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实施方案

2023-02-14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全民健康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全民健康实施方案1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深化医改健康促进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厅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一)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引导树立健康观念,养成健康行为,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二)探索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模式,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三)树立健康促进工作的意识,在全市形成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科学发展。

  二、时间和主题

  活动第一周期为**年11月至20xx年8月。每年选择一个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作为主题,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健康促进和科普宣传活动。**年活动主题为合理用药。

  三、主要内容

  (一)制订活动方案。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卫生厅要求,制订本县(区)本单位工作方案和每一年度主题活动方案。确保全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围绕主题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声势。

  (二)举办启动会和示范性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卫生局每年都要举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会,为乡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示范。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将活动与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和 “健康沙龙活动”、“健康文化墙建设”、“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活动” 即“村级三件事”等重点工作有效结合,组织专家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进行健康巡讲和义务咨询,发放健康传播材料和健康工具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在主要媒体播放专题节目、开辟专栏,对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对所开展活动进行深入报道,做好舆论引导。组织媒体沟通会和培训会,提高媒体传播知识和宣传报道能力。

  (五)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市级活动办公室,以便在全市交流推广。市卫生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开展优秀单位、个人及作品评选和表彰。

  四、组织管理

  市卫生局成立“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市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活动办公室负责制定“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活动实施、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

  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活动办公室,负责本县(区)本单位“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的组织实施。配合活动管理部门开展督导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该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项经费,选派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本年度活动方案,成立技术专家组,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请各县(区)、各相关单位于20xx年**月25日前将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名单、活动方案报送市卫生局。自20xx年**月起,每月5日前向市卫生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每年度活动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全民健康实施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和自治区健康惠民有关政策,深入推进全国健康促进旗和自治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意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为医疗卫生领域提供完整、系统的居民健康数据信息,更好地为城乡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民健康体检,促进广大基层群众对自身身体状况的了解,普遍接受健康知识教育,做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同时,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各类人群健康状况,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与应对措施,让城乡居民享受健康惠民带来的红利,实现全旗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人人享有、为民惠民的原则。坚持把保障全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党和政府对全民的关心关爱政策惠及到保障全民健康工作中,坚持把全民健康体检作为一项“惠民暖心工程”来实施,让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行业牵头、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完善体检工作保障政策与支撑条件,各苏木镇政府、嘎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共同参与、分级负责,确保如期完成体检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属地化管理、全覆盖的原则。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认真落实各族群众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和建档工作,实现苏木镇属地化管理和全覆盖,确保应体检群众一个不少、重点体检项目一个不漏,切实保障体检质量与成效。

  (四)坚持信息化支撑、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互联网+健康”的新型服务模式和完整、系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实现以电子健康档案闭环管理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为公立医院改革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五)坚持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的原则。要及时总结完善,不断查找问题,归纳、提炼好的方式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和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健康体检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三、实施内容

  (一)体检机构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在旗内公立医疗机构和旗内有资质的健康体检机构负责开展,各医疗机构要合理安排技术人员、设备和场地,保障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对象

  按照试点先行方式,20xx年、20xx年,为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适龄妇女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分批执行,每人每两年体检一次);20xx年起,对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分批执行,每人每两年体检一次)。该体检项目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工和流动人口(含已办理居住证的外地居民)。

  (三)体检时间、地点

  1.20xx年,第一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妇女,于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20xx年,第二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妇女,于20xx年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

  2.20xx年,第一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城乡居民,于20xx年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20xx年,第二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城乡居民,于20xx年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每年完成一个试点,逐年推进,两年一轮,以后顺延。

  (四)检查方式

  1.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将嘎鲁图镇、乌审召镇、乌兰陶勒盖镇列为第一批试点苏木镇;将无定河镇、图克镇、苏力德苏木列为第二批试点苏木镇。

  2.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苏木镇卫生院(嘎鲁图镇区居民,到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免费体检卡,凭体检卡和身份证参检。

  3.领取了免费体检卡的居民群众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不得由他人顶替体检。为避免拥堵,建议体检人员环保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体检费用。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健康体检费用按每人300元/次为标准,体检经费根据体检人数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由旗财政统一拨付体检机构或凭票据报账。增加自选检查项目,超出费用部分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通信、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试点结束后顺延。

  四、部门职责

  (一)卫生健康部门职责:负责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实施方案的草拟;组织成立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和宣传工作,管理相关信息,负责组织项目质控及效果评估等工作。

  (二)苏木镇职责:大力宣传“健康中国行动”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市、旗有关健康惠民政策,动员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积极参加免费体检项目。

  (三)医疗机构职责:总体组织实施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体检项目,确定参检对象;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参检对象填写并发放免费体检卡;按照项目方案及相关技术指南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制作开展全旗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的相关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并对参检人员,尤其是大病、慢病患者要提供诊治、转诊或随访等健康服务。

  (四)医共体牵头医院职责:作为旗级医共体牵头医院,旗人民医院和蒙医综合医院要全面发挥“传、帮、带、教”作用,委派检验、彩超、放射领域专家到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旗内有资质的体检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定期组织专家质控体检任务,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尽量避免误诊和漏诊。

  (五)财政和审计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将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体检项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定期开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解决项目实施配套工作经费,促进项目顺利开展。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年度审计和项目终审工作,增加项目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六)妇女联合会职责:各级妇女联合会要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推进全民健康体检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密切合作、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

  (七)民政部门职责:对体检中发现的重大疾病患者给予经济或物资的救助。

  (八)宣传部门:负责政策宣传报道及健康知识宣传。

  五、结果运用

  (一)健全健康档案。各体检机构要确保全民健康体检信息及时记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一步普及电子健康码和智慧医疗建设成果,使居民群众随时随地调阅个人健康档案。

  (二)完善卫生信息平台。全面实现旗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将体检信息及时上传到信息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强化体检结果运用。

  (三)推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在旗内医疗机构检查实现结果互认,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参检人员不重复体检,切实减轻老百姓家庭就医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健康乌审”战略民生实事来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旗人民政府成立由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旗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和各苏木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证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密切工作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加强对健康体检相关政策宣传,使广大居民群众熟悉了解党和政府的医疗惠民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检率,营造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旗宣传部门要深入基层,对健康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周全广泛的报道,注重挖掘和宣传在健康体检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提高影响力。

  (三)统筹卫生资源,保证体检效果。体检医院要统筹内部人、财、物等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辖区内各年龄段人群特点以及时令节气特点,结合农忙农闲、交通状况和人员结构等情况,采取集中体检与上门体检相结合的方式;对偏远、行动不便的居民,积极开展上门体检办事,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实。体检机构要认真制订体检工作流程,成立技术指导组,对健康体检工作和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开展督导和指导。体检机构在健康体检中发现的各种疾病,体检医师要及时给予健康指导和咨询。对于需要及时入院治疗的疑难重症患者,要畅通转诊转院通道,协助患者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四)建立报告制度,强化目标考核。旗卫健委要及时通报体检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旗委、政府督查部门和纪委监委部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并督促整改。体检医院要加大自我督查力度,确保健康体检工作保质保量、有序实施。各相关单位在开展健康体检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把这项医疗惠民工程办妥、办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全民健康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xx〕12号),推动健康中国行动落地见效,加快健康南通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健康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xx—20xx年)》,加快实施《“健康南通2030”规划纲要》,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到2022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程度显著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全民医保制度显著完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全面控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全民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健康。建立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市级媒体等有关单位和各地开展健康科普提供支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市广电集团和其他媒体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有效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主动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9%和32%。

  2.合理膳食行动。制定并实施居民营养计划,普及合理膳食营养知识,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加强有针对性的营养和膳食指导,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健康工具,促进减盐、减油、减糖。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和总膳食研究。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评价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在养老机构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加强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普及食品营养标签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控制过量饮酒,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减少酗酒。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保持低于3%。

  3.控烟行动。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开展控烟宣传,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的控烟引领作用,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努力营造无烟环境。建立戒烟服务体系,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强化控烟监督执法。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80%,全市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2%和20%。

  4.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引导居民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设立心理卫生援助热线,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强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室。加强精神障碍防治工作,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和管理率,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奖补政策,对经济困难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加快组建专业化、社会化心理救援队伍,加强灾害和事故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5.全民健身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健全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均衡布局构建城市公园绿地体系,完善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高标准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户外健身营地等全民健身设施,推动“10分钟体育健身圈”向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推动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体育社团组织网络向基层和不同人群覆盖延伸,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有针对性地为各类人群提供运动健身方案。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等职工健身活动,促进在职人群体育制度化、常态化。整合公共体育和医疗卫生资源,推广建设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和平台,创新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师。加强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打造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综合服务平台。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16.2平方米和16.5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7平方米和3.1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3.3%和9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41%和45%。

  (三)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6.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规划指导与调控引导,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健康服务网络,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全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快南通创新区综合医院建设,加快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等专科医疗机构建设及全面推进胸痛、创伤、卒中、新生儿和孕产妇危急重症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医保引导基层首诊差别化报销比例力度。全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所有县(市)和涉农区全面建立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县域医共体,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加入。加快建立市、县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中心,完善乡镇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优化整合乡镇卫生院与卫生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完善基层卫生人才招引、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稳步提升基层卫生人员工资水平。鼓励各地调剂部分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在村卫生室工作满六年的执业(助理)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执业医师及注册护士。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建立政府购买校医服务的机制。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推进疾病诊疗全程质量管理,建成市级医疗服务质量综合监管平台。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向公众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监测评估和规范管理。建设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心脑血管急症救治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8.癌症防治行动。组织防癌抗癌科普宣传,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强化癌症患者康复管理,发挥慈善救助在困难癌症患者救助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市癌症中心建设,根据肿瘤发病情况,打造重点癌症多学科联合诊疗平台,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建设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0/10万及以下和7.6/10万及以下。

  10.糖尿病防治行动。落实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建设市糖尿病防治中心,健全糖尿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0%及以上和75%及以上。

  11.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宣传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感染者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筑牢口岸检疫防线,防控境外传染病输入。加强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消除血吸虫病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格化基层监测体系,实现乡镇(街道)监测哨点全覆盖。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城乡联防联控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传染病防控物资储备清单,完善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消毒设备、红外体温监测仪、宣传设备等防控物资日常储备,提升疫情应对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完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与儿童预防接种标准化门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分别保持在96%和98%及以上。

  (四)保护重点人群健康

  12.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产期、儿童等阶段特点,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门诊规划建设,强化妇幼卫生紧缺人员培养和配备。深入实施妇女健康保障行动计划,规范孕产妇保健和助产及计生技术服务。规范实施城乡妇女乳腺癌与宫颈癌筛查,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及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实施儿童健康保障行动计划,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疾病筛查和常见病防治。进一步规范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的健康体检、饮食和生活的有效干预,提高婴幼儿的生长发育水平。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出生人口健康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初筛、转诊、确诊、干预和随访相互衔接的服务网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强孕前优生服务项目,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全面开展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均控制在3‰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10万以下和4/10万以下。

  13.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把学生健康纳入全民健康工作体系,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齐人员和设备,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中小学每学期开设健康教育课不少于7课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普遍开设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探索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关口前移,渗入课堂。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扎实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深化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健全体育课程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课外锻炼和业余训练、丰富竞赛活动,着力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除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加快建设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区域性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加强学校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学校卫生工作评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形体、生理、心理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开展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常见病监测、环境监测、体质监测等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健康促进学校比例达85%及以上和90%及以上。到2022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至56%及以下;到2030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14.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设健康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从源头消除、减轻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大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个体防护能力。实现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县、职业病诊断不出市,优化职业卫生服务。不断提升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5.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医院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健全全市统一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保与医养结合政策配套衔接。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衔接。构建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医养服务模式。鼓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到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多点执业;鼓励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普及老年健康知识,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全面建立老年人健康电子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支持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护理院,鼓励发展品牌连锁护理机构。依托居家养老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护理站,推进高龄和失能老人医疗护理康复上门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0%和65%;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16.残疾人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大力推进康复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深化人工耳蜗手术、白内障复明、助听助行等健康行动。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社区康复能力,依托各级医疗卫生及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康复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配套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场地设施,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活动,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实施残疾预防行动,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加强对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防控,推动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分别达90%及以上和95%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五)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7.扩大中医药服务行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和预防中的特殊作用,努力使中医药融入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全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培养优秀中医人才,强化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及诊疗中心建设。推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实施中医药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项目工程,加快培育和集聚高水平中医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在基层建设工作站,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开展以乡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诊疗方法。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个性化服务。到2022年,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到2030年,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

  (六)健全全民医疗保障

  18.全民医保制度完善行动。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及个人缴费比例,不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开展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对医疗救助等困难群体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加大保障力度,提高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确性,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政策和基金的导向作用,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开展紧密型医联体总额付费试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构建动态调整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

  (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19.食品安全保障行动。贯彻食品安全战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宣贯工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完善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强对食品原产地指导监管,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快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构建进出口食品安全现代化监管体系。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提高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量化等级优秀率。全面提升食品抽检合格率,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节以及群众的关注点、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食品的抽检监测。到2022年和2030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及以上。

  20.药品安全保障行动。加强对药物研发机构及研发过程的动态管理,推进药品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进上市持有人制度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鼓励新药研发,提升药品质量,强化合理用药。综合运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加强中药质量源头管理,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和药物滥用监测,提高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药品行政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完善制度和程序,加强不良反应监测预警。加强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建设,提高日常监管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社会公众对药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并持续提升。

  (八)促进健康环境建设

  21.农村供水保障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城乡一体化供水为目标,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保障责任,按照农村供水新标准以及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新要求,加快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农村供水保证率稳定在100%,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9%及以上,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四同目标。

  22.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标准规范体系,积极推动垃圾分类立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到2022年和2030年,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分别达82%及以上和96%及以上。

  23.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突出抓好长江保护修复。构建有针对性的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典型行业、典型区域等环境与健康试点调查监测及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等。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爱国卫生工作,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健全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改进评价标准和办法,完善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巩固扩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成果。到2022年和203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九)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24.健身休闲产业培育行动。加快体育健身休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元化消费需求的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发展新格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创新健康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积极培育水上、汽摩、航空、极限、马术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加快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培育一批健身休闲特征明显的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健全健身休闲业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服务内容创新。加大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供给,培育潜在体育消费市场。

  (十)促进“智慧健康”建设

  25.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行动。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和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构建集成高效、统一权威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提高数据归集质量,健全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提升信息资源管理水平;推进医疗卫生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医疗机构内部流程,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捷化水平。建设“健康南通”应用服务,以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等形式,面向居民提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等互联网健康服务。发展智慧医疗健康惠民服务,推动居家养老、居家护理、医养结合等健康服务智能化、便捷化。到2022年和2030年,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率分别达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推动落实。将卫生与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级层面由健康南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南通建设全局性工作,指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将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与推进健康南通建设有机结合,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抓好落实。推进长三角健康一体化发展,健全卫生健康联动发展体制机制。

  (二)动员各方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南通建设,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金融、保险等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大财政卫生健康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对健康南通建设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加强科技支撑,围绕影响居民健康的因素和重大疾病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大普法执法力度,以法治保障健康南通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健全监测体系,提高疾病与健康监测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部门间、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推进健康南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测评价。建立监测评价制度,把健康南通建设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民生项目。对照健康江苏、健康南通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和监测评价指标,将部分核心指标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由健康南通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的重要参考。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健康意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建设健康南通、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健康南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全民健康实施方案4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xx-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xx〕1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积极推广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大力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形成全社会共同行动推广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到20xx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各类健康餐厅(健康食堂)创建不少于1500家。

  (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活跃人数达到60%。

  (三)人均每日食用盐、食用油摄入量及人群吸烟率、有害饮酒率持续降低,遏制肥胖率的上升趋势。

  (四)人群健康体检率、血脂检测率、高血压和糖尿病知晓率持续提高。

  (五)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2%。

  二、实施时间

  20xx年3月—20xx年12月。

  三、工作内容

  (一)扩大“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内涵

  1.针对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餐饮从业人员、家庭主厨、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广泛开展核心信息宣传及主题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少盐少油低糖饮食与健康关系的认知,帮助群众掌握口腔健康知识与保健技能,倡导科学运动、维持能量平衡、保持健康体重的.生活理念,增强群众对骨质疏松的警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开展餐饮行业减盐减油减糖行动,通过开展人员培训、健康菜品征集评选、烹饪比赛等活动,引导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盐少油限糖措施。联合餐饮行业研发低盐少油菜品及套餐并进行推广。

  3.落实《北京市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xx-20xx年)》,开展重点人群口腔健康状况监测。进一步关口前移,开展0-3岁儿童口腔保健综合干预工作。不断完善口腔保健服务机制,继续做好北京市儿童口腔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推广合理膳食行动,加强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干预,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工间操、健身等活动,举办“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赛,组织开展运动处方培训。

  5.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健身操、健步走、太极拳、骑行等群众体育活动,加强居民肌肉骨骼疾病监测调查,开展骨质疏松健康管理基地建设及骨质疏松知识与技能培训。

  (二)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1.健康社区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后每年至少增加2家。将《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等融入健康食堂、健康餐厅管理要求,丰富、提升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内涵。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超市、健康单位每类机构每年至少新建2个,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每年创建不少于4所。各类健康机构管理要求详见附件1。

  2.继续推进“健康学校”、“健康加油站/小屋”、“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街区”、“健康社团”、“健康家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并逐年有增加,各类环境建设要求见附件1。

  3.各区每年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不少于14个,加强对本区域内健康支持性环境的检查指导,每年至少开展1次。

  (三)强化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建设

  1.进一步扩大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招募范围,积极吸纳营养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加入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在各类健康机构中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各区每年新招募指导员不少于100名,并做好考核、认定工作。

  2.加强指导员能力建设,对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开展定期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评估(附件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1次,人员不少于200人。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指导员健康指导能力,并从中遴选出优秀指导员。

  3.持续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为居民提供个体化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和技能指导服务。

  (四)加大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力度

  1.大力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每年围绕一个健康宣传主题,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主题宣传与科普宣教互辅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推进的形式,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打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品牌,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舆论环境。

  2.每年针对生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不同场所的不同人群,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全民营养周、世界无烟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至少组织4次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等内容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每次活动累计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

  3.积极开发健康促进适宜技术,持续推广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支持性工具,不断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技能。

  四、督导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市级现场督导,适时评价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效果,并对各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

全民健康实施方案5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健康吴忠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居民健康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xx年,全市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防治,努力完成自治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2岁的指标要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0%,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5‰和14/10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加强健康教育。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六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科学健身及疾病防控知识等。深入推进“三减三健”活动,引导居民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

  2.推进全民健身。加大健身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快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举办品牌赛事及体育活动。

  (二)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

  3.开展健康社区(乡村)建设。加大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治理垃圾污水,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实施饮水安全保障工程,推进厕所革命。合理布局社区健身设施,开展居(村)民健康监测评估、健康管理和扶老、爱幼、助残、心理咨询等服务,完善社区健康公约和居(村)民健康守则。

  4.开展健康企业建设。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加大废水、废气及固废垃圾处理力度,严格落实工作场所健康防护措施。支持节能环保低碳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5.开展健康机关建设。加大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完善机关基础卫生设施及体育锻炼设施建设,推行工间健身制度,积极开展符合各单位特点的健康知识讲座和体育健身活动。加强机关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设健康食堂,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体检。

  6.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将健康教育纳入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无烟学校建设。做好学校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学生近视、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加强医校协同联动,按要求设置学校医务室或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或心理咨询师,认真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7.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推进健康教育进家庭活动,对影响家庭健康因素进行干预,加大家庭基本应急救护技能普及和培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家庭、居民提供科学健身指导。

  (三)实施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程

  8.加强重大疾病筛查救治。对心血管病、脑卒中等9种重大慢性病开展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干预,实施上消化道肿瘤精准防治项目。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救治及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和分类管理,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加大产前检查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等。

  9.加大意外死亡综合防治。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落实溺水、踩踏等易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乡村及城市公路养护管理,加大急弯陡坡、长大桥隧等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及适老环境建设。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防护技能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0.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市级营养健康专家库,各县(市、区)成立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和会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强化药品流通监管。

  (四)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工程

  11.促进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全面开展市县两级医院等级提升行动,重点支持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功能科室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县域医疗分中心。

  12.规范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有效增加产科床位,全面改善产科、儿科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

  (五)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3.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积极建设心血管、呼吸、妇产、儿科、创伤、传染病专科类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14.加强特色优势专科建设。依托县域医疗健康集团,加快县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中心建设,提升县域影像、心电、超声诊断等能力。

  15.加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市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和4个县级综合医院标准化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重症病区(病房)建设。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和管理。

  (六)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6.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快推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标准,新建红寺堡区中医医院,改扩建同心县中医医院。加强市、县中医医院呼吸科、急诊科、感染科等科室基础条件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提标扩能。

  17.加快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以特色优势学科建设为重点,推进技术、管理和品牌扩容提升。加快中医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七)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

  18.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实施人才交流、潜力人才培养计划及紧缺人才、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瞄准国内知名院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通过校院、院院、校企合作,引进全日制博士或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团队。

  19.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配合自治区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的安置工作,支持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落实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职称“凡晋必下”制度,推进县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

  20.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晋升和倾斜政策,提高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八)实施智慧医疗健康升级工程

  21.加快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快建成全市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专网,加大医疗机构应用、服务、资源等云化部署,对接涵盖互联网医疗、诊断、医药、运营监管的一体化互联互通健康信息平台。

  22.推进标准化应用。加快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数据库标准化应用,逐步推动“互联网+”线上线下一体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医疗健康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应用,加强传染病、免疫规划、慢性病、食品安全、120急救、血液等业务领域信息标准化应用。

  23.加大服务智能化建设。大力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日间手术、预住院、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家庭病床试点工作,实现远程影像、心电、病理、超声诊疗系统全覆盖。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增加对辖区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护理服务供给。

  (九)实施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工程

  24.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新、改(扩)建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和实验室,配齐实验室仪器设备,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完善疾控机构职能设置,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25.深化县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建设,落实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五统一”管理、一体化运营要求,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构建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县域内群众就诊率达到90%以上。

  2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支付方式改革措施,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改革试点,积极开展调整优化医疗收入结构及比价关系试点工作。

  27.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支持政策,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

  (十)实施健康产业培育工程

  28.加快医养康养产业发展。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创新合作模式,全面整合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及社区等服务功能。加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中心和老年医学科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活动。

  29.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逐步培育2—3个中药材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实施中医药养生保健行动,加快中医养生保健与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紧紧围绕吴忠特色中药资源,开展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中医药健康养生产品的集成创新与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市、县(区)级领导同志包抓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将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清单。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具体工作清单,明确重点任务、重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二)加大投入保障。建立投入保障长效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补助等及时足额到位。对履责到位、成效显著的'县(市、区)通过以奖代补机制在资金、项目上予以倾斜支持。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统筹安排经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健康需求的投入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三)强化宣传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将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健康吴忠建设考核内容,建立考核约束奖惩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每年12月将各县(市、区)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考核情况及时报市委和政府。

全民健康实施方案6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xx〕32号)精神,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健康呼伦贝尔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民健身为主体,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和身体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通过立体构建、融合推进、示范引领、动态实施,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在理念、组织、设施、活动、人才、产业方面的深度融合,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民健康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施“健康呼伦贝尔”行动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大格局初步呈现,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到2030年,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全市人民群众的习惯,全地域覆盖、全周期服务、全社会参与、全人群共享的格局基本形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人数比例达到92%,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及职业群体等各类人群身体素质明显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引导,推动理念融合

  1.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树立体育健身文化新理念,普及推广全民健身全民健康科学知识,大力倡导“康体结合”“体医结合”,将“体育治‘未病’”“运动是良医”“体育锻炼让健康寿命更长”等理念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卫健和教育部门健康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公众的健康意识,引导人们树立体育健康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

  2.加大宣传教育引导。体育、卫健、教育、文旅广电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开设全民健身栏目,举办讲座论坛,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出版科普图书、音像制品等,大力宣传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对于促进全民健康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普及健身健康科学知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社)

  (二)健全体系,推动组织融合

  1.健全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到2030年,乡镇(苏木)以上地区体育总会覆盖率达到100%,旗市区级单项体育协会至少达到2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覆盖率达到100%,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达到100%,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站点人数比例达到1‰。(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2.创新社会组织协作发展模式。以“大体育”“大健康”为遵循,积极推进各类健身组织与卫健、教育、民政等社会组织对接,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非营利性康体、健康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健身健康服务机构,推动健身与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教育局)

  3.融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全民健身融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与体质测定大数据相融合,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健康咨询、健康体检、数据查询等服务。加强数据挖掘与综合分析,为“健康呼伦贝尔”行动提供精准科学的大数据预测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网信办)

  (三)完善条件,推动设施融合

  1.着力增加健身场地供给。各旗市区要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健身健康设施供给体系。进一步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健身中心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力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依托现有公园、广场改造提升,适度增加相关体育设施,提升现有公园、广场的健身服务功能。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加大本级资金投入,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苏木乡镇健身馆、社区健身中心、游泳馆、滑冰馆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建设,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2.加强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体育健身设施与卫健、文旅、教育、民政等公共服务设施联合配置,融入健康元素,增设健康体检、监测、评估等设施设备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的资源、政策、项目以及资金,建设一批利用率高、带动性强的综合性健身健康项目。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兴建体育和卫生健康相关项目。扶持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乡镇(苏木)、村(嘎查)以及社区、街道关于体育、文化、科普、卫健、养老等基层服务站点(中心)的改造升级和共建共享,探索打造基层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局、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3.建立健全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网络。各旗市区依托城市公立医院,至少建立1个健康服务中心;依托街道(乡镇、苏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嘎查)卫生室,建设街道(乡镇、苏木),村(嘎查)健康服务站。面向群众提供国民体质测试、运动能力评估、运动健身指导、医疗体检、健康教育、康复疗养等“一站式”健康服务。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在医院普遍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全民健身相关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社保卡余额可用于购买健身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综合医院设置运动康复专科门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医保局)

  (四)创新方式,推动活动融合

  1.推广普及大众健身项目。大力发展广场舞、健身气功、健身跑、健步走、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冰雪、航空、汽车摩托车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搏克、射箭、马术等民族传统运动项目。定期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以品牌赛事促进全民健身普及。以冰雪、民族体育运动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重点品牌赛事活动,以活动为引领,带动全民健身广泛普及开展。继续举办冷极马拉松、冬季英雄会等品牌赛事。依托“十四冬”比赛场馆,争办国际、全国冰雪类高水平专业比赛。整合民族体育各类赛事活动,打造搏克、射箭、赛马等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品牌。(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民族事务委员会)

  3.加强重点人群健康干预活动。组织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把体育健身活动纳入青少年健康教育和素质教育,培养青少年“终身体育”意识,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至少1项体育技能,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在职业人群中推行工间操,推动“上班族”就近就便参与体育锻炼。加强对老年人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积极推进“助残健身工程”,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活动。推广社区体育健康促进计划,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共青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4.打造健身健康特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与卫健、文旅、教育以及精神文明等相关活动的融合,打造“国民体质测试暨健康义诊活动”“健康知识暨科学健身指导讲座”等特色活动。鼓励各旗市区结合当地传统民俗、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健身健康特色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健身健康需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局)

  (五)交叉培训,推动人才融合

  1.着力培养体医结合复合型人才。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知识培训,推动由健身指导向健康指导的职能转变;提高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健身教练等体育从业者的健康指导和培训能力,培育具备运动健身与医疗健康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强体育总会、协会、俱乐部等组织、服务人员的健康知识学习和培训,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引导和指导能力。多渠道、多领域广泛培育,全面打造结构优化、素质强硬的体医结合专业队伍。(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将健身与健康人才培养纳入呼伦贝尔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体育、卫健、教育、养老等人才融合培养、引进、发展机制。大力提升医院、乡村、社区、家庭等各类医生体育健身指导专业水平,培育其开具运动处方的能力,并从中培养发掘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医疗机构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专业医师。鼓励具备条件的'师范类、医学类、体育类职业学院和高等院校开设“医体结合”类课程和专业,并通过定向培养、就业培训等校企合作模式保障就业渠道和能力再提升,大力培养同时掌握体育学和医学两方面专业素质的高水平人才。引导鼓励运动科学和运动康复专业人才进入社区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志愿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志愿者深入服务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展健身和健康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

  (六)注重培育,推动产业融合

  1.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鼓励体育服务综合体和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各旗市区结合实际,利用大型商场、闲置设施等场地改造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引导牙克石凤凰山、扎兰屯金龙山等景区景点增加体育元素、融入体育项目,建设运动休闲特色小镇。重点培育冰雪运动产业发展,不断建设和完善冰雪运动基地、冰雪运动小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冰雪运动,逐步形成冰雪运动消费习惯,培育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

  2.探索发展健康产业。合理利用、挖掘蒙医药的健身、健康方法,以大型医药企业为依托,建立集蒙医治疗、养生康复为一体的蒙医药养生康复体系,提供精品特色服务,着力打造蒙医药产业和蒙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鼓励金融、地产、交通、信息等企业拓展关于健身健康方面的数据采集应用、装备技术、监测检测、金融保险等服务和业务,促进体育产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和健康工作跨部门融合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相关政策和经费。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等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

  (三)强化保障措施。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构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发展的统筹、评价、监督等方面制度框架。宣传、利用好相关政策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四)做好监督评估。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强化体育、卫健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顺利实施。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在2025年和2030年对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推进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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