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里偷闲,与十岁的女儿小方语一起去看了一场3D电影。妻子说,看完之后就随便在哪里吃个饭。却不想,走进了那条繁华的街道,即素有南昌城的晴雨表之称的步行街。走着走着,竟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曾几何时,我来过。
记得自己还年青,听说中山路如家乡的“小香港”一般热闹,商铺林立,人群如织。于是,在诱惑下,我这个一直被“圈养”了的家伙也学着女孩儿一般去赶集了。街市上的商品琳琅满目,看得我眼花缭乱,尽是些“品牌货”,如佐丹奴、以纯等等。最有趣的事,莫过于自己愣头愣脑地走进了一家“七牌”西服店。那店显得豪华大气,一席宽而长的红地毯从门外直延伸至店内。
“我们走吧。”一同去的小辉注意到了老板娘鄙视的眼神,拉了拉我小声道。
“不,我看看。”我一个劲地好奇于好看的服装,并没有注意别的。
“随便看。”一位服务员看到了小辉的窘迫,笑着道。
“走,”小辉又拉了一下我,“我们去吃‘好口福’。”
“好口福?”我疑惑地望着小辉。
“去了就知道。”小辉一边拉我一边说着,出门的那一刻,小辉重重地出了口气。
“怎么了,走累了?”我关心地道。
“哦,”小辉噗嗤一笑,“人都会让你气死。”
听着他的话,我一头雾水,正想问,却被他带到了一处装潢精致的地下室。里面人来人往,一片喧闹,但却有序:站着的选菜品或是粥、油炸、汤、果汁之类的`,坐着的享受着自己的美食。小辉买了牌子,然后又叫我去拿托盘、筷子、勺子。当然,我觉得这一切都十分得新鲜,等坐下来的时候,我又忙问道:“哎,小辉,我们刚刚去看的那个店铺,好像空荡荡的,没人。”
“我的哥哥,”小辉又噗嗤一笑,“那是专供富贵身份人逛的店。人家看到你穷酸相,接都不接待。”
“哦,贵到什么程度?”我追问道。
“少说一件也得三四千吧,有的上万。”小辉道:“我的哥哥,你啊,纯得好可爱。”
“啊,”我吐了吐舌头,这才感觉到尴尬,“我一个月才几百块钱的薪水!”
这之后,我变得谨慎起来,不再随意了,生怕被人的口水给淹没了。因为,自己确实是个穷小子。不过,同样的事却也发生了。
“我们去‘自在轩’吧。”云说。
“不,”我迟疑了一下,摸了摸囊中羞涩的口袋,心里想着那儿的消费,“还是随便走走吧。”
依然是中山路,我们从东走到西,又从西走到东。然,云总是在一家真丝女装店内徘徊,手捧着只有几两重的一件衣服,左看右看,嚷着要我帮她选颜色。
“这衣服多少钱一件?”我小声地问云。
“不知道。”云笑了笑,“问一下服务员,应该要上千吧,上次我替我妈妈买时还二千呢。”
我不再说什么了,感觉到自己如当初的小辉一样的窘态,也总感觉到有几十双眼睛正斜睨地看着我,仿佛透过了我朴素的衣着,看见了我贴身口袋内的碎钱,浑身不自在。倒是云左试一件又试一件,我知道她穿得都很漂亮,可我故意都说不好看。后来,她看出了端倪,与我不欢而散。
再后来,妻子倒不在乎我的穷,还特意在一个叫远东羊毛衫的店内为我买了一件上好的羊毛衫。一次偶然的机会,阿迪达斯的服务员向我推销一件纯绵的T恤衫,又说是开店优惠,只要三十八块钱。当我开心地拿着衣服给妻子看时,妻子笑着道:“这是一件差的,穿后会起球球。”之后,果真应验了妻的话,穿后起了球。
哎,自己本就一工薪蚁族,想着结婚十几年了,也没买什么贵重的东西送给妻子,于是内疚点地对女儿道:“方语,你在这里看到了什么喜欢的,爸爸帮你买。”
“不,”小方语懂事一般地摇了头,“这里的东西都好贵的。”
我看着十岁的女儿,直感觉到喉咙里干涩涩的,一时竟无语。这时,一旁卖皮带的小商贩向我们推销。我道:“那儿的皮带,好漂亮,我们去看看。”我选了一条黑色的,不贵,十块钱。我把皮带系在腰上,顿感身子骨挺直了些。于是,带着小方语走进了“好口福”。
当我们父女俩离开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我特意回望了一下中山路。一阵风来,忽然感觉到自己身处天河,街灯亮了一盏又一盏,流连其中的人,个个都春光灿烂,青春俊秀。脑海里闪过一句话——
我的青春,也在这道上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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