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延莉
他是八(2)班的学生,白白的脸庞,小小的眼睛,爱搬弄是非,爱打小报告,给人的感觉是“绝非善类”,可就是这样一个惹人厌的小屁孩,第一次期末考试居然全班第一,令所有老师同学瞠目结舌,再次明白:人,不可以貌相!
按理说,成绩好的学生是班级的骄傲,是老师的骄傲,可对他,老师和同学都有一个体会,那就是:你呀,想说爱你可真不容易!
他的光荣事迹,三天也说不完。不按时交作业、借别人东西不还、不讲卫生、不爱劳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听到他的名字,所有人都直摇头!
最可气的是,有一次,他居然把班上一个女同学的生物试卷给悄悄撕了,我的火呀,那叫一个大!几乎不用大脑想,就知道是他干的!
当别的同学把他押来时,他还昂着头,一付幸灾乐祸的样子,仿佛凯旋而归的战斗英雄。
“坐吧。”我指着身边的椅子。
他有点意外,气泻了一半,不肯坐。
“自己说,哪儿错了?”我强压制住心头的怒火,心平气和地说。
“我不该撕别人的卷子。”
“认错还挺快嘛,说说为什么?”
“因为她比我多两分,害我排到了第二。”
什么?还有比这更荒唐的理由吗?如果我不是老师,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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