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考核加分条例

2022-11-17 条例

  一、承担公开课加分:

  1、校级0.5分,镇级1分,东市级2分,金市级3分。

  2、承担教育教学论坛、讲座、经验报告等,校级加0.5分,镇级及以上加1分。

  二、竞赛获奖加分:

  教师本人在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教育教学论文获奖,科研课题获奖加分如下: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省级

  金市级

  东市级

  校级

  说明:

  1、获奖论文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厅、局、教育学会、教科院、教科所)组织并逐级选拔获奖的。

  2、论文、教学经验、教案、教学随笔等,20xx字以上,在有统一刊号的教育类杂志(在正式刊号后标有G4)上发表的按省级二等奖计算;在其他有正式刊号的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内部教育教学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1/3计分。

  3、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奖(发表)只记最高奖,不重复计奖。

  4、在各级观摩活动会上进行交流获奖的论文,按东阳市级三等奖计分。

  5、属于二级分会组织评选的论文获奖一律不计分。

  6、挂靠教育部门,不逐级评选而直送获奖的,按东阳市级三等奖计分。

  7、获得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星级教师、教改之星等,按竞赛相应级别一等奖的2倍计分。推评的荣誉称号加0.5分。集体荣誉(如教研组、课题组等)相关人员县市级每人加0.5分,金市级每人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4分。

  8、如果各级竞赛不设等级奖,则按东阳市级三等奖计分。

  9、学生作品发表,指导师每篇加0.2分,同一篇文章不重复计分。

  10、同类竞赛活动或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计分。

  11、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按第一条中相应级别的一半分数计算。班主任按获奖人次计分,每人次计0.1分。既是指导教师又是班主任,只得指导教师计分。团体获奖加倍计分。文艺节目获奖按相应级别的三倍计分。

  12、东阳市级体育运动会团体总分前十二名,分别加20分、15分、12分、10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东阳市篮球赛前八名分别加20分、15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参赛队伍少于八支且得了最后一名不予加分。

  13、参加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每次加0.2分,不按获奖等级加分。

  三、通讯报道加分:

  每位教师都应对学校工作作及时、正面报道,及时广泛宣传本校教育教学情况,营造积极影响,通讯报道加分标准如下:向学校投稿每篇得0.2分,图文并茂0.3分,校级录用0.4分;东市级加1分(简讯0.5分),金市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字数500以上加倍计分。同一文章被多处录用,以最高级别计分,重复录用的每篇得0.5分。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有一篇通讯报道被市级以上网站、报纸等各类媒体录用,没完成任务的该学期扣1分。

  四、“青蓝工程”加分:

  参加结对的师徒教师完成协议条款的,各加1分。

  五、在镇区以外学校任教的加2分。

  六、管理工作加分

  对象及考核细则:

  学校副职、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等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处室副主任、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加记6-8分;

  团支部书记、教务员、网管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图书管理员、事务长、报账员、食堂财务、校产水电管理员、教参资料实验器材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学校广播站成员、心理辅导室负责人加记3-5分;

  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加记1-2分。

  担任多个职务的取最高级分,不重复记分。

  未完成本职工作或所负责的工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不加分。

  管理人员的最后得分以全体教师的民主评议结果为准。若民主评议中得票过半数的,则按最高档计分;反之,则按最低档计分。

  七、任教年限加分:

  任教20年及以上加5分;10年(含)-20年加2分。

  八、其他加分:

  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经校务会讨论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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