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因
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数量、使用地点、租赁单价名称规格型号租用数量使用地点租赁单价是否为含税价格及税率工程施工,需租用甲方的大型机械设备,
第三条租赁的期限租期暂定_____天。具体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即从乙方接收机械设备之日开始起算,至乙方归还所租赁机械设备为止。第四条租金
4.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每月按30天计,每天为人民币____(大写)元整。(租用机械数量不止一台且规格不一致的,在第二条表格中分项列明。)
4.2甲方为该机械设备配置操作人员承担。
4.3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租金,甲方应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租赁机械的交付和验收名,月工资为元
1、甲方依乙方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移交合同约定的租赁机械,双方就共同对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附属配件以及安装质量状况进行清点,制作交接清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2、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安装施工队伍承担安装作业和须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的,检测合格日期为租赁机械的移交日期。
3、乙方发出通知后又变更交付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交付通知后不能指定时间地点交付租赁设备的,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进出场费
1、租赁机械进出场所发生的运输、吊装、搬运、安装、拆卸、检测等工作,由甲方负责,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甲方负责进场费用,乙方负责退场费用。
2、必须由相应资质专业安装施工企业承租安装和检测的,由甲方(或乙方)与第三方订立安装拆卸合同并支付费用,并告知本合同另一方。
第七条维修与保养
1、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并承担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
2、因故障造成租赁设备无法运行,甲方自接到通知时起__2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自机械停止运行时起小时)内仍未排除故障恢复运行的,从第二日起开始扣除租金,若停机超过日,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损失。
3、甲方设备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属于正常维修保养,乙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
第八条设备的保管与风险承担
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承租方,到设备交还出租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设备和甲方随设备配置的机组人员的保险由甲方承担;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的保险由乙方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时,造成的设备损失和甲方机组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租赁设备以外的其他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设备的交还
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通知甲方,通知应采取书面、电话等有效方式。
2、甲方收到通知或乙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甲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乙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清点设备后,签订交接清单,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撤出场后,乙方不再对机械设备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当地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等单位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乙方通知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乙方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甲方应当提供。
3、甲方应提供租赁期间的技术保障、维修保养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4、向乙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5、甲方派出操作人员操作机械的,应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并保管好承租的机械设备。
3、为甲方对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和维护作业提供协助。
4、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毁损灭失或有第三方主张权利的,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乙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每逾期一天,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元/天,预期提供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乙方认为不能适用的,甲方支付乙方方其他直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交付的租赁设备在日内不能验收合格,或者因设备故障在日元的违约金,由此造成乙内不能修复并投入使用,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经支付合同约定规定的费用,另外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4、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机械的,应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5、因甲方出租设备的质量问题造成乙方在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相应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不支付租赁费超过天,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转。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自行收回设备,并要求乙方另外支付元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支付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中甲方指定联系人为指定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联系方式为;乙方。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对方。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义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近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
一、租赁设备:_________(如所需设备较多,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音响设备租赁协议。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
二、服务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如活动时间为一天,甲方需提供乙方午餐及饮料。
三、服务地点:_________。
四、服务性质:_________。
五、租 金支付:
全款总额_________元人民币。此为不含税价(如开发票需交4%税金)。如甲方负责运输,则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乙方公司接人员及设备,并在 活动结束后负责运回,合同范本《音响设备租赁协议》。在活动当天,服务人员与设备全部运到并安装调试后,甲方需全款结给乙方,作为劳务报酬。如为多天活动,则需另议。
六、违约条款: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如一方无故取消,需赔偿违约金,为实际损失。
2、如遇天气和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责任由甲方负责。
3、如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方负责设备的保管,如发生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甲方需照价赔偿给乙方。
七、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令法规办理。如发生争执,双方不得圆满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九、对于此次活动的配音师有何评定:优()良()中()差()原因_________。
十、对于此次活动的音响设备有何评价:优()良()中()差()原因_________。
十一、补充规定:现金结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医院)
乙方: (公司)
甲方是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乙方是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医疗机构,现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投放设备的名称及型号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套)。
三、合作方式:
1: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上海茸城医院有限公司在1—8月内投放消化内科所需要的医疗设备,检查设备,相应的耗材等。
2:租赁期为_____年。则甲方每月按照科室收入_______%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的医疗设备租赁使用费。
四、所有权归属:
1:本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租赁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约,具体事宜再定。
3:租赁期满后乙方可以根据需求将设备无偿捐献给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维修成本纳入成本核算。
五、人员配备:
乙方根据需要配备相关科室人员________名,其中医生______名,管理、营销人员________名;并参与协调科室的发展管理;上述乙方推荐人员的工资按照医院现在的工资标准发放,奖金由乙方根据工作
量支付。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本协议约定享有对设备的使用权;
2、依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设备使用租赁费;
3、甲方需根据设备情况无偿提供符合设备需求的经营场地;配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设施, 如水、电系统。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设备使用租赁费,乙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并将设备无条件收回,其中乙方产生的投放医疗设备费用由甲方独立承。
2、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性能稳定;
3、负责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及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4、负责安排对操作医护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指导。
七、设备使用租赁费的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每月的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设备使用租赁费。
八、重大变故处理
1、双方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协议时间提供医疗设备,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协议。
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设备使用租赁费,延期每超过5个工作日,需向乙方额外支付分成款的______%。
十、纠纷解决方式:
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到期,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期;若不延期乙方人员及设备全部撤出,甲乙双方合作结束,本协议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4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5.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借用资质的现象。候联界除在使用岳阳设计院的资质外,还借用了“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安智丰公司”)的资质。而且广安智丰公司具有“施工资质”。凭什么认定,候联界的签字行为就代表岳阳设计院,而不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呢?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被上诉人的经办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连书”是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呢?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5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______,甲方同意租借。因此,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规定。
二、租赁品种、租赁价格及修理赔偿费用以合同附件为准。所租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租赁日期以双方签收送货单位或提货单为准。
三、租赁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如果租用时间不足按约定时间,延长按送货租用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期限需在__个月以上,不足__个月,按__个月租赁收费,租赁物资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费持续计算。
四、甲方必须按乙方供货计划提供设备,如期保证质量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产品。
五、租费每季度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并结清租赁费用,押金当抵作租费处理,甲方开出结算单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变作抵押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一方承担。
七、乙方租甲的租赁物到甲方租赁站提货或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退货单由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将物品送到甲主租赁站,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时清点验收。
八、如发现质量、规格有误可拒收,所用的费用自负,包括装卸费、车运费、修理费、赔偿费、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价格等费用,均不含税。
型号及规格单位单价/元押金(元)
损坏赔偿修理费用合计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或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
十一、乙方指定材料员负责提货及租金结算等相关手续的签收确认。
甲方:xx乙方: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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