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狂人日记》的题目时,感觉这篇文章好像是一个不正常的人写的,整篇文章可能写的很疯狂,也可能写的一塌糊涂。这样想着,不由自主的看下。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我从这段话中的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想到主人公三十年前可能就见过这个人。既然是赵家的狗,那么这个他肯定也姓赵。读这段话的时候,我觉得鲁迅的文章和现在我们写的文章大不相同,他的写作不用好词好句来描述,也能使我们忍不住接着读下去,就像我亲眼看见了故事中的情景。
整篇日记都在说吃人的事,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养肥了,他们是自然可以多吃;我有什么好处,怎么会好了?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有的是仍旧青面獠牙,抿着嘴笑。我认识他们是一伙,都是吃人的人。大哥也忽然显出凶相,高声喝道,都出去!疯子有什么好看!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在正常人眼里,他们为主人公做的事情是正常的。但在狂人眼里这些话会引起他的胡思乱想,怀疑他们的举动都是要吃它,狂人有些惊慌失措_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我直跳起来,张开眼,这人便不见了。全身出了一大片汗。文章中描述狂人疑神疑鬼、紧张兮兮的样子,我觉得他真是可笑。我上网查阅了一下,狂人日记的正确解释是揭露当时旧社会的黑暗的事,鲁迅把自己当成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来看这个黑暗的世界,可以看到这个世界的虚伪和本性。我又拿起书看了一遍,其中有一段狂人的话我想了半天吃人的是我的哥哥,我自己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有些转不过弯来,我猜想着这句话的所表达意思。
鲁迅的文章太深奥了,像我们这样的小学生很少能读懂其中的含义,我也是在网上查阅资料才得到结果,但是我还是喜欢读鲁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