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星级评价方案

2022-12-11 评价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星级评价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1

  一 、 评选宗旨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乐于学习,也乐于帮助他人学习。我班从本月开始将进行勤奋学习之星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 评选对象:

  1.1班

  三、评选时间:

  4月1日到4月30日

  四、评选标准

  原则上班级之星的评选活动每周1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执行,班委认真核实。

  1、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学习习惯。

  3、 学习成绩突出,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在评选前的最后一次大考(包括期中、期末或平时测验)中,总分必须在全班10名以内。

  4、 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至少有一名帮扶对象。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作业,作业书写整洁、美观且正确率高。

  6、 积极配合班级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五、 评选办法及表彰:

  经过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委提名),在勤奋学习之星评选委员

  会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委会人员组成:班主任,科任老师1名代表,班委3名代表,学生2名代表。

  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公布,做好记录,在期末进行表彰。

  六、准备材料

  1. 填写“勤奋学习之星”申报表

  2. 近期生活照一张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系风、校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体注册的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从思想道德、学习学术、自立自强、社会实践、文体才艺等多方面,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努力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道德、勤奋学习知识、勇于艰苦创业。

  三、评选时间安排

  整个评选活动包括宣传动员、推选考察、网络投票、评选审定、表彰奖励、典型推介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5日)

  1、各系成立包括系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推选小组,

  研究制定本系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2、各系进行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系的先进学生,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选考察(20xx年1月6日-1月15日)

  1、推荐方式可分为他荐和自荐。除了各系组织各班级、宿舍推荐以外,学生也可以直接向系推选小组自荐,在校园网自行下载并填写“知行之星推荐(自荐)表”,上交系推选小组。

  2、在此基础上,各系向学校推荐若干名“知行之星”候选人。各系推荐名额为:500人以下推选2人,500—1000人推选3人,1000人以上推选4人。候选人名单须在本系张榜公示。

  3、各系确定候选人后,负责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为参加学校评选做准备。

  4、各系将推荐的“知行之星”候选人评选材料,于1月15日以前上交党委宣传部。

  (三)网络投票(2月20日-3月31日)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制作专题网页,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公布全校“校园知行之星”评选相关信息及候选人主要事迹。

  3、各系宣传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评选投票,其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审定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审定(4月中上旬)

  分别组织辅导员和专家小组评审会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包括学生网络评选、辅导员评选和专家小组评选三种形式,其参评权重依次为:20%、30%、50%。根据排名,最终评定出10名“校园知行之星”。

  (五)表彰奖励(4月下旬)

  学校召开“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最终评选出的“校园知行之星”颁奖。

  (六)典型推介(5-6月)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挖掘“校园知行之星”的先进事迹,撰写系列通讯,编辑印刷成册;同时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橱窗、校园新闻网微信和微博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举办“校园知行之星”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向“校园知行之星”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术科技、自强自立、专业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

  六、报送材料

  每个候选学生报送的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xx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自)荐表一份,电子档文件名“xxx(学生姓名)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表”。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电子档文件名“xxx事迹材料”。

  (三)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电子档文件名“xxx荣誉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证件照”。

  (四)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生活照”。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系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系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学生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3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教育作用,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生之星”的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均衡发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找学生之所长,扬学生之所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给更多的学生一个展示自己、肯定自己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参与社会的新理念,激励每一个学生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完成高中学业、走向成功人生。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2、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安保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各年级处负责人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每学期开学之初、期中申报周、期末申报周期间,德育处、各年级处要组织学生学习本评选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橱窗、广播、会议,充分宣传,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的氛围。

  2、制定计划:学期开学二周内,全体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目标,制定学期争创计划,填写争创“学生之星”计划表格,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在本学期内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跟踪、检查、指导。各班级制定班级争创计划,上交德育处。

  3、推荐申评:每学期进行二次推荐申评工作,第一次申评在期中考试后的一周,第二次申评在期末考试前的一周。在申报周内,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之星”申报条件,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填写申报表,各班级组织初评,并于一周内将初评通过的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年级处,学校将会同德育处、年级处复评。期中申评获得通过的“学生之星”原则上期末无须申评,两次评选结果汇总后,根据所获“学生之星”的个数,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学生之星”。

  4、公布表彰:对申评通过的学生立即颁发侯集中学“学生之星”证书,各班对评选出的“学生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表扬,并通过信件、邮件、短信等方式通报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各年级对评选出三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由年级处在本年级师生大会上或宣传板报上予以公示表扬,并颁发三星级“学生之星”证书;学校对评选出五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全校及社会公示、表彰,并颁发五星级“学生之星”证书。评选结果在一学年度内有效,班主任、年级处、德育处分别负责评选结果的汇总和各级档案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将学年评选结果记入高中学生成长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学生,充分发掘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又要注意不能简单地搞人人过关、搞走过场,切忌将评选活动流于形式。

  2、“学生之星”的评选不作名额、比例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在籍)均可申报。全体同学要充分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人人争当校园之星。评选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年级、各班级、全体师生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3、获得各类“学生之星”的同学,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使长处更长,使优点更优。若发现有“学生之星”在本类表现中无所作为或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该项“学生之星”称号。

  4、各年级、各班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5、“学生之星”的评选,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重点,将常态化进行。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不再进行校内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学校将以相应项目的“学生之星”与上级部门的表彰接轨(具体方案另定)。如省市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在包含“学习优秀之星”、道德品质类“学生之星”、体健类“学生之星”在内的至少三个“学生之星”的获得者中评选。

  五、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使我校教育切实做到面向全体,面向发展,树立学生正确的发展观,为了学生一切得发展,使学生人人成为校园之星,将来成为一位合格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校园之星”评比条例。

  二、校园之星评选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大多用考试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优劣,重智育而轻其它各育,导致一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发展不平衡。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少数尖子生身上,虽然鼓励了少数学生,但由于名额指标的限制,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经受的却往往是失败的打击,从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使他们产生心理压力,失去自信,影响健康成长。为此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的评选方案,在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使每位学生都能感到不论自己在哪方面有点优点,只要努力,总有展示和获奖的机会,总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和鼓励,不断增加孩子们体验成功的机会,有利于帮助学生尤其是一些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得到发展,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从而达到我校对学生的评价。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礼貌之星、卫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校园孝星、体育明星、艺术(绘画、手工制作、歌唱)之星等十项。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突出的某一方面,方能参加评选。

  (一)全面发展之星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能在班级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二)学生干部之星

  1、担任班委会、少先队干部,有高度责任感。

  2、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处处为班级纪律、卫生等着想,集体荣誉感强。

  (三)勤奋学习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在年级中均为优秀。

  2、在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学校及以上的奖励。

  (四)学习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能够刻苦学习。

  2、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文明礼貌之星

  1、严格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小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

  2、认真学习并弘扬雷锋精神,坚持做助人为乐的好事,积极主动为班级、为学校做好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卫生劳动之星

  1、讲究个人、集体卫生,手脸干净,衣着整洁。认真值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家能帮助父母做简单的家务活。

  (七)纪律之星

  1、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骂人,不打架,不搬弄是非。

  3、诚实勇敢,勇于举报学生之间的不良行为,且能主动劝诫。

  (八)校园孝星

  1、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父母做事。

  2、在校尊敬老师,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

  3、在校爱护小同学,不欺凌弱小,能主动帮助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九)艺术之星

  1、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在学校及镇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3、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4、在网络绘画竞赛中获奖的。

  (十)体育之星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认真地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2、能在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能带领并号召全班进行体质训练的,如组织班级打篮球、踢足球等锻炼活动的都可入选。

  五、评选办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少先队部、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后,确立为校园之星候选人,再报请校务会讨论决定。

  2、“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班级各星评选2名左右。其中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守纪之星在期中考试结束后评选;其他各星在平时和有关相关活动结束后评选。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将集中表彰。

  六、表彰

  1、学校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办展板介绍其主要事迹;

  2、向上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其他表彰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校园之星”。

  七、达到结果与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6

  为了更好地贯彻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教育理念,充分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关注学生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让更多的学生获得成功,让不同的学生获得不同的发展,发扬我校“和爱、明礼、乐学、健美”的校训精神,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辛集学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灌输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深刻领会中国梦的内涵,在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发展目标

  为了提高工作的实效性,我校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让每一位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会一定的社会交往技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从而形成“看星星、学星星、赶星星、争星星”的校园风气。让我校学生学有榜样、行有目标,并以此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校园之星”评选项目

  和爱之星、明礼之星、勤学之星、习惯之星、洁美之星、运动之星、才艺之星、进步之星共八星,每学期获得五种星以上的学生即可获得“星级少年”称号。

  四、评选时间

  全年贯穿,每学期期末评选。

  五、评选程序

  1、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会后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制定星级目标,根据每位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确立自己的发展目标。

  2、各位老师会根据学生各方面的在校表现,进行记录。同时,班主任将《家长反馈记录卡》下发到家长手中,该记录卡是根据“洁美星”、“明礼星”、“习惯性”、“和爱星”“运动星”等评选中,需家长督促学生在家养成并如实记录。该卡需一至两个月上交班主任一次,班主任根据家长的反馈信息进行星星卡奖励。

  3、每一至两个月班主任老师会根据学生在学校、家庭的记录情况进行分类总结,进行星星卡派发奖励,由学生交由家长精心保存。

  4、学期末班主任收取星星卡,将同时获得五种星卡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

  5、学校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榜样”宣讲会,各班推荐星级评选中的典型人事上台宣讲,对各班获得“星级少年”称号的学生进行发奖表彰,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光荣榜。

  六、评选标准

  (一)和爱之星

  教育不仅是“成学之教”、“成业之教”,首先应该是“成人之教”。让每个孩子都成为身心健康的人,遵纪守法的人,爱国爱党的人,有益社会的人。因此我校从“和”、“爱”两个字入手。从学生角度诠释:“和”即和睦、和谐、和善;“爱”即关爱、友爱、热爱。

  标准:

  ①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责任感。

  ②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德育活动表现突出者。

  ③遵纪守法,讲究公德。

  ④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能虚心听取老师家长的教诲,不顶撞、不发脾气,能主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做力所能及的事。

  ⑤同学之间互助互爱,主动帮助生活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图回报。不搬弄是非,不给同学取绰号,不说让人伤心羞愧尴尬的话语。

  ⑥谦虚谨慎,以礼待人,诚实守信,不作弊。

  (二)明礼之星

  讲文明讲礼貌,是做人的起点。以“明礼”为主题,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和礼仪教育,通过文明礼仪课、主题教育活动、检查、评比、示范、家长督促反馈、表彰等方式融入到学生的生活学习中。

  标准(该项标准每学年根据学生养成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礼仪:

  ①能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校园六个好”,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

  ②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花草、树木、小动物,爱护校内外公共设施。

  ③在集会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擅自走动或离场,不在会场吃零食,不起哄,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会场清洁卫生。

  ④讲普通话,说话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处处使用礼貌用语“请”、“您好”、“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

  ⑤课间文明游戏,不在操场、楼道和教室内追赶打闹、不打架,不做危险游戏。

  ⑥上下楼梯,靠右行,遇到师长要礼让先行。

  ⑦见到老师应问好,上下课要起立迎送;进入老师办公室或上课迟到时要先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休息时间无急事最好不打扰老师,如因病不能到校要及早跟老师请假。

  ⑧放学站队要“静、齐、快”,行进中不掉队保持安静,离开时跟老师说“再见”。

  ⑨向别人借东西,要先征得别人同意;对别人的东西要加倍爱护,并且信守诺言,按时归还。

  家庭礼仪:

  ①养成按时起床的好习惯,不赖床,起床后穿衣动作迅速、有条理。要自觉主动地叠好被褥,及时整理好房间。自觉刷牙、洗脸、讲究卫生。

  ②在与长辈一起用餐时,应让长辈先入座,就餐时细嚼慢咽,嘴里不能发出声响,餐具要轻拿轻放,摆放整齐。别人给自己添饭菜,要说“谢谢”。不能专挑自己喜欢的菜吃,也不能在菜中乱翻乱拣,要节约粮食不浪费,帮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③客人来访要热情接待,帮助父母排座、递茶后可告辞离开,待父母送客时应与客人说“再见”。如父母不在家,要以主人身份接待客人。

  ④放学后,不要在外面逗留,以免家长着急担心。出门要告知家长,回家要向家长说声“我回来了”。

  社会礼仪:

  ①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②乘公共汽车时应依次排队上车,对孕妇、儿童、老年人及病残者要主动让座。

  ③爱护旅游观光地区的公共财物,不乱写、乱画、乱刻;不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不要乱扔果皮纸屑、杂物。拍照时不要争抢场地,不遮挡别人镜头。如需别人避让,应有礼貌地请求。

  ④对售货员要有礼貌,称呼“阿姨”、“叔叔”,不要用“喂”、“咳”等字眼对售货员呼来喝去。

  ⑤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富有爱心,经常做好事。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够理性智慧的见义勇为。

  (三)勤学之星

  标准:

  ①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②能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字迹工整,正确率高。

  ③能主动帮助其他学生提高成绩。

  ④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发言。

  ⑤能够自觉主动的学习,无需家长老师监督催促。

  ⑥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

  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习惯之星

  标准(该项标准每学年根据学生养成情况进行调整):本学年习惯养成将以强化书写姿势、坐姿、握笔姿势、下课六件事、回家七件事5个好习惯为主。

  (五)洁美之星

  为了创造洁净美丽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自理能力。我校从个人、学校、家庭三方面入手。通过常规检查、家长督促反馈,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最美教室评选”“节约用纸,从我做起”等实践活动,最终实现学生能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标准:

  ①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洗脚、勤洗澡身体无异味,保持穿戴整洁,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一律剪平头,不留长发、不留奇特发型,女生头发梳理整齐,不准留披肩发、染指甲、佩戴首饰等。

  ②放学做到“三净”桌面净、桌兜净、脚下净。

  ③自己的房间自己整理,且能帮助家长收拾整理房间。

  ④不随地吐痰,不带零食到校,不乱扔垃圾。

  ⑤能主动参与精心布置美化自己的教室。

  ⑥能够主动捡拾垃圾。

  ⑦能做到节约用纸减少垃圾产生。

  (六)运动之星

  规则:

  ①能够利用课间和在家时间锻炼身体,认真做好两操,至少有一项体育特长。

  ②踊跃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类阳光体育活动,能在班级或校级获奖。

  ③积极报名参加辛集学区田径运动会,且成绩突出。

  ④在我校特色“花样跳绳”运动中能创新新花势表现突出。

  (七)才艺之星

  在文学、音乐、绘画、书法、朗读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八)进步之星

  在生活、学习或其他方面,面对失败不气馁,富有上进心,肯下功夫,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通过“星级少年”评选活动,希望每位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闪光点”,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7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于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8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9

  一、“学习之星”的定位:

  “学习之星”是以学习为终身目标、以“勤学”求“善教”的好教师;是具有崇高师德、充满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教师;是学术知识广博,专业技能熟练,教学水平较高的好教师;是热爱教育、善于合作,个性得到较为充分发展,具有自身特长的好教师。

  二、“学习之星”的要求:

  (一)学会做人

  1、具有正直、坦诚、坚毅、严谨的人生态度,为人堂堂正正、襟怀坦荡、积极乐观。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为人师表,关爱每一位学生。

  3、具有积极向上、搏击进取、虚怀若谷、荣辱不惊的心态。

  (二)学会做事

  1、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实效,努力达到轻负优质的要求。敢于实践,勇于提炼自己的教学经验,具有自己教育教学的理念和见解,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教育教学服务。

  2、具有教育组织、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心理疏导等教育专业能力,育人效果明显。

  3、有自己的科研课题,能实实在在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一学期至少有一篇相关的专题小结(论文)。

  (三)学会求知

  1、20xx年前学历达到本科毕业,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

  2、一学期学习教育教学著作不少于2本,在校以上范围内作一次有质量的学习专题讲座。

  3、加强各类知识的学习,注重文理知识的融会贯通,逐步做到一专多能的技能结构。

  (四)学会共处

  1、善于与他人合作,与同事团结和谐相处,乐于帮助他人,善于学习别人的优点。

  2、能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关系,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三、“学习之星”的评选程序:

  1、成立“学习之星”评选小组,负责“学习之星”的审核。

  2、向评选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自己师德、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小结,并提供有关材料。

  3、评选小组根据个人申报、实绩考评、专题答辩、学生座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

  4、“学习之星”享受一年20xx的奖励。(每年一评)

  此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10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为树立学习榜样,表扬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习能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班风,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特开展“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评选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评选对象:

  六—九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维,举手发言,声音响亮。

  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字迹工整,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4.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和学科竞赛,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6.较好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或者

  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评选方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年级组审核讨论后,确立年级组“学习之星”。

  2.“学习之星”分成“五星”、“四星”、“三星”三种,比例分别为10%、30%、60%,每个年级评选10名左右。“进步之星”由班级推荐,每班2名学生。

  六、上交要求:

  1.年级组长在线编辑“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名单。

  2.年级组长汇总“学习之星”照片及感言,一个年级汇总一个word上传ftp: 20xx学年/20xx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文件夹。

  3.截止时间:1月18日(九年级可延后)。

  七、表彰及奖励

  1.学校颁发“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荣誉证书,发放学习奖品。

  2.学校微信平台推送“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名单及感言。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12

  一、评价目标

  以激励和引导为目标,加强评价的导向性,调节性和激励性,让学生在评价中体验成功的快乐,汲取奋进的动力。通过评价的.导向作用,在学生中形成一种文化氛围,引导学生积极进步,促使其自我意识的觉醒,自我教育能力的提高,建立“学习型班集体”,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培养较强的生活和学习能力,形成强烈的自立、自律意识和进去精神,发展鲜明的个性。

  二、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牛桂珍

  副组长:朱森林、任晓荣、马国栋

  组员:秦惠君、朱蕾、王利、孟学慧、周彦、高晓棠、蔡玉霞、王丽霞、朱丽萍、邓玉霞、路晓春、杨晓莉、王云江、郑田惠、马晓燕、刘艳、曲丽娜、朱丽丽、王海燕、郭晓婷、郑全里、薛慧琴、李莹、王小宁

  三、评价内容

  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日常行为规范三字经》及社会和时代发展的要求,确定涵盖学生生活、学习及成长过程中各项习惯及素质各方面要求的“十星”,即“三爱星”、

  “礼仪星”、“安全星”、“自理星”、“诚信星”、“卫生星”、“健康星”、“乐学星”、“守纪星”、“才艺星”。

  四、评价方法

  1.发动宣传。学校班级要认真组织学习,使星级评价工作深入学生心中,成为全体学生人人向往的荣誉。

  2.申报。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星名,提出申请。

  3.授星。班级根据星级评价工作,确定授星日期并举行隆重的授星仪式。

  4.公布。各班以全校公示的形式对评定结果进行公布,在学生中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促进学生各种良好行为习惯和优秀品质的养成。

  5.归档。每个学生的评价表要装入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作为学生的成长资料。

  五、具体操作方案:

  学校为了体现评价的时效性、科学性、呈递性以及影响力,采取以下几个环节和步骤:

  1.班内日评价——日评星。每班按照课程表样式,每人发一张星卡。贴在相应位置,教师在课堂上根据学生具体表现奖励一颗星。视情况每节课最多奖给5名学生。本班根据少先队设计的星级方案,及时做好记录。以备周评价工作的开展。

  2.班内周评价----周冠军评选。每周一下午班会课时间,班主任在总结一周学生表现时推选出本班的星级学生。除课堂评价外,班主任也要参考学生在日常行为规范或其他方面的表现(每班最多推出5名,每名学生最多得三项,注明“某某星”。填写在《班会报告单》的“表扬角”)上报。自己也留存档案。(把学生得星情况及时统计到《学生星级评价记录表》)每班每周的周冠军有资格晋升当月月冠军,有资格参加学期末的年度总冠军评选。少先队根据星级评价工作,于周五上午将星星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在学生放学前隆重颁发。

  3.校内月评---月冠军评选:少先队每月将结合班级量化考核结果和各班级上报的学生名单,按一定比例分配各班星级学生名额。(一年级每班一等奖5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2名;二、三年级每班一等奖5名,二等奖3名)共选出18名星级学生。少先队根据星级评价工作,在学校升旗仪式上颁发星级荣誉奖章。

  4.校内学年评价----年度总冠军评选----星光大道。 每学期根据每月各班学生的星级学生评选结果和班级的最后量化考评结果,(一年级每班一等10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4名;、三年级每班一等奖8名,二等奖4名)少先队根据星级评价工作,给获得年度总冠军的学生,颁发奖章及喜报。

  年度总冠军评价步骤:

  第一步:学生填写自我评价内容;

  第二步:班主任根据学生的表现,汇总个人材料,给出评语;

  第三步:由全班学生共评。低年级由班主任老师根据同学们的评语总结出每个星级同学的颁奖词;高年级由中队长根据同学们的评语总结出每个星级同学的颁奖辞,并同星级小学生信息表一起上报少先队大队部。

  第四步: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干部全面综合,填写星级评价意见,确定是否合格。

  年度总冠军照片及主要事迹公布在校园网上。

  六、评价标准

  (一)三爱星:

  1.爱祖国、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2.爱学校、爱集体、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3.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

  (二)礼仪星:

  1.积极参加升国旗仪式,行队礼或注目礼。

  2.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3.尊重长辈、老师、家长、友人,见到老师要问好。

  4.参加集体活动保持安静,该鼓掌时要鼓掌。

  (三)安全星:

  1.自身安全意识强,并能及时劝说、制止其他同学的不安全行为。

  2.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摔伤、骨折、撞车等)

  3.放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不在公路上玩耍。

  4.不攀爬高物,不追逐打闹。

  5.不准玩火,不准到河里洗澡。

  (四)自理星:

  1.穿戴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漱口,饭前便后洗手。

  2.每周能主动帮助家长至少做一次以上家务活。

  3.能自己叠被,打扫卫生,自己的衣物自己洗。

  4.课桌内、桌面上物品摆放整齐。

  (五)诚信星:

  1.诚实,不说谎话,有错就改。

  2.答应别人的事要努力做到。

  3.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别人的东西要还。

  4.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

  (六)卫生星:

  1.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脸,注意整洁。

  2.在学校爱打扫卫生,爱护班级荣誉。

  3.不随地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

  4.经常整理抽屉,勤换衣服。

  (七)健康星:

  1.坚持上早操,认真做课间操,坐、立、行姿势正确。

  2.读书写字姿势要正确,做到“三个一”(眼距书一尺,胸离桌沿一拳,指距笔尖一寸)

  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活泼大方。

  4.与同学友好相处,团结协作。

  (八)乐学星:

  1.上课专心听讲,主动合作探究,大胆发言。

  2.勤于动脑,不懂多问。

  3.课后认真复习,独立完成作业。

  4.书写工整,卷面洁净。

  5.课外能大量阅读有益图书,报刊杂志等读物。

  (九)守纪星:

  1.准时到校,不无故迟到、旷课,有事请假。

  2.出入教师轻步走,不拥挤,不推搡,不大声喧哗。

  3.上课专心听讲。

  4.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准在楼道内跳绳、拍篮球等。

  5.自习课认真学习,做到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

  6.集合时队伍整齐,不交谈,不乱动等。

  (十)才艺星:

  1.具有基本的绘画能力,能画简单的画。

  2.会唱一定的歌曲,并做到优美动听。

  3.爱好体育活动,有一定的专长。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13

  一、评选目的

  为体现全面发展、体验成功的办学理念,重在赏识、激励学生,关注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的全过程,通过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发展。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全面综合评价学生,帮助学生找到自己的长处和闪光点,使每个学生都能体验到成功的快乐,更加自信地面对今后的学习生活。

  二、评选办法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岔路学校星光奖学生方案:

  1、学校设立三个等级的奖励星,分别为各色成长星、银色优秀星、金色杰出星。少先队将分阶段进行统计汇总,学期末学校依据标准对各级星光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2、各色成长星设学习星 、 文明星 、进步星 、守纪星 、岗位星 、特长星 六种星卡,由政教处、少先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依据设立的各种星的评选发放标准结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过程中的表现适时进行评价发放。

  3、五颗成长星可换一颗银色优秀星,三颗银色优秀星可换一颗金色杰出星。少先队每月安排一次,组织换星并做好统计。

  4、学期结束,得二颗金星及以上同学将获得学校杰出星奖表彰;得银星同学依据得星多少班级按一定比例授优秀星奖表彰; 得成长星同学依据得星多少,各班级自行进行表彰。

  5、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同学必须至少得一颗金星;被评为优秀少先队员的同学必须至少得两颗颗银色星以上。

  三、成长星(各星)评价发放标准

  学习之星 文明之星 守纪之星

  岗位之星 特长之星 进步之星

  1、学习之星: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品德、科学等学科学习常规好,勤思好问,成绩突出,具有良好学习品质和习惯,在学习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科任教师亦可结合评价激励需要自行掌握)

  2、文明之星:使用礼貌用语,说话文明,举止大方,彬彬有礼,对人有礼貌,见师长主动问好,与同学和谐相处,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课间开展正当有益的活动,不追逐打闹等。不乱扔垃圾,见到垃圾废纸主动捡拾、打扫、清理,爱护校园花草树木,不乱涂乱画;敢于纠正破坏学校、班级环境的不良行为。(另参照岔路学校(小学部)学生一日常规要求五、六条)班主任组织学生评议,评出在此方面表现优秀者每周5名授一星。少先队、政教处、值日教师值日巡视发现表现突出者每人次授一星)

  3、守纪之星:遵守课堂纪律和集体活动纪律。不在校门口地摊上购买物品、无迟到、打架骂人、进网吧游戏厅等现象及不安全行为现象发生。(另参照岔路学校(小学部)学生一日常规要求一、二、三、四、六、八、九条)(每周由班级评出5名授一星)对敢于纠正其他同学的违纪行为的同学每人次授一星。(课任教师可根据学生平是在课堂的守纪表现发放此类星)

  4、特长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文体比赛活动或具有各方面才艺特长,在参加校内外各类比赛表演中表现突出(参加比赛的同学授一星,获校级、区级、市级奖另加1—3星)

  5、岗位之星:在为班级或学校志愿岗位服务和管理中表现积极,吃苦耐劳,效果突出的同学。(每周班级评出5名授一星,少先队每周评优秀环保志愿者5名授一星)

  6、进步之星:在各科学习或行为表现方面有明显进步。(成绩进步明显的同学得一星,综合行为表现明显转变的同学得一星)

  另,学生违纪不及时改正的,视情况扣一星。(班主任负责)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1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

  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

  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③仪表整洁端正;

  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

  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

  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

  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

  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

  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小学星级评价方案15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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