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对中国后世文学发展具有重大贡献。曹植天资聪颖,文滔武略,“年十岁余,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善属文”。
曹植前期的诗歌多叙写宴游、留连光景、感激恩荣、歌功颂德之作。重在描写他贵族王子的优游生活,重视门第风气,宣扬家族文学。此外,还反映他“生乎乱、长乎军”的时代感受。他的后期诗歌,主要抒发他在压制之下时而愤慨时而哀怨的心情,表现他不甘被弃置,希冀用世立功的愿望。
一、曹植诗歌中的“雅”与“俗”
曹植诗歌精神中的“雅”元素,体现在对儒道名法思想,五言诗及乐府诗的继承和发展;曹植诗歌精神的“俗”元素,多体现在对古诗十九首和无名氏古诗的继承和发展,以民间生活,男女情事为主要内容,反映民情风俗。
二、曹植诗歌中的“文”与“质”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壅也》)
质是以仁义忠恕等为旨归的人的德性,而文则是指言辞文学。它们分别属于道家和儒家学派范畴。曹植的诗歌,“文”甚于“质”,他所塑造的文学形象,常常渗透着儒家的伦理意识。曹植晚年由于生活的孤独和现实生活的压迫,使得他后期的诗歌恢复了汉诗“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的质朴自然的原则。
三、曹植诗歌中的`“豁达”与“闺怨”
曹植诗歌创作可以划分为邺下时期与黄初,太和时期两个阶段。
他前期的诗歌文采斐然,辞藻华丽,气度豁达,吸收了各家之精华,在于言志抒情。后期由于受到政治的打击,遭受囚禁没有自由,郁郁不得志,因而他的诗歌变的沉郁苍凉,多抒发郁愤哀怨之情。
曹植诗歌的精神三元素,对于整个建安文学时期有着极大地影响。他的后期的诗歌,无论艺术上,还是思想上,都达到了魏晋文学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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