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毅传》课堂实录(粤教版高二选修) 教案教学设计

发布时间:2016-4-18编辑:互联网

 柳毅传》课堂教学实录

 

 

老师:上节课,我们一同走进了人神恋爱的故事,见识了小龙女的美丽和不幸,也见证了柳毅的正直和侠义。那么,作为一部伟大的传奇作品,光有美丽的故事,还远远不够,你们觉得还有哪些东西值得我们去挖掘? 

生1:我觉得作品的思想内容很重要,它代表着作者的精神境界所能达到的高度。作品给人的启迪、认识意义往往就在这里。 

老师:说得很好。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柳毅传》之所以成为唐传奇的经典,很大的一部分来源于作者的思想高度。 

生1:可以这样说。 

老师:好,现在,我们就来窥探一下《柳毅传》有什么样的思想内容,它的认识意义何在?谁做急先锋? 

生2:我先来说说。我认为是揭露了父母包办婚姻的悲剧。 

老师:能不能结合文本,说说理由? 

生2:我是从小龙女的婚姻凄苦,和洞庭君的自我谴责两个方面看出来的。小龙女的悲苦婚姻是铁的事实,而洞庭君的自我谴责,恰恰是作者对包办婚姻的谴责。 

老师:很好!就是说,你在把握作品主题的时候,采用了对象分析法,是吗? 

生2:是的。 

老师:对象分析法是一种很好的方法,那么,从别的对象身上,我们还可以提出那些新的思想? 

生3:我还从小龙女身上来说一说。小龙女脱离苦海之后,坚决不肯嫁给擢锦小儿,说明她已经下决心掌握自己的命运,追求婚姻自由了,后来,终于化名卢氏女,与柳毅结为夫妻。这样一来,文章主题一方面是反对包办婚姻,一方面追求婚姻自由,这两个方面就衔接起来了。 

老师:很好,还有吗,你们? 

生4:钱塘君也给我们很多启发。洞庭君大权独揽却一筹莫展,而戴罪在身的钱塘君冲天一怒,却给摧残者毁灭性的打击,但正是在这种对比中,作者颂扬了破坏世界的暴烈行为。 

老师:我来插一句,你怎么知道作者是肯定钱塘君的这种行为? 

生4:你看,钱塘君的这种行为连天帝都给予肯定,作者当然也是予以肯定的。 

老师:说得有道理,钱塘君在文中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配角,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他身上挖掘出不少东西。这就是说,我们分析作品时千万不要忽视配角。比如,玛蒂尔德跳舞时,路瓦栽和几个男人在隔壁里睡着了。而他们的女人正舞得快活。这几个小小的配角,把玛蒂尔德悲剧的社会意义点出来了。再比如《我的叔叔于勒》中,那个小小的船长,当于勒发财时,他找到于勒的哥哥菲力浦,巴结他、讨好他,把这个喜讯告诉他;而当于勒成为一个穷光蛋的时候,菲力浦再向他询问于勒是谁,他甚至连他的名和姓也弄不清了,只知道是个法国的老流氓,而且特别的不耐烦。由此配角的价值出来了,菲力浦夫妇冷酷无情,绝对不是孤立现象,有它存在的社会土壤。说了这么多,但我们也不能忽视主角呀!从柳毅身上,你们看到了什么?谁来说说? 

生5:我觉得在柳毅身上,主要体现了一种见义勇为的侠义精神。这种精神在今天仍然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老师:说得好!可见你还是一个关心社会的人。我们读书决不要死读书,而要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见义勇为”确实是现在社会上的一个热门话题,我们不妨看看柳毅是如何见义勇为的?谁结合文本来谈谈? 

生6:柳毅自称是一个“义夫”,特别是自己刚刚落第,心情低落。然而却能够帮助龙女,不避艰险,见义勇为,实在是难能可贵。 

老师:你的观点和教参上的观点不谋而合。但教参上还有一点,认为柳毅为龙女传书,完全是出于同情和义愤,并无私心杂念。也就是说,柳毅是“无私”的见义勇为。请赞同编者观点的同学为它寻找证据。而反对这种观点的,不妨拆拆他的台,好不好? 

生7:我赞成编者观点。第一,柳毅很有同情心,看到龙女的悲苦,马上把自己落榜的失意丢到九霄云外,慨然应允,传书洞庭,这是正面写柳毅的无私;然后,作者借助洞庭君和钱塘君对柳毅的评价,“公,乃陌上人也,而能急之”,“赖明君子信义昭彰,致达远冤。”从侧面赞美柳毅见义勇为的“无私”。 

生8:我也赞成编者的观点。除了刚才正面和侧面的描写外,还有事实为证。当钱塘君指令柳毅娶龙女为妻时,柳毅断然拒绝。这充分说明了柳毅救助龙女完全是“无私”的,完全没有非分之想。 

老师:怎么都是栽花的,有没有种刺的?谁来拆拆编者的台? 

生9:我认为柳毅的见义勇为是“有私”的。在柳毅决定帮助龙女时,已经注意到了牧羊女的美貌:“乃殊色也!”这一点对柳毅作出“见义勇为”的举动,恐怕不会没有影响。尽管柳毅一再对牧羊女声称,自己之所以“见义勇为”,是因为“吾义夫也,闻子之说,气血具动,恨无毛羽,不能奋飞,是否可否之谓乎?”但是我们还是隐约感觉到使柳毅“气血具动”的不仅是龙女的不幸,还有她的“殊色”。 

生10:我也想补充一个证据。柳毅临走时,终于不打自招:“吾为使者,他日归龙庭,幸勿相避!”也就是说,他希望在做了“见义勇为”的好事后,还渴望得到龙女情感上的回报。这一点连龙女也看出来了。后来结婚当晚,龙女就急切地询问柳毅:“‘他日归龙庭,幸勿相避’诚不知当此之时,君岂有意于今日之事乎?”柳毅因此非常尴尬。 

老师:有没有介于这两者之间的? 

生11:我认为柳毅见义勇为是“有私”的,但又是潜意识的“有私”,连柳毅自己都不愿、不敢去面对。“有私”使英雄更加乐意去救美。但人们并不因此而鄙视柳毅,反而从柳毅“见义勇为”所获得的好处中,得到鼓舞,得到身体力行的渴望和冲动。这正是《柳毅传》更大的价值意义所在,我以为。 

老师:你刚才说,让潜意识“有私”的见义勇为者获得好处,可能更能促进见义勇为这种行为,这对我启发很大,可能这就是当前倡导见义勇为者的一种很好的方式。同学们交流一下,把这个问题想得透一点。 

生12:从“见义勇为”者方面来说,他自己当然自以为是“见义”而“勇为”的,而不是“见利”、“见名”或“见色”而“勇为”,这给了他们道德上的优越感,一种做好人的快乐。但是在大多数“见义勇为”者的潜意识里,未必不希望因“勇为”而得到“利”或“名”。只是他们往往不愿意承认这种愿望,更不要诉诸于口了。 

老师:有道理,由此看来,对于见义勇为者,被帮助者和我们社会一定要主动回报,而且,这种回报还必须小心翼翼,不能触犯他们的自尊心,不能抹杀他们道德上的优越感。但恰恰是在这点上,我们的社会和被帮助者做得还很不够。要知道“见义勇为”者也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流血、牺牲、还有可能伤残,然而很多被救助者,因为怕承担“见义勇为”者的医药费,竟选择了逃避;政府机关在发出一通表扬学习的通知后,也常常没有了下文,致使不少“见义勇为”者沦落到缺衣少药、有伤难治、无人问津的地步。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在这样严峻的形式下,下一个见义勇为者,就会变成见义不为者。 

生12:确实是这样。 

老师:同学们刚才提到了一个“英雄救美”的问题,假如小龙女不漂亮,同学们猜想一下,柳毅会不会英雄“救丑”? 

生13:我觉得柳毅当然要救,可能救得不是那么坚决,但可能更“无私”一点。 

老师:你的意思是说,柳毅不会说“他日归龙庭,幸勿相避”这样的话,对吧? 

生13:(笑)是的。所以我认为“英雄救丑”是更高尚的见义勇为!而英雄救美反而是次一点的见义勇为! 

老师:你说的见义勇为和次见义勇为,让我想起了道德和次道德。下面我给同学们链接一段新闻。同学们不妨畅所欲言。 

西安两个劫匪打劫一个女子,女子自称无钱,歹徒威胁动粗,女子不堪侮辱跳进护城河,两劫匪立刻跳河相救,事后劫匪还大声“教训”被害人说:“我们只是抢钱,不要命的!”;二是小偷向被窃者湖北姑娘袁莉寄还身份证等物品。抢劫是违法和不道德的,而救人又是道德的;偷别人的皮包是违法和不道德的,但还回证件又是道德的,两者结合起来,就是社会学中所说的“次道德”。你们对次道德怎么看? 

生14:我觉得还是应该提倡次道德的,因为次道德毕竟反映犯法者良心未泯,在违法行为不可能完全杜绝的情况下,次道德现象使违法者的道德底线提升了,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减小了对社会的危害性。应该说,次道德的出现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老师:有不同意见吗? 

生15:我认为次道德从根本上来说,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有关法律,应给予坚决打击;而向违法者提倡次道德,就等于承认或默认前述违法行为的合理性,会助长歪风邪气,甚至是怂恿犯罪。 

生16:我来谈一谈,如果我们对次道德不宽容,可能会使违法者一旦选择了违法道路就别无选择,会使一些违法分子更加丧心病狂。特定的犯罪人群更加穷凶极恶,社会是否会为此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生17:我感觉很矛盾,提倡次道德可能纵容犯罪,反对次道德又促使犯罪分子更加凶恶。那么,我们是否陷入了一个两难选择? 

生18:提倡次道德不是纵容犯罪,也不会影响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打击。相反,承认次道德在“规范”特定人群行为中的价值,并以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加以倡导,可以把违法犯罪者对社会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更利于社会安定。 

生19:人性是复杂的,我们不能坚持非好即坏的“二元论”看待人:劫匪逼人跳河是一回事,是犯罪行为;跳河救人是另一回事,是良心发现。把这两件事分开,事情就好办了,犯罪行为当然依法处理,跳河救人,量刑时也要考虑。总之该罚的罚,该奖的奖,奖罚分明。这样不是很好吗? 

老师:同学们,你们觉得这个法官判罚如何? 

生:(大笑)很公正! 

老师:既然很公正,我们关于次道德的问题就讨论到这里。但次道德决非鼓励犯罪,而是要降低犯罪的危害。那么,究竟如何提高人们的道德行为,究竟如何让人们更愿意见义勇为呢? 

   

生20:还是回到柳毅身上。《柳毅传》最大的价值就是写了一个见义勇为的故事,我们甚至可以把它简化为一个好人好报的故事。但这个美人报恩的故事给见义勇为者很大的鼓动。这是《柳毅传》最大的现实意义。 

老师:说得很好,那么,从《柳毅传》中,我们还获得那些倡导见义勇为的启发或者教训? 

生21:奖励见义勇为者。国家设立了“见义勇为”资金,我以为除了倡导见义勇为外,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在肯定“有私“的见义勇为,让见义勇为者有名可图、有利可图,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排除有真正“无私”的见义勇为者存在,也并没有诋毁他们。但遗憾的是,政府犯了钱塘君的错误,没有小心的保护好见义勇为者道德优遇感,让见义勇为者自己打报告,而且还常常像审查特务一样审查他们的资格。这让见义勇为者显得很狼狈、很委琐。 

老师:我来补充一个事例。2003年5月16日,一棵大树上约7米长的枯萎树枝突然落下,12岁小学生陆建积飞身护住一个两岁孩子。孩子得救了,但陆建积却因为被树枝砸中腰部,造成T老师:生:椎体骨折并脊髓损伤(截瘫)。20万元的医药费对于并不富裕的陆中强一家还是一个天文数字。当陆建积截瘫的腿稍微有所好转时,陆家已经背上了9万多元的债务,陆建积不得不离开了医院。根据宾阳县目前的条例,见义勇为适用于维护社会治安的行为,一般指与歹徒搏斗。因此当地政法委无法为陆建积的情况确定性质,申请基金的报告竟然被打了回来…… 

生22:老师的这个事例让我很受启发。如果说,柳毅传书促进了见义勇为,是正道德;那么,当前还有特别防止反道德的消解作用。比如开县金有树救了19个人,却没有人救他,最后,凄惨的死去。这个事例启发我们:当一个社会道德水平低下时,少数人坚持道德操守,反倒成了“傻瓜”。由于对道德行为的逆向鼓励,就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所有人都说,看,这就是英雄的下场!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就会迅速下滑,这是十分危险的。 

老师:金有树死的时候,让我想起了《茶馆》中的一句名言--我爱大清国,可谁爱我呢?金有树的发问是“我救19个人,可谁来救我呢?”金有树死了,很多媒体都注重他英雄的身份,认为他应该得到救助,你们认为呢? 

生23:我的感觉是金有树作为英雄更应该得到救助,否则,英雄就会绝迹。但是,作为普通人的金有树,我们难道就能见死不救?就像柳毅,看到小龙女是“殊色”要救,看到小龙女是“贫色”,难道就能撒手不管?我认为,不论是“殊色”,还是“贫色”,也不论是“英雄”,还是普通的凡人,只要他(她)是一个需要救助 “人”,都需要救助。 

老师:说的很有道理。金有树首先是一个“人”,其次他才是一个英雄。但我很遗憾地看到,媒体大肆渲染一个英雄的凄凉之死,对一个“人”的死亡却视而不见。其实,“英雄”二字不过是金有树无法承受之重;他曾经所奢望的,不过是一个“人”免于死亡的恐惧,而非超规格的“英雄”待遇。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连这一点都没有做到,这对后继的见义勇为者是沉重的打击。 

生24:政府强调以德治国;选拔人才也要求德才兼备,而且把“德”摆在“才”的前面,这是正确的。但是落实得如何?我觉得要以实际行动来倡导道德回归。 

生25:刚才谈到“人”,我觉得现在我们恰恰在“人”上做得不够,我们在呼唤见义勇为的的同时,是否常常忽视一个“人”应该尽的社会责任。 

生26:赞成,但有时候,我们社会又走向反面,把公民应尽的责任夸大成社会美德。比如我为老人让座,很多人都夸奖我,反而让我感觉到不自在。 

老师:有道理!比如说,上车让座,拾金不昧,尊老爱幼,这本来是每一个正常人都会去做的事情,是基本常识,而我们的社会却常常把这些行为宣传成了一种了不起的壮举。久而久之,常识反而被人们不知不觉的遗忘了。这种将常识盲目升华,从而造成真正做人的常识从我们的生活中蜕化的宣传方式,正在把越来越多的人带入一种不健康的心态之中:大家都在呼唤道德英雄、精神典范,希望所有的事都由他们来做,而自己却躲避一个正常人应该尽的社会责任。由此看来,一个以单纯做好事来支撑自己的道德体系的社会,表面上是在提升民众的道德水平,实际上是使每个人都在降低自己的道德要求,并使他们丧失履行自身道德义务的热情。 

生27:我特别讨厌的是社会缺少见义勇为者,反而有不少“见义勇围”者,这些看客的出现,有很大的危害,不仅使受害者失去了对人的基本信任,有时甚至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老师:你说要打击看客,如何打击呢? 

生27:要区别对待,党员和公务人员要严肃处理,比如金有树之死的政府部门的有关人员;当然,对普通群众也要批评教育。 

老师:这样一来,表彰见义勇为和谴责无聊看客就结合起来了,同学们,还有什么好主意? 

生28:政府要大力促进常识教育,把道德责任和公民责任区别开来,特别要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现在不少高校,对“见义勇为”者大开绿灯,这是一种很好的倡导办法。 

生29:我认为要给“见义勇为”高考加分。少数民族能加分,烈士子女能加分,港澳台的侨胞子女能加分,为什么“见义勇为”不能加分呢? 

老师:说得好,谁来总结一下?今天挖掘的内容。 

生30:我来试一试:精神上保护见义勇为者的道德优越感;物质上重奖见义勇为者;用人上以德为先;宣传上防止负道德的迁移; 

生31:区分公民责任和社会道德,防止道德庸俗化。 

生32:制止看客行为,强化道德保障。 

…… 

老师:回答很好,下面允许我问同学们一个非常私人的问题。生活中,你们能否做到见义勇为? 

生33:我能做到有节制的见义勇为。 

老师:怎么解? 

生33:就是说,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我能够做到见义勇为。 

老师:说的不错,比如打电话报警,或者是报信等。你呢? 

生34:我没有想过,何况现在所想的,到时也不一定能做出来,但我绝对不会充当看客! 

老师:你很真诚,也很坦诚! 

生35:老师,您能做到见义勇为吗? 

老师:我,我能否做到呢?我也要拷问我的内心。如果说做到,没有事实为证;但我可以告诉同学们,我敬慕江苏的殷雪梅老师,当汽车飞驰而来的时候,她推开孩子,把生命留给他人。殷老师是我的榜样,一生的榜样,同学们在你们的心目中,老师能否做到见义勇为呢? 

生:(齐声)能够做到! 

老师:好,我一定不辜负同学们的厚爱!谢谢同学们。课后还有一个探讨题:很多地方现在设立道德银行,把道德行为转化为道德货币,以此鼓励道德行为。你如何评价,我等待同学们的精彩演绎。再一次感谢同学们漂亮的合作。同学们,再见! 

生:老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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