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现代汉语语言的规范化和言语的得体性(人教版教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6-7-7编辑:互联网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de.Saussure)认为:“语言”等于“言语活动”减去“言语”,语言是使一个人能够理解和被别人理解的全部语言习惯。即语言是言语活动中社会成员约定俗成共同使用的部分,是均质的,是言语活动的社会部分;言语则具有个人特质,因为每个人说话的嗓音、每个音的具体发音、每个人使用的词语和句子结构等方面都有个人的特色,而且同一个人每次说话都可能是不同的。这些就是“言语”现象或称“言语”要素。“语言”有内在一致的规律,而“言语”则很难找到内在一致的规律。现代汉语在讨论语言规范化是要求我们正确认识语言的规范化和言语的得体性这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

首先,要正确区分语言的规范和言语的规范、言语的规范化和言语的得体性。

语言的规范化是语言自身的问题,是语言体系中具有相对稳定性的问题;言语的规范化则是一个社会、一个时代语言使用中的一定的潜规则;言语的得体性又是指特定的交际环境中话语对交际环境的适应程度问题,即同特定文化背景的协调性和对于交际心理的可接受性、合作与礼貌问题。语言的规范化是一个语言的习得或语言的学习的问题,言语的规范化和言语的得体性则是一个人的社会化的问题。言语的规范性是以语言的规范性作为基础的,但是言语的规范性又不等同于语言的规范性;言语的得体性是以言语的规范性为基础的,但它可以突破言语规范的框架。言语的规范化不能够包括言语的得体性,而言语的得体性可以包括言语的规范性,且是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一个最重要的基础,但言语的规范性并不是言语得体性的全部。

语言的规范化是一个比较科学的问题,主要是由语言本身的内在规律所决定,而不是个人的主观的评价问题。而言语的规范性和得体性则是社会文化心理的价值评价问题,它表现为全社会的集体的价值观念。虽然语言的规范化是言语规范化的基础,但二者不能等同。在教学实践中如果对学生说“我请你回答”“我请你记录”这样的句子,虽然符合现代汉语语法,但学生会觉得别扭,认为是不符合言语规范化要求的。言语的规范化是言语的得体性的基础,但同样不能等同。在学生食堂里你问学生“你要上厕所吗?”办公室里未婚女同事打电话后你问道“你给谁打电话了?”这些话既符合现代汉语语言规范化的要求,也符合现代汉语言语规范化的要求,但就是不得体、不协调,所以交际效果是很不好的。

以上可知,语言的规范是语言自身的客观规律在起作用,言语的得体性则是使用语言的人的主观因素所决定,是可以大加干预的,而言语规范性是语言的规范性和言语的得体性的中间环节,它一则是语言规范性的表现,同时也是言语得体性的基础。

其次,言语的得体性是一个民族文化心理的折射。

言语的得体性是社会文化风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素质的重要表现。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崇尚语言美。中国传统文化对言语的得体性要求做到委婉含蓄、文雅端庄,在现代社会也应继承和发扬。但时下有一股以脏话粗话为美为高雅为时髦的不良风气,一些年轻人(甚至是年轻女性)在大庭广众之下大模大样地说着各种各样的脏话粗话,神色自然,全无羞耻之感。这从好的角度看,是新一代妇女解放的标志,社会对于女性的束缚减少了,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往坏的方面想想,一个女孩子家,大庭广众之下大模大样地说脏话粗话,简直是这一代妇女文化教养的欠缺,文化素质降低了。在这一问题上,应该认识到粗野的言语并不代表女性的现代化,相反,文雅得体的言语才是女性现代化和现代女性的一个标志。当然,说脏话粗话只是社会中的个别现象,只是一小部分。虽然男女是平等的,男人能说粗话脏话,女人也能说。不过,现实中我们应从多种角度上来看待,男女两性的社会角色不同,在言语和行为等方面也应当有两种不同的标准。从传统文化来看,男人就得像个男人,要有阳刚之气,豪放粗犷;女人则应当温文尔雅感情细腻,言语和行为不可以也不应当粗鲁低俗。要求女性在言语行为方面文雅一些并非简单的男尊女卑之见,恰恰是一种对女性尊重的表现。

如果单从语言的规范化角度来观照,那么这些脏话粗话也并不违背现代汉语的语音、语意、词汇、语法等规则,并不影响现代汉语语言的规范化。但从民族文化方面来看,这无疑是一个关系的整个民族的大事,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折射,决不可等闲视之。言语的得体性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并不只是一个语言学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乎整个社会、整个民族的大事情。言语的得体性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只抓语言的规范化而忽视言语的得体性是很难满足我们这个时代的需求的。为此,我们一线的语文工作者更需要明确区分语言的规范化和言语的得体性这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更新观念,二者不得偏废,为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建设多做贡献。

总之,在现实的交际活动中,言语表达最重要的是遵循得体性原则,任何交际活动都是在特定的交际环境中进行的,离开了交际环境,语言就不能实现其交际工具的职能。若我们把交际活动当作一种社会的心理的行为来看,那么凡符合得体性原则的言语,就是符合言语的规范要求的。“作秀、打的、卡拉OK”等已进入我们的交际场,“草根、山寨、雷人”等一批网络词语正逐步为我们所接受,我们在指责其不规范的时候,正好是经常忘记了言语的得体性原则。任何一种语言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出现许许多多的不符合语言系统内部规律规则的现象,然而只有很少一部分是被语言系统所吸收而成为新的语言规范的,多数则被语言系统所排斥。因此在言语生活中新出现的许多我们过去不习惯的东西,大可不必担心,只要我们辩证的看待,正确认识、区分语言的规范化和言语的得体性,就会使我们的语言和言语运用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谢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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