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2023-10-28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扶贫攻坚实施方案1

  为扎实推进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大力改善贫困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加快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等有关文件精神,高速高质高效推进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县局决定2019年至20xx年开展创建交通扶贫攻坚样板县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扶贫攻坚工作部署,按照正视现实、挖掘潜力、扬长避短、奋力追赶、转型跨越的发展要求,把84个省级贫困村作为交通扶贫攻坚主战场,扩大交通覆盖范围,增强交通运输能力,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着力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为全县脱贫摘帽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从全县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实际出发,坚持与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要求相协调,与异地扶贫搬迁、撤乡并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农村交通物流发展相结合,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坚持“雪中送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能力和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全县交通扶贫攻坚步伐。

  (三)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同时,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协调发展。

  (四)应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贫困村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特点和自然地理条件,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建设标准,鼓励就地取材和原路改造,全面加快全县交通扶贫攻坚步伐。

  (五)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结对帮扶,优化建设环境,形成发展合力,扎实推进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从2019年起,大力推进84个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中小危桥改造,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完善路网结构,提高技术等级,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确保到2019年84个省级贫困村适宜通公路的自然村通公路,符合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解决“路难行、车难乘”的问题,基本建成与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二)建设任务。2019年完成16个扶贫村3.8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5.848公里,完成公路桥梁2座;2019年完成18个扶贫村0.217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5.026公里,完成公路桥梁4座;2019年完成16个扶贫村0.792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3.533公里,完成公路桥梁3座;2019年完成19个扶贫村0.661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1.883公里,完成公路桥梁5座。

  四、主要措施

  (一)编制扶贫规划。根据84个省级贫困村人口分布特点和交通基础条件,精心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规划、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规划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改善贫困村通行状况,推动基本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向贫困村延伸、向贫困人口覆盖。

  (二)突出扶贫重点。结合异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集中点、贫困村产业基地、农业农林休闲旅游中心、红色旅游景点、断头路等,做好84个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强化外通内联交通运输网络,有序推进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实现贫困村主要街道与临近公路实现顺利连接通畅;每个贫困村村内有1条硬化穿村公路,村与村之间实现顺利连接达到通畅;消灭村组连通道上四类及以上危桥,为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发挥“先行引领”作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结合国、省交通扶贫投资政策,积极争取省、市更多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和资金。采取国省补助、地方配套、乡村自筹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建立分级投入机制,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坚持阳光操作。

  (四)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公路建设基本程序。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交竣工验收制等制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

  (五)加强建设监管。全面改善84个省级贫困村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加快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机结合,因地制宜设置标志牌、防护栏、减速带、反光镜等安保配套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让贫困村百姓走上放心路,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养好、管必管好”的目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章县创建交通扶贫攻坚样板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谷文中任顾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肖红万任总协调,局党组书记、局长钟伟华任组长,曾晨秋、范军、曹忠、谢木海、常家林等任副组长,朱文波、曹文德、欧晓斌、陈文通、余席友、李建国、张吉琼、吴珂、谢贵英、黄小可、张杰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计划基建股,由谢木海兼任办公室主任,余席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定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沟通,整合力量,协调配合,共享信息,加强项目动态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掌握交通扶贫攻坚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加大考核力度,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确保创建交通扶贫攻坚样板县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统计台账。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建立84个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动态信息数据库。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交通扶贫统计制度,按期报送、整理、汇总统计报表,加强交通扶贫建设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为县局及时掌握交通扶贫规划实施情况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交通扶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好交通扶贫攻坚有关政策和好的经验做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交通扶贫攻坚的浓厚氛围,调动全社会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完善考核机制。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全县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实行每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工作制度,及时督促指导84个省级贫困村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落实的情况,将作为交通大提质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确保交通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加大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市财政筹集10亿元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撬动80亿元银行资金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发展蔬菜、刺葡萄、茶叶、白莲、烟叶、生态鱼、甜叶菊、芳香苗木等地域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殖业及其他扶贫效果好的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试点银行

  赣州农信社(农商行)、农业银行赣州分行、邮储银行赣州分行、赣州银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作为“产业扶贫信贷通”的试点银行。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同步参与,对试点银行实行“试点—淘汰—递补”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贷款对象

  (一)列入全市20xx年以后(含20xx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符合银行贷款基本准入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贷款以户为单位,必须用于产业发展。

  (二)农业企业(一产、二产、三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xx年起新吸收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的;

  2、20xx年起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

  3、20xx年起与贫困户新签订1年以上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

  四、条件设置

  各试点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所支持产业的发展特点,开发出具体的“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

  (一)贷款额度。试点银行对贫困户个人的贷款总额不得低于“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总额的50%。每户贫困户申请的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贷款金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总额的两倍;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吸纳贫困户就业或与贫困户签订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其贷款总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户数或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户数相应贷款总额的两倍。

  (二)贷款期限。项目贷款期限为3—5年,贷款期内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到期还本。

  (三)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按季结息。

  五、工作措施

  (一)给予风险补偿。风险缓释基金根据实际发放扶贫贷款总额的12.5%进行折算金额,按季存入专户。风险缓释基金对试点银行因发放精准扶贫贷款而产生的本息损失进行等额代偿,政府以风险缓释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按当年实际发生贷款损失金额进行代偿,直至风险缓释基金扣完为止。银行从贷款贫困户及处置完抵质押物或向保证人追债后,所追讨回的资金全额归还风险缓释基金专户。对“产业扶贫信贷通”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市、县两级按5:5比例承担。

  (二)开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在全市试点开展“产业扶贫信贷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由人保财险赣州分公司等保险机构作为承接保险机构,试点县(市、区)政府协同各贷款银行共同提供风险保障,按照一定比例分摊贷款本金损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支持贫困户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贷款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四)贴息扶持。县(市、区)对贫困户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的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对贫困户的贷款贴息每季度结算一次,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贴息每年结算一次。

  六、贷款程序

  (一)对象申请。贷款申请对象对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条件准备好向意向试点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由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对项目进行论证签署意见后,统一做好贷款申请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二)贷款发放。试点银行依据信贷业务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根据贷款申请对象的借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是否提供信贷及具体额度。试点银行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将贷款发放情况汇总表报市、县两级扶贫和财政部门。

  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与服务。

  (三)风险缓释金缴存。市扶贫和移民办根据试点银行贷款发放情况提出风险缓释金额度计划,市财政据实将风险缓释金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再由县(市、区)财政拨付给试点银行。市财政按照试点银行扶贫信贷指导任务预拨一定比例的风险缓释金。

  (四)贷款回收。贷款到期前30天,试点银行在7日内将还款催收送至借款对象。对象接到还款通知后,要严格履行贷款合同并按时归还借款。

  (五)贴息支付。贷款期内应付利息由贷款对象自行结清后,试点银行以县为单位,于每季最后一个月26号前,按批次将利息补贴名单和金额报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县(市、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按比例据实审核拨付贴息资金。

  七、职责分工

  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向银行提供贫困户名单,安排管理风险缓释基金,提出风险缓释基金额度计划。

  市委农工部:负责指导县(市、区)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市财政局:负责风险缓释基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

  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和市果业局:负责指导贫困户发展相关产业。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产业扶贫信贷通”工作的协调调度,与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协调银行相关工作,协调保险机构试点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牵头对参与试点银行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精准扶贫货币信贷政策倾斜,支持试点银行加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发放力度;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赣州银监分局:负责协助试点银行争取信贷规模,在“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保障

  成立赣州市金融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市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由蓝应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县、乡两级要成立相应协调小组,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配合、协调和指导。

  九、考评考核。

  一是纳入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二是对信贷工作滞后,造成财政资金沉淀严重的给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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