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渐渐地黑了下来,乡村的天黑得特别宁静,像一张无声的网,慢慢地撒下来,远处蜿蜒的小路很快就与山棱渐渐模糊,当它们彻底凝合在一起的时候,母亲终于带着满身的泥土味儿回来了。我的童年影像永远有这样的一幕。那时候的我,已经放学很久了,远处的炊烟都已经渐渐熄灭了,我家的炊烟才刚刚升起来。母亲开始生火烧饭,我在旁边嬉戏着,看灶堂里亮晶晶的火花,香味不一会儿冒出来。小鸡们也开始进栅了,母亲去给它们喂食,我跟在她后面,看它们啄米的样子。我把脚用力一跺,它们便咯咯地叫着跑开了,不一会儿又朝着食物围过来了,母亲瞪了一下我,笑了。我也笑。偶尔也会和周围的小伙伴们玩闹,更多的时候,我会安静地站在旁边,看他们嬉戏打闹,做一个沉默看客。会看见他们打架,两个小人儿,互相揪住对方的衣服和头发,腮帮子气鼓鼓的,怒目圆睁着。那时觉得真是勇敢,简直是一种崇拜的心情。隔壁的小哥,打完架了,便回家呼呼地吃大碗的饭,又收拾了弹弓,欢天喜地地向林子里钻去了。他不爱读书,但我喜欢跟着他,他总有玩不完的花样,会教我跳皮筋,教我打水漂,看石子划出一串漂亮的水弧,直至有一天,我终于能打出漂亮的水漂了,我不知道其实没多久我的童年便结束了。
(二)
年轻时的父亲一定是喜爱读书的。房间的壁柜里有好多的书和报纸,甚至还有那么一种本子,用蓝色钢笔写的工整的字,总以为是父亲的杰作,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就是传说中的手抄本。内容大概是解放前后的悬疑故事,看得我心惊胆跳,甚至害怕晚上睡觉时床边会跑出一只绣花鞋来。后来的`我总羞于启齿,其实我在十岁那年,就初读了张爱玲,在还不确定曼桢的桢是否是读zhen,世钧的钧是否读jun的时候。那年的寒假,我坐在炉火边,读了《十八春》,那应该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完整看完的第一本小说了。印象最深的还是《城南旧事》里的英子,读的是大姐买来的连环画。住在城南旧胡同里的英子,有着整齐好看的短发,明亮的眼睛里却总是闪着疑问的光。而那时的我竟然以为她一定是喜欢着那位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的。看着看着便羡慕起英子的生活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挂着驼铃的骆驼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家的隔壁也没有住着漂亮的女疯子,屋前的疯女人长得不漂亮,成天挂着鼻涕,拖着一双后跟早被磨破的解放鞋,说话含糊不清,并且她的男人驼着背。我突然失望起来。
(三)
少女时期,揽镜自照,正对镜子里那张平淡无奇的脸不无遗憾的时候,却也开始收到男孩的花。无意中提起喜欢素朴的康乃馨,第二天,在传达室里便有了一捧,用简易的塑料瓶装水放人其中,竟也被花香萦绕了很长时间,春色明媚。那段时间是快乐的。安静地上课,没有很多的学习压力,不好不坏的成绩,不紧不慢地玩闹,风一样的日子。很快就面临毕业了,骄阳似火的六月,和室友一起开始找工作。我们租了一辆破单车,穿越城市的街道。二十岁的我们,还带着单纯学院式的微笑,开始学着生活。在异乡的写字楼里,开始有了另一种领悟。生活既没有想象的沉重,也并非十分的不轻松。永远严肃不苟言笑的领导,永远没完没了等着处理事务,每月的房租像黑夜一样总会不约而至,同室三载的那些花儿各散天涯,开始写信与收信,诉说着一日三餐之类的鸡毛蒜皮,零散的日子波澜不惊。(四)
某年的大年三十,异乡的街道开始有了零星的鞭炮声,那种声音和空气里浸润的硫磺味,使得归乡心更切。站台上,人来人往,形色匆匆的脸,一切都在奔跑,流动,车窗外开始显现出越来越熟悉的场景,慢慢地开始近乡情怯。同龄的表姐已有了可爱的小孩,没有人人称羡地幸福,却有尘埃落定的安稳。十年前爱着的人始终爱着,不曾改变,其实不过一场镜花缘。像很多年前,离开外婆家的心情,恋恋不舍的样子,却依旧要离开。母亲老了,总以为年轻的她是不会老去的,却在不经意间,一绺绺的白发已然触目惊心地提醒着岁月已然走过多年。一年又一年,光阴就是这样悄无声息,像个高明的小偷,在触摸口袋的时候,总会让你措手不及。忽然明白生活的意义:有一处容身之所,住着一家人,在黄昏的时候,窗口里有暖暖的光,有饭菜的香味,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电视里正播着让人忍俊不禁的肥皂剧,安宁且温馨。这就是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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