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公民用)
申请人:刘成成(与刘成系同胞兄弟),男,汉族,住址:甘肃省某某县MMM乡某某村2号,电话:1590165AAAA,010—528920AA
刘成涉嫌盗窃一案,贵局已立案侦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请求贵局对刘成取保候审。理由如下:(1)本案中刘成系初犯;(2)、刘成到案后能够如实交代犯罪行为,且在公安机关抓捕的过程中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的行为;(3)本案中刘成盗窃数额为1700元,数额较小,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量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4)刘成是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综上所述,根据本案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刘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请求贵局依法予以批准。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申请人: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保证人的身份及住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