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年代,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参与分配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参与分配申请书1
陈颖毅法官:
本人丁浩与被执行人徐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xx年8月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贵院的执行法官马格为具体负责人,当时已经提出了参与分配的申请。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房地产等财产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作为徐胜的债权人之一,本人想具体了解下参与分配的大概时间和大致方案。
申请人:
20xx年10月15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2
根据以上参与债权分配的条件,普通债权人只要符合以上所述的各项条件就能够申请参与分配,但是是否能申请参与分配和是否能确实分配到财产不是等同的。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首先扣除参与分配的各债权人的执行费用,余额用于清偿。那么参与分配的顺序是:
(一)法定债权。如财产保全产生的债务。
(二)有担保权的债务。即在产生债权债务的时候设立了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务。
(三)首先采取查封等措施的。
(四)普通债权。也就是普通的借贷关系,没有什么担保抵押之类保障的债权。
(五)行政或刑事处罚。我国法律主要保护公民的利益,因此先保障公民的其他债权得到偿还才能分配行政或刑事处罚的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个顺序中有多个债权人并且财产不足够清偿全部债务的时候,分配原则按照债权人之间的比例进行偿还。
综合上面所说的,想要参与分配那么就必须要写一份申请书,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做法是属于合法的,因此,在写申请书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里面的内容,最重要的就是当事人必须要取得执行的依据,这样才能更好让执法人员同意自己的诉求。
参与分配申请书3
申请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准予申请人参与被申请人财产的分配。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结,并作出( )深罗法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没有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已经向贵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案号:()深罗法执一字第 号。经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已经因其他案件被深圳市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案号为( )粤 执 号,该案承办法官系法官,联系电话: 。为使申请人的债权得到有效实现,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8条之规定,特提出参与分配申请,望允准。
此 致
深圳市 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4
债权人要参与分配,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这一条件的主要目的是确认申请参与分配人是债权人,也就是说需要经过法定程序验证过的.债权人才能申请,而没有被法院确认为债权人的不能参与。
(二)分配的前提条件。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这一条件是说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够清偿全部债务,所以才需要按照顺序逐一清偿或者按比例偿还债务。
(三)用以分配的财产条件。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之前。也就是说申请参与分配的时候,必须还有债务人没被执行完的财产可用于还债,否则失去用以分配的财产,参与分配也就没有意义。
(四)管辖条件。参与分配应当向原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和执行依据,由该法院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
参与分配申请书5
伊旗人民政府:
隶属于我局的二级单位规划城市管理监督大队成立于20xx年11月,承担着我旗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市容市貌管理、国省县道两侧环境整治及建筑垃圾管理等工作任务。大队现实有在岗人员118人,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大队现内设7个中队和1个办公室。20xx年是我旗创建全国文明旗县关键年、冲刺年、决战年,城管大队面临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职能,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确保创城工作的有效推进,根据工作需要,现需为大队充实执法人员50名(30周岁以下男性)。建议从近年来复转退伍军人及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的待业青年中考试招聘(法律、规划、建筑及相关专业者优先)。恳请旗人民政府给予考虑为盼。
专此请示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7月20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6
X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执行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申请人已经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受理案号法执字第 号,执行标的额为X元。执行过程中,贵院通知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也在执行过程中,目前拟执行财产有银行帐户资金、机器设备等财产,由X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为保障申请人的财产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依法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在X人民法院执行的财产。
此致
敬礼!
xxxx
20xx年x月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7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法定代表人: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法定代表人: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男,20xx年11月28日出生,住xx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属于被申请人xx所有的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xx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偿付申请人本金500万元及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根据已生效的xx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28日作出的xx民事裁定书,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属于被申请人xx所有的位于xx市xx大道xx号房产已于20xx年1月7日被贵院查封。
为了判决得以执行,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院判决权威,特申请贵院将上述房产评估、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且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8
申请人:xxx,性别x,xx族,xx年x月x日生,现住xx。
申请事项:参加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的分配。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一案,xx年x月x日,xxxxx人民法院已作出xxxxx民事调解(判决)书,现该调解(判决)书已生效,xxx拒不按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截止目前仍有近xx余万元未执行到位。目前未发现xxx在xx地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现申请人得知xxxx名下在xxx拥有一套房产,现该房产已被xxx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业已进入拍卖执行阶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至29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0条至96条,提出上述请求。
申请人:xx
xx年x月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9
参与分配申请书××人民法院: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累计欠申报人人民币65,250。00元。申请人于20xx年7月3日向贵院起诉,申请人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16。00元,贵院予以受理(案号为[20xx]××法民二初字第××号),并于20xx年9月17日开庭审理。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机器设备等财产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即将拍卖。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0、91、92条之规定。申请人依法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措施的财产。
申请人:×××
参与分配申请书10
xx人民法院:
xxxx(破产企业名称)已于xx年xx月xx日被xx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xx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
管理人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xxxx尚欠该破产企业 款(写明款项性质)xx元,且该债权已由xx人民法院以(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或xx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
破产管理人经调查,并与债务人xxxx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xx家,债权总额达xx元,而该债务人现在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xxxx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11
申请人深圳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
法定
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人诉东莞市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审理,案号:。因东莞市有限公司的财产已被贵院已受理的案件查封,故现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参与财产分配,望予以准许。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20xx年月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12
(XX)XX字第X号
XX人民法院:
XXX(破产企业名称)已于X年X月X日被XX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XX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管理人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XXX尚欠该破产企业 款(写明款项性质)XX元,且该债权已由XX人民法院以(XX)X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或XX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破产管理人经调查,并与债务人XXX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XX家,债权总额达XX元,而该债务人现在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XXX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管理人
X年X月X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申请参与分配被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采取了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措施的被申请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栋__________号的房屋,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
2、参与分配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______元(利息以本金_____________元为基数,按年利息24%,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受理费_______元,公告费_______元,保全费___________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____________元(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暂计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上述金额暂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作出(_____)粤_____民初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后,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_____号。
目前,经过与相关法官及助理联系并核实得知,被申请人的上述房屋已被另案申请人(__________)[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民_____初字第__________号],向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查封(首封),并将依法进行拍卖,该执行案件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粤__________号。故为保障本案申请人的债权和合法权益得以有效实现,现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0、91、92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提出参与分配申请,望贵院积极与相关执行法官沟通,及时办理参与分配事宜。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附相关案件信息:_________________
1、现正在处置涉案房屋的案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执行法官: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14
申请人:某某,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地,现住某某地。
被申请人:某某,男,1958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地,现住某某地。
申请事项:
依法裁令准许申请人参与分配被申请人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拍卖、变卖所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分别作出(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已于20xx年7月2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被申请人有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可供执行,同时,该财产已经另案申请人(某某)申请,贵院进行了评估,即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某某除上述土地及建筑物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因申请人的债权与另案申请执行人某某的债权同为普通债权,依据上述司法解释之规定,申请人有权参与对上述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所得分配。
综上,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提出如上申请,望贵院依法准许并按照法律明确规定依照债权比例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执行财产。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xx年十二月十六日
参与分配申请书15
惠东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与被执行人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xxx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xx)惠东法民一初字第20号,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其他财产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扣押或冻结等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黄妙华的财产分配,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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