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2023-08-13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决定实施积分制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创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为年、季、月奖金的发放,选人、用人、留人机制的建立,以及名誉的排名、待遇的`落实,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3、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二、工作领导组

  组长:对积分制管理的运行进行指导。

  副组长: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贯彻、落实。

  组员: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操作,并定期进行反馈、汇总。

  三、实施办法

  1、用积分(奖分和扣分)的办法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

  2、车间、小组为单位,实行分层分级授权奖、扣分的办法。

  3、建立个人积分档案,积分终身有效(只要在企业内持续就职),长期积累。

  四、适用范围:

  组长、所有员工。

  五、分值确定:

  1、固定积分

  固定积分包括员工的职务、工龄。该分值按月自动录入个人的积分档案。

  2、日常积分

  日常积分将根据个人日常工作情况给予奖分或扣分。该分值是一事一议并将及时录入个人的积分档案。

  六、积分使用

  1、与选人、用人、留人制度的执行挂钩。

  2、与年、季、月度奖励挂钩。

  3、每月公布前3名名单。

  七、奖励办法:

  (一)、月奖励:

  1、组长组第一名,奖励100元

  2、员工组: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80元。第三名,奖励60元。第四名,奖励40元。第五名,奖励20元。

  (二)、季度奖励:

  1、组长组第一名,奖励200元

  2、员工组:第一名,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80元。第三名,奖励160元。第四名,奖励140元。第五名,奖励120元。

  (三)、年度奖励:

  1、组长组第一名,奖励500元

  2、员工组: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第三名,奖励300。第四名,奖励200元。第五名,奖励100元。

  八、实施办法

  1、《奖扣分通知单》由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2、积分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排名、一周一公示。

  3、每周以专项检查为主,进行奖扣分。

  4、奖扣分项目可根据情况增减。

  5、本细则从7月1日起执行。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2

  为了加强和创新公司管理模式,根据公司贾董事长提出的“创造民企一流的煤业管理团队”的工作目标,结合晋大矿字[20xx]3号《关于导入积分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5月26日开始在公司、下属矿井实施积分制管理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彻底改变目前工作中庸、懒、散、等、靠、要的不良状况,做到工作职责中无法具体明确的事和眼前突发的事事事有人管、人人争着干,创造一种健康向上的积极工作氛围。

  2、为企业年、季、月奖金、福利的发放,选人、用人、留人机制的建立,期权、股权长效激励的使用,以及名誉的排名、待遇的落实,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和标准。

  二、工作领导组 矿 井

  组 长:

  工作职责:对积分制管理的运行进行监督、指导,对积分制管理进行解疑答惑。

  常务副组长:李亚平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贯彻、落实、运行。

  副 组 长:

  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操作,并定期进行反馈、汇总、建议。

  组 员:

  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承办。

  三、实施办法

  1、用积分(奖分和扣分)的办法对员工的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

  2、以矿、部室为单位,实行分层分级授权奖扣分的.办法。

  3、建立个人积分档案,该积分终身有效(只要在企业内持续就职),可无限次重复使用。

  四、适用范围

  矿井:区队、部科级及以下所有人员

  五、分值确定:

  1、固定积分

  固定积分包括员工的学历、职称、职务、技能、工龄、特长。该分值将根据个人的月度出勤自动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2、平时积分

  平时积分将与个人日常做人、做事挂钩。一是对所有岗位职责规定以外的所有言、行给予相应的奖、扣分,二是对所有法律、道德范畴认可的好人好事或坏人坏事给予相应的奖、扣分。该分值是一事一议并将及时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六、积分使用

  1、与年、季、月度奖金挂钩;

  2、与年、季、月度福利挂钩;

  3、与内、外素质、技能提升培训挂钩;

  4、与选人、用人、留人制度的执行挂钩。个人积分为零或负分时,个人应申请自动离职,或申请一次不离职的机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实施积分制管理是为了加强和创新公司管理模式,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引导员工参与到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所有员工也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意义,重视积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原则,精心组织

  各级领导干部要怀揣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做事原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关心下属、认可下属、激励下属。

  (三)明确职责,强化保障

  人力资源部要做好组织、贯彻、落实、运行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执行好奖扣分制度;各单位一把手要做好支持保障工作。

  (四)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积分制是我公司创新管理的新举措、新思路、新途径。各级各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第一线,及时发现问题、组织讨论、修订汇总各项奖扣分标准和实施细则。坚决杜绝恶意破坏行为。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3

  为创新党员教育的管理方式,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建设“创新之城、和谐之地”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街道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一、 适用范围

  1、党组织关系隶属街道管理的全体党员;

  2、“两新”党组织、特色街区党员。

  二、内容及方法

  1、划分积分类型。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三个层次。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干部、有一定创新和带领致富能力的党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普通类;组织关系不在支部,但工作生活半年以上的“两新”组织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考核对象。

  2、量化积分标准。从组织生活、创先争优、服务群众、遵纪守法、群众反映等5个方面的`主要表现,以百分制项目指标进行量化积分考核。具体见附件1《党员积分制考核分值表》

  3、规范积分方式。

  (1)自我积分。党员每完成一项指标,就在党员积分手册相对应栏上记上分值。

  (2)支部积分。支部组织每一项活动后,以不同类别在《党员积分制考核表》上填上分值。

  (3)群众积分。每年底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议,由群众对每位党员记分。

  (4)组织核分。召开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位党员年度所做的工作和得分情况进行核对。

  (5)支部评定。根据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评选出不同类别的党员。

  4、奖惩办法。

  (1)8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党员,60-79分为合格等次党员,60分以下为诫勉等次党员(连续两年被评为诫勉等次的视为不合格党员)。

  (2)优秀党员从积分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当中产生,优秀等次的党员由支部负责表扬奖励;积分前三名的优秀等次党员上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表彰奖励。

  (3)获得街道表彰的党员,在下届村、社区班子换届中作为加分条件。

  (4)合格等次以上,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关爱机制。

  (5)诫勉等次的党员,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改正,诫勉期内不享受关爱待遇,不列入班子换届候选人。

  (6)“两新”党组织积分优秀党员建议单位作为优秀员工等次奖励。

  三、工作要求

  1、成立积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建立积分台帐。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制定《党员积分手册》,各党支部严格遵照执行。各党支部书记是积分工作的责任人,分管组织工作的支部委员负责记分。

  3、落实公开监督。积分结果每年向党员大会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4

  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乡村治理的可操作性,扎实推进我区乡村治理工作开展,依据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委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和《天津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坚持把强化村民自治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在村民自治中运用积分制,使纷繁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标准化、具象化,让村民自治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农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村民自治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设计合理的积分项目,通过实施积分制,引导问题解决。

  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积分制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村民自治格局。

  三是坚持正向激励。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原则,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

  四是坚持简便易行。制订便于操作的流程,让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容易学习掌握,方便群众的参与。

  (三)工作目标

  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应用,使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数量化、可考核,不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和社会文明程度,解决农村自治动力不足、参与不够等问题,实现“积分改变习惯、美德深入人心、邻里关系融洽、树立文明新风、全民共建美丽”的目标。

  二、实施内容

  (一)积分对象

  在本村居住的,有意愿接受积分制管理的居民(含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都应纳入积分制管理。以家庭成员个体和家庭为单位进行积分,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计入家庭总积分。

  (二)积分项目

  积分项目包括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乡村建设、人居环境、家庭美德、公益美德、移风易俗、兴业致富等九大类51条(见附件)。各村可结合本村的重点工作需要,增减积分项目和分值,建立起与时俱进、可操作性强的本村积分体系。积分项目和分值原则上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

  (三)积分采集

  积分的采集应本着简便易行、易于操作考证的原则进行。按以下采集方法形成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一是村负责积分管理的人员对辖区内发生的积分事件及时进行记录,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相关证据。二是依据相关的表彰文件、法律文书、新闻报道和相关单位、人员的反馈等进行积分。

  家庭成员个体积分和家庭积分加和后为家庭总积分,家庭总积分用于兑换物质奖励;家庭积分总数除以参加积分的家庭成员数为家庭平均积分,家庭平均积分用于精神激励和政策支持激励。

  (四)积分结果运用

  积分奖励项目包括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政策支持三类。积分奖励适用范围包括本村村民和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具体积分奖励项目和积分奖励适用范围由村“两委”根据村情决定。

  1、精神激励。家庭平均积分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在专栏公示。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由区、镇、村予以表扬,在“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公婆好儿媳”等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

  2、物质奖励。可采取积分兑换形式,凭积分兑换相应物质奖励;可实行村内福利按积分浮动管理;经全体成员同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收益可实行“股份+积分”的分配模式。

  3、政策支持。家庭平均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优先享受信用贷款。

  (五)积分管理

  家庭平均积分以家庭为单位逐年累加,不清零、不作废,终生有效。物质奖励积分兑换后按兑换额度扣减。

  三、实施步骤

  乡村治理积分制度分三个阶段推行。

  20xx年,开展试点示范,全区选取三个镇五个村作为试点,分别是大北镇独立村,岳龙镇姜甸村,板桥镇北株村、北板桥村、于三村。

  20xx年,全区每个镇至少选择1个村作为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试点示范村,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形成示范。

  20xx年,在全区全面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河区乡村治理工作模拟运用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要将积分制作为强化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强化组织推动。各乡镇要在积分制组织实施中,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农民意愿的.有机统一,保障积分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各村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要制订和完善积分规则、标准,做好积分记录、公示、奖励等实施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将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纳入全区乡村振兴考核加分项目,充分调动各方面在乡村治理中推广应用积分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要充分挖掘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和扩充积分奖励项目,确保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物质奖励主要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和社会力量捐赠筹集,有条件的镇级财政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积分制应用的宣传,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5

  为切实加强丰盛镇乡村治理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内外兼修建设美丽乡村,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全区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相关部署,结合《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20xx年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应用工作建设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农办发〔20xx〕7号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逐步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意义目的。在农村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从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格局,以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村风民风逐步影响和改变农民群众的落后生活习惯,从而达到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营造整治有序、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目的。

  (二)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积分制度范围是20xx年度: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双碑村;20xx年度石家村、梨坪村、街村、桥上村。积分对象为各村农户。

  (三)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步骤。采用先行50%村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

  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双碑村试点村时间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其余村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全面推开。

  二、积分项目及评定标准

  每户积分基础分为100分,根据情况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每月一评,逐月累加。

  (一)基础分项100分

  1、爱党爱国10分

  (1)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2分。

  (2)在村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上主动发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2分。

  (3)家庭成员考上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家庭成员积极报名入党、入伍2分。

  (4)有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4分。

  2、人居环境30分

  (1)庭院“三不见”6分:不见白色垃圾、不见生活垃圾、不见建筑垃圾。

  (2)室内“三整齐”6分:家具家电放整齐、被子床单放整齐、生活用品放整齐。

  (3)厨房“三要”6分:要通风透气,要摆放合理,要洁净有序。

  (4)厕所“三无”6分: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

  (5)室外“三归”6分:农具归顺、柴草归位、畜禽归栏。

  3、遵纪守法(20分)

  (1)遵守村规民约5分。

  (2)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工作,积极参与村民会议等集体活动5分。

  (3)婚丧嫁娶、满月、祝寿、升学、入伍、乔迁、开业等不大操大办、无收受高额彩礼和礼金行为5分。

  (4)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5分。

  4、乡风文明(20分)

  (1)拥护党的领导,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10分。

  (2)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与人和善,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不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学科学、尊重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10分。

  5、示范带动(20分)

  (1)努力发展致富项目或产业,为村委会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10分。

  (2)参与乡村建设行动5分。

  (3)带头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带头参与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二)加分项

  1、家庭成员中有做好人好事的,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各类宣传宣讲活动,由各村民小组收集汇总,村评议会审核通过后加0.5分/件。

  2、积极参与或配合村、村民小组组织的志愿服务、参与检查评比等村务工作,加0.5分/次。

  3、主动支持并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等人居环境整治的,加1分/月,主动认领公共区域并落实管护责任加1分/月。

  4、庭院栽花植绿1分/月。

  5、被评为区、镇新乡贤好乡亲、最美家庭、清洁文明户,每项荣誉分别加1分/月。

  以上第1—5项加分项每月最高不超过5分。

  6、积极参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加20分/年。

  7、为村集体招贤纳士,劳动关系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约定1年以上,加10分/年。

  8、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商引资或为村集体购捐农资生产资料达10万元以上的,加20分/年。

  9、解决村集体急难险重问题或在重大事件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由镇人民政府认定),加20分/次。

  以上6—9项以家庭为单位加分,由评分小组根据情况在月度做好记录,年终予以加分,每年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计入12月月度积分和年度总分,12月可兑换物品,并参与年终评比。

  (三)减分项

  1、散播与党和国家政策背道相驰的言论,拒不配合镇村正常工作的,扣5分/次。

  2、参与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造谣、传谣的,扣1分/次。

  3、坐等政府补贴补助,不思进取,宣扬“等靠要”思想的,扣1分/次。

  4、乱搭乱建,扣1分/次,拒不整改的,扣10分/次。

  5、与邻里发生矛盾,扣1分/次。

  6、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扣1分/次;私吞、侵占集体财产,扣10分/次。

  7、有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扣5分/次。

  8、有家庭成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包括但不限于秸秆焚烧,扣2分/次。

  9、有家庭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在影响期内只积分,不参与兑换。

  以上1—9项,以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个人为单位按月减分。

  以上积分项目和评分标准供各镇街参考借鉴,各镇街、村(农村社区)可根据镇情、村情、民情实际,增减调整积分项目内容和积分分值。

  三、积分评定方式及时间

  积分评定由各村牵头负责,可实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评委由驻村干部、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根据情况可分若干评分小组分片负责,每组不少于3人,指定小组长1名,具体负责包片内农户积分的评定工作,并对评分结果负责。

  丰盛镇设置评分指导组,具体指导各评分小组审查参与积分农户资格,逐户建立积分台账,并指导各村逐户开展现场评分,填写好积分卡。

  评分时间为每月底进行,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次月3日前完成评分工作,并逐户填写好积分卡,做好积分评定情况汇总和上报。

  四、积分公示及奖励兑换

  (一)积分公示

  每月评分结束后,由各村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积分台账,于每月1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更新积分情况,同时公示光荣榜和开展评分及检查图片资料,接受广大村民监督。各村可通过微信群、QQ群公示到一家一户,也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集中宣布当月积分和累计积分,表扬累计积分多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经各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并公示。

  (二)奖励设置

  1、物质奖励

  (1)物品兑换。按照积分1分对应1元人民币的标准,积分与物品价值匹配的原则,以积分兑换相应物品。可为牙膏、牙刷、肥皂、香皂、洗衣粉、洗衣液、毛巾、大米、菜油等家庭日常用品。各村可根据多数群众需求,采购相对应的物品,或订制有纪念意义的水杯、手机壳等,各村采购的奖励物品需有正规增值税发票,资金使用必须符合财经管理法规,所购物品需保证质量安全。

  (2)兑换时间。每月20日左右(党日活动日)为积分兑换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各村组织辖区各村民小组长、群众集中兑换。集中兑换应富有仪式感,通报表扬门前“三包”完成好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

  (3)积分累计。当月兑换物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仍需累计全年积分,参与年终评选奖品等次。

  (4)积分转存。积分卡可以将兑换奖品后剩下的分转存下一期。

  (5)年终评比。凭全年累计积分兑换一次奖品,按照常住户数的20%设置奖励名额,一等奖奖品价值50元、二等奖奖品价值30元、三等奖奖品价值20元,分别占奖励总名额的20%、30%、50%。

  2、荣誉激励

  在积分兑换的基础上,各村(农村社区)每月评选10—15户“乡村治理示范户”,授予流动红旗,增强村民荣誉感。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积分交流活动,组织积分较高的群众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经费保障

  试点经费由区补助,镇统筹方式解决,村也可使用集体收入资金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丰盛镇成立以党委书记肖帮雷、镇长吴谦为双组长,副镇长赵进、宣传委员覃斌、组织委员杨梅、副镇长王琳为副组长,社事办、建环办、宣传办、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试点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实施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镇党政办会宣传、综治、信访、民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

  (三)加强分类推进。坚持试点先行,确定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为第一批试点村。其他各村要结合实际,主动推进。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我镇的乡村治理机制。

  (四)强化各项保障。各村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对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镇、村创新乡村治理积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6

  为进一步激发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运用“小积分”撬动“大治理”,因地制宜推广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努力构建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和三个“一张图”典型方式的通知》(苏农经〔20xx〕2号)和《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市农资〔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乡村治理重要事务量化为积分指标,评价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综合表现情况,逐步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订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家庭积分评价体系和激励方式,不搞“一刀切”或生搬硬套。同时要随着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2、坚持民主公开。充分听取和遵循农民群众意见,将积分内容、评定标准、运行程序、积分兑换、推荐名单等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严格履行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全面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民主决策。

  3、坚持激励引导。在奖惩方式上应以奖励激励为主、批评教育为戒,充分发挥好“小积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调动村民参与积分制工作的积极性。

  4、坚持弘扬风尚。加大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认真遵循村规民约,自觉摒弃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夯实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1、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各区镇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同时指导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制订年度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根据年度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地方特色等重点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包含如美丽乡村、农房管理、村规民约、公益慈善、家庭荣誉等方面的积分项目细化清单。

  2、推广运用乡村家庭积分平台。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依托“昆山市乡村家庭积分管理平台”,逐步推行乡村家庭积分数字化管理,实现积分线上录入、动态调整、先进评定、线上申兑、综合查询等功能。

  3、开展乡村家庭综合评价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一般以月、季度或年为一个积分评价周期,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方式开展积分评价工作。在一个积分评价周期内,按照积分办法规定,进行巡查打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开展积分兑换工作。可采取精神激励、实物奖励、公益服务等积分应用方式,提高家庭户参与的积极性。

  4、开展乡村家庭先进评定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于每年末,根据家庭户年度总积分情况,评选出“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三种类型的先进家庭,并悬挂“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标识。

  四、进度安排

  1、调查研究阶段(20xx年5月)

  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各区镇家庭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快研究制定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

  2、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

  召开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具体要求,部署推进积分制工作。

  3、平台培训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组织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开展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4、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

  各区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积分制试点,分类有序推进,确保年底前所有镇(区)全覆盖推广。

  5、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要善于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根据村情适当调整实施办法,探索形成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工作方法。同时,应认真梳理和总结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和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突出示范引领实效。

  6、常态推进阶段(20xx年1月起)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建立工作长效推进机制,持续开展积分制管理工作,积极运用新机制逐步解决乡村治理难点堵点。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成立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成立乡村家庭积分评价工作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网格员等组成成员。

  2、加强工作落实。各区镇要加强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指导,明确责任,制订完善考核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强积分管理工作队伍。

  3、加强宣传推广。每年开展市级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先进镇、村评比活动,各区镇、村(涉农社区)应通过村务公开栏、农村智慧e阳光平台、村民联系群等多种渠道,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

  4、加强示范引领。各区镇应加强积分制管理典型案例申报工作,每月至少向上报送一篇典型案例,全方位选树典型、用典型带动群众,突出乡村治理实效实例。

  5、加强信息管理。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要认真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档案保密管理等工作,增强信息管理的责任感,确保各家庭信息资料安全,不泄露家庭户隐私信息。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7

  为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全面推进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原则:

  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二、志愿者条件:

  (一)年龄需达到14周岁以上人员;

  (二)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且每年至少参加2次志愿者活动;

  (三)具备相应的体能和服务技能;

  (四)遵纪守法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爱心助老志愿活动。以社区享受居民养老服务的孤寡空巢老人为主要对象,开展精神慰籍、保健指导、家政服务、文化娱乐、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创造健康优质的生活条件。

  (二)爱心助残志愿活动。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的精神,为残疾人及家庭开展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和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服务,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增强残疾人自立自强、参与社会、服务社会能力。

  (三)爱心助困志愿活动。针对辖区困难群众、困难家庭不同情况,开展捐款捐物、结对助学和送医疗、送岗位、送信息、送技术志愿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实实在在的扶贫对子,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使他们感到关怀和温暖,逐步使困难群体脱贫致富。

  (四)爱心助学志愿活动。引导社区热心未成年人教育的'各界人士,特别是发挥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作用,开展宣讲、辅导、教育、关爱等志愿服务,关心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促进健康成长,让他们享受“同一片蓝天”。

  (五)文明创建志愿行动。围绕创建文明社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文明礼仪、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卫生知识、营养保健、科普知识等为内容的宣讲培训活动,在社区举办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和谐文明社区建设水平。引导社区居民提高环境意识,共同参与保护和改善环境,营造整洁、生态、优美的生活居住空间。

  四、奖励细则

  (一)奖励目的: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进一步激发志愿者和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热情;

  (二)奖励形式:积分兑换礼品;

  (三)奖励标准:

  1.志愿者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满1小时,便可得5个爱心积分。未满1小时不进行计算。当爱心积分达到一定数额时,志愿者可兑换相应的物质奖励。换算标准:5个爱心积分相当于价值5元礼品,以此类推。每个档次的礼品不同,当礼品不足时可采取同等价值的礼品进行替换。

  2.街道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褒扬和嘉奖,年底进行评选优秀服务志愿者活动。各社区实行“积分制”旨在提高志愿者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志愿服务活动积分量化管理,实现了志愿活动实绩的可感知、可比较,通过这种科学的制度设计,明细的考核标准,实现对社区志愿服务长期性的维系,是新的社会条件下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尝试。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8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根据我区《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街道范围内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积极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在志愿服务中践行合格党员标准,争当“幸福马岙”建设排头兵。

  二、队伍组建

  街道建立党员志愿服务分站,站点设于马岙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内,作为党员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各党组织自行招募遴选党员志愿者,形成相对固定的队伍。辖区内已纳入积分量化考评管理的党员原则上都有参加志愿活动的义务。各党组织要充分发动,积极组织引导党员报名,按要求填写《马岙街道党员志愿者信息登记表》并做好备案。党员志愿服务站点要根据党员志愿者的专业特长、服务能力及个人意向等情况,进行科学组队、分类管理。

  三、服务内容

  每年年初,街道和各党组织成立的党员志愿服务站点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研究确定志愿服务项目并形成计划。重点开展10类服务项目:

  (1)便民利民类。提供家电维修、理发、费用代缴、事项代办等服务。

  (2)扶贫帮困类。为下岗失业职工、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特殊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

  (3)就业创业类。提供技能培训、岗位推荐、政策咨询、项目申报、维权援助等服务。

  (4)法律治安类。开展法律咨询援助、矛盾调解、夜间巡逻、青少年帮教等服务。

  (5)卫生保健类。为病人、残疾人、老年人、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康复保健、计划生育等服务。

  (6)环境维护类。提供绿化维护、低碳家庭指导等服务,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工作。

  (7)交通协管类。在主要路段、景区景点等场所开展文明交通、道路疏导、秩序维护等服务。

  (8)宣传教育类。开展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安全常识、健康知识宣传等服务。

  (9)文体娱乐类。提供文艺宣传、健身活动、戏剧联谊、棋牌娱乐、书画摄影等服务。

  (10)助农增收类。送项目、送技术、送信息,开展农机维修维护、农业技术指导等服务。

  四、服务方式

  1.设点服务。社区、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充分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党员志愿服务窗口,在广场、景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设立党员志愿服务点,鼓励支持有专业优势的党员建立个人工作室。所有站点均设立由街道统一的`党员志愿服务标识。同时,依托“千年马岙”公众号、街道党群志愿微信群,探索实施“线上发布认领、线下志愿服务”的方式,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

  2.个性服务。鼓励引导一批服务热情高、服务能力强的党员志愿者,采取服务项目认领、“一助一”结对帮扶等形式,为困难家庭、弱势群体提供有个性化的经常性服务。

  3.主题服务。在七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纪念日、节假日,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志愿者成立先锋服务队,积极投身街道中心工作、重点项目。

  五、管理考核

  1.建立个人档案。党员志愿服务站点要建立党员志愿者档案,落实工作人员,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及时填写党员志愿服务记录卡,做好“一事一记”。每名党员志愿者原则上每年参加2次以上志愿服务,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必须每年参加4次以上志愿活动。

  2.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远教平台、党员微信群、QQ群等载体,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党员志愿者的培训力度,通过定期培训、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

  3.实行积分管理。党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实行积分制。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每次积1分,参加街道组织的志愿服务每次积2分,参加区级以上组织的志愿服务每次积3分,参加其他社会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的,经核实后每次积1分,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积分减半。利用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爱心铺,每年年底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参加志愿活动同样适用此积分管理办法。

  4.强化考核激励。把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先锋指数考评、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工作,对服务次数多、质量高、评价好的党员志愿者和服务团队给予相应奖励与鼓励,并在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四星级以上党员、党员先锋户评选、党员发展对象都要重点考核志愿服务情况,采取一票否决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把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作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将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党员志愿服务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开展活动,确保主题鲜明、活动不断、效果明显。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员志愿服务预约预告、服务承诺、评价考核、支持保障等机制,促进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整合各方资源。最大范围地将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间团体成员扩容到志愿服务团队中来,并通过党员先锋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志愿队伍中来。积极对接专业志愿团队加盟,壮大志愿服务力量,提升志愿活动品质。

  4.营造活动氛围。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弘扬志愿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吸引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认真总结、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构建和谐村,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进平安志愿者行动,成立蔗山村平安志愿者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成员由村干部、小组长、村贤士等组成,领导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村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平安宣传。宣传有关社会治安、平安创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劝导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等。

  2.排查矛盾纠纷。主动收集各类不安定因素信息,协助化解一般矛盾纠纷。

  3.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定因素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4.维持治安秩序。积极排查、收集周边各类治安隐患信息,在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等重要时期,根据需要编排到重点场所、重点地段巡逻值守,协助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5.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熟悉所服务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协助做好一般性群体性的事件的善后处置,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开展处置工作。

  6.协助做好重点人员帮教。密切了解社区内上访滋事人员、邪教骨干成员等各类重点对象的情况动态,协助做好帮教、转化、管控工作。

  7.其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其他各项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队伍、加强村综治队伍建设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蔗山村要安排专人负责,集体行动,推进平安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宣传。要充分利用社交平台、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动员村内老党员、老干部、贤士等参与其中,支持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和安全自防工作,形成人人争当平安志愿者的浓厚氛围。

  三是佩戴统一标识。平安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时应佩戴统一的标识。标识以红色为基本色,在显著位置标明“平安志愿者”字样(字体为黄色)。

  四是定期开展培训。要加强对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的.培训,提升志愿者素质,确保他们能够切实承担起综治维稳工作职责。

  四、奖励细则

  (一)奖励目的: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激发平安愿者参与平安创建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奖励形式:积分兑换礼品,星级越高礼品价值越丰厚。

  (三)奖励细则

  1、每月排名奖励。个人积分兑换以平安江西APP排名为准。每月底取前5名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的高低兑换相应价格的物质。

  2、半年活跃度奖励。根据个人参与的活动次数及效率评选出半年以来最积极的5名平安志愿者进行百元物质奖励。

  3.每年底评选积分、星级越高,奉献最多的平安志愿者给以“优秀志愿者”荣誉并进行300元左右物资嘉奖。优秀志愿者比例控制在总数的10%。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0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群众成为城市创建主体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工作目标,以深入推进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志愿服务机制长效落实。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推进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统筹协调推进,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协作配合,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认真执行,志愿者积极参与工作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作运行,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招募注册、组建队伍、组织培训、采集需求、发布信息、设计项目、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建立台帐等工作。

  (二)打造规范化的志愿服务平台。

  1、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搭建“互联网+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服务平台。“大冶市志愿者网”、“大冶志愿者微信公众号”为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活动审核、志愿服务时长统计的网络平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为志愿者招募管理、志愿项目设计公布、志愿服务开展的活动平台。

  2、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主管单位要按照“有明确的.功能定位、有标识、有具体负责人、有具体人员安排表、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志愿服务台账、有服务项目公示(确定3项以上常年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有便民物品”的要求,对志愿服务站点进行全面规范。

  3、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5月15号之前必须做到“三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设施到位,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三)建立高标准的志愿服务队伍。

  1、按照“谁所有、谁注册,谁管理、谁培训,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高标准志愿者队伍。

  2、按照规模化标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必须建立由干部职工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各社区(村)要根据需求、结合实际,分类建立集家庭、个体户、私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民间组织、“小区共建委员会”等在内的群众志愿者队伍。按照专业化标准,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建立城市管理、交通文明、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专业化志愿者队伍;按照品牌化标准,积极引导组建旗帜鲜明的志愿者服务队,形成自身独特的品牌和风格,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有稳定志愿者、有常态化服务”的典型示范性志愿服务队伍。

  3、根据属地原则,将各单位志愿服务队划分到包保社区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将各群众志愿服务队划分到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

  (四)开展多样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化的要求,开展多个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志愿服务队要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项目招募需求开展志愿活动,也可以自行确定志愿项目开展志愿活动,志愿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备案。

  2.各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志愿者长期参加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要经常到包保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报到,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各社区、小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经常性向居民采集需求,积极招募和组织群众志愿者参加卫生绿化、清除牛皮癣、邻里帮扶、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主题鲜明、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城管、交通、公安、文体、卫生、公汽、教育、政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结合各自职责职能,积极组织志愿者长期开展咨询答疑、便民服务、城市管理、安全保卫、文明引导、医疗保障、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城管、交通、公安等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还要定期招募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交通安全等志愿体验活动。

  (五)落实鼓舞性的激励措施。

  1.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对表现优秀的注册志愿者激励。

  2.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等志愿服务评选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也可定期自行开展上述活动。

  3.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开展志愿服务时长兑换积分换取奖品活动。鼓励有关单位在招生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点等场所,要积极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免费或优惠开放。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积极对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

  (六)打造硬品质的志愿服务品牌

  1.通过健全机制、打造平台、建立壮大特色队伍、开展活动等一系列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一批在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教学、文化宣传、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多个热点领域内“树得住、叫得响、过得硬”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品牌队伍。

  2.积极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发现和挖掘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推选一批事迹突出、感染力强的典型和优秀故事,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制作推出符合群众认知特点的短视频、微电影等志愿服务品牌文化产品,进行大力传播。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形成学典型、比典型、做典型的浓厚工作氛围,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联动推进。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志愿服务队伍要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同时,要注重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合作和交流共享,切实推动志愿服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氛围。

  (三)常态管理,确保实效。各志愿服务队要加强志愿者的内部管理,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严格对照标准,强化人员安排管理和设施维修更新,各主管单位要切实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发挥志愿者招募、活动宣传发动的“桥头堡”作用。

  (四)形成品牌,打造亮点。要树立品牌思维,创新思路,积极招募群众志愿者,结合实际,设计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打造有特色保长效的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开展。

  (五)加强督促,严格考核。团市委将联合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对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文明工作考核内容。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1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xx〕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项目内容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12

  为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激发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水平,深化德治、法治、自治,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组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依靠群众,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积分,全面推行农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科学、运行规范、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成立由村(社区)干部任组长,其他干部任副组长,“两代表一委员”、乡村振兴专职人员、老党员、老干部、网格员等为成员的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积分制管理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活动开展、工作落实等相关工作。

  2.组建积分记录人员队伍,村(社区)积分记录人员一般由“两委会”干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网格员、小组长(楼长)等担任,原则上一个村民小组一个记录人员,村级按照100户左右、社区按照200户左右标准配备。村(社区)积分记录人员负责积分制宣传、申报、记录、初审、录入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1.积分的主体是村(居)民、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具体范围由各村(社区)确定。党员、村(社区)干部参与率达要到100%,10个试点村(社区)户参与率不低于常住户70%,其他村(社区)户参与率不低于50%。村(社区)要不断拓展积分制管理覆盖面,逐步将各类对象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2.各村(社区)要按照村(居)民、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四类积分主体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设置积分事项、积分标准、积分账户,建立积分项目体系。其中村(居)民积分内容包含人居环境、建设发展、公益美德、无黑无恶创建、奖励惩罚等五大类。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杨陵区农村(社区)社会积分制管理参考标准》(见附件),在积分类别和相同项目分值大致不变前提下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适当调整,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

  1.积分申报。村(居)民将自己所做的好事可通过关注公众号、积分记录人员、便民服务大厅等途径申报积分,申报时要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影像证据。

  2.积分审核。由各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每月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村(居)民日常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3.公示录入。每季度将村(居)民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记入积分账户;对积分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二次核查处理。对于村(社区)统一组织涉及积分内容的活动直接予以登记积分。

  4.抽检核查。每季度由村(社区)干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及老党员、老干部等组成工作小组,对农户在人居环境、建设发展、公益美德等方面履行义务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扣分。

  5.经验分享。各村(社区)至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积分分享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谈感受、谈经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及群团组织参与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结果运用

  积分运用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以精神鼓励、政策激励等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充分调动积分对象参与积极性。村(居)民根据积分情况随时兑换服务,各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表彰大会,一般奖励范围为参与对象的10%以上,奖励之后积分不清零。

  1.精神鼓励。包括各级各类评星定级、评先表彰。村(社区)在开展优秀党员、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五好文明家庭及道德模范等各类评星表彰活动中,要与评选对象的积分紧密结合。

  2.政策激励。政策激励由镇(街道)、村(社区)自行设计奖励政策,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购置购书卡、健康服务卡,免费健康体检等奖励政策,每年从积分高的个人或家庭中推荐部分人选,给予奖励。

  3.物质奖励。每年对积分高的个人、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冲抵农户改厕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群众自筹部分投入,并应与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挂钩,具体实施细则由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制定。

  五、保障机制

  1.保障工作经费。积分制资金来源分为财政补贴、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乡贤募集、社会筹集等,以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为主,区财政按照每村(社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区委乡村振兴办按照实际参与率及积分情况给予下拨,同时每年设立12万元积分制管理平台工作运行经费。镇(街道)负责对经费使用、积分兑换进行监督检查,村(社区)负责经费的具体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科学合理支配经费。

  2.建立激励机制。各镇(街道)、村(社区)要不断创新激励机制,将积分制和日常开展各项工作相挂钩,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组织、宣传、妇联等部门要把评星评先指标向积分靠前的党员、村(居)民、家庭等对象倾斜,定期开展积分评选活动;文化、卫健、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镇村落实各项政策,办理各类证卡。民政部门要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3.强化平台运用。由区委乡村振兴办负责,通过自主开发方式,开发我区积分制管理平台。镇(街道)、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积分制平台日常运行管理,进行积分登记和统计,做好信息数据更新。村(社区)要利用空闲办公场所,建立积分超市;或依托现有的驻村(社区)超市,采取灵活兑换方式,设立积分兑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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