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2022-05-23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被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在很多事务中都会使用到委托书,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委托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授权委托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授权委托书 篇1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齐长城 系武汉市江岸区城城贺记卤品店 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尹先飞 为我的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前来贵单位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篇2

  被代理人:________ 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现委托_____为_____的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实行被代理人的债权,依法向债务人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催讨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债权人_____所借的借款(包括借款_____元及利息_____元),要求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委托期限为自委托书签订之日至所有债权索回之日。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委托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1·代理人处理被代理人债务的调查和催款的相关事宜。债务人还款直接汇入被代理人制定银行账户_____,代理人不得接受债务人还款及相关事项。

  2·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此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循合法途径督促债务人归还借款及利息。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承担后果和法律责任。如果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事后经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4·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对被代理人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5·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6·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益。

  被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授权委托书 篇3

  委托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xxx律师事务所

  住址:xxxx

  受委托人: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xxx律师事务所

  住址:xxxx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 (其他当事人姓名、名称) (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为上诉,代为

  签收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篇4

  委托方:XXX企业

  受委托方:

  本企业“ XX ”是下列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及使用者:

  现委托“在产品上印制商标”,印制的商标均由委托人提供(认可),委托人具有所印制商标标识的合法权利,委托人所提供的商标属合法使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认可)的商标进行印制,若因此产生任何侵权责任或经济纠纷均由委托人负责。

  特此委托

  委托方盖章(签名): 受委托方盖章(签名):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篇5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领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委托权限:

  1、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2、代为签收领取证书及送达证书给委托人

  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授权委托书 篇6

  委托____单位)_____(先生、女士)为注册登记申请人。其权限为:___全权办理企业_____(公司)的名称预核、设立(开业)、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事宜。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单位:(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委托书 篇7

  复议申请人: ,女,日出生,汉族,联系地址: 。

  复议被申请人: ,住所地为 。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 市 区(20xx) 第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

  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是错

  误的,应该适用第227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

  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

  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规定。本案中,复议申请人作为该案的案外人,原审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时,应适用民诉法第227条的法律规定。

  二、原审法院在没有鉴定的情况下,以申请复议人未提供相应证据为由认定

  复议申请人为 股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所谓被冒名股东,是指虚构法律主体或盗用他人名义登记股东。被冒名股东从未作出过持有股权的意思表示,不应被视为法律上的股东,不应赋予其股东权利,更不能追究其股东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九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

  第 1 页 共 2 页

  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判在没有对申请复议人签名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的前提下,不能排除申请复议人是被冒名股东,因此原审裁定复议申请人为 股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综上,原审法院裁定复议申请人与上海镜静物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事

  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律程序,且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法院作出的 号执行裁定书是错误的。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裁定!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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