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2024-06-27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xx市政府将新型农民培训列入民生工程。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强农民从业、择业、创业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任务

  20xx年,全市培训新型农民2.24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即阳光工程)1.08万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0.24万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0.62万人、农民创业培训0.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任务数为预计数,实际任务数以省农委下达数为准)

  二、培训对象

  阳光工程培训:主要培训年满16周岁以上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民,包括就近就地转移的农民。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主要培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沼气工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人员,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工人员。

  农民创业培训:主要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外出务工返乡青年、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农业企业经营创办人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参训学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并具有与创业项目相适应的产业基础,且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

  阳光工程培训:主要是职业技能、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20-180天。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重点围绕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小麦高产攻关活动、玉米振兴计划、油菜高产创建活动、菜篮子工程、奶牛跨越计划、生猪产业发展“462”计划、渔业“三进工程”、特色农产品开发等,组织开展农业关键技术及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水稻科学育秧、玉米合理密植、小麦科学播种、油菜轻简栽培、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生产机械化、病虫害综合防治、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动物疫病防治、大棚蔬菜高效栽培及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技术,以及良种良法配套和农机农艺结合。培训时间12—15天,现场指导12—15次。

  农民创业培训:主要是政策法规、创业理念、创业技巧、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农产品品牌创建、循环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四、资金筹措及补贴标准

  计划安排1065万元,其中:阳光工程争取财政补助资金335万元,县财政配套54万元,根据培训内容和时间确定补贴,人均补助标准200-500元;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争取财政补助资金96万元,根据培训内容和时间确定补贴,人均补助标准350—400元;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8万元,县配套62万元,人均补助标准500元;农民创业培训,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市、县配套30万元,人均补助标准900元。(实际资金及补贴标准以省财政厅、省农委下达数为准)

  五、组织实施

  新型农民培训由市农委组织实施。

  阳光工程: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按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参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农民创业培训:按照《安徽省农民创业培训实施办法》(省农委正在拟定)实施。

  新型农民培训实行项目制,以县为单位实施。主要依托各级农技推广、科研、教学单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项目实行逐级申报,由县农委根据省农委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经市农委审核后,统一向省农委申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新型农民培训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制。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委、市财政、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县要成立相应机构,市县联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保障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认定培训机构

  承担阳光工程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具备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有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渠道,有较大规模的职业介绍能力;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贴近农民,能够在输出地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承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必需的师资、教学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能够随时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重点为农技推广、农业科研院所、农业职业院校、农广校、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承担农民创业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中等农业职业教育以上资质;在农民培训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能提供技术、信息服务,长期帮助和跟踪服务创业农民;具备食宿条件、教学设施、培训教师和实训、实践场所(可以是长期合作的企业)。重点为农业科研院所、农业职业院校和农广校。(承担农民创业培训的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安徽省农民创业培训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为准)

  (三)强化项目监管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六项制度:一是台账制度。培训台账写明每期办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及培训教师。每期培训结束后,都要有培训教师和学员代表签字。培训台帐一式两份分别存县项目办和培训机构。二是公示制度。市农委在xx农业综合信息网和xx农业信息网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公示和宣传平台,公布全市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宣传典型经验;项目县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资金补助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培训机构要对选聘教师、培训计划进行公示。三是管培分离制度。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培训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四是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市及项目县要按照省制定的新型农民培训项目管理(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使用和拨付培训补助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季度报告制度。新型农民培训实行培训计划、进展季报告制度,培训机构必须在每季度初和季度末向县项目办分别上报季度培训计划和进展情况(办班次数、天数、培训人数等),县项目办汇总后上报市农委。六是检查验收制度。建立项目月检查制度和验收制度。市农委每月对项目县的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县项目办对每个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并向达到培训要求的培训机构出具合格证明,检查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农委。市农委对每个项目县进行随机抽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四)创新工作机制

  将新型农民培训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民创业带头人培育及粮食高产创建、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有机结合,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积极探索提高农民培训质量的新途径,在培训方式方法和培训教材方面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寻求新突破,推动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培训绩效评价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县在实践中要积极探索培训券、培训卡或与培训产业结合的物化补贴等培训新模式。

  (五)做好总结宣传

  实行周信息发布制度。项目县要每周向市农委上报培训信息,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按时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大力宣传新型农民培训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深入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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