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散文吧?散文的宗旨是文笔一定要优美,文章一定要流畅。“形散而神不散”。相信很多人都觉得散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她,就是情感的交换散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她,就是情感的交换散文 篇1
爱,不是怜,也不要迷茫。
她疯了,不吃饭,每天都会跑到他的坟前磕头祭拜。每天她都是那么可怜,那么疯癫,总会一个人漫无目的跑得很远,直到饿得头晕,才瘫坐在地上呼喊。
因为,她爱她!
三、四十年前,她出嫁,她没有跪拜,也没有哭喊;按照老家的风俗,那是伤风败俗,那是大逆不道(在贵州农村,女儿出嫁要磕头谢礼,要伤心痛哭,哭得越伤心,说明拜谢越真诚。拜谢就是一种对父母和故乡的传统式的感恩)。重礼数的爷爷想拿起烟杆狠狠的揍她,她反倒觉得这是她的胜利。就因这个事情,她总是遭到乡邻的指指点点。她保持着乐呵呵的表情,穿过堂屋,看到躲在一旁的她哭得很伤心,像一个被抢走心爱玩具的孩子;一眼憋到她红肿的双眼,和她止不住的泪流;她收敛了笑容,也掉下了几滴眼泪,算是给她面子,配合她的剧情。
她叛离!
她和他结婚的几年时间里,她爱他,黏他,又怕他;他敬她,恨她,而又离不开她。
那个年代,社会上天天搞运动,粮食不够,草根充饥,多数人忍饥挨冻。当然,农村也有精明人,他就是其中一个。他起早贪黑,勤劳肯干,精打细算。总把春天的野菜晒干,将剩余的薯类磨成面,加些米粉,做成干饼。他家从来没有挨过饿。他们的日子好过,也算很幸福。不免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和嫉妒。
每天,她会准时做好饭菜,等他回家,不管他那时回来,她绝不会先动口。他回家,对她总是傻傻的笑,她也笑。在村子里,人们改变了对她的看法,他们成了村里的模范夫妻,相敬如宾的举止烙在了人们印象里。
好景没有延续多久,他离她而去。严重的肝癌残酷地夺走了他的身体。哭了几天的她昏昏睡去,本也想结束自己,醒来之后的她看到床下跪着的儿女,静静地等她,她需要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
这一次,她又哭了,挣扎着站了起来,紧紧拥抱着儿女们幼小的身体,她一个人喃喃自语。
这一生,她掉进了丧夫的苦痛里,没有了儿女情怀,但还有儿女的牵挂,她要劈荆斩棘,重新占领失去的幸福天地。
守护儿女,是她最大的职责,也是她现在感觉最幸福的记忆。
儿子大了,娶了媳妇到了外地。那时,每到节气,她都会跑到的电话机旁,等候儿子、儿媳们温馨问候的话语。可每次她都会失落地叹气,因为多数节气,儿子都在工地,守着冰冷的工棚鼾声如雨,因为劳累的工作将儿子压得上气不接下气。
小时候,她多么盼望儿女成凤成凰飞向远方,可是当凤凰飞走后,她又多么希望孩子能回到自己的身旁,希望儿孙们能在自己的身旁陪她度过最后的美好时光。看着儿孙们离开的背影,就像大雁腾飞时展开的长长翅膀,飞离了生他养他的故乡,留给她一阵痛苦,一片忧伤。
眼看女儿就要出嫁了,她把她叫到了自己的床上,叮嘱她不要像她一样,又告诉她“生活是如此如此,又该怎样怎样……”女儿总是甜甜地乖巧地回答,她会意地笑了。她想要她天天陪在自己的身旁,住惯了农村的她知道这是个不能实现的愿望。
女儿出嫁了,众多接亲豪车停在离家不远的路上,欢畅的乐曲唱得嘹亮、激扬,她却学她躲在一旁,看着女儿的婚车奔向远方。
又是一阵失望
她每天都会坐在路上,望着女儿离去的方向,积劳成疾,思念成伤,她疯疯癫癫地左摇右晃!
女儿回到故乡,看到母亲现在的模样,老远就跪在了地上,她不是可怜,而是因为情感的交换在迷茫的路上彷徨!
因为,她爱她!
爱她,就是情感的交换散文 篇2
下雨了,独倚栏窗,望着街上纷忙来往的路人,偶尔两三对情侣笑嘻嘻的共遮着雨伞轻快的走着,寂寥的我,心里突感到一丝甜蜜,是我又触景生情了,都怪这绵湮细雨撩的我又想她了。不记得是哪一天了,是雨天肯定没错。我和她推推搡搡的出了校门,她那天穿着淡绿色的裙子,像个娇俏的公主。你想,下雨了,公主哪有自己打伞的,于是我成了那个并不老实的仆人。我举高伞,歪着身子,雨打落我的右肩,而她在我左边。
沉浸在喜悦的甜蜜回忆中,我竟忘了,我和她现已成路人,短暂的沉醉后的孤寂和更深的思念,总会压抑着我。我还爱她,骗得了别人,隐瞒不了的是哭红的双眼和浅浅的泪痕。我还爱她,愿意做她一辈子的仆人,甘愿雨落右肩。
她总是那么爱笑,浅浅的,高雅而恬淡。可是有一天,她哭了,轻轻的啜泣,我远远的看着,本拿着给她的可乐罐被我捏的变了型。我应该冲上去抱住她,抚摸她的秀发,抹掉她的眼泪,一本正经的说:再哭,再哭就成小花猫了,楠楠是公主哦,不是花猫。可我当时我什么也没做,我只是静静的怜爱的看着她。因为我知道她太敏感脆弱,她总要学会坚强,不是我不痛爱她了,我爱她,一直都是。
这么多年过了去了,她还习惯没有仆人的雨天,她是不是已不再脆弱,学会坚强。我惆怅的想着,想着,心底忽感到暖暖的,我的公主现在肯定长大了,成熟了,也许她忘记了她的仆人,可是这重要么?!我不觉得!
我爱她,只是爱她。我爱她,仅仅是爱她。
爱她,就是情感的交换散文 篇3
她,是一个对病人负责、救死扶伤的好医生;她,是一个懂得感恩、孝敬父母的好女儿、好儿媳;她,是一个严格要求自己、言传身教的好母亲。在生活中,他变换着不同的角色,以自己的'行动,崇高的信仰,诠释着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素质品德。
行医三十载,年年如一日,她不怕吃苦,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深深地热爱着这个职业。她的那双脚几乎走遍了全村及周边村子的患者家里,不论酷暑严寒,白天黑夜,只要病人有需要,她就会抛下手头的事,及时地出现在病患的面前,倾其所能帮助患者摆脱病魔的侵袭。即使身体再疲惫,她依然会露出标志性的笑容,用心对待每位患者。她的那颗心是天底下最善良的,就连左邻右舍的人们都是这么认为的。她说:“善良就是一个人的信仰,当医生的心要善,那样才会打心眼儿里体谅患者,尽心尽力地排解病人的痛苦”。 她不仅心善,而且还是一个深明大义,孝顺父母的人。对待家庭,她任劳任怨,总是能够井井有条地处理好各种关系,各种事情。她那双粗糙的手就足以说明了她对家人饱含深情的爱。父母年纪大了,行动不便,她就把老人接到身边一起居住,端茶倒水,洗衣做饭。让老人们在晚年有个好的照顾,享受天伦之乐,从不给其他兄弟姐妹们找麻烦。只要父母身体稍有不适,他就把药备好,以便不时之需。这些丈夫都看在眼里,每当说起这些,丈夫都对其竖起大拇指称赞:“你就是全家的福气,下辈子还与你做夫妻”!
一个人做事不可能面面俱到,她既要治病救人,又要照顾父母,所以她没有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孩子身上,这一点她一直心存愧疚。一双儿女从小就很独立,洗衣做饭都不在话下。每当看到别人的妈妈领着孩子一起游玩儿的时候,小女儿就经常抱怨,为什么看似很平常的事情,到自己这里竟是如此奢侈。由于工作繁忙,她没有给孩子开过一次家长会,就连孩子参加高考这么重要的事,她也没能陪在身边。她不像其他母亲一样时常与子女谈心,也不像其他母亲一样与子女亲密玩耍,但就是这样一个寡言少语,执着拼搏的母亲用她独特的方式教予孩子做人的品质,影响着孩子们的人生。
在工作岗位上她付出艰辛,将自己的青春全部奉献给医疗事业;在生活上她勤勤恳恳,毫无保留地用真情温暖着人们的心;在道德品质上她用自己的行动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她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善良、宽容、坚强、勇于奉献的崇高精神。
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爱她。我匮乏的文采不足以表达我对母亲深沉的爱,她就是我奋斗的目标,是我最敬佩的人。
如今母亲年过半百,我衷心地祝愿您“身体健康,永远年轻。您辛苦了,女儿永远爱您!”
爱她,就是情感的交换散文 篇4
我爱她,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也不是因为她的身材迷人,而是她的为人。她不虚伪,她不骄傲,她是新青年——社会主义的新一代。她是那么和蔼,那么可亲,以至于她身边的小伙伴们都信赖她,视她为大姐姐。有时候,她也可能会充当姐妈的角色;有的时候,也会成为大哥哥。过去的她像是一只狮子——森林的主人。然而,要知道一个人的威严是不可能永远保持原样的,俗话说:“患难见真情!”。也只有在经历磨难、艰辛、挫折的时候才能让一个人、一个社会甚至一个国家有所改变,有的是一生,有的是一个现象,有的则是一种文化。很显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她慢慢地在周边小弟妹心目中的地位就如此的被撼动了。
我爱她,是因为她从没有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她也从没有抱怨过、懈怠过,而是奋力充实地过好每一天。我也时常想像世外桃源里的人那样生活是最幸福的,也时常想置身世外,但又熟练世内的人是幸福的,前者的情形就好比把自己独立于世界之外,属封闭的那一种;而后者就好似交际高手,同时又有出世入世的能力,这也是我所倾佩的、所羡慕的、所向往的那一类。
我爱她,大概就是看上了她的这些优点和她的才华,一个女子有时候看起来柔弱,但不能说明她不坚强,也不能说明她内心世界的不强大。因此,对于一个男子也不能从他的外表来体现他的内心,有时候他越表现出坚强、冷静,他也就越感觉到不知所措,感觉到恐惧。
每个人都有过去,也都有难忘的过去和难以忘却的回忆。过去也好,回忆也罢,是不能说明这个人的现在和将来,只能说明这个人在过去的时间里所经历的点点滴滴,无论是非都是过已过去。而现在才重要,将来才重要!把握住了现在也就抓住了将来,也就创造了过去,也就产生了回忆。
我爱她,我爱她的所有。其中,印象最深的,让我难忘的大致这么多吧,想念她的好,想念她的微笑。有时想也不知这么多。这是我脑里的她,同时也是现在的她。
现在的她,正努力的前进着,她,是我的祖国也是我的女友。 我爱她,我的祖国;我爱她,我爱祖国。
爱她,就是情感的交换散文 篇5
我有时会厌烦她,但更多的时候我很爱她。
随着岁月的流逝,随着岁月的流逝,她已经开始苍老,柔软的发丝里缀着银色线条,眼睛凹陷,岁月在她的面容上刻下了痕迹,皱纹慢慢爬上了她的额头,身体越发的消瘦,让我有点心疼,她已经不再年轻,没有了年轻时的烂漫、生活让她成为坚强而善良的女人。可是有时候我会厌烦她,我知道自己不该如此,因为她是我的母亲,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
她曾经是很好看的,但现在她变得衰老,可我还是爱她,我该坦率点,有时我会厌烦她,不喜欢她整天唠叨,每当我看电视的时候,她总是说:“坐远一点儿,否则会近视的,她是为我好,我该在她说话中间附和一声:“嗯,没错是这个样子。”我爱她,所以要如此,我没有办法拒绝,因为她是我最爱的人。
我爱她,但是我没有告诉她,很难开口她没天总是为我们起早贪黑,没有一点儿抱怨,她太过善良,她总是慈善的微笑,像教堂里的牧师,哦,不,她比牧师还要好,她总是有无限的宽容和耐心,可我不是,我总是急躁,没有一点温和的迹象,有时我会对着这个在我心里善良地不得了的女人发呆,她怎么拥有这么多的温和善良,大概就是因此所以家里一直温馨平静,这是很好的生活,我记住她最开心的笑容,她整个面部绽开如花一样,没有世俗纷争的迹象,没有怨天愁世的气息,我没有办法不爱她,她是我从来到世间直至长大甚至于苍老都不会放开的依赖,我很清楚自己的温暖里面有家庭,有亲人由母亲有浓的爱。
她是平凡而伟大的女人,喜欢同女儿聊一些无聊的话题用很成时间,也不管女儿是否会以真心去听,是否会在做其它的事,她喜欢以善良温和的性格向世间展现,我爱她,即使我不曾对她说过,但这是真实存在的。
我有时会讨厌她,但更多的是我爱她。
爱她,就是情感的交换散文 篇6
能相遇就是一种缘分,让我始终忘不了的是,那年的秋天我遇见了生命中的唯一,她就是我的恋人,她一直在那个地方默默不语的坐着。看上去有点好奇,那张脸的表情总是黯然失色,我对她是一见钟情,所以见了她之后,就是能够了解一下她的情况。其次,是为了能让我和她简单的聊一聊,和她交一个朋友。可自己总是很害怕,到底该不该离她。和她说说话,最后,我没有离她,可让自己能做的就是,站在那里,用心的看了看她。金黄色的秋天,始终是带着点凉爽的爱意,让自己清楚而忘不了的是,她的那双爱笑的眼神里,给人的感觉就是放电,我观察了那么一小会儿的时间,知道了她是一个什么类型的女生。
后来,自己和她交往了那么长的时间,让自己最值得高兴的是,她是一个知人心的女孩子,除此之外,我还清楚的知道,她是一个爱好绣十字绣的女生,让我看到最多的就是,她那双灵巧的手上明显的出现了好多个皱纹。我和她交往了几个月的时间,我问过她,手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皱纹,她的回答就是,因为自己小的时候很喜欢绣十字绣,从自己爱上锈十字绣的那天,基本上每天都在绣,这主要是因为自己太喜欢绣十字绣了。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皱纹。最后忍不住想要说的就是,我很喜欢她。
自己看到那个时候的她,就认为太欢喜了,因为那个夜里她的出现,让我觉得太开心了。我有勇气的就是要像她表白。一首很动听的歌,谱写着各式各样的旋律,动听是我想对她说的:女朋友我爱你一生一世。我会笑着陪你走到最后。女朋友我爱你一生一世。我会紧紧地抱着你不会松开。你就是我生命中伴随着我成长的一条线,有你我就觉得世界上像是开满了好多盛开的花。花蕊中却蕴含着我对你的那片深深的爱意。
幸福的声音一直还在持续着,可自己认为幸福的是,有了一个女朋友,那天,我清楚的记得,我总预感到她会出现。的确,在刚预感完,短短的三秒钟的时间里,她出现了。这次我见了她,已经勇气十足,现在,想要做的就是,握紧她的手,对她表白我的真心话。这段真心话就是:我有一颗真诚的心,会对你一辈子好,现在你看到的是,我握紧你的手,是因为我太喜欢你了,其实,我最想说的就是,太爱你了。你看着我,总是有点很疑神,看你的表情却是不好意思的开口,有点害怕,但这就证明了,默认就代表你喜欢上我了。最后,想要说的是,陪你去看夜晚的流星,让我对流星默默地许个愿望,这个愿望很伟大,也很浪漫,那就是让你成为我心目中的唯一,一起长相斯守。让我和你到地老天荒。能证明的就是,一千年也不会忘记你的容颜,一千年也不会忘记你的微笑,一千年也不会变心,请相信一千年后,我还会喜欢你。爱你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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