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学?就字面看,美学当然是研究美的一门学科,我们要说明的问题,是什么叫做美?谈到什么是美,这问题就复杂了,对这个问题,历来各派有很大的分歧,因为迄今,美学并没有公认的定义。最常见的说法是:美学是研究美的学问。黑格尔认为美学是艺术哲学。有人认为,美学是着重研究人类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认为,美学是表现理论。还有人认为,美学是源于批评学,美学是有关审美经验的价值论。然而基本的分歧,是在于美是自然的,和美是艺术的,以及这两种美之间的关系,论说的不同。
有一派认为美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美首先见于自然和现实生活。艺术的美,只是自然美的一种反映。自然美先于艺术美,也高于艺术美。另一派则认为美不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而是一种意识形态,美首先见于艺术,艺术美离不开人的创造活动,自然美也是从艺术美的眼光看出来的,艺术美高于自然美。不懂艺术美,也就不能真正懂自然美。此外还有一派,主观和客观统一的看法,美既离不开物,也离不开人。
理由之一,是人这个主体,须根据客观的具体事物,来作为创造和欣赏的对象。而这种对象,也必须体现人的本质和修养。主客两方,缺一不可。
理由之二,美和真与善一样,都是一种价值,而无论是使用价值,还是交换价值,都离不开特定社会中的一定的人。
据说西方希腊时代的柏拉图,他起初在《大希庇阿斯》这本著作中探讨美,认为美有两种概念,一是美的具体事物,另一是美的本身。这两种概念是有矛盾的。具体的事物,来说明美的本身,是有困难的。必须否定具体的事物,但否定了具体事物,美又不存在。最后的结论,还是以为认识美是很困难的。但对于美的探讨,是有帮助的。他在《会饮》的著作中,重新讨论以前所探索的美的本身。他认为美是一种理念,理念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完全不是这个美,那个丑,也不是这个时候美,那个时候丑,也不是对某些人美,对某些人丑,而是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庄子齐物论》有几句话,可以说明这种境界: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
庄子提出“未始有物”,那是永恒的,自由自在的,是普遍的存在,不依赖任何具体事物而存在。形式与整一,永恒与自身,是同一性的。郭象注说:
此忘天地,遗万物,外不察乎宇宙,内不觉其一身,故能旷然无累,与物俱往,而无所不应也。
这物我两忘的境界,是客体与主体的统一。佛家所谓“金刚不坏身”。也像禅家说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以后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到了主体客体统一性时,“看山又是山,看水又是水”。所以柏拉图以后又有《裴楷诺》著作,说明主体进入客体的境界,那就是永恒美的存在。庄子曾说: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庄子齐物论》)
由此看来,西方的美学家,尽管他们对美学有如何独特的见解,而且具有系统的观点,但中国古代美学的思想,与西方美学家的理,是相应的。从庄子的思想中,可以得到证明。
当然,所谓美学,是近一两百年来的产物,是由哲学分出来的一门学科。传到中国,也是近百数十年的事情。中国受其影响,逐渐兴起研究的热潮,以至于风行。但不能说中国没有美的观念与理论。所以特地提出庄子的审美观,请方家指教。
庄子的道体,是不可称说的,所谓“大道不称”,“言则离道”。但不言又不足以明道,所以庄子的著述,自称是“言无言”。(《庄子寓言篇》)这“言无言”,可以说是一种抽象的法则,它是文学家、艺术家表达创作的一种技巧,也是美学家批评的最高标准。例如陶渊明《桃花源记》最后一段说: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于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
最后这一段,有的人认为不合理。那么大的一块地方,有田园、阡陌、人家,为什么会找不到呢!这个疑问,苏东坡已经解答了。因为文章是描写桃花源,桃花源是世外桃源,不允许外人随便进入,如果人人得往而游,岂不变成观光地区,哪里是桃花源呢?所以必须有最后这一段,说明以后再也没有人能够进去,使读者对桃花源有一个完整的印象,才符合这篇文章的题旨,或者说,渔人也是外人,按理说,也不应该进入桃花源才对。(道不可言,言则离道)但渔人不让他误入桃花源,那这篇文章也就无从写起。(不言不足以明道)所以必须让渔人进去一次,文章写好了,连渔人也是同样不能进去。(言无言)最后以一句“后遂无问津者”为结束,保持一个完美的桃花源。所以苏东坡在《仇池笔记》说:“如人人得而入之,即成闹区矣。”文学家、艺术家,就是运用庄子这抽象的思辨,来表达或创造他们的文学、艺术作品。俗话说:“文章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可言传者,皆糟粕耳。”文学、艺术作品的美,是体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庄子天道篇》说:
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
艺术作品,所可表达的,只是艺术表面的“形”;不能言传的,是艺术内涵的“神”。古人常说:“文章要写神,不要写形。”画家所创作的作品,能使欣赏者激动的,是画的“神”,不是画的“形”。“过江千尺浪,入竹万竿斜”。没有看到风字,其实风之大,可想而知。从前白居易《吟竹诗》说:“举头看去不似画,低头静听疑有声。”苏东坡看了蒲永升“画水”,会觉得“寒气逼人,毛发为立”,原因就在这里。所以要认识文学、艺术品,必须抛弃具体的、表面的、自身主观意识的立场,才能体会文学、艺术品真正的美。
那么,庄子的审美观是什么呢?可以归纳三点来说明。
一、有与无共通
我国哲学思潮,自先秦以来,都在讨论“有”与“无”的问题,老子把“有”与“无”分为两个概念来说明,《道德经第一章》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然又说:“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老子认为“有”与“无”两个概念是循环的,所以又说:“周行而不殆。”但循环到快速时,分不出有与无的界限,结果成为一个。因此又说:“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庄子也讨论“有”与“无”的问题,不过庄子认为“有”与“无”是共通的,分不出哪是“有”,哪是“无”。他说:
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
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庄子齐物论》)
这有无共通的境界,正是文学家、艺术家所要捕捉的灵感。《晋书顾恺之传》)说:
恺之每画人成,或数年不点目精,人问其故,答曰:“四体妍蚩,本无关少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
画人的眼形易,画人之眼神难,这就是古人所说的,要“以形写神,形神相亲”。“形神相亲”也是有无共通的意思,要有无共通,才能造成艺术的极致。形容人体之美,是那尺寸所代表看不见的人体柔和的弧形。有时要读者综合的体悟。如曹植《洛神赋》: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栋纤得衷,修短合度。
看了这段文字,会不自觉地赞叹洛神之美,我们仔细地想一想,其中连一个人的影子都没有。在文学的理论上说,要从文字内涵的意义去体会,不要从文字表面意义去了解。作者写的是形,寄托的是神,要读者运用抽象的思辨,重新综合文字表面的意义,通过想像体会出洛神之美。高明的作者,都会运用这抽象的思辨,来表达他艺术的意境。抽象思辨的能力愈强,所表达艺术的意境越高。例如写字,古人常说,要“计白当黑”,字的好坏,不单是在于笔画的本身,还有那黑白相间距离的空间,配合得恰到好处,然后运用神采飞扬的笔画,假以时日,就可以进入艺术创作之林了。又如绘画,景物的本身,有其艺术的价值,但空白的地方,也有艺术的作用。古人说:“此时无声胜有声。”这正是有无共通产生作用的明证。
阮嗣宗《咏怀诗》,后人评其“百代之下,难以情测”,李商隐的近体诗,后人称其晦涩,这都是事实,然评论家对他的诗,仍旧是褒多于贬。为什么呢?因为情感表达太露,一览无遗,令人索然无味,例如画家画山,大都是画“山在虚无飘渺间”,文章家也说“文似看山不喜平”。情感隐晦,即使不知道是什么情,却也有含蓄之美。“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是什么情呢?是一段似有似无说不出的感情。此其所以虽嫌其晦涩,而仍流传不衰。文学家或是诗人,要描写广大无垠的空间,或是长久无穷的时间,不能凭空去形容,总要点缀些什么,以通有无相形之趣。“哀吾生之须臾”,“渺沧海之一粟”,没有“吾生须臾”,不能显出无穷的时间,没有“沧海一粟”,不足表示无限的空间。必须显出有无相形,才能令人兴无穷的慨叹。了解这个道理,就可以知道柳宗元为什么写下“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之后,还要点缀“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以表达其无垠宇宙的空间之美。文学不一定是真理,但文学必须具创意,则是真理。这是文学家要运用有无共通,若有若无的技巧之最大原因。
二、物与我两忘
在创作理论方面说,文学、艺术作品必须有自我的存在,如果没有自我,也就没有作品的产生,然而太囿于自我的观点,也会影响作品的普遍性,因此又必须消失自我,才能从不同现象的角度,来观照万物,使宇宙万物,还其本来存在的面目与价值。文学理论家常说,要超出平常的自己,来观察事物不平凡的一面,道理就在这里。然而人身的存在,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问题是如何地去消失自我,以达到物我一体的境界。庄子说:
有人之形,无人之情。有人之形,故群于人,无人之情,故是非不得于身。《庄子德充符》
因为人身存在的事实,所以必须“群于人”,但又要“无人之情”,使“是非不得于身”。“无人之情”,可以说是消失自我的途径。“有人之形”,可以说是入世的。“无人之情”则是出世的。庄子的意思,入世是事实,为不可避免的一件事。然人世间是一个是非烦恼之地,所以又要无人之情,使是非不得于身。在艺术理论方面说,主观论这一派,他们认为“美”,是由于人生的主观情感,或者是感觉等所创造。强调表现的移入,体现一己的感情和精神。固然,这移入一已的感情和精神,必须有物质和对象,才能产生“美”。但表现的主体,是人的情感,人附载于物质而表现。客观论者,认为“美”在于物质对象的自然属性或规律,如事物的某种比例、秩序、和谐。或是主张“美”,在于对象体现某种客观的精神、理式。不是人类主观感情的表现。
庄子则认为“美”不是主观,也不是客观,是主观与客观的两忘,产生一种新的境界。就像小说家描写人物,应该具有画家的手腕,把人物的形象,一笔一笔的描绘出来。同时又要兼备推理的思辨观念,能够把人物重新结构,创造出有个性有特点、栩栩如生的人物精神生命。绘画与雕刻也一样,不单是把人物刻画得如何惟妙惟肖,而最重要的,是能用自己出乎其外的观照(无人之情),创造出一个理想生命。文学家与艺术家的任务,重在创造,不重在记录。所以小说家所描写的人物,艺术家所创造的艺术品,往往在世上,很难找出与他相似的人生,或是相同的作品。假使世上有了,小说家也不必苦思去描述了。但是,小说家所描述的人物,又不能脱离人间的众生相,去描述一个世上没有的人物,那又不是小说了。小说虽不是真实的人生,而是可能的人生。这就是庄子所说的既要“有人之形”,又要“无人之情”。但这“有人之形”与“无人之情”,又是通而为一的。因此我们看庄子,像是入世,其实是出世的,看是出世,却又像是入世的。始终不知道他究竟是出世,还是入世。这种入世与出世,物我两忘共通为一的境界,是庄子主要的思想之一,也是文学家、艺术家所要追求的理念,也是诗人修养必具的条件。王国维说:
诗人对于宇宙人生,须入平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平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人间词话》)
诗人固然是入世的(有人之形),但必须有出世的思想(无人之情),入世是为了能写,出世是为了能消除自我,以观照万物。入世是为了寻找充实生动的创作资料,出世是为了提高作品的品质与内涵境界。能写不能观,能入世不能出世,在文学与艺术创作来说,都是有缺憾的。王国维又说:
诗人必有轻视外物之意,故能以奴仆命风月。又必须有重视外物之意,故能与花鸟共忧乐。
文学家、艺术家必须具备轻视外物的出世观,才能驾驭宇宙间一切事物,使不能生存的人物,也让他生存。但又必须重视外物的入世观,才能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愤怒时让风云变色,伤心时使草木含悲。这种入世与出世,物与我两忘的境界,是文学家、审美家所必备的条件。《文心雕龙神思篇》说:
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我才之多少,将与风云而并驱矣。
“我才之多少,将与风云而并驱矣”,是物我两忘最佳的写照。
三、情与理不分
就文学的内容方面说,文学是偏重感情的,但最好的文学作品,不单是充满丰富的感情,更要蕴涵着高度的理智。司马迁在《史记屈原列传》说:
《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兼而有之。
“乐”与“哀”,都属于情感的抒发。“不淫”、“不伤”,则是理智的调和。“怨诽”是“情”,“不乱”则是“理”了。所以《诗经》、《楚辞》,流传千百年而不衰,道理就在这里,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应该都兼具“情”与“理”两个因素。“情”与“理”分开来说,是两个概念,其实只是一个,那就是“情”与“理”的和谐。优美的作品,都能够把“情”与“理”调和到浑然一体的境界。“情”与“理”浑然一体,无迹可寻,那就可称为文学名著了。
庄子主张“道通为一”,老子说“同出而异名”,都是“情”与“理”共通一体的理论根据。司马迁是一个著名的历史文学家,他能分析出《诗经》、《楚辞》作品的优点,是“情”与“理”浑同一体的名著,然而还是就人生界来立论。庄子是就自然界来立论。因为是人生界,他把“情”和“理”分两个概念来表达。庄子则是把“情”与“理”共同升华,到了无迹可寻的境界,不知道哪是情,哪是理。《德充符篇》有一段惠子讨论情的问题:
惠予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庄子是把“情”寄寓于自然的“理”中,不是世俗所谓“以好恶内伤其身”的“情”。那是天地之间的至情,至情则似无情,所以庄子认为“人故无情”。惠子所说的情,是人生界的情,人生界的情,必有苦乐,因此庄子批评惠子只知道“逐万物而不反,穷响以声,形与影竞走”。
在文学的作品中,所表达的情感,人生界的情,固然可贵,但与自然界之理共通的情,境界更高。人生的感情,常带有主观的色彩,王国维称之为“有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舂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有我之境”,是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王国维称为“无我之境”。“无我之境”,是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王国维认为写入生界之情,未始不好,但不如与自然界之理化合的情为高。所以说:
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
言外之意,写有我之境固然好,还是以写无我之境为高。王国维曾批评周美成的词说:“创调之才多,创意之才少。”推测其意,就是说周美成写人生界之情多,写自然界之情少。因为真正的美是普遍性的,不是特殊性的。特殊性的美,是以人生界的情去观照万物,在文学的作品说,虽亦可观,但终没有客观的标准。当高兴时,看花会对我微微而笑。当悲伤时,则“落红点点,尽是离人泪”。这种人生界之情,王国维称为“像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惟有以一己之情,与自然之理结合,去观照万物,所创作的作品,才是普遍性的,王国维称为“不隔”。由此看来,庄子主张“情”与“理”的共通,不但是文学、艺术创作的理论根据,更是文学、艺术创作欣赏、批评的尺度与标准。
总而言之,庄子的审美观,基本上是“道通为一”,因为“道通为一”,所以认为人生界的情,是美丑不分,所以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道德经第二章》)庄子也说:“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庄子齐物论》)这都是说明人生界之情,美丑难分,惟有与自然界的理结合的情,才是正确的标准。然而宇宙不断在变动,很不容易用一种尺度来衡量。所以庄子的审美观,认为美是直觉的,美是自然的,美是全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