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5

  今年9月8日至14日是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下面语文迷网整理提供了推普周活动的通知范文,欢迎阅读。

  推普周活动通知一: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第19届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活动主题,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今年是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60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5周年,又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应以开展第19届推普周活动(2016年9月8日至14日)为契机,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紧扣本届推普周"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活动主题,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不断提高推普周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二、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是集中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加强推普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便利条件。各地在做好城市推普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中小城镇、广大农村地区的推普工作力度,实施精准推普,不断提高广大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要创新宣传手段和服务方式,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方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节俭举办本届推普周的各项活动。

  三、推普周活动要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并努力拓展新的空间。教育部门可与教师节活动相结合,其他部门也可与本行业的宣传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延长宣传实效。各地要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普及并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尽快制订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后对活动成效及时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含照片)分别于8月15日和10月1日前报市语委办(电话:22783708,电子邮箱:yw22783708@163.com)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日

  推普周活动通知二: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直各语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单位及新闻媒体,市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公务员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共青团中央九部委《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6]2号)以及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公务员局、省语委、省军区政治部、共青团福建省委九厅(部)局《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教体[2016]21号)有关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福州市开展第19届推普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推普周活动时间

  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时间为9月8日至9月14日。福建省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活动时间为9月11日。

  二、宣传主题

  今年是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60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5周年,又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各县(市、区)语委、各有关部门和市属学校应以开展第19届推普周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紧扣本届推普周“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活动主题,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不断提高推普周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三、活动安排

  1.《福州日报》、市电视台、市电台等市级新闻媒体对全市各地开展第19届全国推普周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2.在东部办公区悬挂今年推普宣传横幅。

  3.省语委与福州市语委于2016年9月11日在福清市联合举办“福建省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活动”,邀请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出席推普周开幕式活动。请各县(市、区)语委领导参加。

  4.开展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5周年和《实施办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开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宣传活动。活动力求更加贴近群众生活,为群众喜闻乐见,不断扩大推普周的社会影响力。

  5.继续推进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评估工作。继续通过创建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开展。

  6.积极组织好福州市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通过这项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7.深入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活动,举办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主题的诵读大赛。把经典诵读作为持续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持续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融合。

  8. 省语委将印发由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推普周宣传画,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张贴推普周宣传画和宣传条幅、播放推普宣传公益广告、开展街头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和协调。由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福州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统筹协调,加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力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市属学校要加强推普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便利条件。在做好城市推普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中小城镇、广大农村地区的推普工作力度,实施精准推普,不断提高广大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2. 创新宣传手段和服务方式。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方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节俭举办本届推普周的各项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主题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设点宣传、开展培训测试、召开主题会、社团活动等途径,以广场标语、报栏宣传、网页宣传、新闻媒体报道、广播等形式加进行宣传,同时尝试使用手机、户外显示屏等新媒体和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形式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及时在有关服务场所及办事窗口设置或更新各类型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推普周期间,在单位大门口或大院内悬挂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各相关单位、各学校要及时报道开展本届推普周活动动态,至少向新闻媒体或市教育局语工处报送一篇有关推普周活动的信息。

  3.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今年由福州市语委和福清市语委共同承办“福建省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活动”。通过文艺表演 、现场普通话测试和发放宣传品、书法名家作品进校园、师生优秀书法作品展、五区七县推普工作展板等活动,展示我市推普工作的成果,切实提高宣传成效。确保开幕式活动圆满成功。

  4. 推普周活动要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并努力拓展新的空间。教育部门可与教师节活动相结合,其他部门也可与本行业的宣传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延长宣传实效。各地要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普及并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五、注意事项

  1. 各县(市、区)语委和市属学校要精心制作开幕式展板。以县(市、区)和市属学校为单位,各制作至少一面展板。展板规格统一为90 cm×120 cm(竖式)。于9月5日前送福清市滨江小学。开幕式时间9月11日上午9:00—11:00。开幕式地点:福清市滨江小学。请福清市教育局做好开幕式的各项筹备工作。

  2.对各单位各学校开展的宣传及各项推普周活动情况,市及各县(市)、区语委办要组织抽查。市语委也将对各单位及各县(市、区)、市属学校的宣传活动情况组织抽查。

  3.各县(市、区)语委办及市直各单位、学校推普周活动书面总结(含照片3张)于2016年9月28日前反馈至福州市语委办(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栋11层1112室,邮编:350007),联系电话:83350693,83322990,电子邮箱:ywbxw123@126.com。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

1.开展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2.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3.开展第19届推普周活动的通知

4.2016年学校推普周活动的通知

5.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6.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7.关于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8.2016年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