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异议申请报告

2017-07-07世肯 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要用到,你是否知道申请报告的书写规范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财产保全异议申请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阅读。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报告一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盖章)

  XXXX年X月XX日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报告二

  申请人:河南华通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连霍高速交叉口南300米路东

  法定代表人:姜xx

  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车牌号为豫AK9298的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发动机号xxxx,车架号xxx)退还给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13日,申请人河南华通实业有限公司与购车人葛传强签订《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下称服务合同),约定葛传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发动机号为1611B060321,车架号为LZGCL2R44BX031728的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车辆总价款396000元,葛传强支付30%的首付车款即119000元,其余277000元申请汽车贷款,申请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张俊士提供反担保。该服务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在乙方付清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且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还约定:“在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对贷款银行和甲方的全部义务后,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甲方并向乙方交付留存的材料”。

  2015年4月1日,申请人将标的车辆交付给葛传强2015年4月19日,将该车抵押给贷款银行并由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葛传强同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财富广场支行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财富广场支行提供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迄今为止,葛传强尚欠银行贷款元未予偿还。2015年7月27日,葛传强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受害人申请将该车辆予以保全扣押。

  车牌号为豫AK9298的宇通牌重型汽车系申请人保留所有权的车辆,并非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所能保全的当事人的财产范围。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请异议,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豫AK9298退还给申请人。

  此致

  二七区人民法院

  异议申请人:

  二O**年月日

  附:1。《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及葛传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复印件;

  3。葛传强归还银行贷款及申请人代葛传强垫付银行贷款的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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