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
为做好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根据我市20xx年创文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任组长,市司法局...任副组长,成员...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各部门认真落实文明城市测评的各项具体测评内容。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公共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
各单位和住在单位东西小区的住户要加强对周边环境的整治,组织爱国卫生清洁月行动。开展每周一次统一清洁大行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确保周边环境整洁,路面无明显的破损和坑洼积水。办公楼和东西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
2、加强公共秩序公共关系引导
加强对单位车辆的管理,公车和私家小车要做到仪容整洁、车辆清洁,行车中不打电话、不吸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无乱停乱放等行为。
3、加大宣传力度和营造创文工作氛围
要加大创文主题新闻宣传的力度,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运用局网站、短信、彩信、炫铃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在各类交通运载工具和办公地点、公共场所,运用电子显示屏、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创文公益广告;法援处、公证处要在醒目位置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
在创文氛围营造方面,针对重点工作标准要求,在单位内部、东西住宅小区张贴创文宣传海报,悬挂标语、横额。创文氛围的营造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遵德守礼”提示,“做谦恭有礼的中国人”活动的文明交通引导、文明旅游引导、网络文明引导;我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事迹;“文明餐桌”活动倡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
4、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本单位干部职工要协助学校做好子女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系列活动,做好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子女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积极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活动,引导和教育子女抵制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5、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
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要继续组织开展好“学雷锋活动”和“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要做好把志愿服务内容融入市民公约、职业规范等工作。
6、做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全面推进企业与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设工作的需要,我局将联同相关部门,通过成立“企业与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等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司法行政系统的公证员、律师、执法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工作,并以我局官方*站为依托向社会提供信息公开和免费查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这次测评工作,由于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测评迎检工作。
2、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把“创文”的每一项指标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坚决防止出现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措施不力等问题。
3、统筹兼顾、科学安排。这次”创文”工作总体时间跨度长、标准高、要求严,要正确处理好“创文”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实现良性互动,整体推进。要把深入开展“创文”工作与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注重实效。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依据“创文”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宣传任务,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创文”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文明程度。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邳委发20xx号文件精神,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围绕“三先”奋斗目标,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着力点,确保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大而强富而美”的东陇海第三大市。
二、目标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考核数据为市区数据,实地考察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文明城市的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
1、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大于95%;
4、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大于70%。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张延青任组长,尤艳侠、何富銮、徐继飞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继飞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沈军。
(二)目标责任:
1、“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直接责任人:赵东风;承办人:杜辉。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郑海峰。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大于95%”。企业养老保险直接责任人:尤艳侠;承办人:曹雷、冯敏。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直接责任人:商静;承办人:王光辉。失业保险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赵伟。医疗保险直接责任人:滕俊江;承办人:田贯益、刘增军。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直接责任人:滕俊江;承办人:姚红。
4、“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大于70%”。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郑海峰。
(三)监督检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争先创优工作相结合,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督导、考核。对创建工作不力的科室和单位,一律不予评为先进单位;对完不成创建任务、工作失职、创建丢分的科室和单位,严肃追究直接
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于塑造邳州良好形象,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科室、单位要调度重视,切实树立责任感,增强紧迫感,全力投入,全员参与。要创新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二)各责任科室、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在20xx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确保在迎检中不失分。
(三)各责任科室、单位将材料(含档案材料、汇报材料)规范整理成册,于5月30日前报局创建办汇总。
(四)各科室、单位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客观困难的指标,及时报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3
今年是xx市创建第x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局之年,为深入常态化推进市直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市直工商系统年度创文工作以“对标补差、形成常态”为目标,以确责明责履责为主线,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创建制度,对标办公区、家属区、工商所、三无小区等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完备各项基础设施,对接融合各项相关工商管理业务,切实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创文年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直工商系统各项创文工作,市局成立以市局领导,各城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市局各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创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市局创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创文办),固定专人创建,设立专项经费。具体负责市直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部署、联络协调、指导督办、资料汇总等工作。田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城区分局相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相应配备创文工作联络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在市局创文办统筹安排和相关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下,切实推进各项创文工作任务落实。
三、责任分工
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工作职能,制定《xx市工商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路径图》(以下简称《路径图》、见附件1),把创文任务分解为九大类21项工作,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协调落实(创建档案资料要求另行通知)。
市直系统全国文明城市重点点位创建工作以《xx市文明城市建设公共场所实地考察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及责任单位(市直工商系统)》(以下简称《测评标准》)为标准(见附件2、标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工商部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上阵、持之以恒不松懈。要通过创文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的履职效能和服务水平。对内要充分运用宣传牌、提示牌、微信、现场测试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做到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各单位办公区、窗口、工商所以及家属区要持续保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牌维护或更新,常态化保持全覆盖。对外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和相关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内容以及工商部门创文工作成效,营造工商部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目标,对标创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路径图》和《测评标准》规定的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对标准、强措施、重实效上保持常态,要在“细、小、实”上下功夫,全面认真抓好协调落实。同时,加强资料收集,并按时保质报送市局创文办。对于暂未开展或暂未完成的项目,要尽快开展或完成;对于工作开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改进方法措施,尽快整改达标,力争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联动,强化责任。牵头单位和各城区分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创建工作中做到上下联动、沟通及时、推进到位,全面实现各项创建项目达标。市局创文办将会同市局督察队,加强协调督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通报工作,对于出现被市级通报、测评中较大失分、两次以上整改不力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4
根据《怀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为实现我市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入围提名、五年创建成功”目标,结合《怀化市残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正确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开展各类扎实的创建活动,让广大残疾人在我市建设现代化进程中享受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成果,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助力。
二、工作内容
(一)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制定康复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康复工作重点内容。制定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康复救助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康复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课程。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积极提供康复需求服务,开展光明助残行动、低视力适配、假肢安装、残疾辅助器具发放等活动。(责任部室及责任人:康复部蒋智华)
(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目标,制定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改造工作。推动社区共享辅具服务站建设,提升社区无障碍服务水平。推动《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出台。(责任部室及责任人:维权部唐荣立)
(三)稳步推进教育发展。配合教育部门继续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核查,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积极向省特校中专推送我市残疾学生。积极开展扶残助学项目,完成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助学对象信息录入,完成上一年度助学金发放。联合教育部门为应届高中毕业残疾考试提供入考便利服务。(责任部室及责任人:教就部李旭伟)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组织召开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残疾人创业帮扶,扶持农村残疾人生产。组织开展城镇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教就部李旭伟、怀化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杨华)
(五)抓好残疾人信访维稳。认真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政策解答,认真做好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涉残问题回复,确保不出现闹访、集访现象,不发生赴省、赴京越访事件。上线为民热线,拓宽沟通渠道。(责任部室及责任人:维权部唐荣立)
(六)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和培训,为省队和国家队输送人才,积极备战省运会和北京冬残奥会。(责任部室及责任人:维权部唐荣立)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学雷锋日、助残日、党员主题活动日,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卫生环境整治、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关爱未成年残疾人等活动。积极申报创建全省助残志愿服务基地,壮大助残服务力量。(责任部室及责任人:办公室向校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市残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创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将年度创建工作计划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形成党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创建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对照市残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要求,稳步推进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领导小组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加强创文工作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要加强创文工作考评和问责,对因创文工作迟缓、履职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5
为了贯彻落实涿州市市委、市政府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市教育局工作精神和专题会议部署。我校周密计划,积极行动,以创建文明校园活动持续化、规范化,大力开展“教书育人、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各项活动,现将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动员学校、家庭及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的建设,不断提升师德、师风水平,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确保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按照涿州市市委、市政府“创文”工作要求,在学校开展教书育人、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主题活动。在当前,要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学校文明管理工作,使学生有一个文明、和谐的学习成长环境。学校不仅认真教好书,提高学生的科学知识水平,而且育好人,通过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学会学习,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习惯,教育学生学会生活,实现自己的价值追求,教育学生学会做事,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教育学生学会与人打交道,开展养成教育,把养成教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从小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优秀人格。教师做到以身示范,从德、智、体、美多方面去教育学生,从学生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去关爱学生成长。不断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和内部管理工作,加强师德、校风建设,争取为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出一份力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创建“文明校园”领导小组
组长:张剑锋(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刘晨光(党总支委员、副校长)、左宽(党总支委员、副校长)、李爱民(党总支委员、副校长)、李寿祥、郭树军(副校长)
组员:李清、冀文飞、董建学、李聪、闫卫星、梁秋来、刘沐春、李健、李海涛、刘丽英、李帅、孟祥庆、刘一帆、朱秀梅、王雅娟以及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
1、在涿州市委、市政府创文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涿州职教中心创建“文明校园”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2、制定争创“文明校园”工作规划。审定学校文明建设办公室和各小组制订的有关措施和办法。
3、审定创建“文明校园”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研究解决争创“文明校园”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二)创建“文明校园”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创文办公室
主任:刘晨光
副主任:李青、冀文飞、董建学、李聪、闫卫星、梁秋来、刘沐春
成员:李健、李海涛、刘丽英、李帅、孟祥庆、刘一帆、朱秀梅、王亚娟
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学校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有关创建“文明校园”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学校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秘书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各项相关决定、安排、通报等的起草工作,负责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文件资料的汇集、整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校园”的重大活动及落实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校园”的检查、评比和奖惩工作;
四、学校创建文明校园的整体规划
我们采取“依托校园,创建文明”的创建思路,从这八个字的文化系统,深化创建文明校园的内涵,突出创建文明校园的精神,体现创建文明校园与学校文化教育的互动融合。
我们致力于建设一个文明校园,挖掘学校的人文精神,从人文精神中提炼出“文明校园”的主题思想,通过“设计个性化、环境育人化、行为规范化、活动序列化、校风优良化”形成文明校园的文化特色。
在文明校园建设方面,我们坚持整体性原则,使文明校园建设充满与众不同的个性化特色。
我们建立文明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构建文明校园管理模式。搭建文明校园管理网络,下设宣传组、管理组、美化组。我们把任务分工到人,分项到位,把文明校园建设分解成十个子文化:场地文化、道路文化、楼道文化、园地文化、教室文化、办公室文化、生活区文化、食堂文化、洗手间文化、阵容文化。各项任务有明确的目标,各部门负责人履行职责,这样确保了文明校园建设过程的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三步实施策略。第一步:美化环境,要求硬件配合,以使环境给人以无声的文明教育;第二步:美化言行,要求师生人人举止文明;第三步,美中求特,结合校情发挥师生创造力,创出文明校园教育特色。
五、主要措施和工作任务
1、强化“教书育人”理论,创建学校德育管理体系
切实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等组织的作用,为关心教师成长、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搭建平台,畅通教师思想交流渠道。
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教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以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作为师德教育的重点,把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作为对教师管理的切入点,抓好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教师行为。要进一步强化教师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论坛”“师德演讲”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结合实际,抓好制度建设,落实好行政每天巡查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言谈举止提出规范化要求;在教师岗位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中,要突出重点。
大力开展教学研究,开展:青年教师技能大赛、首席教师示范课展示、骨干教师优秀课展示、师徒结对一帮一等活动,从而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规律,精通自己业务范围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积累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授课、育人艺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细化“管理育人”内涵,提升师生文明素养
充分发挥德育课程主渠道作用,上好班会课、思品课、职业生涯规划课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专业和岗位德育教育因素,进行德育渗透。要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把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贯穿于学校德育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到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教育学生“从岗位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学校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搭建养成教育平台。通过开展“我展示,我成功”、“国旗下讲话”、“文明班级评比”等各类有效德育实践活动,实现活动育人,教育学生养成文明习惯,养成遵纪守法、团结互助、讲文明、懂礼貌、爱卫生等优秀品质。
切实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搞好学校食堂、教室、寝室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区,挂牌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切实改善卫生条件,力求达到:地面不见垃圾、无卫生死角;教室窗明几净,环境布置典雅,什物堆放有序,令人赏心悦目。建立全天候保洁、及时清扫、长期保持的卫生工作机制。
3、深化“环境育人”意识,打造校园文化品牌
学校充分发挥校园所处的自然环境、校园规划布局和文化传播工具等方面形成的文化环境的作用,以优美的校园文化唤起师生对美的追求,陶冶师生情操,激发学生的上进心和求知欲,使文化审美主体的教师和学生产生持久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努力做好以下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1)悬挂室内外标语,建立文化墙;增设校园内各种提示牌(安全、节水、卫生、爱护等),处处提示、警醒学生。
(2)持续做好校园文明班评比栏、作品成果展示栏、教学与教研宣传栏、团队宣传栏、身心健康栏、信息广告栏;及时更新已有的阅报栏、光荣榜、思想政治宣传栏、校务公开宣传栏等。
(3)结合校园规划,搞好校园绿化建设。校园规划要力求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充分利用校园生物园栽花种草,打造环境宁静优美、树木花草相映成趣、道路平坦整洁的校园。
六、文明校园建设的评价
学校的评价一定要科学化,只有做到了科学化,才能促使文明校园建设走的更远,效果更佳。
1、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在单项评价方面我们评选出“优秀学生”;在综合评价方面,开展校园“文明班级’评选”,鼓励师生创造性的开展文明教育,以形成良好的文明校园建设风尚。
2、终极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
学校每学期都评选出“先进班级”,这是在一个阶段内的终极评价。同时,学校还一天一检查,一周一评比,专设“文明班牌”。终极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使学校的文明校园建设重在过程,落到实处。
3、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相结合。
在评价过程中,学校不仅要求学校内部、教师内部、学生内部搞评价,最后还请学生家长及上级领导到学校做问卷调查及座谈,多渠道多方位的评价更有利于文明校园建设的改进和推进。
文明校园建设真正体现了以师生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以校园文化为灵魂的融思想性、知识性、参与性、教育性为一体的特点。文明校园建设背后是文化、是体制、是科学。涿州职教中心一定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创建文明校园,为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出一份力量。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6
为扎实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持续拓展文明城市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市场监管职能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以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紧盯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紧扣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虚假广告、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围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严厉查处集贸市场内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扎实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构筑社会信用建设体系,以诚信守约的信用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协同监管平台应用运行和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努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新格局。结合“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在全市树立一批守信企业,形成正面导向,引导经营户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三)完善消费权益保护机制,以人民满意的消费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用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不断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以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的理念,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高中风险食品为重点,加强食品监督抽检,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多措并举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餐饮风险分级管理,切实提升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在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宣传推广“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推动文明餐桌。
(五)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全面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xx〕84号)《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明晰功能分区和布局,严格食品市场准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完善追溯体系,推进诚实守信经营,营造整洁安全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创城工作,将包联社区的创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包联共建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创城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二是创城工作与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三是创城工作与机关党建和支部建设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志愿者到木松岭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包联共建社区创城宣传等工作。通过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同时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提升。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二层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主动靠前,积极协调,切实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细化分工、强化措施、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拖拉疲沓现象,确保创建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吃透体系标准,凝聚创建合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二层机构要把创城工作中涉及本部门的任务和标准吃准摸透,做到掌握标准、查漏补缺、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将测评的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测评点位上,确保指标落实、创建达标。同时,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为民惠民内涵,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激发市民参与热情,广泛发动群众和媒体共同监督,形成人人都是创建参与者、人人都是创建监督员的创建格局。
(三)强化督查考核,深化创建实效。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推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应付了事、整治提升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进行追责。同时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涉及的常态长效创建方面测评标准,结合我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实际,归纳总结,将创建工作中的一些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7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区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镇(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住宅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切实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执法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围绕当前吴江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整治提升,力求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除盲点,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三、实施步骤
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7月20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提升。(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1月下旬)落实整治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20xx年12月以后)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保持长效管理,全力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重点
坚持分类指导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攻坚,逐项抓好落实。
(一)深化红色物业党建工作
目标:党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1、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自治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符合组建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应建必建,对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指导区镇(街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宣传发动,指导区镇(街道)、社区在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换届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原则上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委会党支部的建立。(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2、建设“红色物业”示范点。进一步建立起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和小区党员共同参与的“红色议事厅”,把“党建引领”贯穿小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全过程。加快各区镇(街道)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于7月中旬对各个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在8月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系列宣传。“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将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底物业小区考核。通过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认可度。(20xx年7月—12月)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二)营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
目标:鼓励全民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1、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区住建局联合区文明办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学习,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在问题整改、城市管理、环境提升、资料整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对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7月)
2、多渠道推送创文宣传内容。通过宣传栏、LED、微信公众号、业主联络群等方式,加大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和配合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氛围。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以及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三)试点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
目标: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制定物业化管理方案。为解决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这一难题,区住建局将针对无物业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深入调研,在充分了解各区镇(街道)无物业小区的当前管理状态、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拟制定规范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无物业小区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无物业小区属地主导、居民自治、政府补贴的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力争20xx年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率实现100%。(20xx年7月—20xx年12月)
2、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把物业法律知识服务理念潜移默化灌输到业主思想中,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认知程度,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观念,提高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四)开展物业治理专项行动
目标:推动物业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1、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属地政府、社区要负责刊播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公益广告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或更新。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现有公益广告组织管理人员每两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益广告为物业企业设置的,由物业企业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广告经营公司在租赁广告位设置的,由物业公司通知广告公司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属地政府在小区内设置的,由物业企业反馈给所在社区,由属地政府统一整改。(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2、开展基础设施修复行动。结合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养护计划,各物业项目应对小区路面、公厕、清洁屋(亭)、文体设施、电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周期性检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修复计划,对影响小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进行维护修缮。如维修、更新、改造中涉及的费用,应及时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汇报,申请使用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各区镇(街道)要加大对物业住宅小区“整治”的投入,尤其对没有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的老旧小区,应安排相应的维修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创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3、开展环境卫生清理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需对本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饲养家禽、毁绿种菜要摸清底数,对违法违规业主进行规劝制止,做好台账记录。制止无效的,按有关程序报告所在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执法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并给予报告人书面答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小区内积存垃圾,实行规范的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改变部分小区“脏、乱、差”的现象。(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开展规范停车专项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对本小区车位数、车辆保有量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各住宅小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上报各区镇(街道)物管部门。在社区、业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施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增划停车线。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完善小区消防通道标志标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禁止机动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拉线充电;禁止违规侵占道路、绿化带、私自搭建车棚等行为。对占用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妨碍消防车通行、人员疏散逃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导、纠正、处置。对阻碍清理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五)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专项行动
目标:因地制宜打造文明楼道
1、楼道设施提升行动。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组织力量开展小区楼道基础设施排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防盗门、照明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无老化、侵占、损坏现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在老小区加装电梯,鼓励设置扶手、折叠座椅等设施,方便老年群体和失能人士通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楼道卫生提升行动。开展楼道卫生大扫除,紧盯卫生死角强化清洁力度。针对一楼门廊顶部、楼梯及扶手、电梯间、窗户窗台、墙面地面等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重点清理整治楼道内堆积堆放的鞋柜、储物柜、废弃家具等物品和随意丢弃的餐盒、果蔬等生活垃圾,确保楼道干净整洁,墙面、地面无污秽破损,楼道(包括底层和顶层的公共区域)无杂物堆放或占用堵塞。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3、楼道秩序提升行动。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充电区域,引导居民自觉做到非机动车不上楼、共享单车不乱放、充电线缆不乱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设置便民张贴信息栏,定期清理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确保楼道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楼道线缆整治行动。着力推进线缆整治工作,治理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切实消除楼道线缆杂乱、裸露、老化、侵占公共空间等隐患。着力整治“飞线充电”,严禁占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利用公共部位电源及从室内私自接拉电线进行充电。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5、楼道文明实践提升行动。结合居民需求和楼道条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务实有效、特色鲜明的文明楼道实践点,精心策划志愿服务项目进小区、进楼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小区打造小区楼道文明实践文化墙,营造向善向德、互学互帮、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友爱向上的小区楼道氛围。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六)严格小区物业监督考核
目标: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物业检查考核。结合文明典范城市检查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各区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四次行业联合检查,对全区物业小区做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小区抽检,重点检查文明典范城市检查中成绩不佳的物业小区。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考核排名靠后的物业服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名下所有物业小区的考核频率。建立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参加考核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考核等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定期通报红黑榜,对考核较差、检查整改不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委会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区住建、规划、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建立起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切实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加强联合执法,针对小区内存在的各类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例如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垃圾不分类、垃圾随意倾倒等现象,各部门既要坚持重拳治顽疾,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政策完善和科技运用,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小区自治网络,构建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业主等物业各方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同心共建、共同创文的良好局面。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区文明办通知为指导,大力实施市政设施、景观绿化、清水活水、行业管理、窗口服务等提升工程,有效解决有碍城市文明进步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重点问题,以扎实的工作、最好的成绩迎接上级的检查测评,为实现我区“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承担的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标准及责任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别成立市政及景观照明工作组、绿化景观工作组、水环境工作组、物业管理工作组、供水供气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一)市政及景观照明工作组
三、工作内容
(一)实地考察点位申报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城区人民公园、翠园绿地、中心横河景观带等公园绿地实地考察点位的申报及日常巡查、维护和考核工作,保证迎查点位常态化达标。
(二)城区公园、广场长效管理
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做好城区公园的环境整治、公用设施维护和志愿者集中服务工作。重点对广场及周边道路破损的路牙石、人行道盲道道板砖、广场铺装石材、路灯景观灯以及缺失的绿化苗木等进行维修和补栽,完善相关志愿服务、文明教育的公益广告。由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市政管理处、物业管理中心、水环境管理处协同配合。
(三)道路基础设施维护
由市政管理处牵头,园林中心、水环境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配合。主要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损坏的基础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路牙石、道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修;对城区道路缺失或损坏的雨污水窨井盖子、雨水篦子等进行巡查、维修和更换;对城区道路标志标牌和道路绿化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商业大街管理
由市政管理处牵头,园林中心、水环境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配合。主要对城区商业大街损坏的基础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路牙石、道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修;对缺失或损坏的雨污水窨井盖子、雨水篦子、道路标志标牌和绿化苗木进行巡查和整改。
(五)背街后巷管理
市政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路灯管理所等部门积极配合金沙镇和高新区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背街后巷的道路、盲道、标志标牌以及窨井盖子等道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社区和小区管理
物业管理中心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指导和检查金沙镇、高新区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和物业管理规范化活动,有效解决部分老小区特别是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脏乱差现象,物业管理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小区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金沙镇、高新区对所辖老小区楼道亮化情况进行调研,并牵头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城区住宅小区特别是老小区的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做好物业管理收费、日常保洁、统一着装、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六)规范窗口服务质量
由自来水总公司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加强城区供水、供气服务窗口的日产管理和巡查整改,做到人员着装统一、便民设施齐全、服务承诺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工作人员热情礼貌、文明用语,提升窗口形象、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
(七)加大宣传力度
局办公室牵头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宣传单和《调查问卷》,并发放至局机关及局属事企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1、坚持例会制度。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各专业领导小组实施定期例会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听取各责任小组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情况的汇报,总结点评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市建设科负责做好创建迎查的日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后勤服务、文稿材料、信息沟通等保障工作。
2、分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我局承担的文明城市城建工作要求,各专业小组要逐一对照,细化分解,注重横向联系,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做好保障工作。实施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是一项民生系统工程,我局将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20xx年全区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9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铜川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围绕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群众幸福指数为目的,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教育与规范并行,动员全市民政系统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城市知名度,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力争20xx年底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民政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实行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同创共建的格局。
三、创建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重视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重视学习型机关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以“忠诚、廉洁、高效”为主题,广泛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塑造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机关新形象。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责任科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二)规范政务行为。加强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促进政务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责任单位: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维护民政服务对象权益。贯彻落实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及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重点保障城乡困难群众、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责任单位科室:市低保局、市殡管处、优抚科、救灾科、福利科)
(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城市社区、村委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责任科室:基政科)
(五)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种社会矛盾,认真办理来信来访信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办公室、优抚科、福利科、民族科、宗教科)
(六)完善应急体系。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科学处置突发灾害事件,群众对民政预防和处置灾害事件能力的满意度≥75%。社会稳定,群众安全感>85%。(责任科室:救灾科)
(七)“窗口”行业服务。“窗口”行业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民政事务服务窗口,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完善投诉监督、新闻舆论、考评约束、违诺责任“四大保障体系”,确保承诺践诺。群众对服务满意度>85%。(责任单位:各区县民政局民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市殡管处、市救助站)
(八)加强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和弘扬铜川精神,加强市民文明意识教育,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多途径、多举措培养干部职工的道德情感,获得道德体验,提升创建意识。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全市民政系统干部对本市道德模范的知晓率≥85%。在单位院内等地设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专题知识栏。(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九)弘扬志愿精神。加强民政系统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动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并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市民政系统干部人数比例的90%以上。积极参与实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市民对民政干部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强化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者中开展“志愿服务创星级”活动,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影响大、公众受益面广的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基政科)
四、阶段划分及实施步骤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分解任务(20xx年9—10月)
1.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2.成立民政系统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对《铜川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及任务分解表》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制定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计划、安排和完成任务时间表。
第二阶段:分步实施,整体推进(20xx年11月—20xx年3月)
1.根据工作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夯实各单位、各科室单位责任,全力实施创建工作。
2.突出重点,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寻找薄弱环节,整改达标。
3.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开展自测自评。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提高完善(20xx年4—8月)
1.对照创建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提高完善,限期达标。
2.组织对民政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掌握了解创建工作和社会满意度。
3.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力度,落实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
第四阶段:自测自查,迎接验收(20xx年9—12月)
1.再次进行自测自评,查漏补缺,及时改进。
2.做好迎接创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彭群才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制定专人负责创文工作,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任务。局属各单位也要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可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全民工程。要以“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群众监督”为要求,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做好宣传安排和责任分工。要精心策划,层层动员,广泛发动,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宣传手册》,要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使干部职工明确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和责任、义务,使大家积极支持创建、踊跃参与创建,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同创共建的浓厚社会氛围和创建热潮。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局创文办要加大对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通报反馈、考核奖惩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创建工作检查考评。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0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人居环境质量和文明程度,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对标落实宁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为抓手,以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城乡环境问题、文明形象问题、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问题,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市容市貌,着力加强城市管理、乡村治理,为建设产业发达、环境优美、人民幸福、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桥头胡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桥头胡现状,紧密围绕城市怎么建、怎么管,乡村如何美、如何治,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
1、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规范占道经营,加强主次干路、背街小巷、窗口单位、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占道经营整治、巡查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加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工程车违规停放治理,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开展市容环境大巡查,突出清理一批设施陈旧、影响市容市貌和安全的宣传装置,清理一批乱贴乱粘的非法广告、清理一批沿街及小区楼顶卫生死角。
牵头领导:陈韬文、盛文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各相关村社
2、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内部环境,落实门前三包,消除垃圾乱堆、杂物乱丢、污水乱排等现象。重点整治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乱设摊位等行为,规范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秩序。
牵头领导:陈韬文、董赟、盛文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交警中队、文化站、环卫所、黄墩社区
3、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对中小学、幼儿园等周边地区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对网吧、书店、音像店、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违规出售盗版书籍、违规向未成年人开放及无证经营等行为依法进行取缔和查处。对校园周边小餐馆、流动摊位等进行常态化整治。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和安全设施,最大限度清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花大力气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
牵头领导:陈韬文、盛文赞、陈浩
责任单位:教办、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各相关村社
4、窗口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全街道所有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实现“环境、文明、秩序、服务”四提升。
责任领导:章肖琴、祝多旭
责任单位:各基层站所、街道和各村社服务大厅
5、志愿服务关爱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着力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各村(社)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大力开展关爱老弱病残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打造具有桥头胡特色的服务品牌。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各基层站所、各窗口单位、各村社
6、村庄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完善村庄环境保洁长效机制,村庄道路、广场、河道、房前屋后保洁及时到位,完善村庄保洁绩效管理,对环境保洁成效明显的村社予以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拖沓懒惰的予以工作经费核减等处罚。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大力开展群众环卫意识和满意度进村入户宣传。
责任领导:章肖琴、陈浩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环卫所、各村社
7、农村移风易俗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推动村社完善村规民约,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制定落实群众婚丧嫁娶、勤俭节约的指导性规定,进一步推动公益性公墓、文化礼堂等设施建设,不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祝多旭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民政线、各村社
8、文明你我他---随时拍、随手捡、随即清行动
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动员街道网格员和鼓励群众开展“随时拍”行动,及时发现卫生死角、不文明现象。组织街道、村社志愿者队伍,结合每月党日活动,对街道主城区和各村社,定期开展“随手捡”行动,清理路边随手可处理的垃圾。
责任领导:章肖琴、陈韬文、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综治办、文化站、各村社
9、开展文明习惯养成行动
目标任务:积极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出行”“重信守诺”等文明好习惯。大力探索沿街经营人性化执法工作,在不影响通行安全的位置划分沿街商铺拓展黄线,推动规范经营、文明经营、
责任领导:陈韬文、董赟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文化站
10、开展全民创建社会氛围营造行动
目标任务: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全面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民众知晓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积极挖掘街道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向上报送力度。对标创建要求,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语类公益广告等设置,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入户宣传和问卷调查工作,居民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
三、实施步骤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要把抓手牢牢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既要从街道实际出发,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突出重点。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1月底--2月中旬)。要层层进行再动员、再发动,要明确任务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迅速组织开展。宣传线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及时动态报道街道创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明确责任人、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
2、集中攻坚阶段(1月底--3月下旬)。5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承担的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特别是5月份开始,上级将对我县进行一年2次的例行检查,事关创城工作的成败。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现场办公、专题督察,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迎检冲刺阶段(4月--5月)。对标对表,细化“十大行动方案”,通过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存在的问题编号造册,形成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4、巩固提升阶段(6月-12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努力缩小差距。特别是针对我街道正处于由农村向城市转型的关键阶段,基础设施、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比较多,各单位要围绕长效机制抓建设,巩固扩大创城成果,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以反复抓、抓反复的要求,不断推动我街道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党工委、办事处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创城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附后)。
2、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创城合力。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宣传线负责与上对接创城相关工作,制定街道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各项工作计划制定、措施推进和效果落实。
3、落实长效机制,强化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工委副书记牵头,宣传线、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环卫所、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机构,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综合管理机制。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1
为全面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市区创建办的工作安排及要求,特制定20xx年xxx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纳入街道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月点评、工作布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并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街道全体干部、各社区村干部要以超常规的工作力度,超常规的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确保20xx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
二、组织领导
成立莲都区xxx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下设办公室:
主任:xx
成员:xx各社区(村)书记主任
三、创建要求
(一)xxx道办事处创建标准:
1、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有相应的成立文件,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指导、协调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文明创建的活动要求,开展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邻居节”等文明创建活动,有相关活动记录等材料。
2、开展理论学习,有完善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3、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等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市创建办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运用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4、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四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招募志愿者,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规范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组织志愿者星级认定或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有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措施。
5、加强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建有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正常运行。
6、加强市民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开设市民学校,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有“市民学校”标牌,有师资队伍名册;教育培训活动形式多样(三种及以上),有当年市民学校的教育培训活动记录。市级以上文明街道建有道德讲堂,并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7、加强科普宣传。街道设立科普活动场所,有科普宣传活动阵地;利用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科普活动,有科普活动的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参加人次等相关记录材料。
8、消防设施、便民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完善。街道办公场所、文化活动场所应设有坡道和盲道,无障碍厕所或残疾人专用厕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有无障碍标志。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达标。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有休息场所、饮水机(包括水、纸杯)、水笔、老花镜、应急药箱等。街道避灾(难)场所建设符合标准要求。
9、做好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街道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街道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文件,有调解委员会的组织网络、成员名册和工作制度;设有街道纠纷调解的工作场所和明显标志;有当年纠纷调解的原始记录。
10、环境整洁有序。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
1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要求: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12、做好低收入住房保障工作。对街道所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有调查摸底的汇总表;并采取措施解决廉租住房保障问题,实现应保尽保,有实际解决的相关材料说明。
(二)xxx道综合文化站创建标准:
1、运用多种形式(张贴画、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册)等)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有2种及以上形式宣传,3处为符合;1—2处或1种形式宣传为基本符合;无宣传为不符合。
2、综合文化站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正常运转且有维护记录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有些进去一股霉味,或者新装修的油漆味,说明不是正常运行。
3、综合文化站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无被挪用或侵占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堆放杂物记为不符合。
4、综合文化站向居民开放情况。显著位置公布开放时间,有详细的开放活动记录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向居民开放不正常记为不符合。
5、有明显禁烟标示,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有禁烟标识且无吸烟现象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没发现吸烟现象,但发现烟头也不符合。
6、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在文化站走一圈,观察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三项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
7、周边主要河流沟渠无黑臭水体。周边河流发现有黑臭水体即为不符合。若周边没有河流沟渠,则记为“符合”,并在“考察记录”栏内说明。
(三)各社区,城中村参照执行创建标准:
1、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各级文明社区、文明楼道等创建活动,形成特色亮点,要有文明社区创建计划以及工作总结;开展社区邻居节等形式多样(三种及以上)、内容丰富的`邻里互助和联谊活动,有相关活动记录和人际关系资料等;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市级以上文明社区建有道德讲堂,并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2、在社区设置多种形式的公益广告。社区办公场所、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和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分别设置不少于3种形式(张贴悬挂、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的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市创建办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运用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条道路、每块绿地上均设置有文明提示或温馨提示标志。
3、设置宣传橱窗,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社区居民公约(或村规民约)和好人榜等,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区志愿者名册,经常开展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社区志愿者服务计划、活动记录以及总结性材料。广泛招募志愿者,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规范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加强社区“四关爱”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孤、老、残、弱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名册、帮扶制度,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相关记录。组织志愿者星级认定或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有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措施。
5、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乱堆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乱堆放,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无饲养鸡、鸭等家禽现象;7:00—19:00之间无室外遛放宠物现象,其他时间,无敞放宠物现象;无车辆压占绿化带、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无车库、车棚违规居住或经营现象。
6、建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正常运行。
7、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
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建立社区党员、团员名册,有社区党、团组织建设总结性材料,以及开展党、团组织建设的会议和活动记录。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名册,有流动党员管理和活动的相关记录。
8、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
制定实施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与管理的工作方案,有相关总结性材料。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9、做好社区技防、人防、物防、消防等安全保障工作。
社区居委会有治保会,社区警务室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有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防盗、消防等设施符合公安、消防标准要求,设施保养良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新建居民小区(20xx年以后)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10无障碍设施完善。
居住建筑出入口要坡化处理,小区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要在主要路口设有坡道、盲道。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有无障碍标志。
11、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和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成立文件、组织网络、成员名称和工作制度,设有社区纠纷调解的工作场所和明显标志;有孤寡老人的救助和监护名册,建立困难帮扶、大病探访、上门走访等工作制度,有当年的社区纠纷调解和孤寡老人救助监护的工作记录。
1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要求:
①在公共场所刊播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②社区家长学校在显著位置有名称牌匾,有管理制度、工作记录和活动图片资料。
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④建有至少一种形式的工作平台(如“四点半学校”、“少年之家”、“儿童俱乐部”等),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以及节假日未成年人的失管失教问题。这些工作平台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有活动经费。
⑤社区定期与中小学协调沟通,共同建立起中小学生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活动的档案资料,为学校评价学生提供重要依据。
⑥市级以上(含市级)文明社区活动中心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或绿色网吧;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教唆、诽谤、淫秽等内容。
⑦城市文明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有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有具体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其活动记录显示前两年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不少于8次。
(四)创建点位: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创建标准:
1、建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正常运行,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有相关工作制度和开放记录,设备定期维护,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2、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等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市创建办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运用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有地方特色文化、群众文化的展示、普法教育的宣传展示、科普教育的展示、党员宣传教育的展示、市民教育的宣传展示、身边好人的展示。
3、积极利用文化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三种及以上)的文化活动,文化活动记录等材料。
4、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街道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并能即时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要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2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是推动三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根据《柳南区关于全面推进柳州市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柳南文明委发[20xx]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蓬勃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文明意识,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现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推动我社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以提高居民文明意识,改善人居环境,营造和谐社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柳南区关于全面推进柳州市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柳南区20xx年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要求》的要求,通过街道组织、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相互协调、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等措施,全面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改善社区居民精神文明面貌,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社区居民文明意识,推动和谐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高效的进一步提高居民文明意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使我社区居民素质、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质量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居民文明意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营造一流的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华丰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成立由本社区主要领导人为责任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创城”工作,落实好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二)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社区“创城办”办公室与各居民小区、辖区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各单位和居民小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共同完成“创城”工作。根据《柳南区20xx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要求》,将工作任务逐项、逐条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工作标准,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召开本社区“创城”工作宣传动员会,组织居民积极参与到“创城”活动中;结合本社区特点定期开展自评自查活动,有“创城”宣传栏,定期宣传“创城”相关知识;认真监督本社区内住宅区和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组织开展灭“四害”工作(灭鼠、灭蟑、灭蝇、灭蚊),无鼠洞和“四害”孳生地,落实好周末大扫除和门前三包工作;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及会议室等地设有禁止吸烟标志;属公共场所的辖区单位,要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制定有相关管理和工作制度,共同推进“创城”工作开展。
(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创城”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针对“创城”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重点突破。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如:“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小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场所集中整治、灭“四害”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群众性的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局面。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让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在本社区显著位置设置“创城”横幅和宣传标语;要通过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竞赛、精神文明教育宣传等活动,增强群众文明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群众养成知荣辱、讲礼仪、守道德、有爱心的好风尚。社区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搞好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和辖区路面等场所的卫生,落实好周末大扫除。通过宣传发动,上下形成良好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促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确保目标实现。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社区“创城”办公室要建立督查台帐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分阶段、按进度设立台帐,实行全程督查,追踪问效,切实提速落实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要定期对分段目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分段目标按期完成。并将督导结果上报街道。
五、实施步骤及要求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成立华丰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结合本社区实际,按照《20xx年柳南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任务,制订本社区“创城”工作计划,并上报街道办。
第二阶段:对照标准达标阶段。此阶段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攻坚阶段。对照《柳南区关于全面推进柳州市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20xx年柳南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柳南区20xx年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要求》和本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实施并完成专项整治项目。同时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工作。向街道办书面报告工作进展。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按照标准,使各项管理工作指标达标,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此阶段主要任务是对照《柳南区20xx年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要求》做好自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华丰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辖区“创城”工作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力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并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
第四阶段:迎接考核鉴定阶段。此阶段是在自查及整改的基础上,再次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面达标。高标准接受中央考评组评审,包括资料的初审、暗访。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保证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弓长岭区、团山街道关于开展志愿者活动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志愿者源自大众、服务大众的独特优势,积极开展环卫、便民、文明、平安、文化、爱心六大行动,着力打造贴近实际、广泛参与、普惠于民、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大力弘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切实为改善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是组建相对稳定、不断壮大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立运行良好的运行机制;
三是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主动与低保户、优抚对象等结成帮扶对子,对他们进行长期性的帮扶。
三、活动内容
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参考以下服务内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生志愿服务活动。
1、环卫行动(亮点工程)
2、便民行动
组织邻里矛盾调解服务组,及时化解各类邻里矛盾纠纷;组织安居服务互助组,开展家电维修、水电修理、房屋修葺、下水疏通、家政服务等无偿或低偿服务;组织社区咨询服务组,开展政策解释、法律援助、办事指南等咨询服务,切实方便居民生活。
3、文明行动
设立和谐交通文明监督岗,营造文明出行氛围;设立文明行为监督员,重点劝导随地吐痰、乱倒垃圾、赤背上街等不文明行为;设立社区文明宣传岗,设立文明提示牌,宣传好人好事和文明礼仪,曝光不文明行为;开展节能减排倡导活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培养文明生活习惯。
4、平安行动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4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20xx年版《全国县级文明城测评体系》要求以及《郓城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责任分工》(征求意见稿),结合随官屯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以创促建、注重长效、惠及百姓、造福社会”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群众参与上做文章,在实效惠民上出成果,使人际关系更融洽、文明风气更浓厚,人居环境更优美,为推进随官屯镇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目标
加快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宜居宜业环境,强化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增强公众的文明意识,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实施时间安排
本轮创建周期为20xx—20xx年,同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动态变化,及时进行完善、调整。
1、广泛宣传阶段(20xx.4-20xx.7)
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创建工作,成立创建领导机构。掌握创建标准规划,通过各种形式的有效宣传,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方位营造创建氛围。
2、全面创建阶段(20xx.7-20xx.7)
全面争创阶段,对照20xx年版《全国县级文明城测评体系》要求、《郓城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责任分工》(征求意见稿)以及创建方案,逐项落实确保全面达标。
3、提高阶段阶段(20xx.7-20xx.12)
全面总结创建工作,对整个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根据《郓城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责任分工》进行全面的自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进一步。
四、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1、突出典型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栏、广告牌、横幅标语、微信、村村响等载体,广泛发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注重在弘扬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创建、树立岗位新风等方面选树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领导:曹学哲,责任人:李冬冬)
2、深入开展镇容镇貌治理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镇容镇貌。加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工作;取缔流动摊点和出点经营,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保持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公路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现象。(责任领导:高参,责任人:徐龙超)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创建氛围浓厚,确保公益广告宣传的内容、范围、数量达到测评要求,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责任领导:曹学哲,责任人:李冬冬)
3、突出抓好农村环境整治
建立健全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推行“户集、村收、镇运”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完善环卫设施,成立保洁队伍,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村庄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逐步达到村庄环境整洁,乡风文明,提升形象的目标。
4、深化文明创建
在镇驻地综合文化站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完善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宣传展示。在镇、村积极开展或参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各类道德先进人物推选等活动。在镇驻地显著位置展示本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安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栏、市民文明公约等。(责任领导:曹学哲,责任人:李海涛)
5、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
充分利用文化墙、宣传栏、广告牌、广播等载体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入脑入心,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责任领导:曹学哲,责任人:李冬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镇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明确总体要求,确保创城工作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扎实有序开展。
(二)宣传发动。各村(居)、镇各部门要自觉把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创建思想,树立创建信心,不断提高广大村(居)民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大家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入到文明创建工作的行列。
(三)狠抓任务落实。严格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理清工作思路, 把握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解,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层层落实,及时督促工作进度, 确保创城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督查考核。切实加大对创城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把创城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注重平时工作督查,归集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创城工作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5
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暨深化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之年,为确保“两城创建”复评顺利通过,根据《宣州区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宣州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宣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成星
常务副组长:张明志、鲍春新
副组长:马亚骉、刘彩菊、吴雪辉
成员:各所所长,各科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李瑜娟、宋春红、黄静、汪伟、胡慧慧、何俊、操军、魏巍、徐明旺、王彬、方明星、张觉凤、桂仁刚、李双七、张燕、李文婷;李瑜娟、宋春红分别兼任“两城”创建复评联络员。
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领导联系项目机制、工作协调机制、督办考核机制,主动做好抓总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办公室成员、联络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做好信息报送、材料收集等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根据《宣州区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宣州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和“八委四组”具体创建活动方案,涉及我局的创建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继续加大小餐饮整治力度、巩固和提升小餐饮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全区小餐饮证照齐全,环境干净整洁,食品安全可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促进小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确定食品操作区域内重点区域安装探头,让学校师生能直接观察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内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督促“三防”设施落实,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继续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四个最严",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开展文明餐桌与诚信经营店评选活动。召开文明餐桌行动现场会,实现城区文明餐桌宣传全覆盖,积极倡导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行业服务品位;通过评选活动,调动广大经营户文明创建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文明诚信意识,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立业和文明服务三统一。
(三)有效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健全完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皖剑”专项行动;积极争创全省无传销城市。
(四)做好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负责对商品质量和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经营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等食品安全和农药残留检测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经营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确保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管理符合要求。
(五)加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坚持开展校园周边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做到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摊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校内及周边商铺“三无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六)开展法治创建与宣传活动。以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重点,积极争创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城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构建守信激励和实信奖惩机制,定期发布红黑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推进社会信用体建设。
(八)深化“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发挥联点共建单位作用,为联系网格解决相关问题。
(九)开展窗口行业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三优一提升”和“微笑服务”活动,营造整洁优美的服务环境,培育良好规范的优良秩序,打造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全面提升窗口员工的综合素质。
(十)加强商业广告监管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开展虚假、医疗广告专项整治,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公益广告宣传,确保社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比例不少于30%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利用食品安全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做好其他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包保路段巡查,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机制;配合开展“六乱”专项整治;
配合开展市容管理决战行动;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及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创建指挥部交待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科室、所要充分认识到“两城创建一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其作为应尽之责,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任务。
(二)分项实施,突出重点。各科室、所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情况,按照分组分片、包干负责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小餐饮整治、农贸市场创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全面完成我局承担的指标任务。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确保工作高标准落实,区局考核将采取暗访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审核台账、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落实、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结果及时通报。
(四)按时总结,落实整改。请各所、各科室明确专人认真搜集整理创建资料,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等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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