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书

2022-05-15 施工协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施工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1

  甲方:供暖商

  乙方:业主委员会

  为保障供暖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 20xx 年11月15日至 20xx 年3月15日。

  二、收费价格为每平方米 (政府指导价)XXX元,其中阳台、储藏间及楼道公摊面积按半价收取。

  三、取暖费由乙方收取,乙方收齐经甲方核定后存入银行机构建立一个专门帐户,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交费取暖户名单供暖,供暖后银行凭甲乙双方签字的结算清单按月把取暖费拨给甲方。

  四、个别因未入住等原因未交取暖费的用户,由甲方采取措施停暖,甲方不得以取暖费未收齐为由拒绝或拖延供暖,否则乙方扣除延迟期双倍的取暖费;取暖户盗暖的甲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有协助甲方查处盗暖行为及作证的义务。

  五、供热期间在房间正常封闭情况下,甲方应保证取暖户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阳台、储藏间及楼道公摊面积除外)。取暖户发现室温低于16摄氏度时,要及时告知甲方和乙方,乙方要把取暖户投诉时间及甲方解决结果等详细情况经三方签字记录备案,并依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由于非故障原因致使取暖户投诉供暖达不到标准的,甲方要及时提高供水温度并在2小时之内达到供热标准,且保证在24小时之内不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况的前提下,可免扣取暖费,否则,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每出现一次这种情况扣除当年取暖费总额的1%。

  2、如供暖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组织人员抢修,4个小时之内恢愎供暖且一个月内出现故障不超过三次的,可免扣取暖费;如果4个小时内未恢愎供暖或一个月内出现故障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实际停暖天数扣减取暖费,每次停暖超过4个小时而不足一天的部分按整天计算(意在促使甲方经常检修尽量少出故障维持正常供暖)。

  六、乙方扣减取暖费应提供有取暖户及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的投诉记录或故障记录。遇取暖户投诉或是供暖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在乙方提供的记录上签字,如果甲方既不应诉解决问题也不在记录上签字,故意造成乙方扣减取暖费证据缺失的,取暖户或乙方可请公证人员到场对甲方的违约情况进行公证,公证书可作为扣减取暖费的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并由乙方在结算时从取暖费中扣除。

  七、此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X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2

  凡来我公司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第三条: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为所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和范围,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对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险施工现场,夜间要悬挂警示灯。

  第六条:施工单位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设施安装前,应当由施工方专业技术人员向综合部提供有关设施数据的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安装;

  (二)在设施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设施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

  (二)来公司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四)来公司施工单位动用明火前,到综合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带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1份和灭火器材抵押金200元,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单位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及时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险品;

  (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八)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压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处理过的各类油桶油罐;

  (十)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房屋,应符合防火规定。消防通道经常保持通畅,宽度不少于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十二)氧气瓶、乙炔瓶和液化气瓶等压力容器要专人保管,单独存放,气瓶上有橡胶保护圈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附件;气瓶要定期检验,并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检验合格证明。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尘面具等。

  第九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达到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二)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着装符合有关施工规定,女职工长发要盘入工作帽内;特殊作业要按国家有关要求着装;在机械转动环境中作业的着装要防止缠绕;进入现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三) 发现施工现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员或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施工人员对管理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

  第十条: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管理

  施工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和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应每天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安保科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可以责令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生活设施的管理

  (一)现场禁止设置宿舍,现场生活管理措施、卫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责任到人;

  (二)临时设施必须符合企业有关要求,搭设整齐,内外整洁;

  (三)现场配备急救药箱,能够紧急处置突发性急症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

  (四)施工现场禁止做饭。饮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施工方须向本公司提供以下六项附件:

  (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提供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六)双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第十四条:施工方签订合同前按合同额大小需向xxxx有限公司缴纳安全抵押金xx—5000元。

  第十五条:对违反以上规定和标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纠正,以后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安全押金100—500元,连续三次受到处罚者责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罚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严重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权取消施工资格。凡安全施工无违章者施工结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施工方自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施工方全部承担责任,xxxx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外来施工单位一份,公司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各一份;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此安全协议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xxxx有限公司:(盖章) 外来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 方:xx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 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 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 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 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 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 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 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 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 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 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 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 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 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 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 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 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 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 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 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 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 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 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 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 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 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 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 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 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 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 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 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

  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合同内容:

  甲方将 商住小区一期的中央空调末端系统安装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安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安装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三、 施工范围:

  商住小区1#﹑2#、4#、5#、7#、8#、11#、13#、14#、16#楼的室内中央空调末端工程安装(包括风机盘、控制开关、外墙1.5米以内的风机盘配套管道及管道保温、管道过墙开洞、封堵等施工)。

  四、 工程地点: 小区内。

  五、 承包方式:

  清工承包法(包工不包料)。

  六、 结算方式:

  每组风机盘以 肆佰 元人民币计算。

  七、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栋楼施工至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70% 作为工程进度款,每栋楼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95% ,剩余的 5% 在工程全部交工或一个采暖期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 安装施工期:

  总安装期:20xx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各栋楼交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决定)。

  九、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所用安装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乙方需要的安装工具及脚手架由乙方自行提供(大型工具除外500元以上)

  十、 施工准备:

  1、甲方须在双方确定的开工日前 10日内做好安装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代表到场验看,如发现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召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上述整改工作。

  2、安装开工前,甲方给乙方开具进场施工开工通知书并组织乙方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及时到场验看,以保证安装工程如期开工。

  4、乙方进场安装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开工日期和安装班组负责人名单,甲方联系人签收回复乙方,甲方签收确认的日期为正式开工日期,若甲方未将相关书面资料反馈乙方,则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十一、安装要求:

  1、开工前乙方要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施工地现场认真核对甲方设计的中央空调图纸与甲方原有的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管道、排风(烟)管道是否有冲突的地方,实施中如因与上述管道有冲突要局部改变管道走向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加额度在安装费的18%以内(含18%)甲方不予签证,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机房、管道井、风井等的土建部分布置设计图纸以便乙方进行相应的安装施工,未按照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动位置或管道走向造成的反工,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空调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如与本合同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时,则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十二、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暖通行业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冲洗记录、打压试验报告,及其它证件和手续。

  2、质量要求:合格。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确认之后,方能对原计划施工方案做修改。

  4、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作为依据,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则要重新安排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乙方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如被甲方或甲方装璜单位损坏的管道乙方不予负责(如需修理工费由甲方支付)。

  十三、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的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施工过程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杜绝违章操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电器线路、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的安全,造成损失或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需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注意电器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及其他施工过程的安全保障,并责令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安全

  十四、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规定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水源、电源。

  2、负责协调解决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工种的互相配合,督促和指导乙方施工。

  3、负责在调试、检验过程中的监督、验收。

  乙方责任:

  装条件的提出施工整改意见。

  2、负责设备、施工材料在施工现场的保管、搬运、起吊、分层、就位等。

  3、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本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安全及防护措施。提供中央空调安装施工资质证书、安装管理制度和上岗证及特殊工种操作证件,派员参加甲方主持的现场工程协调会或总包方、监理公司组织的有关施工单位的工作会议。

  4、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提交甲方,对安装现场实行专人管理,配备事故由乙方负责及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对施工环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不符合安专业管理人员实施现场监理。

  5、负责正常安装过程中所需空调部件及材料的搬运、堆放。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机械和劳保用品。

  6、 负责做好安全防护,负责清理施工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 负责施工过程中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顺延开工,并对工期的延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因不能如期完工的,推迟一天扣合同总款的0.3%作为工期延误罚款。

  3、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

  十六、双方代表:

  1、甲方委派一名代表,负责安装现场工作的监督及联系协调。

  2、乙方委派一名代表,负责安装现场施工安排及联系协调。

  3、双方代表经确定后,如确需变更的,须提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且对签署方具有同等效力。

  2、凡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五(5)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5

  甲方: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国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原料结构调整项目 作业内容:备煤筒仓工程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的作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各类施工事故发生,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持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3、新建装置在投料试车阶段或在既有的生产装置区内的施工,甲方相关人员必须针对施工场所的有关化工生产系统的危险源向乙方相关人员进行专项交底,要求乙方必须充分辨识施工场所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对需控制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编制出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其实施。

  4、监督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项目开工前及每年对其职工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并建立安全培训、安全会议、安全考试档案。

  5、审查乙方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协助乙方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乙方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及会议精神。

  7、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乙方施工作业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并发出处罚通知单;对严重违章的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工整顿。

  8、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9、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伤害,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制定“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乙方必须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必须有齐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

  3、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相关施工管理规定并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用工,严禁使用未

  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规考试,并报甲方安全主管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6、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其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7、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8、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施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需甲方协助解决的必须进行书面提出申请。

  10、乙方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票、工作票、动火证、动土证、入塔入罐等票证制度,不准无证或未经过审批就开始施工作业。

  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务必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察部门。

  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发现甲方有违规强迫施工行为,应积极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申诉,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13、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乙方必须对其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4、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组人员状态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

  15、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违反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等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16、乙方使用甲方电气和其它有关设备,必须向甲方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不准擅自接拉电源和动用甲方设备设施,乙方施工现场用电由甲方负责确认安全可靠符合要求后接通电源,方可投入使用。

  17、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所需要的原材料、货物和工具、设备、要按工厂需求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阻塞道路,影响消防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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