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之友》2008年第2期转载了申徒文婕发表在《每日商报》(2008-02-14)上的“‘的’、‘地’、‘得’到底要不要分?”(以下简称申徒文),引起了业内的很多关注。前几天社内的业务学习时,还有人提到申徒文中的观点,这可能是由于《编辑之友》在业内的权威性所致,转载了这么一篇短文也引起了这么多的注意;也可能是“的”“地”“得”的问题实在是一个老问题,这么多年把编辑们、作者们以至于学生、老师和所有的汉字使用者折磨的不轻。现在问题既然提出来了,我们也乐意参加这一讨论。我们的观点是:“的”“地”“得”分开没有必要,应该合一为“的”。
第一,汉语里并没有“的”“地”“得”的区分,“我de书包”、“高高兴兴de回家”和“玩de很高兴”中的de读音相同,语法意义也都是在修饰和被修饰成分之间起连接作用,其区别只是表现在文字使用的不同上。五四白话文运动时期形成的“的”“底”“地”“得”在文字上的区分,是考虑了修饰与被修饰成分的内部差别,即定语和中心语是领属关系的de时,用“底”;定语和中心语是一般修饰关系的de时,用“的”;状语和中心语之间的de用“地”;补语和中心语之间的de用“得”。从后来的实际效果看,de的书写上区分造成的麻烦远远大过区分的意义。从理论上说,文字的意义就是书写语言的,像de这样发音相同、语法意义都是连接修饰与被修饰关系的虚词,完全可以用一个字来书写,没有必要出现在不同位置上就用不同的字来书写。在汉语里,这种读音相同而意义上联系密切的词一般书写上都用一个字来表示而不另造字,比如“这是一把快刀”和“她走路很快”的两个“快”、“她做生意亏了本”和“亏你还是哥哥,也不知道让着弟弟”的两个“亏”等等。那么,汉语里什么样的读音相同的词要用不同的字来书写以显示差别呢?像“矿”和“框”,前者是“矿床”“矿石”的意思,后者是“框框、在四周加线条、约束”的意思,意义差别大,需要用不同的字来书写以示意义的不同;“景”和“井”,前者是“景致、风景”,后者是“从地面往下能取水的深洞”,也要用不同的字来表示差别。汉字正字法理论认为:理想的汉字数量应该是“求表达”和“求区别”的完美统一后的实际数量。“求表达”,就是要用最少的汉字来满足语言表达的最大化,就是说,能用一个汉字表达清楚的,就不使用两个不同的汉字,讲求的是汉字归并;“求区别”追求汉字表现语言的充分性,即为了使汉字能够表现语言内部的差异性,必要的汉字数量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把这两点结合起来看,就是要在不影响表达的情况下,该归并的汉字就一定要归并;同时,为了使汉字能够准确的记录汉语,该使用不同的汉字以显示差别的汉字也必须保留。结合“‘的’‘地’‘得’”的情况,显然三者属于归并为一个“的”也不影响表达的情况,属于“该归并的汉字就一定要归并”的情况!
第二,申徒文中提到网民们赞成“的”“地”“得”分开的理由是“一定要分,这是中国语言文化的一部分”。其实,“的”“地”“得”是分是和,主要是考虑一分为三在表达上是否有必要,与中国语言文化传统还真贴不上边,而坚持合的理由倒是能在古代文字使用中找出一些根据,这就有点“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意思了。首先,“的”“地”“得”做修饰成分与被修饰成分的连接词都不是它们的本来使命。“的”在古代有两个读音,一个读dì,一个读dí。读dì的有“鲜明,明白”、“箭靶的中心”等意思,像“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礼记中庸》)、“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致焉”(《荀子劝学》)。读dí的意思是“的确”,“稳上青云勿回头,的应胜在白家时”(《白居易长庆集》),读轻声做助词那都是明清以后的事了。“地”虽然很早就因为通“第”而有了“门第”“但是”“特地”等意思,但还是跟现在的de的用法不搭界。至于“得”就更不用说了,在整个古代汉语中就只有动词的意思。其次,从语法位置上看,汉语史上定语和中心语之间确有个助词“之”字,相当于今天的“的”。比如:
公孙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学,以白马为非马者也。(《公孙龙子》)
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莱者不度地。(《商君书》)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国语》)
九地之变,屈伸之力,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孙子》)
尧之师曰许由,许由之师曰啮缺,啮缺之师曰王倪,王倪之师曰被衣。(《庄子》)
状语就没有与“地”对应的现象。下面四例中的状语后面都没有助词:
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孟子梁惠王上》)
景公使圉人养所爱马,暴死。公怒,令人操刀解养马者。(《晏子春秋》)
晏子避席对曰:“敬受命矣。”(《晏子春秋》)
秦知赵之难与齐战也,将恐齐、赵之合也,必阴劲之。(《战国策》)
这里应该说明的是,古汉语的许多表状态的词,词尾都有“然”“乎”等,如上文“油然”“沛然”“浡然”,还有“飘飘乎”“欣欣焉”等。这里的“然”“乎”“焉”是不是“地”的对应词呢?当然不是。“然”“乎”“焉”不是一个独立的词,只是构词成分,它们和前面的“油”“沛”“浡”“飘飘”“欣欣”共同构成一个词;而“地”是独立的助词。这一点,可以在现代汉语中反映出来(现代汉语中“×乎”“×焉”的状态词构词方式都消失了,只有“×然”还存在),即在同一个句法环境里,有“×然”的出现,并不影响“地”也出现。
我一个人茫茫然地在机场的出境大厅看着即将回国有说有笑的日本观光客。
好在队伍在这时候开始缓缓前行,远远地,我只见仁妃的衣衫盈然地随风而动,道不尽的华贵。
然后,一代又一代人就是这样飘然地来,又飘然地去。
一个与爷爷有着惊人相似的老人,初一照面简直让我以为是爷爷的出现,只是,定神,却发觉此人有着别于爷爷的祥和淡定.那样端然地坐在轮椅上,却颇的精神矍铄,一张清朗的颜上,有着岁月的痕迹,却更多的是澄明的睿智和安然。
但状语和中心语之间有加“之”的情况,而且与上面谈到的“然”“焉”“乎”等构词成分不同,却与定语和中心语之间的“之”作用相同。比如:
聊因笔墨之成之字。《汉书扬雄传》
至于补语,古汉语中最常见的格式是“谓词(动词或形容词)+于+名词性词语”,这个“于”是不是现代汉语里的“得”呢?也不是。比如:
君幸于赵王。《廉颇蔺相如列传》
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这是一组来自中学课本的例句。我们看到,“于”引导的补语有一个特点:就是“于”作为一个介词是与后面的名词性成分构成介词结构共同做补语的,与现代汉语里的“得”不同。而在古汉语中跟“得”用法一致的还是“之”。我们看例句:
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捕蛇者说》
君过矣,不若长安之甚!《战国策赵策》
天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韩非子和氏》
哭颜渊恸者,殊之众徒,哀痛之甚也。《论衡问孔篇》
古代汉语中的这种一个“之”占据“的”“地”“得”三个位置的情况在现代汉语中还有遗留,具体如下:
①用在定中结构中,双音节定语修饰单音节中心语。
太湖之滨月光好。
君子之交淡如水。
沙漠之舟 中秋之夜 上海之春 光荣之家 前进之路 宋元之际 彼此之间
②用在状中之间。
这部影片的影响如此之广,如此之深,如此之大,是他们所没有想到的。
③用在中补之间。
承蒙大家信任,推选我当代表,不胜荣幸之至。
至此,我们可以总结一下:“中国语言文化”中并没有“的”“地”“得”三分的传统,合一却恰恰是古代汉语的用字习惯,而这一传统一直保留到今天。
第三,申徒文中引用一位严老师的观点,认为“这三个字区分得十分明确,依据可以参照第五代现代汉语字典里的解释”。
对此,我们的观点是:第一,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的解释,这三个字确实可以区别,但能区别不一定说明有必要区别。像“我来了”和“来看我”中的两个“我”,一个处于主语位置上一个处于宾语位置上,按照语法理论中主格宾格的区分,把其中的一个位置换一个字(如“吾”)来表示,也像“的”“地”“得”三分一样能说出道理来。但我们使用文字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用最少的文字来表达我们的思想。汉字的数量大,且难认难记,要求我们尽量把区别意义不大的汉字进行归并,降低人们的记忆负担,这是惠及当今且造福子孙的一件大事。第二,说“的”“地”“得”“这三个字区分得十分明确”,那只是就典型的情况说的。在语言中“的”“地”“得”用哪个,让使用者费斟酌、让中小学生脑袋疼的情况可是不少见。比如现在正在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乡村爱情》中的那句“必须de”,这个de应该用那个汉字来书写呢?按照“的”“地”“得”三分的规定,“必须”后面的这个de只能用“地”,可网上、电视上、脚本上都用“的”,你让学生如何遵循呢?我们再看下面这组“填空题”:
不紧不慢( )思考反映了你们的工作作风。
他不紧不慢( )思考。
你哪儿来( )恨呀?
这是哪儿来( )恨呀?
他们取得了快速( )进步。
他们快速( )进步了。
快速( )出版
这本书( )出版
这本书( )迟迟不出版
我们看这里的空是不是很难填呢?首先是把精力放在这本来就没有区分的区分上是不是有必要呢?
总之,“的”“地”“得”从古到今、从理论到实践都没有必要三分,用一个“的”就可以了。可以想像一下,合一为“的”的处理办法该给我们文字使用者特别是中小学生去掉多大的麻烦呀!而这麻烦本来就是不应该有的。
参考文献
吕叔湘等 2005(1980) 《现代汉语八百词》,商务印书馆。
吴长安 1994 《编辑加工中的语言处理技巧》,《中国出版》第3期;又收入《中国大学出版社概览》,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吴长安 2006 “这本书的出版”与向心结构理论难题,《当代语言学》第3期。
邢福义 1996 《现代汉语》,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本文作者系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总编辑、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教授和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