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检查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检查通知 篇1
根据安乡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我站计划在14—15日在城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火灾警告标志设置情况;
3、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4、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5、消防器材使用情况;民工居住区、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处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6、消防水源到位情况;
7、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8、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目前是火灾事故多发时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强化措施,消除隐患。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质量安全检查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各监督机构要将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档案,并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跟踪检查。
3、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各单位要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与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实战性训练结合起来,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应急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检查安排
自6月14日开始大检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自查自纠,检查结果将记入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安委专项督办,并移交建设行政执法单位立案查处。
安全检查通知 篇2
"五一"节将至,为确保我院假期安全,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使学院的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得到落实,望各系、所、单位在假期前就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学院假期工作、生活、秩序等的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部位和内容
1、新主楼、科研南一楼、流体所楼、CFD楼、继教楼、老系楼、水洞楼、主南、主楼、南操场二所院内等实验室、学生机房、科研、教学重点部位、高档教学仪器设备、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起重设备、气瓶、电梯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存放等部位。
2、内容:防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防疏散及设施(器材)、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人员持证操作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系、所、单位自查:4月24日——29日
2、学院抽查:4月29日(周三)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由各系、所、单位领导(书记、所长主任)亲自抓、监制安全员亲自查。
检查要认真、细致、彻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书面上交"安全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可行措施整改,系所无力整改的要书面上报学院,经学院商议讨论后统一向学校汇报。
四、请各位导师、研究生认真清理办公室(含学生机房、实验室、工作室等)内杂物
尤其注意清理堆积的纸箱、书本、纸张等易燃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加湿器、电饭煲等等大功率用电器;禁止私自乱拉电线,或超负荷使用电源插座;如在节日期间不在办公室,请关闭室内总电源开关(注意:电脑主机上不应堆放杂物,并将电源插线板放置在地面上,无人时应拔掉手机充电电源插头)。电源插座要购买、使用经国家检测认证的如公牛、突破保镖等大公司合格品牌的产品。
特此通知。
安全检查通知 篇3
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夏季防火安全检查工作部署要求,经段防火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九月底,在全段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请各车间认真组织落实,全面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段消防安全。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车间主任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主任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到安全风险管理系统月度重点工作计划中进行部署落实,车间分管消防工作副主任或工程师要对车间、工区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工区工长具体负责落实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切实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落到实处。
二、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治工作
各车间要针对夏季生产,生活用电、用火的突出特点,结合《消防安全和内部治安隐患专项整治表》中55个隐患项点,对办公室、值班室、信号机械室、中继站、线路所、机房、仓库、料库、厨房、卫生间、洗浴间及其他重点部位进行消防隐患检查,对检查出问题要纳入隐患库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形成闭环,对于车间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在向段综治办报告的同时,做好盯控和防护。综治办将对各车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纳入逐级负责制考核。
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各车间要在8月底前利用各种时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本次消防安全培训要突出消防安全警示案例的学习,让职工明确消防安全隐患对个人、家庭及单位、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促使职工积极查找并整改周边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各车间要充分利用消防器材维修换药时机,利用替换下的消防器材,组织职工进行喷放演练,提高职工扑灭初期火灾的实战能力和遇到突发火情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对设有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设备的车间,要对车间、工区相关作业人员进行记名式模拟操作演练及手自动切换演练,使职工熟练掌握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设备的操作及应急处置流程。
四、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各车间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车间、工区微信群,对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干部职工遵章守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五、加强信息上报
各车间要将检查出的消防隐患问题汇总梳理在综合治理台帐《消防安全隐患登记表》内,每月25日上报段综治办内勤邮箱,并于9月20日前将此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开展及检查整改消防隐患情况形成总结报综治办。
安全检查通知 篇4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近期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要求,从即日起,各二级单位应在本部门所管辖的范围内首先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将于1月27日上午组织检查专班对学校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进行通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月20日至1月26日
二、检查内容:
1、学生假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各部门财物存放和保管情况;
3、学生宿舍内的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和劣质充电器、插座等电器产品;
4、假期学生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存放与保管;
5、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6、学校食堂、餐厅等部位燃气的安全使用和饮食卫生;
7、校园网络信息安全;
8、其他重点要害部位(如图书馆、实验楼、体育馆、学生公寓、商业网点、汀兰苑、锅炉房等)的防火、防盗安全检查。
9、假期学生留校安排情况。
三、检查办法:
1、本次检查以自查为主,各院系和各部门责任人应抽出专门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包括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检查。
2、洪山校区、武昌校区、东湖校区由亿优公司负责自查。
3、各单位于1月26日下午4:30前将自查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校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4、1月27日上午8:30,学校将组织专班集中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被查内容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2、二级单位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3、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4、各部门在寒假期间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在寒假发生安全事故。
5、各部门应根据学校要求安排相应的假期安全值班。
安全检查通知 篇5
为贯彻落实6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县领导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要求,扎实抓好全县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从xx年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一般安全事故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大检查的范围为行业内各类涉水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是江河渔船、水库船只、城镇内涝、小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水库、河道采砂及“禁采期”安全管理、饮用水生产企业、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以及其它极易出现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地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各类水利工程、小水电站和供排水设施防汛抢险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江河渔船和水库船只的清理整顿情况;“禁采期”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四、组织领导
各水利站(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机关成立三个检查组,对全县水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消除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具体情况报局安平办。
(三)完善资料收集。各单位对于所开展的工作,要有详细的软件资料予以证明,并认真整理归档,检查组将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通知 篇6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1、各社区要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进行食品药品及化妆、保健品安全大检查。
2、各社区要对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批发企业、食品药品销售的超市、酒类食品销售的副食店和酒类食品销售的餐饮店、市场、药店等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消除监管重点和死角,确保节日期间公众食品药品安全。
3、各社区要对辖区内各类酒店及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协查,尤其要重点防控旅馆、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对不具备提供餐饮服务条件的要坚决整改或取缔,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4、各社区要重点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要对学校食堂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
二、检查时间:
年4月25日至4月26日由各单位自查;
年4月27日至4月28日由镇统一组织检查。
三、检查要求:
本次大检查镇实行由检查组分片负责,镇领导带队检查的方式,在检查中要深入到各餐饮服务行业,重点是学校食堂、群众聚餐以及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各检查组要突出重点,严把食品药品安全源头关,对社区危险部位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1、餐饮服务行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3、事故隐患建档及整改情况;
4、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完善情况;
5、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情况;
6、各检查组要及时纠正食品药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整改不安全隐患,促进各单位完善防范制度和应急措施,通过检查消除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7、各社区在自查中,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监测和应急工作,提前做好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妥善处置,同时要信息畅通,准确上报有关情况,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有力;
8、各检查组经过全镇统一检查后将检查总结和检查情况登记表交镇食安办汇总上报,实行零报告制。
9、机关联系社区的干部负责检查各自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
安全检查通知 篇7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局决定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春节假期长的特点,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对策措施,分析可能发生的问题,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立足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在前,使安全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二、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为确保节日期间有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自即日起到春节前,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参加,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方案,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措施、安全经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有效。为确保检查效果,我局将组织督查人员,对市区城市燃气、市政施工、市政设施、公园及游乐设施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各地也要督促各行业单位落实安全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措施
各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燃气经营单位要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管线的巡查,做好燃气运输、储存、灌装、供应的安全管理,严格燃气安全配送,进一步加强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用气。各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三山”公园等公园场所以及儿童公园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要加强监控,严格公园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确保游客安全。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市政设施的管理,要加强城市亮化设施、路灯、公共自行车、市区道路、桥梁窨井以及市区绿化等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对损坏的路灯和电器线路等设施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市市政设施安全行运。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在建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围护、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工作,对春节期间留守工地的民工要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发生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各单位要严格春节期间行车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坚决杜绝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春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重点加强防火管理,放假前该切断的电源要切断,该消除的火种要消除,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以确保安全。
四、加强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及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信息;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准备好应急队伍,备好应急物资与设施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安全检查通知 篇8
各部门、单位:
国庆节来临,为确保学院安全稳定,拟定于9月28日下午15:00对院区进行安全检查。请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于节前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所属区域内相关设施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假期内不常进入的房间要紧固好门窗,彻底关闭电源开关等。
参加部门:办公室、财务处、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信息技术部、酒店及物业公司。
集合地点:办公楼大厅。
后勤管理处
20xx年9月26日
安全检查通知 篇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国庆节将至,许多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销售旺季,为切实做好这个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详和的节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9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作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非煤矿山和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高层建筑、娱乐休闲、商场、医院、饭店、车站、渡口、庙宇教堂、出租房屋、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重点要突出《关于做好临停等管控单位复工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安办〔20xx〕36号)工作要求的落实。
三、检查方式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帐,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线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分析、谋划对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运行,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督导,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节日期间各项安全要求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深入一线检查,务求实效。要按照《关于做好临停等管控单位复工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慈安办〔20xx〕36号)要求,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认真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不予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予复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复产。国庆节假日期间,建设工程仍在开工的,各职能部门、各地要督促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严防事故发生。市政府有关领导将于近期对各地、各部门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及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狠抓整改,有效管控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复工潮、物流潮、学生潮、游客潮相互叠加、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等特点,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落实人员和各项防范应急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对隐患严重、拒绝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行停产整顿甚至关闭;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严密防范,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情况准确、及时上报。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报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高度重视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网络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请各镇(街道)、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在10月8日上午10点前报送市安办(市安办值班电话:xxxx,传真:xxxxxx,电子邮箱:党政信息网-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办邮箱)。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9月19日
安全检查通知 篇10
为加强对办公室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安全、快乐的生活、工作,现就有关安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办公室门及窗户管理
原则上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所在办公区域由本部门主管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请各部门主管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管理各办公片区的安全工作。
(1)下班时确保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所有照明、用电设备、窗户和门锁。
(2)检查办公室用电安全,不准乱接电源,不准擅自使用大容量电器。
二、公共办公区域安全管理
(1)所在办公区域的人员下班时要确保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所有照明、用电设备。
(2)检查办公区域用电安全,不准乱接电源,不准擅自使用大容量电器。
三、办公区域物品保管
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
个人使用的办公电脑、设备应妥善保管,特别是放在办公室内个人的现金(钱包)及其他贵重物品(如私家车钥匙、手机、相机等)要妥善安放,以防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四、办公室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五、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办公区域内一律禁烟,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六、下班时最后一名离开公司的员工要全面检查确保关闭全公司办公区域所有用电设备、窗户和门锁,并在《办公区域电源检查记录表》上签字。
安全检查通知 篇11
各社区:
根据区政府汛期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检查会议部署,为全面掌握我街道正在使用的小学、幼儿园校舍质量情况,及时发现并迅速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我街道小学、幼儿园的师生安全,街道办事处决定于年9月11日起,由街道建管科、教委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正在使用的小学、幼儿园校舍包括辅助用房实体质量,是否存在结构安全方面的隐患,是否有年久失修、漏雨、结构腐化情况。
二、检查步骤
(一)各社区对小学、幼儿园自查
从9月11日开始,各小学、幼儿园由所在社区进行全面自查,街道检查组先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二)街道检查组普查,由街道建管科和教委办组成检查组,对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拉网检查。
检查方式:采取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各社区根据检查意见进行整改。
三、检查、整改要求
(一)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进程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二)各社区要积极配合街道检查组对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积极提供检查设备及建筑资料,对于部分平房有吊顶的,要安排人员进行顶棚开放和后期恢复工作。
(三)各社区要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确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彻底消除各种隐患,确保校舍的安全。
安全检查通知 篇12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爆炸事故,给经济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和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对此,市长要求各区市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排查,严防此类事故发生。为认真落实市长指示,汲取事故教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开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月2日至1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重点
此次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化工、烟花爆竹、市政管网、民爆器材、锅炉压力容器等易发生爆炸事故的单位和重点部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政府)要立即部署,迅速开展大检查活动。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和本辖区内所有高危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1、危化品企业检查。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及化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要深刻汲取南京“7·28”泄漏爆燃事故教训,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化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解决。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成企业停产整改,并制定严密的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市发改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所有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要督促化工企业严格执行“41条禁令”和动火作业制度,加强对进入厂区车辆的安全管理,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厂区周边要立即划定安全管制区,严禁一切动火、电气操作和车辆启动。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操作规程、通风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准备。特别要认真抓好老化工企业、老装置、老罐区、老管道的监督检查,凡是超过设计年限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要坚决报废。
2、特种设备和市政管网检查。市质监局要以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为重点,加大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义务的力度,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黑设备”。城建部门要以防止泄漏爆炸事故为重点,对全市市政公用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燃气管道和供热管网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治理,并强化对煤制气、液化气、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同时,要切实加强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品管道的安全防护。要督促化工企业绘制与实际相符的地下管线图,及时通报市城建局和有关施工单位,并做好地上标识和警示标志,加强防护。在化工企业内部进行建设施工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并确认地下有无管道,坚决杜绝盲目施工、违章施工。城建、质监部门要对城区内的危险品原料输送管线进行全面摸底检查,掌握管道的规划设计、使用寿命、安全性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管道沿线要设立防护标识,明确监护责任。在城市拆迁和对地面开挖过程中,城建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施工队伍必须首先确定地下危险品原料输送管线的准确位置,坚决做到“先确认、后施工、未确认、不开工”。
3、民爆器材安全检查。市公安局要督促落实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爆炸物品运输、储存、领用、使用、清退等环节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对矿山非法违法生产活动的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制贩、使用爆竹物品等违法活动。
4、烟花爆竹检查。市安监局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对已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等,严防出现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公安部门要继续对重点村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监部门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及时组织销毁,严禁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三)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其进行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安监、城建、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重点工种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知识技能培训,做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危害辨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同时,各镇政府和各行业部门开展检查情况要于8月15日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安全检查通知 篇13
各系(部)、处(室):
为确保20xx年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在9月27—29日开展全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7—29日,各部门落实专人开展部门辖区内防盗、防火、防事故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保卫处于9月29日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区域进行抽查。
二、检查事宜
1.各部门重点针对用电、用水、门窗及建筑物和所属房间的重要设施、物资等进行自查整改与妥善保管。
2.各系部假期中对不使用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训)室等,断电断水,拔下插头,反锁门窗,拉上窗帘,重要物品落实专人核准填报,入柜保管。
3.需在假期中使用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训)室由部门责任到人,将使用日期、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提前报保卫处备案,便于开关大门。
4.各部门将“国庆节前安全检查自查表和部门假期联系人及电话”于9月29日下午15:00前报保卫处(行政楼119办公室)汇总备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杜绝麻痹侥幸思想,要以检查促落实,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或上报。
2.落实专人,仔细排查。各部门将重要物资妥善保管,办公室不留存现金及贵重资料,检查中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做形式。
3.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值班留守人员树立责任心,到岗到位,加强工作联系和通讯畅通,注意用电用水安全,严禁擅离职守和误岗脱岗现象。
后勤管理处
20xx年9月26日
安全检查通知 篇14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院安全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院党委、行政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度,把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学校网、广播、板报等形式,普遍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酗酒滋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师生离校、返校期间的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要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燃放烟花炮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事故。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排查安全漏洞和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机房、施工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仔细排查防火、防盗、交通、危险化学物品等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切实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倾听意见和建议,把广大教师的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忧所急,深入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困难职工等活动,将组织温暖送到他们的家中、手上、心里,努力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把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透,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五、着力加强日常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工作,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文件资料,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等安全管理制度。各系要了解掌握假期学生的情况,切实做到学生走前有教育、中间有联系、返校有报告,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寒假、春节期间,各单位举办各类活动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有序进行,确保万无一失。
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寒假、春节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看楼点值班人员每天要不间断的对楼宇进行巡查;二级机构值班人员每天对所属重点部位巡查不少于2次;保卫处要严格门卫管理制度, 加强治安巡逻,确保学校安全;院总值班员每天对各级值班人员检查不少于3次。各类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坚守岗位,履职尽责,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及时到位、妥善处理,要落实签到和零报告制度,每天17:00前,将值班情况报告学院总值班室,学院总值班电话:……,保卫处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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