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方案

2022-05-01 施工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施工方案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施工方案 篇1

  一、目的:为了加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物资、材料、工具及施工机械车辆管理,防止发生盗窃事件,确保公司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二、施工区域范围概况:

  (一)本项目分部所辖施工区域现在开工点有:13#楼、19#楼、20#楼、21#楼、22#楼、23#楼、24#楼、25#楼、26#楼、27#楼、28#楼、29#楼、30#楼、31#楼。

  (二)各施工区域内主要管理对象为:施工生产所需物资材料、工具、边角废料、机械车辆及各类设备设施,临时储油库和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部生活办公设施及车辆,试验室仪器及各类物品,食堂的各类物品材料。

  三、施工现场防盗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防盗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庆涛

  副组长:臧绍冰

  成 员:马殿凯、李志强、马国栋、孙丛、赵军、赵强强

  (二)项目分部下设施工现场防盗办公室在项目分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主任负责组织日常工作。

  (三)职责

  1.组长职责

  1)组长是分部管理范围内施工现场防盗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对分部施工范围内的防盗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分部施工现场防盗管理所需资源的外部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盗窃事件。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分部管理范围内施工现场防盗管理的具体安排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防盗管理方案。

  3)负责施工现场盗窃事件的具体调查工作并报告组长。

  3.成员职责

  1)防盗小组各成员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防盗管理具体工作,配合项目分部做好防盗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管理辖范围内所有物资材料、废料、工器具、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核对清查工作。

  3)完成项目分部防盗管理小组安排的工作。

  4.防盗办公室职责

  1)负责项目分部防盗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的管理。按要求派遣所需车辆和配备所需物资。

  2)负责根据防盗管理工作有效设置保安看守人员。

  3)负责根据施工进程需要组织防盗巡逻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发生的盗窃事件。

  四、防盗保障措施

  (一)各个施工区域的防盗工作由管辖的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完成,各施工区域相应成立各自的防盗管理组织机构,与项目分部防盗管理机构成为一体。

  (二)项目分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成立项目分部临时防盗巡逻小组全天候不定时巡逻,负责检查监督各个施工区域的安防工作。

  1.各施工区域加强辖区范围内的管理工作,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需要找人时,必须在施工范围以外等待,由施工现场管理人传唤,否则将按非施工人员处理赶出施工现场以外。

  2.项目分部组建临时防盗巡逻小组,工作中有权对非生产时间或可疑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进行盘查、询问,发现问题立即向防盗办公室报告,防盗办公室立即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类物资材料、机械、设备设施必须有完整的调拨手续,项目分部临时防盗巡逻小组有权对手续不全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类物资、车辆采取扣留等待处理。

  (三)项目部组建防盗应急小组由项目分部所有保安人员和施工单位防盗应急小组组成,由防盗办公室统一调度,负责维护项目分部防盗事件处置现场的秩序,保护内部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阻止盗窃事件发展扩大。

  (四)加强防盗知识宣传。

  五、防盗事件处置程序

  (一)防盗事件:施工现场、重要部位或项目部生活办公区进出的人员、车辆、物资材料,发生手续不全、来路去向不明、强行抢夺等现象均为防盗事件。

  (二)各级防盗管理机构发现盗窃事件,必须报告项目分部防盗管理办公室,由项目分部防盗管理办公室组织处理,禁止私自处理。

  (三)项目分部防盗管理办公室报警电话:68023064

  (四)项目分部盗窃事件处置程序:

安全施工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及“3.3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组织机构

  1、工作目标: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巩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2、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质安站,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方式及工作机制

  1、检查对象: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检查方式:做到“五个结合”:(1)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结合;(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设工程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3)坚持与日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4)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5)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3、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个机制”:(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各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向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报告。(3)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一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三、专项检查内容

  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检查内容:(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4)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6)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作业班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7)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情况。

  2、检查重点:(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2)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3)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5)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4月1日——4月30日)

  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严防发生事故灾难。

  2、制定工作方案(5月1日——6月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要防坍塌垮塌,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

  3、督查落实(6月1日——12月31日)

  专项检查工作原理,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按要求落实工作或涉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安全施工方案 篇3

  摘要:

  安全技术措施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而采取的消灭或控制措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企业嫡削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这些文件一经确认,即作为施工过程中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高度重视由此可能引起和产生和的各种法律后果与风险。

  关键词:

  安全 技术 措施 审核

  1前言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前,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为“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条例》实施后,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也成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和组成部分。这样相对于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来说,由此增加了很多原来不应由他承担的法律后果和风险。作为监理工程师,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和风险回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核的依据和内容

  2.1.审核的依据

  (1)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

  (2)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条件

  (3)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4)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文件;

  (5)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2.2审核的主要内容

  2.2.1施工组织设计和必须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设计,必须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签字。实际审查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审的文件。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时,应注意签字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2. 2.2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区的有关法规的规定,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有附具的安全验算书是否违反建设标准;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是否具体针对施工的环境、施工工艺、机械设施以及技术管理状况等具体条件,方案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某住商楼开发工程,建筑面积为7万余IIl2,28个单位工程组成,五层框架结构为主,施工单位在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中只有一名施工技术员、一名安全检查员、一名架子工、一名电焊工和一名电工的特种上岗证,这远远满足不了整个工程的需要和规范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施工中没有用到塔吊,施工组织设计中却出现了塔吊,而且塔吊的型号、规格与井架相同,是井架的型号,井架人员的操作证是塔吊的上岗证,与工程使用不相符。

  2.2.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市容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的要求。这里包括办公区、施工区、职工宿舍区、文化活动区、食堂区的合理设置,施工噪声的控制、废渣(浆)的清理、食堂卫生的排污、全工区的防火、建筑垃圾的处理等。

  2.2.3审查安全专项措施费用的落实、安排和使用控制情况。

  3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审核

  危险性较大工程审核是监理工程师审核的重要内容,在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中,还应审核是否考虑了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20xx.12.1)的规定,下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主要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或槽。

  (3)模板工程主要是指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lOkN/rn2,或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是指起重量超过200t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塔吊和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以及群塔吊使用的工程。

  (5)脚手架工程是指30m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如高层建筑的外墙脚手架工程;幕墙玻璃安装升降吊蓝。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的方案。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及需要专家论证、审核的其它工程。

  (8)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高空坠落

  ②物体打击伤

  ③机械伤害

  ④防台抢险

  ⑤坍塌事故

  ⑥触电伤亡事故

  ⑦火灾抢救

  ⑧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应急抢险(救)内容。

  4结语

  总之,监理工程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中,应该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宗旨和原则。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方案、内容必须提出、纠正.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中的专家论证、审查,应提示施工单位,组织比较有权威性的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对方案内容不完整,如缺少机械装拆工艺流程、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完善;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专项方案不相符的,应指示施工单位对该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方案应按原程序进行审批。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20xx. 12.1.建设部.

  [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20xx.12.1.建设部,

  [4]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实务.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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