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王虎森
问:
《醉翁亭记》结尾写道:"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文中提"太守"共九次,至此方结出姓名,有何妙处呢?
答:
这个结尾当然点出了作者姓名,但它与古代一些"记"的结尾点出写作时间或者姓名有明显的不同。我认为完全可以去掉"时六年九月十五日",因为没有它,《岳阳楼记》在内容和结构上不受丝毫影响。同样,我们也完全可以去掉很多"记"后的点明作者的那句话,理由同上。可是,如果我们去掉"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我们就会发现,文章少了一点悠然深长的意味。第三人称的虽也精彩生动,但总让人感到有些"隔",有了这最后两句,第三人称一下子变成了第一人称,抒情意味大大加强。也就是说,这最后两句是全文有机整体的一部分,是文章文气流贯的自然结果。不仅如此,有了这最后两句,文章在结构上更加严谨,因为它与文章前面的"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苍颜白发,颓然乎其间者,太守醉也"是"前者呼,后者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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