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书

2022-05-21 施工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施工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乙方在甲方生产及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安全施工,本着公平、公正及人道主义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经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有甲方帮助并保证乙方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2、甲方提供住宿场所,乙方餐饮,由乙方自行安排,保证饮食安全,并尽量满足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要求。如有一些不正常的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进驻工地后,需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度,并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到安全第一。甲方工作人员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不佩戴安全帽,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周围的施工机械及危险物体、注意落石,如有危险或不安全因素,请迅速离开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隐患时,一定要以人为本。安全自保、责任自负;若出现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施工人员及现场负责人员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夜不归宿及娱乐等原因发生的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6、乙方在施工现场或宿舍不得酗酒、打架斗殴、赌博,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及规章制度,如发生意外或违法违规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7、乙方不容许带病工作,如有身体不适,请尽快就医,注意防暑,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者劝其注意。反之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意外,都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现场临时休息期间,严禁玩水、玩火以及携带一些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9、施工现场不准赤身上岗,必须穿戴整齐,以做到文明施工,如有发现罚款300元。

  10、乙方在休息期间尽量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别人休息,尽量保持个人卫生及宿舍干净整洁,讲究卫生,保持身体健康。

  11、此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后附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2

  甲方:zz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处

  乙方:

  甲乙双方就施工的安全问题达成协议:

  1.乙方在入园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填写《外来施工申请表》,进园施工人员需持有"三证",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名单交到安全秩序部。需用明火时,申领使用明火许可证。甲方负责对现场安全检查,核发动火证。

  2.乙方施工人员在办理入园施工申请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原本,并交两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经国家专业单位颁发的操作证书方可入园施工。

  3.乙方要在施工现场设安全管理人员,并接受甲方工程部门及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人员在入店期间必须佩戴安全秩序部颁发的施工人员出入证,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小区内闲逛、喧哗。

  5.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出现打架、斗殴及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作出解释并予以消除。

  6.乙方施工过程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以上条款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做相应处理。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工程部签字:安全秩序部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设备,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设备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责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设备安拆、使用的场地(如附近有高压线、障碍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基础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3在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过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如拉警戒线、警示标语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

  1.4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5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证上岗而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6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的而承租方强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7承租方在工作时间外安排使用或变更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安全责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负责。

  2.2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而使用的,或未经过承租方进行联合验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3由于施工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4提供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方案、安拆应急预案未经承租方审核及项目监理单位同意而进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5未能提供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产品合格证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6未提供有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安拆资质单位进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7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由于安拆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责任人及出租方负责。

  2.8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未执行安拆方案、操作规程、工艺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9使用施工设备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紧固、保养、维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0施工设备的安全装置未齐全、灵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1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不严格执行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3配置的安拆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4配置的指挥人员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人员负责。

  2.15施工设备安拆单位或出租方未对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6出租方未对其所配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7出租方派来的设备维护人员在对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8出租方对施工设备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人员状态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出租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规定所列所属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违约责任

  3.1凡遇上级或业主罚款,承租方将按上级或业主罚款额的.双倍给予罚款。

  3.2在安全检查中的罚款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3.3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承担,承租方不付任何责任。

  3.4凡违反有关规定的,按本协议书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至施工设备退场结束时有效。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出租、承租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书作为施工设备租赁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施工方式 按照双方设备合同及技术要求施工

  六、协议内容

  1、乙方负责其所有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甲方属地的健康、安全、环保工作,严格遵守甲方公司安全生产的六大禁令:

  ①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②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③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④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⑤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⑥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2、乙方进入甲方公司施工,须经双方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3、乙方施工前,必须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及乙方施工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工程交底,并与甲方公司签订本施工安全协议书;乙方还须编制项目作业计划书,并经其施工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督审查通过。

  4、乙方在甲方属地施工期间须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还需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及安全监管工作。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需佩戴施安全帽,穿戴完整的个人防护用品,携带完好的高空安全带,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生产区域。

  6、施工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电气焊操作证、电工操作证、起重操作证等),并由甲方审核作业人员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同时,由乙方负责在施工前将证件复印件交至甲方现场负责人处存档。

  7、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必要时做到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不得擅动与施工无关的设施及设备,施工中对施工区域内的甲方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乙方人员、施工设备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对于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引起火灾、设备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9、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乙方对其所有施工人员及相关联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由甲方项目负责单位与甲方属地单位负责人联系,经同意后由属地单位派专业人员监督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以上专业操作,最后经双方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停用时或拆卸时也应按上述程序进行。

  11、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沟壑开挖、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时,需到甲方项目负责单位或甲方属地管理单位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后方可施工。

  12、施工车辆进出公司各大门以及转弯时必须减速行驶(低于5km/h),并停车主动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物资出公司时须出具甲方公司开具的出门证,物资或工具入公司时应在门卫处做好登记。

  13、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分厂、现场安全员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指正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4、乙方在施工期间须遵守甲方HSE规定及基础管理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卫生防护,不乱扔垃圾,不污染、破坏地面和设施(当天产生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或放入甲方指定的区域、地点)。

  15、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环境破坏,保护所有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甲方对承包方管理的要求,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交纳安全管理抵押金20xx元。乙方施工期间若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甲方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将开具“HSE奖罚通知单”进行处罚或奖励,处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工程结束,乙方若无任何违章、违规行为,抵押金将原数退还。

  16、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5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第一条 乙方的资质审查由甲方审查确认,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具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近两年安全施工证明;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等具有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证书;

  5、配备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0人以上的承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6、配备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二条 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无重伤、死亡事故;无人身群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重大损坏事故。

  第三条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第四条 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该机构成员包括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该管理体系下设安全员,负责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适应的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条 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严格审查乙方的安全资质。

  3、有权参加审查乙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4、帮助协调承包人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5、有权督促、检查乙方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发书面安全不符合项通知,有权视其情况责令其停工整顿。

  6、负责组织相关人参加的联合安全施工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协助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标准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单项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后实施。

  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所有作业人员中没有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上述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离开施工现场。

  5、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并经检验合格产品,符合检验周期。

  6、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的报装、验收、效验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

  7、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办理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8、乙方在现场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并要考虑与其它单位整体的协调性。

  9、施工现场严禁存在“三合一”(办公、仓库、生活)场所,夜间现场值班人员应向发包人备案。

  10、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和设备损坏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11、严格按基建程序、施工程序、建设工程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施工。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合同到期无安全事故后返还。

  第九条 甲方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甲方根据情节对乙方进行处罚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以现金的形式给甲方上交。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注:”三不放过”原则: 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 :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xx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 :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五、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行车、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安全,根据铁道部和兰州铁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乙方创造条件并作好与兰州铁路局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委派专职安全防护员。

  3、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组织抢修,甲方有权对乙方调查、处罚和统计上报。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人员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行为或人员、机械设备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和停工。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铁路安全规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工作服、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或未落实严禁施工。

  3、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特殊作业操作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听从铁路局安全监管人员、甲方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为重。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一机一人一防护”的规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无甲方防护人员乙方人员或机具不得进入既有线隔离栅内。

  10、乙方必须加强人员、机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线机车车辆限界,不得影响正常的行车作业,做到工完料尽,否则发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2、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造车行车中断、铁路设备损坏;

  (2)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3)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4)发生火灾、触电和交通事故;

  (5)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6)应机械设备带病作业,酒后、疲劳等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

  第五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8

  甲方: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国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原料结构调整项目 作业内容:备煤筒仓工程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的作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各类施工事故发生,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持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3、新建装置在投料试车阶段或在既有的生产装置区内的施工,甲方相关人员必须针对施工场所的有关化工生产系统的危险源向乙方相关人员进行专项交底,要求乙方必须充分辨识施工场所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对需控制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编制出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其实施。

  4、监督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项目开工前及每年对其职工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并建立安全培训、安全会议、安全考试档案。

  5、审查乙方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协助乙方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乙方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及会议精神。

  7、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乙方施工作业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并发出处罚通知单;对严重违章的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工整顿。

  8、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9、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伤害,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制定“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乙方必须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必须有齐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

  3、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相关施工管理规定并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用工,严禁使用未

  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规考试,并报甲方安全主管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6、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其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7、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8、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施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需甲方协助解决的必须进行书面提出申请。

  10、乙方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票、工作票、动火证、动土证、入塔入罐等票证制度,不准无证或未经过审批就开始施工作业。

  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务必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察部门。

  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发现甲方有违规强迫施工行为,应积极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申诉,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13、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乙方必须对其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4、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组人员状态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

  15、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违反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等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16、乙方使用甲方电气和其它有关设备,必须向甲方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不准擅自接拉电源和动用甲方设备设施,乙方施工现场用电由甲方负责确认安全可靠符合要求后接通电源,方可投入使用。

  17、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所需要的原材料、货物和工具、设备、要按工厂需求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阻塞道路,影响消防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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