约号码顺序进行叫号,单位激活号码后请不要离开,听到叫号后按号牌显示及时到指定窗口办理,当日上午号仅当日上午有效、当日下午号仅当日下午有效。

  2.各类号码上午激活截止时间为11:45,下午激活截止时间为17:00,截止时间后未激活号码的单位不予受理业务。

  3.如出现叫号系统、经办系统故障或大厅人流量过多等情况,请服从大厅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秩序排队办理业务。

  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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