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评价规则

2022-08-08 评价

  淘宝网评价规则是由【信用评价规则】和【店铺评分规则】两部分组成。

  信用评价规则仅适用于淘宝网个人交易平台上的评价操作及查看;

  店铺评分规则适用于淘宝网个人交易平台和淘宝商城;

  淘宝有权根据相关规则删除评价积分;

  【信用评价规则】

  一、信用评价的定义

  淘宝网会员在使用支付宝服务成功完成每一笔交易后,双方均有权对对方交易的情况作一个评价,这个评价亦称之为信用评价。

  名词定义

  评价积分: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差评”三类,每种评价对应一个积分。

  评价计分:评价积分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好评”加一分,“中评”零分,“差评”扣一分。

  信用度:对会员的评价积分进行累积,并在淘宝网页上进行评价积分显示。

  评价期间:指交易成功后的15天。(081018)

  二、评价流程

  1、如何去进行评价:

  支付宝软件系统下一笔交易的显示状态应为“交易成功”,在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会员可以登陆“我的淘宝” >> “我是买家(我是卖家)” >> “已买入的宝贝(已卖出的宝贝)”进行评价。若在评价期间内未进行评价操作,则无评价操作入口。(淘宝商城无评价入口,只有店铺评分入口,可详见此规则中的店铺评分规则)

  如果交易过程中发生退款,且交易买方选择“未收到货”或“要退货”,则在退款完成后,此交易视为取消,不发生评价无评价积分。

  2、买家在评价时可以选择匿名评价--选择隐藏自己的名字,选择了匿名评价后,此交易的出价记录与评价记录都将匿名显示,匿名作出的评价产生评价积分。 (070621)

  若买家在进行评价时,没有选择匿名评价,在交易评价完成后30天内,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此评价更改为匿名评价,更改后此交易的出价记录与评价记录都将匿名显示,此评价将不重复计分。匿名评价不能改为非匿名评价。(081018)

  3、如一方好评而另一方未评,在交易成功15天以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给予评价方好评。如一方在评价期间内作出“中评”或“差评”,另一方在评价期间内未评的,则系统不给评价方默认评价。如双方在评价期间内均未作出评价,则双方均不发生评价无评价积分。(以上仅限个人交易平台,买家给予淘宝商城的商家有效店铺评分后,系统会默认给予买家一个好评。)

  4、如交易双方作出的评价都是“好评”(包括按前款规定系统自动作出的“好评”),则评价内容将即时全网显示并计分。如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评价是“中评”或“差评”,交易双方互评的,则评价内容将在交易双方全部完成评价48小时后全网显示并计分;如仅一方作出“中评”或“差评”,另一方未评,则评价内容将在评价期间届满的48小时后全网显示并计分。 (081018)

  5、评价计分规则:

  1)每个自然月中,相同买家和卖家之间的评价计分不得超过6分(以支付宝系统显示的交易创建的时间计算)。超出计分规则范围的评价将不计分。

  2)若14天内(以支付宝系统显示的交易创建的时间计算)相同买卖家之间就同一商品,有多笔支付宝交易,则多个好评只计1分,多个差评只记-1分。

  三、评价的修改和删除

  1、“中评”或者“差评”在评价后30天内,评价方有一次自主修改或删除评价的机会,可以选择修改,仅限修改成“好评”,也可以进行删除。评价经修改以后不能被删除或再次修改。更改后的评价按本规则规定计分。

  2、如评价方确认需要修改或删除评价的,请登录“我的淘宝”—“信用管理”—“评价管理”—“给他人的评价”,找到相应评价,点击“我要修改”按钮进行修改或删除此评价。评价只能修改或删除一次,请谨慎操作。(081018)

  评价修改后,被评价方所作的解释将被清空。(081018)

  四、评价积分的显示

  在交易中作为卖家的角色,其信用度分为以下20个级别:

  在交易中作为买家的角色,其信用度分为以下20个级别:

  【店铺评分规则】

  一、 店铺评分的定义

  店铺评分是会员在淘宝网交易成功后,仅限使用买家身份的淘宝网会员(下称“买家”)对本次交易的使用卖家身份的淘宝网会员(下称“卖家”)进行如下四项评分:宝贝与描述相符、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物流公司服务。只有使用支付宝并且交易成功的交易才能进行店铺评分,非支付宝的交易不能评分。

  店铺评分的有效评分期: 指交易成功后的15天。

  二、 店铺评分流程

  1、店铺评分如何进行

  支付宝软件系统下一笔交易订单的.显示状态应为“交易成功”,在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买家可以登陆“我的淘宝” >> “我是买家” >> “已买入的宝贝”进行评分。若在评分期间内未进行评分操作,则无评分操作入口,不评分则无分值,无默认分。

  如果该笔交易订单在交易过程中发生全部退款,且交易买方选择“未收到货”或“要退货”,则在退款完成后,此交易视为取消,不发生评分则无分值。

  2、买家在淘宝网个人交易平台交易成功后,买家可以对本次交易成功的卖家进行如下四项评分:宝贝与描述相符、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物流公司服务;买家计分规则请参照【信用评价规则】>>“评价流程”。

  买家在淘宝商城交易成功后,可对本次交易成功的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物流公司服务三项指标分别作出评分,以及可对本次成功交易的每种商品作出宝贝与描述相符的评分;如果交易过程中发生部分商品退款,且交易买方选择 “未收到货”或“要退货”,则在退款完成后,此商品不参予宝贝与描述相符的评分,不发生评分则无分值;有效评分期内买家每完成一种商品的宝贝与描述相符的评分,则系统自动给买家默认一个好评(根据【信用评价规则】 >>“评价计分规则”计算买家积分),反之则系统不给买家默认评价。

  虚拟物品及不需要使用物流的交易无物流公司服务评分项。

  四项指标打分分值:

  1分-非常不满意;

  2分-不满意;

  3分-一般;

  4分-满意;

  5分-非常满意。

  3、店铺评分为匿名评分,不显示评分人的个人信息及单笔评分分数。

  4、店铺评分成功后,立即生效,一旦生效即无法修改;若买家对卖家进行店铺评分时,只对其中几项指标作出评分后,就确认提交了,则视完成店铺评分,无法再次修改和评分。

  5、店铺评分是滚动的方式展示,且只展示近6个月的评分分数。

  三、 店铺评分计分规则

  1、每个自然月中,相同买家和卖家之间若产生多笔成功交易订单且完成店铺评分的,则卖家的店铺评分有效计分次数不超过3次(以支付宝系统显示的交易创建的时间计算)。超出计分规则范围的评分将不计分。

  2、 店铺评分生效后,宝贝与描述相符、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三项指标将分别平均计入卖家的店铺评分中,物流公司服务评分不计入卖家的店铺评分中,但会计入物流平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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