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振
前言:《名著欣赏》2003年第四期姚敏勇先生的文章《荷塘――一代知识分子的‘桃花源’》我以为这几年研究《荷塘月色》的突破之作。姚先生提出了,朱自清所写的荷塘不是平常的荷塘,而是一个虚拟的、理想的荷塘。这在思想方法已经摆脱的了机械反映的俗套,在方法论上,也比较坚决地运用了辩证法,着眼于内在和外部的矛盾,而不是拘泥于作品和表现对象的一致。其条分缕析的细致足以代表这几年广大中学老师在整体素质上提高。但遗憾的是,姚先生没有把他的辩证法贯彻到底。没有把矛盾分析深入到作者的主体精神世界去,因而只看到平常的荷塘和朱先生笔下的荷塘的矛盾,而忽略了朱先生“平常的自己”和“超出了平常的自己”的矛盾。
为了推动文本分析的热潮,兹将去年在中学语文骨干老是训练班的讲话记录稿奉上。
语文教学改革正在如火如荼、有声有色地进行,基础教育语文标准的颁布,正式宣告了语文课程的性质为工具性和人文精神的统一。这可以说是从新中国建立以来语文教学历史经验的总结。把语文当作政治工具和当作思想的"物质外壳"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长期以来的思想混乱在理论上已经澄清,但是,在实际上,要真正要把人文精神贯彻到底,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曲折甚至反复在所难免。在课本编写、考试体制、课堂教学过程中,清除长期以来片面工具论的影响,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变相的、精致的工具论肯定不可能在短时期内绝迹。更为严峻的,并不是观念问题,而是水平问题。许多一心一意要把人文精神贯彻到底的老师,在知识水准上,跟不上。虽然他们已经弄通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的原理,努力改变满堂灌的传统作法,把和学生对话作为教学的指导方针。但是,又产生了另一种倾向,就是满堂灌变成了满堂问。师生对话不层层深入而是在平面上滑行,教师提出的问题没有深度,学生的回答流于表面。过去强调老师的主导作用,现在不提了。面临这样从表面到表面的滑行,教师应该起什么作用呢?在理论上还没有真正的回答。但是,不管什么理论上如何回答,老师的水平要高于学生是肯定的。但是,目前在文本解读中,许多教师知识已经陈旧了。不能向学生提出更为深刻的、有启发性的问题,也不能将学生表面的思考引导到深层的、潜在的奥秘中去。所有这一切都在说明,新的形势向都是发出的挑战,不仅仅是观念方面的,而且是水准方面的。摆在教师面前的一个严峻的任务,就是重新学习,从根本上提高自己,让自己在和学生对话的过程有更多的本钱。
(一)伦理的“自由”还是政治的自由
虽然人们都在人文精神的基本精神上有共同的语言,但是,对于什么是人文精神却一时难以取得统一的认识。这也并不奇怪,早在九十年代初,上海的学术界曾经发动过关于人文精神的讨论,为时数年,并未能得到共识,就连人文精神的定义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就难怪在课本编写和教学方法上,产生不同的见解了。在一些学者看来,人文精神就是拓展青少年的个性、情感、想象、意志、独立批判的精神和面对消极现实的勇气,而另一些学者则可能以为青少年时期,过多地让他们面对消极的文本,有碍其身心健康的发展。在对具体经典文章的取舍上,发生争论,甚至很激烈的争执,是很难避免的。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是戴着白手套的,改革者,都免不了要忍受痛苦。这种痛苦不仅仅限于观念的分歧,而且还包含着原有水平与改革的迅猛发展不能同步。最明显的是,《课程标准》规定了"多元对话"的原则,但是,一些课本的编写者和老师,甚至是权威的老师,拿手的还只是社会学的、反映论的解读方法。这样就很保证多元对话不变成一元独白。比如,一讲到《荷塘月色》,就只有一种思路,那就是社会学的政治功利价值,该文写于1927年七月,正好是"四一二"大屠杀之后,他的苦闷,肯定是反映了当时既不能投靠国民党,又不能奔向井岗山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彷徨。赖瑞云先生在他的专著《混沌阅读》中说,对《荷塘月色》,在九十年代以前,有六种解读,有四种说法都把朱自清在文章中表现出来的不宁静,直接和当时的政治现实联系起来:对当时白色恐怖的严酷现实不满,表现孤独的苦闷傍徨,寻求在一个清冷幽静的环境中解脱而又不能。九十年代以后,看法没有多大改变,只是论述的时候,引用了朱自清当时的《那里去》和《一封信》,还有朱自清夫人的回忆。旨在说明朱先生当时也知道“只有参加革命或者反革命,才能解决自己的惶惶然。”但是他“只是在行为上主张一种日常生活的中和主义”,“妻子儿女一大家,都指着我生活,”“还是别提超然为好”。可又不安心于超然,证据就是《一封信》中经常被人引用的这句话:“最终的选择还是‘暂时逃避’”。当然这种逃避是不轻松的:“这几天似乎有些异样,像一叶扁舟在无边的大海上,像一个猎人在无尽的森林里……是一团乱麻。也可以说是一团火。似乎挣扎着,要明白些什么,但似乎什么也没有明白。”钱理群先生在1993年第十一期的《语文学习》作了更为细致的阐释:朱自清被南方四一二大屠杀弄得目瞪口呆,深感性格与时代的矛盾,既反感于国民党,又对共产党心存疑惧,产生了不知“哪里去”的“惶惶然”,“认为一切政治暴力都是毁掉了我们最好的东西----文化。”作为五四启蒙知识分子,有一种负罪感。钱认为《荷塘月色》的宁静的境界恰是作者的“精神的避难所”。
但是,上述种种说法,说来说去,从价值观念来说,仍然是一元的,局限于社会功利的价值范畴,在这种价值观念以外,是不是就没有其它价值了可言呢?似乎还没有人去认真思考过。从理论上说,至少有两点可以值得深究。
第一,光用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普遍性的苦闷作为大前提,并不能揭示出朱自清的个性来。因为普遍性的内涵小于特殊性,正如水果的内涵小于苹果一样。反过来说,特殊性的内涵大于普遍性,正等于吃了苹果就知道水果是怎么一回事,而光知道普遍性的(水果)的定义,却不知道苹果的味道。
第二,就是知道了朱自清的一般的个性,也不足以彻底分析《荷塘月色》的特点。因为,个性和瞬息万变的心情并不是一回事。个性是多方面的,有其矛盾的各个侧面;个性又是立体的,有其深层次和浅层次。一时的心情充其量只是个性的一个侧面,矛盾的一个方面,心理的某一个层次。《荷塘月色》写的是,他离开家、妻子、孩子之后一个暂短的时间之后的心情。人的心情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是变化万千的。而文章的要害,是这个时间段的心情,在特写空间的特殊表现,而不是他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条件下都比较稳定的个性。在《荷塘月色》中,作者明明说了:有两自我,一个是平常的自己,一个是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而文章写的恰恰是超出了平常和自己。不管是八十年代的教参,还是钱理群先生的分析,都局限于平常的自己,而文章的生命恰恰在于“超出了平常的自己”。
文章一开头就说“这几天心里很不平静”,如果是指四.一二大屠杀以后的政治苦闷,则从四月到写作时间,应该有三个月,应该说“这几个月心里颇不平静”。政治形势,对于所有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是同样的,朱自清的特点在哪里呢?还有,人的心灵是很丰富的,政治苦闷只是其一个方面,如果断定在所有的文章中,都要作同样的表达,那又如何解释根本不涉及政治情怀的《背影》呢?一些和政治没有直接关系的个人的、家庭的矛盾,就不能在文章中有所表现吗?如果表达得好,有深度,就没有任何审美价值吗?
从思想方法上来说,什么叫做分析?分析就是把本来似乎是统一的东西的内在矛盾揭示出来,满足于把政治社会的形势和作者的心灵之间的统一作为最终目标,这就并没有涉及矛盾,而是停留在表现对象和文学作品的统一性上,只能在表现现象上滑行。分析本来就要把掩盖在表面统一的现象深层的内在的矛盾揭示出来。分析的对象就是矛盾。说了一大车子话,连矛盾的皮都没有沾边,谈何分析呢?从操作方法上说,不应该只是追求作品与现实的一致,而是相反,从作品与现实的矛盾,不统一的方面入手。这本来是辩证法的题中之义,但是,要将之落实到具体文本上来,却不是很轻易的,没有一定的智慧,是不行的。恩格斯说过,就是在一个事例上,作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也是很艰难的。
《荷塘月色》一开头就说,夜深了,人静了,想起日日经过的荷塘,“总该有另外一副样子吧”。许多同仁把这句忽略过去。觉得这句很平淡,没有什么可讲的。但是,这句挺重要。因为这里就有矛盾可分析。平时的荷塘,是一个样子,是并不值得写的,而今天的“另外一副样子”,才值得写。抓住这一句,不仅仅有利于分析文章,而且便于从中分析出为文之道。要写一处风景,一般的情况,是不值得写的;只有与平常不同的样子才值得写。平时的荷塘,是一条小煤屑路,路边的树也不知名。“白天里很少人走,夜晚有点怕人”,一点诗意也没有。值得写一写的,是“今天倒好”,一个人来到这里,好像来到“另外一个世界”,作者也“好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许多同行,读到这里,又滑过去了。但是,这里的矛盾的更为明显了,是双重的。从客观世界来说,本来,清华园,就是一个世界,哪来“另外一个世界”?这个矛盾(两个世界)不要放过。另外一个矛盾更不能放过去。那就是“平常的自己”和“超出平常的自己”。“平常的自己”是什么样子呢?文章中说了,“既爱群居,也爱独处,既爱热闹,也爱冷静”。而现在却只是只爱“独处的妙处”。
为什么一些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没有东西讲呢?因为没有抓住矛盾,无法往深刻的内涵突进,就只好从表面到表面,在字、词、句、段、篇上瞎折腾了。而抓住了矛盾,就可以分析到深层去了。他说,“一个人背着手踱着,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便觉是个自由的人”。因为觉得“自由”,便感到一种“独处的妙处”,妙在何处呢?妙在“什么都可以不想,什么都可以想。”我以为这两句话,非常重要。为什么重要?因为,这是后面的矛盾的线索。平时并不怎么起眼的荷塘,此时此刻变得美好起来。所以,这一段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要真正在艺术上读懂经典文本并不是很轻易的。余光中先生在七十年代,在一篇批评朱自清的文章中,发过一点非常有意思的议论,说是朱自清很奇怪,晚上一个人出去居然不带太太。这就是没有读懂“自由”这两个字。人家要写的就是离开了太太和孩子的一种特殊的、自由的心情,这种心情和跟太太在一起是不一样的。正因为这是不一样,“独处的妙处”,才值得写一下。
发现了矛盾的深层是“自由”,就有可能深入分析了,就不用在什么段落大意上纠缠不清了。
由于摆脱了白天里的烦累,心情变得解放了,平淡的荷塘就显得有诗意了。
以下两三段就用非常浓重的笔法来写荷塘之美。一连用了十几个比喻(余光中先生统计过一共是十四比喻。)风是轻轻的,花香是微微的,云是薄薄的、雾是淡淡的,光是朦胧的,所有的意象不但在性质上是相当的,而且在程度上是相近的。尤其是形容花香的那一句:微风过处,像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还有形容月光的那句:光和影的旋律,像小提琴上奏出的名曲。关于这两个比喻为什么最好,由于钱钟书先生六十年代初期的《论通感》影响巨大,大家都以通感来阐释,这应该说是比较贴切的。但是,彻底的辩证法是无所畏惧的。事物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十四个比喻,不可能全是很精彩的,如把荷花说成是“像碧天里的星星”,“刚出浴的美人”,荷叶如“亭亭的舞女的裙”之类,孤立起来看,比较平庸。余光中先生在批评朱自清的文章中说:比喻都不高明,那么多明喻,不好。这是因为余光中先生从美国新批评出发,认定明喻不如暗喻。但是,他又认为,这十四个比喻中,最好的是形容月光从高处丛生的灌木中,落下参差斑驳的黑影,“峭愣愣的,如鬼一般”,但是,这是个明喻,这就有点自相矛盾了。其实,把比喻分别加以研究,是一种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并不十分完善,因为就文章而言,首先是整体的效果,一般不宜拆开来分析。局部是整体的一个有机部分,整体功能大于要素之和,这是系统论的起码规律。整体效果好了,就构成了一种互相渗透的和谐,没有什么地方的语言在程度上,或者在性质上,互相冲突,互相杆格,互相抵消的;也就是朱自清自己在文章所说的“恰到好处”。哪怕局部比较差,由于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互相渗透,总体上就比较完善了。这篇文章属于抒情散文,所动人者,情绪也,情绪、感觉和语言达到和谐统一,给人的印象就比较强烈。但是,在阐释这一段文章的时候,几乎没有一个老师涉及到这一番风景描写的风格问题。余光中先生认为,朱先生所用比喻都是“女性拟人格”,评价不高。殊不知,也有人认为所有这切都是一种女性的暗喻,或者是“借喻”――“那些关涉女性的爱欲形象却可能是真正的本体。”(高远东:《‘荷塘月色’――一个精神分析的文本》,《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0年第一期)这个问题是很值得思考的。但是,似乎并不到位,因为都离开了自由和独处和自我欣赏之妙。文章中外在的美好都是为了表现内在的、自由的、无声的、一个人静静地、不受干扰的、甚至孤独的情怀。从心理上来说,外部的寂静和内部的安宁达到了和谐,也就是“恰到好处”,而这就使散文构成了诗化的意境。这种诗化的宁静的境界,是自由的,因而是美好的。
问题在于:这种自由是什么性质呢?当然自由有属于政治范畴的,是相对于专制而言的。但是,自由并不是只有这样一种涵义,自由还有发属于哲学的、伦理的、实用的范畴的。哲学的自由是相对于必然而言的,从斯宾诺沙开始就有了自由是对于必然的认识的命题。朱自清在这里追求的并不是哲学上的自由,这一种内涵可以排除。实用的自由是相对于纪律而言,例如一个学生老是上课迟到,你可以批评他自由散漫,这个自由,与政治不搭界,和朱自清先生的心情也没有什么关系。伦理学上的自由是相对于责任而言。作为父亲、儿子、教师、丈夫的朱自清因为肩负着重重责任,“妻子儿女一大家,都指着我生活,”,因而是不太自由的。把这几种自由的范畴拿来比较一下,哪一种更符合文章的实际呢?我倾向于:文章强调的是离开了妻子和孩子获得一种心灵的解脱。这一点下面还要仔细地分析。
(二) 为什么对蝉声他蛙声充耳不闻却想到了“风流的季节”
政治与非政治,整体与局部的矛盾抓住了,就有可讲性,抓不住矛盾就没有可讲性,许多同行之所以在课堂上磨洋工,把一些不须要讲的东西拿来折磨学学生,就是因为没话找话说。而在明明有话可说的地方,反而视而不见。这就是不会把潜在的矛盾抓住所造成的后果。比如,下面的文章中,有几句话,几乎被所有的老师和论文作者忽略了的话:"这时,最热闹的是树上的蝉声和水里的蛙声,但是,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这不是又有矛盾了吗?朱自清用最明确的语言告诉我们:原来清华园的一角,并不是如文章中所写那样宁静,那样幽僻,还有喧闹的一面。朱先生不过是选择了幽僻的一面,排斥了喧闹的一面。因为幽僻的一面和他的内心相通,因而他用相当华丽的语言,排比的句法,营造了一种宁静的诗意的境界。这种诗意来自一种"独处的妙处",独处的好处是"便觉是个自由的人"。这种"自由"的性质是什么呢?余光中先生曾经为文批评朱自清夜出游,不带太太,看似笑话,但是,也有启发性。他离开了太太(和儿子)享受着宁静,连蝉和蛙声都听不到,可是接下来,却引用了梁元帝的诗《采莲赋》,他内心想到了南朝宫廷男女嬉戏的场面上去了。还说"这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一个风流的季节,可惜我是无福消受了。"这不是太矛盾了吗?
不难看出:有两清华园,一个是平常的,一个是当天的。他写的自己,也有两个,第一个是平常的,另一个是当天的,不是平常的那个自己,而是“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这个自己和平常的自己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感到“是个自由的人”。自由在什么地方呢?就是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那么,他想了些什么呢?这是很值得追究一下的。很可惜,许多同仁,满足于被动地阅读,忘记了化被动为主动,在追随中进行预期和回顾,这样矛盾就会从隐性变为显性。关键在于,对于自由这样一个概念,要有分析的能力。通常的分析都是分析一个具体的、感性的事例,这固然不容易,但是,难度不太大。可是分析一个抽象的概念难度就比较大了。但是,没有这样的能力,就很难愉快而胜任地做一个奋发有为的语文教师。分析完自由的概念,事情并没有结束,还要看文本:究竟哪一种自由的范畴更适合文本的实际。
从外部感觉来看,他连树上的蝉声和水里的蛙声都听不到,从内心深处却想着梁元帝《采莲赋》中男女调情的场面和《西洲曲》中民间少男少女恋爱欢会的场面。而且还要感叹“这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可惜我们现在已经无福消受了”。这就是他所说的“什么都可以想”的“自由”。
高远东的论文《‘荷塘月色’――一个精神分析的文本》说,《荷塘月色》中有一种“心理骚动的性质”,或者如俞平伯所说的“没来由的盲动”,用朱自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随顺我生活里每段落的情意的猝发的要求,求每段落的满足。”如果我们拿《荷塘月色》和他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对照,就不难看出朱先生内心的苦闷的性质了。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中,朱先生很诚实地写出他本想听一听歌妓的歌喉的,但囿于知识分子的矜持,拒绝了。可是内心又矛盾,失落。
我的学生邢那妍查阅了朱自清的传记,更为雄辩的说明了《荷塘月色》所表现的苦闷并不是政治性的,而是伦理性的。
朱自清于1920年北大毕业以后,到杭州一师教书,月薪七十元。虽然已经寄给家里一半,但还是不能满足父母的要求。妻子儿女生活在家中,受着折磨。从《背影》中可知,1920年以后朱自清的家境,已经非常惨淡。因为贫穷,家庭失和,为了减少矛盾,节约开支,朱自清回到家乡任扬州八中的教务主任。由于庶母的挑拨,其父借着和校长的私交,朱自清的薪水,本人不得领取,被直接送到家里。迫于此,朱自清不得不接出妻儿,在杭州另组小家庭。1922年,朱自清带妻儿回扬州,打算与父母和解,结果不仅没有解决矛盾,反而加深了精神上的痛苦。作者给其好友俞平伯的信中就写道:“暑假在家中,和种种铁颜的事实接触之后,更觉颓废下去,于是便决定了我的刹那主义。”(所谓刹那主义就是从生命每一刹那间中均获得意趣,使得每刹那均有价值)后来,朱自清的父亲因为考虑到孙子的教育问题,从朱自清处把两个孩子接回扬州。朱先生的生母,也随之一同回去。但是,父子关系,一直没有缓和。朱自清每月寄钱回家,往往得不到回信。在《背影》中提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触目伤怀,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也渐渐不如往日。”暑假中(也就是写作《荷塘月色》的七月份),朱自清想回扬州,但是又怕难以和父亲和解,犹豫不定。因而有“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之语。这一切都证明朱自清在漫步荷塘时感到的自由,在性质上是一种伦理的“自由”,是摆脱了作为丈夫、父亲、儿子潜意识里的伦理负担,向往自由的流露。和政治性的自由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这样的解释,如果不是更加切近朱先生的本意,至少也是揭示了比较深刻提供了心理的和艺术的奥秘。当然,伦理的自由,也不是与政治的自由没有一点联系,前面所引用手朱自清先生自己的话,就表明他也因为考虑到老婆孩子的责任问题,而不能绝对自由地作政治的抉择。但是,我以为那是比较间接的,次要的。
我曾经对一年级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如此分析《荷塘月色》,反反复复讲了四堂课,到最后还是有一些同学转不过湾来,有一个女同学课后对我说,你怎么能这样讲?我本来读这一课,头脑是很清楚的。你这么一讲,把我的思想都搞乱了。我说,搞乱了,好啊。不是要搞活思想吗?搞活的第一个阶段,就是搞乱,我这里所做的,就是要把你原来社会功利是惟一的价值的心理定势打破。
当然,作品一旦公开每一个读者都可以有自己的解释,甚至可以有与作者不同的理解。但是,这样的解读,从作者心理方面,而不是单纯从社会政治反映方面,提出了一种新思路,至少可以增加学生的思考空间。这种阐释的理论基础不是社会学的,而是心理学的,伦理学的,涉及到意识和潜意识的问题。这就要求都是对于弗洛依德的学说有一点涉猎,光有一点粗浅的社会学、反映论的哲学常识对于一个合格的中学教师来说,是不够的。
有了比较丰富的学理基础,对于人的心灵的理解就可能比较自由了。但是,这还仅仅是一种可能而已,要真正把文本解读得深刻,还要下苦工夫。美国新批评强调对文本的细读(close reading)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达到高潮,而我们在八十年代,引进西方文论的时候,虽然,引进了一些理论主张,但是,并没有把人家的方法用到我们的阅读过程中去,因而,还没有来得及在中国生根,就被认为是过时的东西,而被搁置了。当然,新批评也不是十全十美,它的最大局限,第一,常常是限于诗歌的解读,第二,它的解读方法,也比较狭隘,第三,它的操作性也比较差。九十年代以后,我们又引进了西方最新潮的文论,如福柯、德里达的东西,但是,也只是偏重于他们的宏观理论,而忽略了人家为了达到这样的宏观理论所使用的微观分析的方法。因而,至今还没有一种西方文论成熟到可以说是达到了活学活用的程度。
在与学生"对话"而不是灌输的课堂上,老师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人文精神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人文精神不是简单的教条,而是一种渗透在字里行间的精神,比如说,在讲解鲁迅的作品时,许多教师都讲到了鲁迅对于劳苦大众的悲惨命运,常常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是到了作品分析时,就不再提起了。真正的人文精神,是在作品之中的,而不是文本之外的。把文本当中潜在的人文精神,分析出来,是中学语文教师艰巨任务。这不是很轻容易的, 因为,越是伟大的作家,越是深刻的倾向,往往越是隐蔽。有时,就潜藏在似乎平淡的,并不见得精彩的字句中,一般读者,常常视而不见,解读的功夫就在这些地方,所谓于细微处见精神。鲁迅作品中人物的名字,一般是很平静的叙述。但就在平静的叙述之中,有很深刻的东西可供挖掘。如,《阿长与山海经》,写一个保姆,好搬弄是非,晚上带孩子睡觉,在床上摆成一个大字,把孩子挤得没有法睡,这样的保姆,显然不称职,还把孩子长期向往的春节变成"磨难",还荒诞不经地讲太平军要捉她这样的女人,脱光了衣服站在城墙上,敌人一打炮,就炸了。就是这样一个迷信而又麻木的小人物,鲁迅对她并不是一味地厌恶,而是善意地调侃。把她写得很可笑,但是,又不是有意欺骗人,她本身是很虔诚地迷信的。在她为少年鲁迅带来了长期求之不得的《山海经》之后,文章就改用抒情的笔调来歌颂她。
从这里可以看出鲁迅的人文精神是多么深厚。可是,有些语文课本,并没有抓住这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的宽广胸怀,而是仅仅引导学生去钻研什么详写和略写。
光是在字句上理解人文精神是不够的。在课堂上要求的真正意义上的具体分析。在看来平淡的地方分析出深刻的人文内涵来,是须要真工夫的。比如每一个语文老师都会讲到鲁迅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光这样讲是抽象的,学生不会有感觉。要在分析作品时,从字里行间揭示出来才到位。要从作品中,从文本中,分析出来,这样才是活生生的。这才叫读懂了鲁迅。要不然不过是一锅夹生饭。(在全国中学语文骨干教师培训班上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